一種博物館電子講解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11-02 04:48:07 2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講解設備,具體為一種博物館電子講解裝置,屬於電子技術設備領域。
背景技術:
博物館是徵集、典藏、陳列和研究代表自然和人類文化遺產的實物的場所,並對那些有科學性、歷史性或者藝術價值的物品進行分類,為公眾提供知識、教育和欣賞的文化教育的機構、建築物、地點或者社會公共機構。博物館是非營利的永久性機構,對公眾開放,為社會發展提供服務,以學習、教育、娛樂為目的。
博物館內收藏許多物品,而大多數物品並不為人所知,故需要講解裝置;現有的講解裝置大多設有功率大的揚聲器,使得聲音很大,不僅造成一些噪音,而且還會影響到觀察其他物品的人。除此之外,現有的講解裝置還出現浪費電能的情況,在有人沒人的情況下都在持續播放,有些裝置設有開關鍵,但使用者常常會忘記關閉,現設計一種可記錄使用人面部信息的電子講解裝置,可對忘記關閉電源的人實施懲罰措施。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在於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提供一種博物館電子講解裝置。
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上述目的:一種博物館電子講解裝置,至少包括主體、耳機固定架、耳機、耳機座以及電源插頭;其特徵在於:所述主體為一播放設備,且所述主體內還設有處理器、儲存器以及播放器;所述主體中間設有顯示器,下部設有電源開關鍵,上部設有掃描攝像頭、右部設有耳機插孔,左部設有耳機固定架;所述耳機固定架與主體固定連接,且耳機固定架設有耳機,所述耳機與主體電連接;所述耳機座位於所述主體左下角;所述電源插頭與所述主體電連接。
優選的,博物館電子講解裝置設置於牆體內,且主體外表面與牆體在同一平面。
優選的,所述耳機以及所述耳機插孔均設有三個,且耳機與耳機插孔呈對稱設置。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博物館電子講解裝置沒有設揚聲器,設有耳機設備以及耳機插孔,可防止在博物館內看電子講解影響到別人;且設有掃描攝像頭,可通過掃描攝像頭對使用人進行面部掃描並保存,防止使用人使用後不關閉電源,造成浪費的現象。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結構原理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工作示意圖
圖中:1、主體,2、耳機固定架,3、耳機,4、耳機座,5、電源插頭,11、顯示器,12、電源開關鍵,13、掃描攝像頭,14、耳機插孔。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3,一種博物館電子講解裝置,至少包括主體1、耳機固定架2、耳機3、耳機座4以及電源插頭5;所述主體1為一播放設備,且所述主體1內還設有處理器、儲存器以及播放器;所述主體1中間設有顯示器11,下部設有電源開關鍵12,上部設有掃描攝像頭13、右部設有耳機插孔14,左部設有耳機固定架2;所述耳機固定架2與主體1固定連接,且耳機固定架2設有耳機3,所述耳機3與主體1電連接;所述耳機座4位於所述主體1左下角;所述電源插頭5與所述主體1電連接。
所述掃描攝像頭13的外部指令輸出端與處理器的外部指令輸入端相連,所述處理器的外部指令輸出端與掃描攝像頭13的外部指令輸入端連接,所述播放器的播放信號輸出端與處理器的播放信號輸入端相連,所述處理器的播放信號輸出端與播放器的播放信號輸入端連接,所述處理器的音頻信號輸出端與耳機3的音頻信號輸入端連接,所述顯示器11的視屏顯示輸出端與處理器視屏顯示輸入端相連,所述處理器的視屏顯示輸出端與顯示器11的視屏顯示輸入端連接,所述處理器的存儲傳輸端與存儲器的存儲傳輸端相連。
博物館電子講解裝置設置於牆體內,且主體1外表面與牆體在同一平面。
所述耳機2以及所述耳機插孔14均設有三個,且耳機2與耳機插孔14呈對稱設置。
該博物館電子講解裝置沒有設揚聲器,設有耳機2設備以及耳機插孔14,可防止在博物館內看電子講解影響到別人;且設有掃描攝像頭13,掃描攝像頭13將對使用人進行面部掃描,掃描的面部信息傳遞到處理器,處理器進行分析認證是否是完整的面部信息,合格後將面部信息記錄到儲存器,此時博物館電子講解裝置才可使用,使用者可從儲存器內調取文件進行播放,不合格將不能使用,再次進行面部掃描,記錄使用者面部信息只是防止使用人使用後不關閉電源,造成浪費的現象,對忘記關閉電源的人實施懲罰措施。
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於上述示範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徵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範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範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並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