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合式神龕的製作方法
2023-12-02 03:36:06 1
專利名稱:組合式神龕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祭祀神龕,尤其涉及一種應用於室內供奉神、 佛或祖先牌位的組合式神龕。
背景技術:
神、佛或祖先牌位神龕廣泛應用於室內祭祀之用,特別是在平常或 特別的節日,必需藉由神龕提供作為使用者祭祀的標的,然而,現有的 神龕內部裝設較為單調刻板,且必需以人工逐一雕刻內飾與粘貼如神像、 佛像或祖先牌位等神龕組件,除了無法達到祭祀與室內裝飾的加乘效果 外,僅僅提供祭祀的單一功能,無法吸引使用者進一步對祭祀進行注意 及重視。
另外,現有神龕如需講究精緻內裝或特殊雕工材質的神像、佛像或 袓先牌位,例如琉璃制的神像、佛像或祖先牌位,則需逐一以人工方 式粘貼固定於神龕內部,除了使神龕的製造成本偏高不利於產業利用外, 另一個缺點是在於神龕內裝神像、佛像或祖先牌位的固定位置與盡寸如 需講究吉利風水的固定位置與盡寸,僅能由製造者在組裝神像、佛像或 祖先牌位的製程中,逐一以現有公尺量測與固定該神像、佛像或祖先牌 位,使現有神龕的製造成本更加偏高,且人工逐一量測組裝神像、佛像 或祖先牌位於神龕內,易因人為偏差而造成神龕內的神像、佛像或祖先 牌位無法精確被組裝於定位,形成固定盡寸或位置的偏移,嚴重影響使 用者的心理與室內祭祀的風水格局。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主要技術問題在於,克服現有技術存在的上 述缺陷,而提供一種組合式神龕,使神龕的內裝與外觀更加具靈活變化 與莊嚴美觀,可兼具室內祭祀與室內裝飾的雙重加乘功能,並且,可使 神龕的製造成本大幅降低,且神龕及神龕內部組件可達到精確風水固定 盡寸與位置定位的功效。
4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採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組合式神龕,其特徵在於,包括 一外框,由一上、下、左、 右及後壁板構成,且共同圍成一容置空間,於該上、下、左、右或後壁 板內設有至少一第一結合組件;至少一主要內部構件,於周緣至少設有 一第二結合組件及第三結合組件,該第二結合組件對應結合於該外框內 部的上、下、左、右或後壁板的第一結合組件,使該主要內部構件結合 於外框的上、下、左、右或後壁板表面,並使主要內部構件固定容置於 該外框的容置空間內;至少一次要內部構件,於周緣至少設有一第四結 合組件,該第四結合組件對應結合於主要內部構件的第三結合組件中, 使該次要內部構件結合於主要內部構件之上。
前述的組合式神龕,其中外框的第一結合組件為凹孔。 前述的組合式神龕,其中外框的第一結合組件為粘貼氈。 前述的組合式神龕,其中外框的第一結合組件為磁力組件。 前述的組合式神龕,其中主要內部構件的第二結合組件為凸柱。 前述的組合式神龕,其中主要內部構件的第三結合組件為凹孔。 前述的組合式神龕,其中主要內部構件的第二結合組件和第三結合組 件為粘貼氈。
前述的組合式神龕,其中主要內部構件的第二結合組件和第三結合 組件為磁力組件。
前述的組合式神龕,其中次要內部組件的第四結合組件為凸柱。 前述的組合式神龕,其中次要內部組件的第四結合組件為粘貼氈。 前述的組合式神龕,其中次要內部組件的第四結合組件為磁力組件。 本實用新型的組合式神龕的功效,是在於利用可活動組合於神龕內 部的模塊化佛像、神像、供桌、供品或牌位等神龕組件,使神龕的內裝 與外觀更加具靈活變化與莊嚴美觀,可兼具室內祭祀與室內裝飾的雙重 加乘功能,並且,可使神龕的製造成本大幅降低,且神龕及神龕內部組 件可達到精確風水固定盡寸與位置定位的功效。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組合式神龕的第一實施例的主視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組合式神龕的分解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剖視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一局部剖視放大圖,顯示主要內部構件與下壁板 及次要內部構件間的連結結構。
圖5為本實用新型一局部的立體分解結構示意圖,顯示主要內部構 件與次要內部構件間的組合結構。
圖6為本實用新型的組合式神龕的第二實施例圖。
圖7為本實用新型的組合式神龕的第三實施例圖。
圖8為本實用新型的組合式神龕的第四實施例圖。
圖9為本實用新型的組合式神龕的第五實施例圖。
圖IO為本實用新型的組合式神龕的第六實施例圖。
圖中標號說明
100組合式神龕10外框
11上壁板12下壁板
13左壁板14右壁板
15後壁板16第一結合組件
17容置空間18玻璃板
20主要內部構件21主要內部構件
22主要內部構件23主要內部構件
24第二結合組件25第三結合組件
30次要內部構件31次要內部構件
32次要內部構件33次要內部構件
34次要內部構件35第四結合組件
37次要內部構件
具體實施方式
首先請參閱圖l、圖2、圖3、圖4及圖5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組合 式神龕100的第一實施例,該組合式神龕包含一外框10,該外框10是由 一上壁板11、下壁板12、左壁板13、右壁板14及後壁板15構成,該上 壁板11、下壁板12、左壁板13、右壁板14或後壁板15表面至少設有一 第一結合組件16,該第一結合組件16的形式不限,在第一實施例中是以凹孔為例。該上壁板11、下壁板12、左壁板13、右壁板14或後壁板15 共同圍成一容置空間17。
至少一主要內部構件20、 21、 22及23,其形式不限,在本實用新 型中是以神像、神壇、供桌或花瓶架為例,該主要內部構件20、 21、 22 及23周緣至少設有一第二結合組件24及第三結合組件25,該第二結合 組件24及第三結合組件25的形式不限,在本實用新型的第一實施例中 是以第二結合組件24為凸柱,第三結合組件25為凹孔,作為實施例的 說明,其它等效的連結組件當亦屬本實用新型的範疇。該第二結合組件 24對應結合於外框10的上壁板11、下壁板12、左壁板13、右壁板14 或後壁板15的第一結合組件16上,使該主要內部構件20、 21、 22及23 結合於外框10的上壁板11、下壁板12、左壁板13、右壁板14或後壁板 15內面,使主要內部構件20、 21、 22及23固定容置於該外框10的容置 空間17中。
至少一次要內部構件30、 31、 32、 33及34,其形式不限,在本實 用新型的第一實施例中是以酒杯組、燭臺、花瓶、花盆或供品為例,該 次要內部構件30、 31、 32、 33及34於周緣至少設有一第四結合組件35, 該第四結合組件35的形式不限,在本實用新型的第一實施例中是以凸柱 為例,使該第四結合組件36結合於主要內部構件20、 21、 22或23的表 面上,讓次要內部構件30、 31、 32、 33及34分別結合於該主要內部構 件20、 21、 22或23上。
請再配合圖6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的組合式神龕100的第二實施例, 其中,顯示該上壁板ll、下壁板12、左壁板13、右壁板14或後壁板15 的第一結合組件16為粘貼氈或粘扣帶,該主要內部構件20、 21、 22或 23的第二結合組件24及第三結合組件25亦為粘貼氈或粘扣帶,且該次 要內部構件30、 31、 32、 33或34的第四結合組件35亦為粘貼氈或粘扣 帶,以使該第一結合組件16與第二結合組件24,以及第三結合組件25 與第四結合組件35可同樣作活動組合。
請再配合圖7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的組合式神龕100的第三實施例, 其中,顯示該上壁板ll、下壁板12、左壁板13、右壁板14或後壁板15 的第一結合組件16為磁力組件,例如磁鐵或磁條,該主要內部構件20、21、 22或23的第二結合組件24及第三結合組件25亦為磁力組件,且該 次要內部構件30、 31、 32、 33或34的第四結合組件35亦為磁力組件, 以使該第一結合組件16與第二結合組件24,以及第三結合組件25與第 四結合組件35可同樣作活動組合。
上述圖7所示的第一實施例中,該第一結合組件16、第二結合組件 24、第三結合組件25及第四結合組件36間,並非全部一定由磁力組件 組成,亦可為一者是磁力組件,另一者為鐵片。
請再配合圖8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的組合式神龕100的第四實施例, 其中,顯示該上壁板ll、下壁板12、左壁板13、右壁板14或後壁板15 的第一結合組件16為鐵片,該主要內部構件20、 21、 22或23的第二結 合組件24為磁力組件,第三結合組件25亦為鐵片,且該次要內部構件 30、 31、 32、 33或34的第四結合組件35為磁力組件,以使該第一結合 組件16與第二結合組件24,以及第三結合組件25與第四結合組件35可 同樣作活動組合。
上述圖8所示的第四實施例中,該第一結合組件16、第二結合組件 24、第三結合組件25及第四結合組件35間,並非全部一定是固定的第 一結合組合16為鐵片、第二結合組件24為磁力組件、第三結合組件25 為鐵片及第四結合組件36為磁力組件組成,亦可為顛倒的磁力組件與鐵 片配置順序狀態,如第一結合組件16為磁力組件、第二結合組件24為 鐵片、第三結合組件25為磁力組件及第四結合組件35為鐵片組成。
請再配合圖9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的組合式神龕100的第五實施例, 其中,顯示該外框10的前方結合一玻璃板18,以封閉該容置空間17前方。
請再參閱
圖10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組合式神龕100的第六實施例, 其中,顯示一祖先牌位形態的次要內部構件36結合於主要內部構件20 上,而得以直接由
圖1-圖5所示的神像或佛像供奉形態,轉換成供奉祖 先牌位的型態。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己,並非對本實用新型 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 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於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 範圍內。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在結構設計、使用實用性及成本效益上,完 全符合產業發展所需,且所揭示的結構亦是具有前所未有的創新構造, 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符合有關新型專利要件的規定,故依法 提起申請。
權利要求1. 一種組合式神龕,其特徵在於,包括一外框,由一上、下、左、右及後壁板構成,且共同圍成一容置空間,於該上、下、左、右或後壁板內設有至少一第一結合組件;至少一主要內部構件,於周緣至少設有一第二結合組件及第三結合組件,該第二結合組件對應結合於該外框內部的上、下、左、右或後壁板的第一結合組件,使該主要內部構件結合於外框的上、下、左、右或後壁板表面,並使主要內部構件固定容置於該外框的容置空間內;至少一次要內部構件,於周緣至少設有一第四結合組件,該第四結合組件對應結合於主要內部構件的第三結合組件中,使該次要內部構件結合於主要內部構件之上。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式神龕,其特徵在於所述外框的第一結合組件為凹孔。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式神龕,其特徵在於所述外框的 第一結合組件為粘貼氈。
4.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式神龕,其特徵在於所述外框的 第一結合組件為磁力組件。
5.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式神龕,其特徵在於所述主要內 部構件的第二結合組件為凸柱。
6.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式神龕,其特徵在於所述主要內 部構件的第三結合組件為凹孔。
7.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式神龕,其特徵在於所述主要內 部構件的第二結合組件和第三結合組件為粘貼氈。
8.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式神龕,其特徵在於所述主要內 部構件的第二結合組件和第三結合組件為磁力組件。
9.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式神龕,其特徵在於所述次要內 部組件的第四結合組件為凸柱。
10.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式神龕,其特徵在於所述次要內 部組件的第四結合組件為粘貼氈。
11.根據權利要求l所述的組合式神龕,其特徵在於所述次要內部 組件的第四結合組件為磁力組件。
專利摘要一種組合式神龕,包括一外框,由一上、下、左、右及後壁板構成,且共同圍成一容置空間,於該上、下、左、右或後壁板內有至少一第一結合組件;至少一主要內部構件,於周緣至少有一第二結合組件及第三結合組件,第二結合組件對應結合於外框內部的上、下、左、右或後壁板的第一結合組件,使主要內部構件結合於外框的上、下、左、右或後壁板表面,並使主要內部構件固定容置於外框的容置空間內;至少一次要內部構件,於周緣至少有一第四結合組件,第四結合組件對應結合於主要內部構件的第三結合組件中,使次要內部構件結合於主要內部構件之上。本實用新型可使神龕的製造成本大幅降低,且神龕及神龕內部組件可達到精確風水固定盡寸與位置定位的功效。
文檔編號A47G33/02GK201234853SQ20082012688
公開日2009年5月13日 申請日期2008年7月4日 優先權日2008年7月4日
發明者陳信安 申請人:陳信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