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雙顯示可穿戴設備的製作方法
2023-12-04 06:10:31 2

本實用新型涉及智能顯示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雙顯示可穿戴設備。
背景技術:
目前,智能設備特別是可穿戴智能設備,以及大數據平臺,都有很大發展。可穿戴智能設備目前主要應用於健康、運動、娛樂等領域,大數據平臺主要應用與商業智能、公共服務、市場營銷等領域。但目前在健康領域,將可穿戴智能設備和大數據平臺相結合的技術尚不成熟,制約了可穿戴智能設備和大數據平臺在健康領域中的發展,隨著電子設備智能化和高度集成化的發展,可穿戴智能設備成為了當前時代的一種潮流,可穿戴智能設備可以延續性地穿戴在人體上,具備先進的電路系統、無線聯網及獨立處理能力的終端,具備可長期穿戴和智能化這兩個重要特點,可穿戴健康設備是可穿戴智能設備的一個分支,能夠智能化且持續性地監測人體健康數據。但是,目前在顯示屏設計方面基本上只能實現一個顯示屏顯示。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雙顯示可穿戴設備,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設計新穎,使用操作簡單,將大數據平臺微型化,具備先進的電路系統、無線聯網及獨立處理能力的終端,具備可長期穿戴和智能化的特點。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雙顯示可穿戴設備,包括第一腕帶、第一顯示面板、電池安裝槽、蓄電裝置和主控制器,所述第一腕帶和第二腕帶與顯示裝置之間通過連接件固定連接,且連接件上設置有緊固件,所述第一顯示面板與第二顯示面板通過活動連接件活動連接,且第二顯示面板上設置有滑軌,所述電池安裝槽設置在顯示裝置的底部,且電池安裝槽上設置有螺釘,所述蓄電裝置的輸出端與速度傳感器和溫度傳感器的輸入端電性連接,且速度傳感器和溫度傳感器的輸出端與主控制器的輸入端電性連接,所述主控制器的輸出端與第一顯示面板和第二顯示面板的輸入端電性連接。
優選的,所述第一腕帶上設置有限位孔。
優選的,所述第一顯示面板與第二顯示面板上安裝有外防護屏。
優選的,所述第二腕帶上設置有卡扣。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設備結構設計新穎,使用操作簡單,將大數據平臺微型化,具備先進的電路系統、無線聯網及獨立處理能力的終端,具備可長期穿戴和智能化的特點,利用可穿戴智能設備實現對人體健康評價及疾病可能性預測,主要研究可穿戴智能設備對健康數據的採集與傳輸技術,以及利用雲平臺對健康大數據進行的統計分析和深度挖掘。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圖。
圖中:1-第一腕帶;2-限位孔;3-顯示裝置;4-連接件;5-第一顯示面板;6-螺釘;7-第二顯示面板;8-電池安裝槽;9-滑軌;10-第二腕帶;11-卡扣;12-蓄電裝置;13-速度傳感器;14-溫度傳感器;15-主控制器。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和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實施例:一種雙顯示可穿戴設備,包括第一腕帶1、第一顯示面板5、電池安裝槽8、蓄電裝置12和主控制器15,第一腕帶1和第二腕帶10與顯示裝置3之間通過連接件4固定連接,且連接件4上設置有緊固件,第一顯示面板5與第二顯示面板7通過活動連接件活動連接,且第二顯示面板7上設置有滑軌9,電池安裝槽8設置在顯示裝置3的底部,且電池安裝槽8上設置有螺釘6,蓄電裝置12的輸出端與速度傳感器13和溫度傳感器14的輸入端電性連接,且速度傳感器13和溫度傳感器14的輸出端與主控制器15的輸入端電性連接,主控制器15的輸出端與第一顯示面板5和第二顯示面板7的輸入端電性連接,第一腕帶1上設置有限位孔2,第一顯示面板5與第二顯示面板7上安裝有外防護屏,第二腕帶10上設置有卡扣11。
工作原理:使用時,第一顯示面板5與第二顯示面板7通過活動連接件活動連接,工作時通過速度傳感器13和溫度傳感器14感應人體的活動狀態,從而採集人體多項健康數據、定位信息、活動狀態信息,再通過主控制器15處理,通過app輸入性別、年齡等人體基本信息和既往病史等,對人體健康狀況進行深入分析,並進行疾病可能性預測,平臺可針對不同用戶提供定製化的健康推送提醒服務,用戶也可以通過手機app或者網頁端,隨時隨地查詢健康信息、定位信息和活動狀態。
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於上述示範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徵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範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範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