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快速可調壓緊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11-06 18:53:23 2
本發明涉及一種快速可調壓緊裝置。
背景技術:
現有的壓緊裝置主要有兩種,一種為機械式壓緊裝置,一般通過卡扣、槓桿支撐等結構支撐,雖然結構較簡單,但是壓緊精度差,壓緊效果不佳;另一種為智控型壓緊裝置,通過數控進行精確控制,雖然壓緊精度較高,但是結構複雜、成本較高。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問題,設計了一種快速可調壓緊裝置,結構簡單、剛度好,能根據工件高度變化靈活調整壓輥的上下位置,並用調節塊調節壓輥的橫向位置,還可實現快速裝卸,可廣泛應用於自動化生產線中。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採用的技術方案為:
一種快速可調壓緊裝置,包括立柱、連接座、壓輥調節機構,壓輥調節機構通過連接座與立柱連接,所述的壓輥調節機構包括調節軸、彈性件、伸縮套、伸縮軸、壓輥軸、壓輥,伸縮套固定在連接座上,伸縮套內由上到下依次設置調節軸、彈性件、伸縮軸,伸縮套頂部具有一貫通孔,該貫通孔具有內螺紋,一具有外螺紋的微調軸穿過貫通孔並與伸縮套內的調節軸連接;伸縮軸部分設置在伸縮套內,部分沿伸縮軸中心線方向延伸出伸縮套,伸縮軸下端固定壓輥軸,壓輥軸上設置壓輥,伸縮軸上設置有突出伸縮軸的限位塊,在伸縮套側壁上設有限位孔,限位孔為豎直方向的腰型孔,限位塊穿出限位塊並隨伸縮軸的上下移動而沿限位孔上下移動,限位孔的長度為限位塊的極限行程。
作為本發明所述的快速可調壓緊裝置的一種優選方案,所述的連接座與立柱間設有調節塊,調節塊一端與立柱連接,一端與連接座連接,通過調節塊可以調節連接座與立柱的位置,進而調節壓輥的橫向位置,使得壓緊位置更加精確。
作為本發明所述的快速可調壓緊裝置的一種優選方案,所述的調節塊設有貫通通孔,固定螺釘依次穿過立柱側壁、調節塊、連接座,將立柱、與連接座固定。
進一步地,所述的調節塊的長度可調,通過改變調節塊的長度使得調節更加精確。調節塊的長度調節有多種形式,比如伸縮杆等。
作為本發明所述的快速可調壓緊裝置的一種優選方案,所述的連接座具有形成於其中的伸縮套孔位,該孔位的內徑略大於伸縮套外徑,通過固定螺釘將伸縮套壓緊,通過改變伸縮套在連接座內的上下位置,來大幅調節壓輥的上下位置。
作為本發明所述的快速可調壓緊裝置的一種優選方案,所述的壓輥與壓輥軸間設有深溝球軸,能自動調節不平被壓件。
附圖說明
圖1是一種較佳案例的快速可調壓緊裝置正視圖。
圖2為圖1所示壓緊裝置側剖圖。
圖3為圖1壓緊裝置俯視圖。
其中:1、微調軸 2、連接座 3、限位塊 4、調節軸 5、彈性件 6、伸縮套 7、伸縮軸 8、墊圈 9、螺母 10、壓輥軸 11、壓輥 12、內六角圓柱頭螺釘 13、立柱 14、調節塊 15、螺釘 16、深溝球軸承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實施例1
如圖所示,一種快速可調壓緊裝置,包括立柱13,在立柱13上部水平方向依次設置調節塊14、連接座2,其中立柱13水平截面為U型結構,U型結構的底面為立柱13的安裝面,安裝面上部設有固定孔,調節塊14具有通孔,採用內六角圓柱頭螺釘12穿過立柱13上的固定孔、調節塊上的通孔14固定在連接座2上。
連接座2具有形成於其中的伸縮套孔位,該孔位的內徑略大於伸縮套6外徑,通過固定螺釘將伸縮套壓緊。
伸縮套6內由上到下依次設置調節軸4、彈性件5、伸縮軸7,伸縮套6頂部具有一貫通孔,該貫通孔具有內螺紋,一具有外螺紋的微調軸1穿過貫通孔並與伸縮套內的調節軸4連接,微調軸1可以選擇內六角圓柱頭螺釘,彈性件5兩端分別抵住調節軸4和伸縮軸7。
伸縮軸7部分設置在伸縮套6內,部分沿伸縮軸中心線方向延伸出伸縮套6,伸縮軸7下端通過墊圈8和螺母9將壓輥軸10水平固定,壓輥軸10上設置壓輥11,在壓輥11與壓輥軸10間設有深溝球軸承16。
伸縮軸7上設置有突出伸縮軸的限位塊3,限位塊3可以選擇標準件內六角圓柱頭螺釘。在伸縮套6側壁上設有限位孔,限位孔為豎直方向的腰型孔,限位塊3穿出限位塊並隨伸縮軸的上下移動而沿限位孔上下移動,限位孔的長度為限位塊的極限行程。
使用時,首先根據待壓件的位置,通過調節伸縮套的上下位置初步調節壓輥的位置,使用時,由於彈性件5及伸縮軸重力作用,使壓輥向下壓住待壓件,待壓件對壓輥有向上的支撐力,通過調節彈性件5的上下位置精確調節壓輥對待壓件的壓力,調節精度高。當壓輥與待壓件的水平位置不符時,通過調節塊14調節壓輥橫向位置。
本裝置採用機械結構進行壓緊,結構簡單、設計巧妙,且結構中大量使用標準件,組裝簡單、實用性廣。能根據工件高度變化靈活調整壓輥的上下位置,並用調節塊調節壓輥的橫向位置,還可實現快速裝卸,可廣泛應用於自動化生產線中。
雖然說明書中對本發明的實施方式進行了說明,但這些實施方式只是作為提示,不應限定本發明的保護範圍。在不脫離本發明宗旨的範圍內進行各種省略、置換和變更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