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處理石材業加工廢水的方法
2023-12-01 01:48:41 1
一種處理石材業加工廢水的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的處理石材業加工廢水的方法涉及一種廢水的處理方法。其包括:向廢水中加入石灰粉調節pH為10-11,充分攪拌1分鐘後,再加入滷水和PAM,繼續攪拌,然後取上清即可。本發明採用滷水/石灰體系和有機高分子絮凝劑PAM組合處理石材廢水,與傳統直接採用絮凝劑絮凝沉澱汙泥的方法相比,本發明的方法能預先破乳。由於本發明的方法在沉降石粉顆粒的同時也去除了冷卻油.因此更適合石材廢水的集水處理;該工藝理論上同樣適於含大量乳化油、分散劑和黃藥的金屬礦浮選廢水的處理。下層廢渣較鬆軟,易於進一步處理,解決了當前終端淨化工藝中的石粉廢渣硬化現象。
【專利說明】一種處理石材業加工廢水的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廢水的處理方法。
【背景技術】
[0002]石材加工是目前產值最大的非金屬礦產業,其產生石材廢水。不同於常規礦粉廢水,石材廢水中含有石粉、部分石油烴、大量表面分散劑及少量氯化銨、亞硝酸鈉等無機鹽類添加劑,性質與浮選礦廢水相似。由於該廢水COD含量偏高,自然沉澱產物十分密實,直接排放往往造成水生生物死亡、土壤覆蓋板結的問題,造成嚴重的環境破壞。據相關企業反映現有石材廢水汙染需要解決的問題:(I)低成本沉澱處理;(2)現有處理技術產生的石粉沉澱密實度很高只能挖取,必須進行改進。由於石材廢水中含有大量表面分散劑和石油烴,導致石粉顆粒表面帶有大量負電荷。傳統用於採礦廢水處理的電中和技術沉澱效果差。目前處理石材廢水的方法中,基本不進行電中和的常規絮凝法(硫酸亞鐵/石灰絮凝、PAM絮凝)效果很差;進行弱電中和的絮凝法因絮凝劑用量≤0.2%,沉降速度一般〈0.5 cm /min,出水渾濁,處理效果不好等缺點,而不易推廣;進行強電中和的絮凝法(電絮凝法)據報導其效果很好,沉澱也較疏鬆容易抽取,但設備投資費用大。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旨在提供一種成本低廉的處理石材業加工廢水的方法。
[0004]本發明所述的處理石材業加工廢水的方法,包括:
向廢水中加入石灰粉調節PH為10-11,充分攪拌I分鐘後,再加入滷水和PAM,繼續攪拌,然後取上清即可。
[0005]優選地,滷水的用量為0.03%-0.15%。
[0006]或者優選地,PAM的用量為10mg/L。
[0007]本發明米用齒水/石灰體系和有機聞分子絮凝劑PAM組合處理石材廢水,與傳統直接採用絮凝劑絮凝沉澱汙泥的方法相比,本發明的方法能預先破乳。由於本發明的方法在沉降石粉顆粒的同時也去除了冷卻油.因此更適合石材廢水的集水處理;該工藝理論上同樣適於含大量乳化油、分散劑和黃藥的金屬礦浮選廢水的處理。下層廢渣較鬆軟,易於進一步處理,解決了當前終端淨化工藝中的石粉廢渣硬化現象。
【具體實施方式】
[0008]實施例一
製備模擬石材業加工廢水,COD為78.2 mg/L,取200mL,向其中加入石灰粉將pH調節為10-11,充分攪拌I分鐘後,再加入30mL滷水和2 mg PAM,繼續攪拌,測得石粉的沉降速度為60cm/min,然後取上清測其吸光度為0.02,COD為9.3mg/L。符合汙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的要求。
【權利要求】
1.一種處理石材業加工廢水的方法,其特徵在於包括: 向廢水中加入石灰粉調節PH為10-11,充分攪拌I分鐘後,再加入滷水和PAM,繼續攪拌,然後取上清即可。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石材業加工廢水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滷水的用量為0.03%-0.15%。
3.如權利要求 1所述的處理石材業加工廢水的方法,其特徵在於PAM的用量為IOmg/L0
【文檔編號】C02F9/04GK103523953SQ201310475214
【公開日】2014年1月22日 申請日期:2013年10月13日 優先權日:2013年10月13日
【發明者】王耀斌 申請人:陝西盛邁石油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