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模具抽芯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12-02 19:46:37 1

本實用新型涉及衝壓模具應用技術領域,尤其是一種模具抽芯裝置。
背景技術:
衝壓模具是衝壓生產必不可少的工藝裝備,是技術密集型產品;衝壓件的質量、生產效率以及生產成本等,與模具設計和製造有直接關係;模具設計與製造技術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一個國家產品製造水平高低的重要標誌之一,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產品的質量、效益和新產品的開發能力。
在傳統技術中很多模具在衝壓之後不能完成很好的脫料,致使已經成型的產品仍然牢牢的卡套在模芯上,極大的影響了生產次效率,提高成本,不利於生產加工型企業的發展。
技術實現要素:
現有技術難以滿足人們的需要,為了解決上述存在的問題,本實用新型提出了一種模具抽芯裝置。
為實現該技術目的,本實用新型採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模具抽芯裝置,包括上託板、上墊角、上模座、上墊板、上夾板、止擋板、脫料板、下模板、下模座、下墊角、下託板、衝頭、活動模芯、連接器和氣缸;所述上託板和上模座之間通過螺栓固定連接有上墊角;所述上墊板通過螺栓固定連接在上模座底面的中間位置;所述上夾板設置在上墊板與止擋板之間,並且上夾板分別與上墊板和止擋板通過螺 栓固定連接;所述脫料板與止擋板之間通過彈簧連接,在止擋板和脫料板中間位置開設有衝頭槽;所述衝頭通過開設在止擋板和脫料板之間的衝頭槽與上夾板固定連接;所述下模板固定在下模座的表面上;所述下模座和下託板之間通過螺栓固定連接有下墊角;所述活動模芯設置在脫料板和下模板之間,活動模芯與衝頭對應放置,活動模芯的右端與連接器連接,所述連接器的另一端與氣缸的伸縮杆連接,所述氣缸通過氣缸固定座固定在下模座上。
進一步,所述上墊板、上夾板、止擋板和脫料板的大小與下模板的大小一樣。
進一步,所述下模板的中間位置對應開設有與脫料板相同的衝頭槽。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通過在脫料板和下模板之間設置一個可以移動模芯,可以解決料板成型成方管時,模芯無法脫料的問題;通過氣缸的伸縮杆使模芯來回移動,實現精確的脫料,提高生產效率,節約了大量的人工拿衝壓產品的時間;該模具抽芯裝置操作簡單,實用性強,易於推廣使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中A-A向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中:1-上託板、2-上墊角、3-上模座、4-上墊板、5-上夾板、6-止擋板、7-脫料板、8-下模板、9-下模座、10-下墊角、11-下託板、12-衝頭、13-活動模芯、14-連接器、15-氣缸。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說明書附圖1-2,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模具抽芯裝置,包括上託板1、上墊角2、上模座3、上墊板4、上夾板5、止擋板6、脫料板7、下模板8、下模座9、下墊角10、下託板11、衝頭12、活動模芯13、連接器14和氣缸15;所述上託板1和上模座3之間通過螺栓固定連接有上墊角2;所述上墊板4通過螺栓固定連接在上模座3底面的中間位置;所述上夾板5設置在上墊板4與止擋板6之間,並且上夾板5分別與上墊板4和止擋板6通過螺栓固定連接;所述脫料板7與止擋板6之間通過彈簧連接,在止擋板6和脫料板7中間位置開設有衝頭槽;所述衝頭12通過開設在止擋板6和脫料板7之間的衝頭槽與上夾板5固定連接;所述下模板8固定在下模座9的表面上;所述下模座9和下託板11之間通過螺栓固定連接有下墊角10;所述活動模芯13設置在脫料板7和下模板8之間,活動模芯13與衝頭12對應放置,活動模芯13的右端與連接器14連接,所述連接器14的另一端與氣缸15的伸縮杆連接,所述氣缸15通過氣缸固定座固定在下模座9上。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優化技術方案:所述上墊板4、上夾板5、止 擋板6和脫料板7的大小與下模板8的大小一樣。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優化技術方案:所述下模板8的中間位置對應開設有與脫料板7相同的衝頭槽。
工作原理:
本實用新型在工作時,下託板11固定在衝床的下工作檯上,上託板1固定在衝床的上工作檯上,調整衝床上下工作檯之間的距離,使衝頭12達到一個最佳的位置,不至於是衝頭壓到下模座9上;當模具開始工作時,由氣缸15通過連接器14,把活動模芯13送到成形的位置;此時,衝頭12下來把產品折成方管,衝床開始向上走,帶動衝頭12向上移動,氣缸15通過連接器14把模芯13拉出產品,完成脫料動作;通過氣缸的伸縮杆使模芯13來回移動,實現精確的脫料,提高生產效率,節約了大量的人工拿衝壓產品的時間。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並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是依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細微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