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治療骨折骨傷的中藥製劑的製作方法
2023-12-08 04:41:46 1
本發明涉及中藥
技術領域:
,尤其涉及一種治療骨折骨傷的中藥製劑。
背景技術:
:骨折不僅是局部損傷,患者體內氣血、筋絡、臟腑也隨之發生變化。常用止痛方法有口服抗炎藥、止痛藥;臨床應用時,口服抗炎止痛藥物後疼痛均有減輕,但減輕不明顯,患者大多仍存在吸氣時胸痛加重、呼吸淺快的症狀,且個別患者有胃腸道反應;局部利多卡因神經阻滯有較好的止痛效果,但需反覆應用,增加了患者注射時的痛苦及醫務人員工作量。採用中醫治療,是我國一種古老而具有傳統特色的治療方法,發明人在多年的臨床實踐中,利用中藥治療骨折骨傷,達到了消腫拔毒、止痛生肌的作用,取得了較好的治療效果。技術實現要素: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治療骨折骨傷的中藥製劑。中醫認為,骨折骨傷則局部經絡受損,血溢脈外,阻礙局部氣血運行,氣滯血疲,不通則痛,故治宜活血祛瘀、行氣止痛、清熱解毒。本發明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該治療骨折骨傷的中藥製劑由以下重量份的中藥製成:紅雞踢香9-15份、一皮草9-15份、白三百棒6-10份、毛葉三條筋12-20份、大葉紫珠40-50份、鬼燈籠根7-11份、鵝腸草12-20份。優選的:紅雞踢香12份、一皮草12份、白三百棒8份、毛葉三條筋16份、大葉紫珠45份、鬼燈籠根9份、鵝腸草16份。製備方法:按傳統方法製成湯劑。方中:紅雞踢香駁骨散積、消腫止痛;一皮草生肌、解熱毒;白三百棒溫經通絡、止血接骨;毛葉三條筋止血生肌、理氣止痛;大葉紫珠止血止痛、散瘀消腫;鬼燈籠根清熱解毒、涼血止痛;鵝腸草清熱解毒、活血消腫。具體實施方式實施方式一:稱取紅雞踢香9g、一皮草9g、白三百棒6g、毛葉三條筋12g、大葉紫珠40g、鬼燈籠根7g、鵝腸草12g,按傳統方法製成湯劑。實施方式二:稱取紅雞踢香12g、一皮草12g、白三百棒8g、毛葉三條筋16g、大葉紫珠45g、鬼燈籠根9g、鵝腸草16g,按傳統方法製成湯劑。實施方式三:稱取紅雞踢香15g、一皮草15g、白三百棒10g、毛葉三條筋20g、大葉紫珠50g、鬼燈籠根11g、鵝腸草20g,按傳統方法製成湯劑。毒性試驗1.藥物:本發明的治療骨折骨傷的中藥製劑,經檢測符合其質量標準。2、動物:健康昆明種小鼠,雌雄各半,體重22-25g。3、小鼠急性毒性實驗在最大給藥濃度和最大給藥容量下,小鼠口服灌胃給予本發明按實施方式三製得的中藥製劑12g/kg,連續觀察15天,試驗小鼠未見死亡和異常毒性反應。試驗結束,解剖試驗小鼠,觀察肝、腎、脾、心、肺、胃、腸等主要臟器,均未見異常改變。按急性毒性標準,該樣品屬無毒級。下表為小鼠急性毒性試驗結果4、小鼠長期毒性實驗按本發明實施方式三製得的中藥製劑分為2g/kg、1.5g/kg、1g/kg三組對小鼠連續口服灌胃90d後停藥,恢復20d的長期毒性實驗。結果顯示:在給藥和恢復期間,小鼠皮毛光滑,行為活動正常,體重增加,攝食飲水正常;血液學和血液生化指標在給藥結束和恢復期後,小鼠血液學和血液生化指標均在正常範圍內波動,未見明顯異常;骨髓和尿常規指標在給藥結束和恢復期後,小鼠骨髓和尿常規指標未見明顯異常;組織病理學指標在給藥結束和恢復期後,小鼠各臟器肉眼未見明顯異常,各臟器病理未見明顯異常改變。5、用大鼠對本發明的中藥製劑進行長期毒性實驗,將每種中藥製劑分別按成人日用量15倍、10倍的藥量進行灌胃,連續給藥90天,大鼠無一死亡,90天後,觀察和檢測大鼠的各項生理、生化指標均正常。毒性試驗表明,本發明的治療骨折骨傷的中藥製劑給藥未見毒性反應。臨床資料1、一般資料2010年4月-2013年6月,來我院就診的270例患者中,男135例,女135例,年齡15-56歲,平均年齡38歲,傷後至就診時間1-8h。均為閉合性外傷,患者神志清楚,X線片有骨折徵象,無重要臟器傷,心電圖正常,血壓正常範圍。在患者知情和自願的基礎上,我們將患者分為9組;只服用紅雞踢香單味藥組為A組、只服用一皮草單味藥組為B組、只服用白三百棒單味藥組為C組、只服用毛葉三條筋單味藥組為D組、只服用大葉紫珠單味藥組為E組、只服用鬼燈籠根單味藥組為F組,只服用鵝腸草單味藥組為G組,服用本發明按實施方式二製劑組為治療組,採用傷科接骨片治療的為對照組,各組患者為30例。2、治療方法整復固定,然後服用各組藥物加以治療。A組、B組、C組、D組、E組、F組、G組分別將單味藥按傳統方法製成3mg/ml;治療組將各中草藥按份配齊後,按傳統方法製成3mg/ml;各組每日1劑為500ml,分2次服用,對照組按常規量服用,各組15天為1療程。3、診斷標準:①痊癒:骨折處癒合,對線對位滿意、功能及外形完全或基本恢復;②顯效:骨折癒合對位尚滿意或骨折復位欠佳,功能恢復尚可;③無效:骨折不癒合或畸形癒合,局部疼痛,功能障礙。4、治療結果各組服藥兩個療程後,比較結果。組別例數痊癒好轉無效總有效率(%)治療組6545200100.0對照組6530152074.6A20021810.0B2010195.0C2001195.0D20111810.0E2000200F2001195.0G20221615.0本發明的中藥製劑治療骨折骨傷的治療效果遠遠好於其他各組的治療效果;治療組的總有效率明顯高於各單味藥組總有效率之和;由此可知,治療組的治療效果是各單味藥相互協同作用的結果。在對治療組65例患者進行隨訪時,其中有9例自述「服用本發明的製劑後,不但骨折骨傷康復了,而且咽炎也好了」。得到這一消息後,我們隨即對30例患有不同程度的咽炎患者,採用本發明實施方式二製得的中藥製劑,每天一劑,分早晚兩次服用的方法加以治療。療效判斷標準分為痊癒:急性咽炎用藥3d(慢性5d)以內症狀減輕,5d(慢性咽15d)以內症狀及陽性體徵消失。顯效:急性用藥5d(慢性15d)以內症狀減輕,大部分陽性體徵消失,症狀積分減少2/3以上。有效:急性用藥5d(慢性15d)以內症狀減輕,部分陽性體徵消失、症狀積分減少1/3以上,但不足2/3者。無效:急性用藥5d(慢性15d)以內不能使臨床症狀及陽性體徵減輕,症狀積分減少不足1/3者。在接受治療的咽炎患者30例中,其中痊癒18例,顯效8例,有效4例,無效0例,總有效率為100%;由此可知,服用本發明的中藥製劑,不但治療骨折骨傷療效顯著,而且對咽炎具有很好的治療效果,值得臨床推廣應用。當前第1頁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