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有調節結構的平衡吊具的製作方法
2023-11-30 02:14:41 4

本發明涉及一種平衡吊具,更確切的說是一種帶有調節結構的平衡吊具。
背景技術:
吊具是一種輔助吊裝設備吊運物品的工具,吊鉤是最常見的一種吊具。吊具所吊裝的物品的形狀多種多樣,且多為不規則形狀,由於現有技術中的設備上不帶有調節結構,不能調節吊裝物品與吊具間的夾角和重心位置,因此在吊裝物品時,必須十分牢固定物品,防止其與吊具發生脫落。這種操作需要大量的時間,嚴重影響了吊裝設備的使用效率。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主要是解決現有技術所存在的技術問題,從而提供一種帶有調節結構,能夠調節吊裝部相對於平衡板之間的位置,從而調節吊裝部相對於物品的重心的位置,適應多種不規則形狀的物品,吊運平穩,有利於減少捆綁固定物品的時間,提高吊裝設備的使用效率的帶有調節結構的平衡吊具。
本發明的上述技術問題主要是通過下述技術方案得以解決的:
一種帶有調節結構的平衡吊具,包括一吊裝部,所述的帶有調節結構的平衡吊具還包括一平衡部和三個吊裝鏈條,其中一吊裝鏈條與所述的吊裝部相連接,另外兩個吊裝鏈條與所述的平衡部的兩端相連接,所述的吊裝部與所述的平衡部組成可調節的連接結構。
作為本發明較佳的實施例,所述的平衡部包括一連接板和一螺杆,所述的螺杆的兩端分別與所述的連接板的兩端轉動連接,所述的吊裝部與所述的螺杆螺紋連接。
作為本發明較佳的實施例,所述的平衡部還包括一搖臂,所述的搖臂與所述的螺杆的一端固定連接。
作為本發明較佳的實施例,所述的吊裝部包括兩個支撐板、兩個固定螺栓和一連接柱,所述的兩個支撐板之間設置有間隙,且其上下兩端分別通過所述的固定螺栓固定連接,所述的支撐板上設置有一腰形孔,所述的連接柱上設置有一螺紋孔,所述的螺紋孔垂直於所述的連接柱的軸線布置,所述的連接柱穿過所述的腰形孔布置,所述的螺紋孔布置在所述的兩個支撐板之間,所述的螺杆與所述的螺紋孔螺紋連接。
本發明的帶有調節結構的平衡吊具的優點是:帶有調節結構,能夠調節吊裝部相對於平衡板之間的位置,從而調節吊裝部相對於物品的重心的位置,適應多種不規則形狀的物品,吊運平穩,有利於減少捆綁固定物品的時間,提高吊裝設備的使用效率。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於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發明的帶有調節結構的平衡吊具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帶有調節結構的平衡吊具的主視圖;
圖3為圖1中的平衡部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4為圖1中的吊裝部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其中:
1、平衡部;11、連接板;12、螺杆;13、搖臂;
2、吊裝部;21、支撐板;211、腰形孔;22、固定螺栓;23、連接柱;231、螺紋孔;
3、吊裝鏈條。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詳細闡述,以使本發明的優點和特徵能更易於被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從而對本發明的保護範圍做出更為清楚明確的界定。
本發明的帶有調節結構的平衡吊具的優點是:帶有調節結構,能夠調節吊裝部相對於平衡板之間的位置,從而調節吊裝部相對於物品的重心的位置,適應多種不規則形狀的物品,吊運平穩,有利於減少捆綁固定物品的時間,提高吊裝設備的使用效率。
如圖1、圖2所示,一種帶有調節結構的平衡吊具,包括一吊裝部2,該帶有調節結構的平衡吊具還包括一平衡部1和三個吊裝鏈條3,其中一吊裝鏈條3與該吊裝部2相連接,另外兩個吊裝鏈條3與該平衡部1的兩端相連接,該吊裝部2與該平衡部1組成可調節的連接結構。通過調節吊裝部2相對於平衡部1的位置,即可以調節吊裝部2相對於所吊運物品的位置,從而調節物品的方位,實現穩固吊運。
如圖3所示,該平衡部1包括一連接板11和一螺杆12,該螺杆12的兩端分別與該連接板11的兩端轉動連接,該吊裝部2與該螺杆12螺紋連接。通過轉動該螺杆12,即可以調節該吊裝部2相對於該螺杆12的位置。
如圖3所示,該平衡部1還包括一搖臂13,該搖臂13與該螺杆12的一端固定連接。設置搖臂13有利於方便用戶轉動該螺杆12。
如圖1、圖4所示,該吊裝部2包括兩個支撐板21、兩個固定螺栓22和一連接柱23,該兩個支撐板21之間設置有間隙,且其上下兩端分別通過該固定螺栓22固定連接,該支撐板21上設置有一腰形孔211,該連接柱23上設置有一螺紋孔231,該螺紋孔231垂直於該連接柱23的軸線布置,該連接柱23穿過該腰形孔211布置,該螺紋孔231布置在該兩個支撐板21之間,該螺杆12與該螺紋孔231螺紋連接。該連接板11穿過該兩個支撐板21之間,通過該固定螺栓22支撐該連接板11。這種結構的吊裝部2的生產成本較低,結構可靠。
以上僅僅以一個實施方式來說明本發明的設計思路,在系統允許的情況下,本發明可以擴展為同時外接更多的功能模塊,從而最大限度擴展其功能。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並不局限於此,任何不經過創造性勞動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之內。因此,本發明的保護範圍應該以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保護範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