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新型選針器的製作方法
2023-12-06 13:23:11 1
本發明涉及一種新型選針器。
背景技術:
目前,針織橫機已普遍採用了計算機控制技術和利用電子選針技術來控制橫機進行單針選針,從而形成各種花色,然而傳統的機械,在進行設備改造時,也採用電子選針替代舊式的機械選針,以擴大其花紋實用性,改造中常常因為選針器選用不當,會出現花型錯亂變形,甚至還可能引起機構的錯誤動作而損壞機械結構,現有選針器的響應速度慢,易發熱,元件的受力和防衝擊、震動等方面遜色,易發生壓電元件失去記憶的情況,所以有待於改進。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為了解決現有技術的問題,提供了一種結構簡單,使用方便,提高了工作效率的新型選針器。
本發明的具體技術方案如下:一種新型選針器,包括殼體,所述殼體內設有選針器框架和電路板,所述選針器框架上設有多組線圈和多組選針刀片,所述多組選針刀片分別連接相對應的多組線圈,所述多組線圈和多組選針刀片呈間隔排布設置,所述多組選針刀片上設有金屬刀頭,塑料刀身和磁鋼套,所述金屬刀頭連接在塑料刀身頂端,所述磁鋼套連接在塑料刀身的底端,所述磁鋼套內設有平面雙極磁鋼,所述平面雙極磁鋼設有磁極,其分別為正極和負極,所述正極和負極呈相對設置,所述電路板上設有控制晶片,所述多組線圈通過導線與電路板設有的控制晶片相連接,所述電路板上安裝了電源插口,所述電源插口連接控制晶片。
以下為本發明的附屬技術方案。
作為優選方案,所述多組線圈和多組選針刀片均設有通孔,其通過螺栓固定在選針器框架內。
作為優選方案,所述多組線圈共設有16個,所述多組選針刀片共設有16個。
作為優選方案,所述16個選針刀片上設有的平面雙極磁鋼的磁極,其分別呈正極和負極,負極和正極的間隔排列設置。
本發明的技術效果:本發明的一種新型的選針器,通過選針刀片設有的正和負極磁極的永磁體磁場,單個磁體同一平面充兩個極性相反的磁極,減少漏磁,提高電磁轉化效率,在磁極外包裹磁鋼套,減少側面的漏磁和減小相鄰刀片的磁場影響,使刀擺動平穩,提高瞬間響應,整體設計,結構簡單,使用方便,提高了工作效率。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明實施例的一種新型選針器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實施例的選針刀片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殼體1,選針器框架2,線圈3,選針刀片4,金屬刀頭5,塑料刀身6,磁鋼套7,平面雙極磁鋼71,電路板8,控制晶片81,電源插口9,通孔10。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做進一步說明。
如圖1至圖2所示,本實施例的一種新型選針器,包括殼體1,所述殼體1內設有選針器框架2和電路板8,這樣設置,可通過電路板通電後由控制系統控制選針刀片。所述選針器框架2上設有多組線圈3和多組選針刀片4,所述多組線圈3和多組選針刀片4呈間隔排布,這樣設置,線圈連接選針刀片產生振動。所述多組線圈3分別連接其相對應的多組選針刀片4,這樣設置,多組線圈在通電後,產生磁場作用於其相對應的選針刀片,便於產生振動。所述多組線圈3 和多組選針刀片4均設有通孔10,其通過螺栓固定在選針器框架2內。這樣設置,連接牢固。所述多組線圈3設有16個,所述多組選針刀片4共設有16個。這樣設置,其一一對應。所述多組選針刀片4上設有金屬刀頭5,塑料刀身6和磁鋼套7,所述金屬刀頭5連接在塑料刀身6頂端,所述磁鋼套7連接在塑料刀身6的底端,所述磁鋼套7內設有平面雙極磁鋼71,所述16個選針刀片4上設有的平面雙極磁鋼71的磁極分別呈正極和負極,負極和正極的排列設置。這樣設置,正和負不同磁極的線圈磁場,其作用於選針刀片設有固定的正極和負極永磁體的磁場,在磁力的作用下實現擺動。所述電路板8上設有控制晶片81,這樣設置,控制晶片便於控制系統。所述多組線圈3通過導線(圖中未示)與電路板8相連接,所述電路板8上安裝了電源插口9。所述電源插口9連接控制晶片81,這樣設置,便於連接外接電源。
本發明的一種新型選針器,工作原理為:16個選針刀片採用平面雙極磁鋼的磁極通過設置方向相對的正極和負極,負極和正極的排布,由內部系統通過控制晶片,經由導線把控制信號輸入到電路板,電路板再分配給16個線圈,通過電源插口供電,其電壓在12v或者-12v之間變動,產生了正反不同的線圈磁場,同時,由於磁場同性相斥異性相吸的物理特性,正極和負極不同磁極的線圈磁場,其作用於選針刀片設有的固定的正極和負極極永磁體的磁場,在磁力的作用下實現擺動。
本發明的一種新型選針器,1、通過選針刀片設有的固定的正和負磁極的永磁體磁場為,單個磁體同一平面的兩個極性相反的磁極,減少漏磁,提高電磁轉化效率;2、通過在磁極外包裹磁鋼套,減少側面的漏磁和減小相鄰刀片的磁場影響,使刀擺動平穩,提高瞬間響應;3、整體設計,結構簡單,使用方便,提高了工作效率。需要指出的是,上述較佳實施例僅為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構思 及特點,其目的在於讓熟悉此項技術的人士能夠了解本發明的內容並據以實施,並不能以此限制本發明的保護範圍。凡根據本發明精神實質所作的等效變化或修飾,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