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粉體除鏽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5-19 00:41:51

本實用新型屬於粉體除鏽機械設計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粉體除鏽裝置。
背景技術:
在現有的技術中,粉體的裝袋過程中容易夾雜一些磁性粉末,而對於一些特殊行業如耐火材料行業,粉體中夾雜的磁性鐵鏽將大大影響材料的使用,夾雜的磁性鐵鏽將對耐火材料造成致命的傷害,因此在粉體的包裝過程中需要儘量減少磁性鐵鏽對材料的影響,而傳統的除鏽裝置一般都是在攪拌倉的入口處設置鐵鏽吸附網等裝置,此種方法雖然能夠吸附一些鐵鏽,但是由於粉體在導入攪拌倉時由於重力以及衝力的作用,鐵鏽的吸附並不能夠很細緻,而且如果吸附裝置的表面吸附了一層鐵鏽,將大大降低吸附裝置的吸附能力,進而影響對鐵鏽的清除能力。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粉體除鏽裝置,該粉體除鏽裝置具有鐵鏽清除功能,能夠對除鐵輥表面的鐵鏽雜質自動進行及時的清除,能夠保證除鐵輥的吸附能力。
為達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採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粉體除鏽裝置,包括粉體傳送裝置和粉體除鏽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粉體傳送裝置包括傳送帶、傳送軸和防漏板,所述傳送帶在所述傳送軸的驅動下進行轉動,所述傳送帶的兩側設置有所述防漏板,所述粉體除鏽裝置設置在所述粉體傳送裝置的所述傳送帶的上方,所述粉體除鏽裝置包括除鏽罩、除鐵輥、鐵輥驅動軸、驅動軸控制器、松料板、鐵屑回收倉、鐵屑刮料板、除塵通道和除塵控制器,所述驅動軸控制器設置在所述除鏽罩上,所述除鐵輥與所述鐵輥驅動軸相連,所述驅動軸控制器與所述鐵輥驅動軸相連,所述松料板與所述除鏽罩相連,所述鐵屑回收倉與所述鐵輥驅動軸相連,所述鐵屑刮料板設置在所述鐵屑回收倉內,所述除塵通道穿過所述除鐵罩與所述除塵控制器相連,所述除塵控制器固定在所述除鏽罩上。
優選地,所述粉體除鏽裝置的所述松料板下端設置有多個松料針,所述除鏽罩下端均勻地設置有多個所述松料板。
優選地,所述鐵屑回收倉為L形結構,所述鐵屑刮料板為U形結構,所述鐵屑回收倉和所述鐵屑刮料板均為塑料材質製得,所述鐵屑刮料板通過螺絲實現與所述鐵屑回收倉的固定。
本實用新型具有的優點和積極效果是:由於採用上述技術方案,使得該除鏽裝置具體鐵鏽自動清除功能,除鐵輥表面吸附的雜質能夠進行自動清理,能夠有效保證除鐵輥的吸附能力,避免除鐵輥表面因為雜質的影響而降低吸附能力,能夠大大提高了粉體的除鐵能力和效率。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側視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松料板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粉體傳送裝置;1-1、傳送帶;1-2、傳送軸;1-3、防漏板;2、粉體除鏽裝置;2-1、除鏽罩;2-2、除鐵輥;2-3、鐵輥驅動軸;2-4、驅動軸控制器;2-5、松料板;2-6、鐵屑回收倉;2-7、鐵屑刮料板;2-8、除塵通道;2-9、除塵控制器。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對照附圖,通過對實施例的描述,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如所涉及的各構件的形狀、構造、各部分之間的相互位置及連接關係、各部分的作用及工作原理等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如圖1、圖2和圖3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粉體除鏽裝置,包括粉體傳送裝置1和粉體除鏽裝置2,粉體傳送裝置1包括傳送帶1-1、傳送軸1-2和防漏板1-3,傳送帶1-1在傳送軸1-2的驅動下進行轉動,傳送帶1-1的兩側設置有防漏板1-3,粉體除鏽裝置2設置在粉體傳送裝置1的傳送帶1-1的上方,粉體除鏽裝置2包括除鏽罩2-1、除鐵輥2-2、鐵輥驅動軸2-3、驅動軸控制器2-4、松料板2-5、鐵屑回收倉2-6、鐵屑刮料板2-7、除塵通道2-8和除塵控制器2-9,驅動軸控制器2-4設置在除鏽罩2-1上,除鐵輥2-2與鐵輥驅動軸2-3相連,驅動軸控制器2-4與鐵輥驅動軸2-3相連,松料板2-5與除鏽罩2-1相連,鐵屑回收倉2-6與鐵輥驅動軸2-3相連,鐵屑刮料板2-7設置在鐵屑回收倉2-6內,除塵通道2-8穿過除鐵罩2-1與除塵控制器2-9相連,除塵控制器2-9固定在除鏽罩2-1上。
優選地,粉體除鏽裝置2的松料板2-5下端設置有多個松料針,除鏽罩2-1下端均勻地設置有多個松料板2-5。
優選地,鐵屑回收倉2-6為L形結構,鐵屑刮料板2-7為U形結構,鐵屑回收倉2-6和鐵屑刮料板2-7均為塑料材質製得,鐵屑刮料板2-7通過螺絲實現與鐵屑回收倉2-6的固定。
本實用新型具有的優點和積極效果是:由於採用上述技術方案,使得該除鏽裝置具體鐵鏽自動清除功能,除鐵輥表面吸附的雜質能夠進行自動清理,能夠有效保證除鐵輥的吸附能力,避免除鐵輥表面因為雜質的影響而降低吸附能力,能夠大大提高了粉體的除鐵能力和效率。
本實例的工作過程:粉體通過粉體傳送裝置1實現粉體的傳送,粉體在傳送過程中利用多組除鐵輥2-2的轉動對傳送帶1-1上的粉體進行除鏽操作,而除鐵輥2-2表面上吸附的雜質通過鐵屑刮料板2-7進行清理和回收。
以上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進行了詳細說明,但所述內容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不能被認為用於限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範圍。凡依本實用新型申請範圍所作的均等變化與改進等,均應仍歸屬於本實用新型的專利涵蓋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