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柄限位機構及安裝該手柄限位機構的內燃發電機機架的製作方法
2023-05-05 09:40:11 1
手柄限位機構及安裝該手柄限位機構的內燃發電機機架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機械設備,具體地涉及一種手柄限位機構及安裝該手柄限位機構的內燃發電機機架。本實用新型的手柄限位機構,包括機座和手柄座,所述機座上設置有銷軸、限位柱和銷孔,所述手柄座通過所述銷軸與所述機座鉸接,所述手柄座上開設有兩個限位缺口,繞所述銷軸轉動手柄座可使所述限位柱從其中一個限位缺口處繞至另一個限位缺口處卡住所述手柄座,通過銷杆與定位孔以及限位柱與限位缺口的共同配合達到了增強機座對手柄座限位和鎖緊強度的技術效果,使得在鎖緊強度要求較高的設備上只需安裝一個彈簧銷即可,而無需安裝多個彈簧銷鎖緊機構。本實用新型的內燃發電機機架解決了現有內燃發電機不易搬運的問題。
【專利說明】手柄限位機構及安裝該手柄限位機構的內燃發電機機架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機械設備,具體地涉及一種手柄限位機構及安裝該手柄限位機構的內燃發電機機架。
【背景技術】
[0002]現有技術中存在一種通過彈簧銷來限位的鎖機構,該類鎖機構在解鎖時一般都需要人手來控制,有些設備上需要安裝有多個這樣的鎖機構以便加強鎖緊力,這樣一個人的情況下就不可能同時解開多個彈簧銷類的鎖機構,如何只通過一個這樣的鎖機構既能夠達到與設置多個這樣的鎖機構相同的鎖緊力是一個亟待解決的技術問題。
[0003]另外,現有的小型內燃發電機一般都安裝在一個機架上面,該機架一般是通過金屬管彎制而成的,通過設置機架可方便人員搬動內燃發電機,現在的問題是若想通過機架來搬動內燃發電機仍然需要兩個人,一個人的情況下通過機架來搬動一臺內燃發電機仍然很費力。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有鑑於此,本實用新型的目的之一是提供一種手柄限位機構,該手柄限位機構能夠通過一個彈簧銷組件即可提供較強的限位鎖緊力,從而在鎖緊力要求較高的設備上無需安裝多個彈簧銷鎖緊機構。本實用新型的目的之一是提供一種安裝有上述手柄限位機構的內燃發電機機架,該機架可方便一個人對內燃發電機的搬運,解決了現有內燃發電機一個人不易搬運的問題。
[0005]本實用新型的目的之一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加以解決:
[0006]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手柄限位機構,包括機座和手柄座,所述機座上設置有銷軸、限位柱和銷孔,所述手柄座通過所述銷軸與所述機座鉸接,所述手柄座上開設有兩個限位缺口,繞所述銷軸轉動手柄座可使所述限位柱從其中一個限位缺口處繞至另一個限位缺口處卡住所述手柄座。
[0007]進一步,所述手柄座上圍繞所述銷軸的位置開設兩個定位孔,所述機座內設置有一個彈簧銷,所述彈簧銷上的銷杆可穿過所述銷孔,轉動所述手柄座可使穿過所述銷孔的銷杆插入到所述定位孔中,當所述銷杆插入到所述定位孔中時,所述限位柱同時落入到所述限位缺口中一同卡住所述手柄座。
[0008]進一步,所述機座為由金屬板彎制而成的V型構件,所述銷杆從V型機座的一側插入到機座另一側的銷孔中,所述銷杆位於I型機座內部的部分加工有一個限位臺階並套設有一個彈簧,所述彈簧的一端彈抵在銷杆的限位臺階上,另一端彈抵在I型機座的內側壁上。
[0009]進一步,所述手柄座的外側設置有一個用於與管狀手柄連接的半圓弧形板件。
[0010]本實用新型的目的之二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加以解決:
[0011]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了一種安裝有上述手柄限位機構的內燃發電機機架,包括一個用於固定所述內燃發電機的框架和一個設置在所述框架上方的[型管狀的手柄,所述手柄的兩端各通過一個手柄限位機構與所述框架鉸接。
[0012]進一步,所述手柄的端部與所述手柄限位機構中的手柄座固定連接。
[0013]進一步,搬動所述手柄可使手柄繞所述銷軸旋轉並扣在框架的頂部。
[0014]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0015]1、本實用新型的手柄限位機構通過銷杆與定位孔以及限位柱與限位缺口的共同配合達到了增強機座對手柄座限位和鎖緊強度的技術效果,使得在鎖緊強度要求較高的設備上只需安裝一個彈簧銷即可,而無需安裝多個彈簧銷鎖緊機構。
[0016]2、本實用新型的內燃發電機機架包括一個用於固定所述內燃發電機的框架和一個設置在所述框架上方的V型管狀的手柄,所述手柄的兩端各通過一個手柄限位機構與所述框架鉸接。使用時,只需在拉動手柄一端的銷杆解鎖即可使整個手柄繞所述銷軸旋轉開闔。由於限位柱與限位缺口的配合可提供較強的限位力,使得在通過手柄來搬動內燃發電機的時候不會將彈簧銷銷杆或銷孔的結構遭受破壞。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7]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描述。
[0018]圖1為實施例1中手柄限位機構正面結構示意圖,圖中手柄座前端的一個限位缺口與所述限位柱卡合;
[0019]圖2為實施例1中手柄限位機構背面結構示意圖;
[0020]圖3為實施例1中手柄限位機構正面結構示意圖,圖中手柄座後端的一個限位缺口與所述限位柱卡合;
[0021]圖4為實施例1中手柄限位機構俯視結構示意圖;
[0022]圖5為實施例1中手柄限位機構立體結構示意圖;
[0023]圖6為實施例1中手柄限位機構中手柄座的側面結構示意圖;
[0024]圖7為實施例1中手柄限位機構中機座的側面結構示意圖;
[0025]圖8為實施例2中內燃發電機機架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0026]圖9為實施例2中內燃發電機機架的俯視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7]以下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詳細說明:
[0028]實施例1手柄限位機構
[0029]如圖1-7所示:本實施例中的手柄限位機構,包括機座1和手柄座2,所述機座1上設置有銷軸匕、限位柱化和銷孔化,所述手柄座2通過所述銷軸匕與所述機座1鉸接,所述手柄座2上開設有兩個限位缺口 2^繞所述銷軸匕轉動手柄座2可使所述限位柱化從其中一個限位缺口 23處繞至另一個限位缺口處卡住所述手柄座2 ;所述手柄座2上圍繞所述銷軸匕的位置開設兩個定位孔26,所述機座1內設置有一個彈簧銷3,所述彈簧銷3上的銷杆33可穿過所述銷孔化,轉動所述手柄座2可使穿過所述銷孔的銷杆33插入到所述定位孔26中,當所述銷杆%插入到所述定位孔26中時,所述限位柱化同時落入到所述限位缺口 23中一同卡住所述手柄座2。具體地,所述機座1為由金屬板彎制而成的V型構件,所述銷杆33從I型機座1的一側插入到機座1另一側的銷孔化中,所述銷杆33位於V型機座1內部的部分加工有一個限位臺階36並套設有一個彈簧3(3,所述彈簧3^的一端彈抵在銷杆33的限位臺階36上,另一端彈抵在V型機座1的內側壁上。所述手柄座2的外側設置有一個用於與管狀手柄連接的半圓弧形板件2(3。本實用新型的手柄限位機構通過銷杆與定位孔以及限位柱與限位缺口的共同配合達到了增強機座對手柄座限位和鎖緊強度的技術效果,使得在鎖緊強度要求較高的設備上只需安裝一個彈簧銷即可,而無需安裝多個彈簧銷鎖緊機構。
[0030]實施例2內燃發電機機架
[0031]如圖8-9所示:本實施例中的安裝有實施例1中所述手柄限位機構的內燃發電機機架,包括一個用於固定所述內燃發電機的框架4和一個設置在所述框架4上方的V型管狀的手柄5,所述手柄5的兩端各通過一個手柄限位機構與所述框架4鉸接。具體地,所述手柄5的端部與所述手柄限位機構中的手柄座2固定連接,搬動所述手柄5可使手柄5繞所述銷軸匕旋轉並扣在框架4的頂部。使用時,只需在拉動手柄一端的銷杆解鎖即可使整個手柄繞所述銷軸旋轉開闔。由於限位柱與限位缺口的配合可提供較強的限位力,使得在通過手柄來搬動內燃發電機的時候不會將彈簧銷銷杆或銷孔的結構遭受破壞。
[0032]最後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限制,儘管參照較佳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可以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換,而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宗旨和範圍,其均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範圍當中。
【權利要求】
1.一種手柄限位機構,包括機座(I)和手柄座(2),其特徵在於:所述機座(I)上設置有銷軸(la)、限位柱(Ib)和銷孔(lc),所述手柄座(2)通過所述銷軸(Ia)與所述機座(I)鉸接,所述手柄座(2 )上開設有兩個限位缺口( 2a),繞所述銷軸(Ia)轉動手柄座(2 )可使所述限位柱(Ib )從其中一個限位缺口( 2a)處繞至另一個限位缺口處卡住所述手柄座(2 )。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柄限位機構,其特徵在於:所述手柄座上圍繞所述銷軸的位置開設兩個定位孔(2b),所述機座(I)內設置有一個彈簧銷(3),所述彈簧銷(3)上的銷杆(3a)可穿過所述銷孔(Ic),轉動所述手柄座(2)可使穿過所述銷孔(Ic)的銷杆(3a)插入到所述定位孔(2b)中,當所述銷杆(3a)插入到所述定位孔(2b)中時,所述限位柱(Ib)同時落入到所述限位缺口( 2a)中一同卡住所述手柄座(2 )。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手柄限位機構,其特徵在於:所述機座(I)為由金屬板彎制而成的U型構件,所述銷杆(3a)從U型機座(I)的一側插入到機座(I)另一側的銷孔(Ic)中,所述銷杆(3a)位於U型機座(I)內部的部分加工有一個限位臺階(3b)並套設有一個彈簧(3c),所述彈簧(3c)的一端彈抵在銷杆(3a)的限位臺階(3b)上,另一端彈抵在U型機座Cl)的內側壁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手柄限位機構,其特徵在於:所述手柄座(2)的外側設置有一個用於與管狀手柄連接的半圓弧形板件(2c )。
5.一種安裝有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手柄限位機構的內燃發電機機架,其特徵在於:包括一個用於固定所述內燃發電機的框架(4)和一個設置在所述框架(4)上方的U型管狀的手柄(5),所述手柄(5)的兩端各通過一個手柄限位機構與所述框架(4)鉸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內燃發電機機架,其特徵在於:所述手柄(5)的端部與所述手柄限位機構中的手柄座(2)固定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內燃發電機機架,其特徵在於:搬動所述手柄(5)可使手柄(5)繞所述銷軸(Ia)旋轉並扣在框架(4)的頂部。
【文檔編號】F02B63/04GK204253585SQ201420636988
【公開日】2015年4月8日 申請日期:2014年10月30日 優先權日:2014年10月30日
【發明者】張如君 申請人:重慶鑫源農機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