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豬傷人事件(奪命野豬咬死村民)
2023-04-27 08:35:36
「一豬二熊三老虎」,在老百姓眼裡,野豬是山林中最具殺傷力的野生動物。10月23日下午,宜賓縣雙龍鎮新和村一農婦在野外勞作時,遭到一頭髮狂的成年野豬襲擊,農婦傷重不治身亡。而此前,當地多名村民曾對一頭成年野豬進追趕,並用火藥槍對野豬進行射擊。
目前當地警方已對持槍的六名村民刑事拘留,收繳未經鑑定的疑似火藥槍六把。同時,為了保證村民安全,宜賓市公安局將組織特警和狙擊手,對傷人野豬進行狙殺。
(李雲秀被咬傷後的現場照片)
驚魂:地裡收豆子農婦被野豬咬死
據死者李雲秀的丈夫饒祖均回憶,10月23日下午15時30分許,二人正各在一塊地裡收割冬豆,相距大約20來米。由於事發突然,他當時並沒有發現野豬,也未能看到野豬撕咬妻子的現場,等他聽到妻子呼救趕過去時,妻子已經倒在地上鮮血直流,野豬已經不見蹤跡。
「我聽到她(妻子)喊叫『野豬咬人了,野豬咬人了』,才慌忙跑過去看。」饒祖均稱,到了現場,他看見妻子倒在地裡氣息微弱,已經說不出話來。妻子的腿部有多處傷痕,其中右大腿內側位置,血流不止。他分析動脈被咬斷,形成致命傷。
饒祖均稱,就在此時,他看到有七八個男子從山坡上的樹林裡跑出來,有人手裡還拿著1米多長的火藥槍。這些人發現有人被野豬咬傷,便匆匆散去。饒祖均告訴成都商報記者,事發前10來分鐘,他聽到過山上傳來數聲槍響。
(李雲秀被咬傷現場)
事發時新和村村民楊慶蓉正在屋外的地裡栽油菜籽,她先是聽到幾聲槍響,幾分鐘後,便看到一頭野豬從一側竄了出來,拱壞了身旁的背筐,隨即朝春花埂子(小地名)方向跑去。「(身)長有1.5米,跟家裡養的200多斤的豬差不多大小,但野豬肉緊實,估計有300斤。」楊慶蓉心有餘悸地告訴成都商報記者,要不是野豬撞到她的背筐,說不定被咬傷的就是她了。
據新和村村主任王仲明介紹,死者李雲秀,現年29歲,老家在雲南省,後嫁到新和村春花組,與當地村民饒祖均結婚,現育有三女一兒,最小的僅7歲。夫妻二人為人老實,靠務農維持生計。
王仲明說,過去幾十年,當地沒有發現過野豬的蹤跡,直到去年,有村民發現了野豬出沒,當時,村委會還向村民們公布了相關消息,提醒大家注意安全,切忌惹怒野豬。這也是當地第一起野獸傷人事件。
(死者李雲秀的丈夫饒祖均手持夫妻合照)
警方調查:收繳六把火藥槍,六人被刑拘
據負責處理此事的宜賓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黃廣介紹,事發後當地派出所迅速組織人員對傷者進行救助,並組織警力對野豬逃跑的路線進行勘察尋找,宜賓縣公安局治安大隊等警力也迅速介入展開調查。在警方調查過程中接到群眾反映稱,事發前有人開槍追趕野豬。警方連夜開展工作,調查詢問橫江鎮張窩村及雙龍鎮老房村多名村民。目前已收繳六支火藥槍(是否槍枝需進一步鑑定),六名村民因涉嫌非法持有槍枝被警方刑事拘留。
黃廣告訴記者,橫江、雙龍兩鎮屬於山區,並與雲南的大山相連,當地村民歷來有持自製火藥獵槍打獵或驅趕野生動物的傳統。在此前警方進行的緝槍治暴專項行動中,很多村民主動交出了獵槍,但仍有少部分偏居大山裡的村民,法治意識淡泊或抱有僥倖心理,沒有及時上交所持有的火藥槍。
宜賓縣雙龍鎮負責人表示,野豬傷人事件發生後,當地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立即成立工作組前往現場開展相關工作。死者李某家經濟非常困難,留下四個未成年孩子需要撫養。目前,當地政府已給予15000元人道主義救助,並組織村組幹部幫助處理後事。考慮到死者家庭經濟困難,特事特辦將該戶納入建卡貧困戶,在孩子教育、醫療及社會保障等方面,享受相關的福利政策。
黃廣表示,此次野豬發狂咬人,雖屬意外事件,但不排除與此前村民追趕野豬有關。本著解決遇難村民實際困難的思路,警方正在通過做工作促成相關涉案人員對死者家屬進行賠償。「根據法律規定,涉案人員積極賠償受害人損失的,在量刑時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黃廣稱,爭取涉案人員按照一萬至一萬五千元的金額對死者賠償,如果受害人家屬認為不夠,可以提起訴訟主張自己的權利。
(李雲秀被咬傷現場)
記者調查:村民為什麼要追趕野豬?
據當日率先組織村民對野豬進行追趕的老房村白果組村民任昌強回憶,23日早上他送老婆孩子等步行上山,前往橫江方向的尖山子乘前往橫江鎮。行至四葉坪時,遇到堂嫂石思秀說遇到個啥動物剛跑過。任昌強看腳印,是很明顯的豬腳印,此前又聽說當地出了野豬。
「發現野豬的地方距離我們不到400米,家裡平時只兩個老人和8歲的孩子。」任昌強說,四葉坪是家人出入的必經之地,因此擔心家人安全。於是回家叫上姐夫羅昌穎、堂兄任昌業等,取出家裡藏了幾十年的火藥槍,沿四葉坪等山梁進行尋找。消息不脛而走,村民任昌明、毛有開等也加入到尋找野豬的隊伍中。
在翻過四葉坪山梁時,一行人遇到了另外兩外持槍的男子。兩人自稱是橫江鎮張窩村的,他們山上在兩天前就發現了野豬,頭天放了兩槍將野豬趕到尖山子。於是大家繼續分頭尋找野豬下落,其中有人放槍,但任昌強的槍沒有打響。由於任昌強和任昌明身患殘疾,兩人追了四五座山,便返回家裡。「當晚六點多看微信,得知新和村有人被野豬咬死了。」任昌強說,凌晨一點多警察上門,將他帶走。
成都商報記者實地調查得知,事發前多位村民曾與野豬遭遇,很多人嚇得不敢獨自出門。23日遭遇野豬後,年近60的石思秀出門時都會帶把鐮刀,而任昌強八歲的孩子則躲在家裡,不敢去幾公裡外的學校上學。
(村民石思秀向記者示意事發之前的前野豬逃竄方向)
追問:野豬殺傷力這麼大?
四川農業大學動物醫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胡延春告訴記者,所有野生動物在不能滿足生存條件的情況下,會攻擊人。即使本身不好鬥,為了尋覓食物而採食,在圍攻時野生會被激發出來。有人在追擊時,任何動物都有反擊自衛的本能。而野豬的獠牙特別長,兩三百斤重的野豬,其露出體外的獠牙都能達到8-10公分,獠牙不會掉,也不會磨損。野豬如果在逃避追擊時被激怒,野性會被激發。
胡延春說,由於目前的農村大量種植玉米、紅薯等農作物,野豬食物充足,繁殖很快,可能一年能生育兩三窩小豬,這次雙龍鎮山林中出現的野豬可能不是單獨的一隻,很可能是個家族。胡延春提醒當地村民,在偏僻的野外作業時,最好準備棒子之類可以自衛的工具。如果不幸與野豬遭遇,最好的辦法是迴避,千萬不要逃跑。因為逃跑也可能吸引野豬的注意,甚至遭到攻擊。
胡延春告訴記者,野豬長期在野外生存,肌肉比人的肌肉發達而具有運動的持續性。野豬在瞬間暴發的速度能達到時速六七十公裡,人根本跑不過它們。
(現場留下的野豬腳印)
擔憂:奪命野豬逃到哪兒?
25日,成都商報記者再次來到雙龍鎮,翻越石城山多座餘脈山梁,試圖根據村民們驅趕野豬的線路,尋找奪命野豬的來源和去向。
案發當日第一個遭遇奪命野豬的石思秀告訴記者,野豬最先被發現在張窩池灣(小地名),那裡的村民發現後,便開始了驅趕行動。連續兩天,他們通過跟蹤野豬的腳印,從池灣-張窩-瓦窯-苦蕎灣-馬鷹坳-四野坪-高梁咀-尖山子-大田灣-三橋灣-春思溝-金家溝(以上均系小地名),沿路驅趕野豬,最後到了春花埂子(事發地)。
石思秀告訴記者,池灣和春花埂子,都是山城山餘脈,沿山路大約有15裡遠,一共隔著大約七八個大小山頭,這些山頭的平均高度在五六十米左右。當地村民告訴成都商報記者,幾十年來當地從來沒有出現過野豬。
黃廣表示,野豬傷人事件已引起宜賓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目前由宜賓縣分管林業的副縣長牽頭,組織雙龍、橫江兩鎮及公安、林業等部門組織處置工作。在近期內將組織特警進駐兩村,對村民安全進行保護,同時將組織狙擊手進山,在確保安全的情況,狙殺傷人野豬,保證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村主任示意李雲秀被咬傷現場)
律師說法:
四川傑可律師事務所律師馮駿就此事認為:首先,當地村民持有火藥槍的行為,已經涉嫌觸犯了我國的槍枝管理辦法,如果被認定為槍,那麼,他們或將面臨承擔刑事責任。其次,野豬屬於國家二級野生保護動物,如果是野豬自行跑到山下傷及了群眾,那麼,傷者或其家屬可以向當地政府相關部門申請補償,但是補償的金額不會太多。第三,如果相關部門的調查結果認定野豬不是自行下山,而是人為使用槍枝或鑼聲等使野豬受到刺激、驚嚇而下山,那麼,野豬傷人就不是單純意義上的「自行下山傷人」,而是有個起因,因此,驅趕野豬的人就應該承擔野豬受驚嚇後傷人的相應責任,傷者或其家屬有權利追究他們的連帶賠償責任。
成都市律協刑專委秘書長、四川卓安律師事務所律師蔣健認為,此次野豬咬人致人死亡是一個意外事件,因為,農婦的死亡與驅趕野豬沒有必然因果關係,驅趕者也沒有故意或放任的情節。就民事賠償問題而言,如果確定驅趕行為是善意行為,也是為了保護當地村民的人身財產安全而驅趕野豬,那麼,他們的行為算得上是公益行為,因此可以通過協商,要求他們對傷者或死者給予適當的補償,同時還可以為傷者或死者申請政府相關部門的補償金。就此事件中村民涉嫌非法持槍的問題,蔣健建議,酌情從輕處理。
成都商報客戶端記者丨羅敏 袁偉 攝影報導 宜賓新聞熱線 13550702929
編輯丨江亞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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