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整容科用可攜式皮膚自檢儀的製作方法
2023-04-27 21:08:46
專利名稱:一種整容科用可攜式皮膚自檢儀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整容科用可攜式皮膚自檢儀,涉及醫療設備技術領域。包括下底蓋、殼體、抓手、控制面板、轉軸和檢測部,所述下底蓋和殼體通過轉軸連接,所述抓手設置在殼體上,所述控制面板設置在殼體一側,所述檢測部設置在殼體內。設置的能夠旋轉開合的下底蓋和抓手,便於安全攜帶;設置的檢測部能夠有效檢測皮膚狀況,並通過顯示屏顯示結果,結構簡單實用。
【專利說明】
一種整容科用可攜式皮膚自檢儀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醫療設備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整容科用可攜式皮膚自檢儀。
【背景技術】
[0002]如今、都市人多數都需要承受較大工作壓力,致使睡眠不足,而且目前空氣汙染嚴重,每天還需面對各種電磁輻射,這些不利因素對人們的皮膚健康造成了巨大威脅。隨著生活條件的提高,人們越來越注重對自身的保養,而皮膚是最重要的保養方面之一。
[0003]目前,對於這些參數的測量一般需要到專業的機構利用專業設備檢測,成本高,並且不方便。需要耗費大量時間、精力、金錢,偶爾抽空去保養也無法做到實時監測有效防護,往往只能〃亡羊補牢〃。
[0004]雖然市場上也有小型的家用檢測設備出現,但要麼體積大、攜帶不便,且價格昂貴;要麼功能過於簡單,測量不準確,可用性差。另外,現有的檢測裝置所帶有的顯示屏過於簡單,顯示內容不直觀;現有設備由於體積與內部存儲空間的限制,不能存儲和展現更多的數據參數歷史記錄,用戶難以記錄健康的變化狀況目前大多數的皮膚測試裝置都包括圖像採集裝置和圖像分析裝置於一體,不但體積較大,而且價格較高,一般只有專業的美容機構和醫療機構才配置,無法做到人人擁有,也無法隨身攜帶,做到實時對皮膚進行監控。
【實用新型內容】
[0005]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整容科用可攜式皮膚自檢儀,能夠解普通用戶決無法做到實時對皮膚進行監控的問題。
[0006]為實現以上目的,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予以實現:
[0007]—種整容科用可攜式皮膚自檢儀,包括下底蓋、殼體、抓手、控制面板、轉軸和檢測部,所述下底蓋和殼體通過轉軸連接,所述抓手設置在殼體上,所述控制面板設置在殼體一側,所述檢測部設置在殼體內。
[0008]優選的,所述下底蓋和殼體截面均為半圓形,所述下底蓋半徑小於殼體半徑。
[0009]優選的,所述控制面板包括顯示屏和控制按鈕,所述顯示屏和控制按鈕均設置在殼體表面。
[0010]優選的,所述下底蓋和殼體一側均具有條形搭扣。
[0011]優選的,所述所述搭扣為磁石。
[0012]優選的,所述檢測部包括螢光燈和傳感器,所述螢光燈和傳感器均設置有兩個。
[0013]優選的,所述傳感器包括油性傳感器和水分傳感器。
[0014]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整容科用可攜式皮膚自檢儀,設置的能夠旋轉開合的下底蓋和抓手,便於安全攜帶;設置的檢測部能夠有效檢測皮膚狀況,並通過顯示屏顯示結果,結構簡單實用。
【附圖說明】
[0015]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於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16]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主視結構不意圖;
[0017]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側視結構不意圖;
[0018]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仰視結構不意圖。
[0019]圖中1、下底蓋,2、殼體,3、抓手,4、控制面板,5、轉軸,6檢測部,101、條形搭扣,201、條形搭扣,401、顯示屏,402、控制按鈕,601、水分傳感器,602、油性傳感器,603、螢光燈。
【具體實施方式】
[0020]為使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0021]如圖1至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一種整容科用可攜式皮膚自檢儀,包括下底蓋、殼體、抓手、控制面板、轉軸和檢測部,所述下底蓋和殼體通過轉軸連接,所述抓手設置在殼體上,所述控制面板設置在殼體一側,所述檢測部設置在殼體內。
[0022]所述下底蓋和殼體截面均為半圓形,所述下底蓋半徑小於殼體半徑。所述控制面板包括顯示屏和控制按鈕,所述顯示屏和控制按鈕均設置在殼體表面。所述下底蓋和殼體一側均具有條形搭扣。所述所述搭扣為磁石。所述檢測部包括螢光燈和傳感器,所述螢光燈和傳感器均設置有兩個。所述傳感器包括油性傳感器和水分傳感器。
[0023]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整容科用可攜式皮膚自檢儀,設置的能夠旋轉開合的下底蓋和抓手,便於安全攜帶;設置的檢測部能夠有效檢測皮膚狀況,並通過顯示屏顯示結果,結構簡單實用。
[0024]需要說明的是,在本文中,術語「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變體意在涵蓋非排他性的包含,從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不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還包括沒有明確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還包括為這種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所固有的要素。在沒有更多限制的情況下,由語句「包括一個……」限定的要素,並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中還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0025]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儘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徵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並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實用新型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精神和範圍。
【主權項】
1.一種整容科用可攜式皮膚自檢儀,其特徵在於:包括下底蓋、殼體、抓手、控制面板、轉軸和檢測部,所述下底蓋和殼體通過轉軸連接,所述抓手設置在殼體上,所述控制面板設置在殼體一側,所述檢測部設置在殼體內。2.如權利要求1所述整容科用可攜式皮膚自檢儀,其特徵在於:所述下底蓋和殼體截面均為半圓形,所述下底蓋半徑小於殼體半徑。3.如權利要求1所述整容科用可攜式皮膚自檢儀,其特徵在於:所述控制面板包括顯示屏和控制按鈕,所述顯示屏和控制按鈕均設置在殼體表面。4.如權利要求1所述整容科用可攜式皮膚自檢儀,其特徵在於:所述下底蓋和殼體一側均具有條形搭扣。5.如權利要求4所述整容科用可攜式皮膚自檢儀,其特徵在於:所述搭扣為磁石。6.如權利要求1所述整容科用可攜式皮膚自檢儀,其特徵在於:所述檢測部包括螢光燈和傳感器,所述螢光燈和傳感器均設置有兩個。7.如權利要求6所述整容科用可攜式皮膚自檢儀,其特徵在於:所述傳感器包括油性傳感器和水分傳感器。
【文檔編號】A61B5/00GK205729319SQ201620100334
【公開日】2016年11月30日
【申請日】2016年1月28日
【發明人】胡鳳君, 孫國華
【申請人】北華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