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光處理投影機色彩自動校正系統及方法
2023-05-16 23:00:36 1
專利名稱:數字光處理投影機色彩自動校正系統及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色彩自動校正技術,尤其涉及一種數字光處理投影機的色彩自動校正系 統及方法。
背景技術:
目前,數字光處理(DLP, Digital Lighting Processing)投影機量產過程中,對於色彩 的設定,由伽馬曲線決定。為了避免生產過程中複雜的調整過程,通常會在設計之初以工程 樣品之基準進行伽馬曲線設定,量產時相同機型採用相同伽馬曲線設定,並且一旦確定後就 不會改變,如此即可保證相同機型的量產機臺具有與工程樣品機相同的色彩表現,即能達到 設計期望的色彩表現。
然而,隨著使用時間的增加,數字光處理投影機內的光學元件以及燈泡都會逐漸衰減, 燈泡衰減後其亮度和色度變化較大,且紅、綠、藍三基色的變化量並不是等量比變化。與出 廠前數字光處理投影機的光學特性相比,使用過一段時間後的數字光處理投影機的光學特性 已大有改變,但因伽馬曲線並未隨著光學特性的變化而等量變化,數字光處理投影機的色彩 表現必然會變差,從而影響投影效果。
發明內容
有鑑於此,有必要提供一種在數字光處理投影機使用一段時間後能自動優化其色彩表現 的數字光處理投影機色彩自動校正系統及方法。
一種數字光處理投影機色彩自動校正系統,其包括一個燈泡計時器, 一個判斷裝置,以 及一個中央處理器。所述燈泡計時器用以計算所述數字光處理投影機燈泡的累計使用時間。 所述判斷裝置用以設定一個校正時間段以及一個非校正時間段,判斷所述累計使用時間所處 的時間段並輸出一個判斷信號。所述中央處理器用以存儲預設的伽馬設定,並根據所述判斷 信號調用相應的伽馬設定來處理從外界輸入的圖像信號以輸出投影圖像。若所述判斷信號指 示所述累計使用時間處於所述非校正時間段,所述中央處理器則直接調用預設的伽馬設定來 處理從外界輸入的圖像信號。若所述判斷信號指示所述累計使用時間處於所述校正時間段, 所述中央處理器則根據所述判斷信號對所述預設的伽馬設定進行校正得到與所述校正時間段 對應的伽馬設定,所述中央處理器調用所述與校正時間段對應的伽馬設定來處理從外界輸入 的圖像信號。一種數字光處理投影機色彩自動校正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驟計算所述數字光處理投影 機燈泡的累計使用時間;設定一個校正時間段以及一個非校正時間段,判斷所述累計使用時 間所處的時間段並輸出一個判斷信號;根據所述判斷信號調用相應的伽馬設定來處理從外界
輸入的圖像信號以輸出投影圖像,若所述判斷信號指示所述累計使用時間處於所述非校正時 間段,則直接調用預設的伽馬設定來處理從外界輸入的圖像信號,若所述判斷信號指示所述 累計使用時間處於所述校正時間段,則根據所述判斷信號對所述預設的伽馬設定進行校正得 到與所述校正時間段對應的伽馬設定,調用所述與校正時間段對應的伽馬設定來處理從外界 輸入的圖像信號。
與現有技術相比,所述數字光處理投影機的色彩自動校正系統及方法通過判斷所述數字 光處理投影機燈泡的累計使用時間所處的時間段並輸出一個判斷信號,根據所述判斷信號調 用相應的伽馬設定來處理從外界輸入的圖像信號以輸出投影圖像,從而彌補數字光處理投影 機燈泡使用一段時間後的衰減帶來伽馬設定的不等量衰減,以實現所述數字光處理投影機使 用一段時間後能自動優化其色彩表現的功能。
圖l為本發明數字光處理投影機色彩自動校正系統模塊圖; 圖2為本發明數字光處理投影機色彩自動校正步驟流程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請參閱圖l,為本發明數字光處理投影機色彩自動校正系統ioo,其用於對數字光處理投 影機色彩進行自動校正。所述數字光處理投影機色彩自動校正系統ioo包括一個燈泡計時器 10, 一個判斷裝置20以及一個中央處理器30。
所述燈泡計時器10用以計算所述數字光處理投影機燈泡的累計使用時間,即從出廠到每 次使用完所述數字光處理投影機後,所述燈泡所累計使用的時間。在更換燈泡後,需要重新 設定所述燈泡計時器IO,使得燈泡計時器10復位而正確顯示燈泡的累計使用時間。
所述判斷裝置20包括一個設定單元22。所述設定單元22用以設定一個校正時間段以及一 個非校正時間段,本實施方式中,所述校正時間段按照時間先後順序依次包括一個第一時間 段, 一個第二時間段,以及一個第三時間段。其中,所述累計使用時間小於等於400小時對 應所述非校正時間段,所述累計使用時間為400小時至11 OO小時(包括11 OO小時)對應所述第 一時間段,所述累計使用時間為11 OO小時至1700小時(包括1700小時)對應所述第二時間段, 所述累計使用時間大於1700小時則對應所述第三時間段。所述判斷裝置20判斷所述累計使用時間所處的時間段並輸出一個判斷信號。
所述中央處理器30包括一個存儲單元32以及一個校正單元34。所述存儲單元32用以存儲 與所述非校正時間段對應的預設的伽馬設定。所述校正單元34用以根據所述判斷信號對所述 預設的伽馬設定進行校正得到與所述第一時間段對應的第一伽馬設定、與所述第二時間段對 應的第二伽馬設定、與所述第三時間段對應的第三伽馬設定。所述中央處理器30根據所述判 斷信號調用相應的伽馬設定來處理從外界輸入的圖像信號以輸出投影圖像。具體地若所述 判斷信號指示所述累計使用時間處於所述非校正時間段,所述中央處理器30則直接調用預設 的伽馬設定來處理從外界輸入的圖像信號。若所述判斷信號指示所述累計使用時間處於第一 時間段,所述中央處理器30則根據所述判斷信號對所述預設的伽馬設定進行校正得到所述第 一伽馬設定,並調用所述第一伽馬設定來處理從外界輸入的圖像信號。若所述判斷信號指示 所述累計使用時間處於第二時間段,所述中央處理器30則根據所述判斷信號對所述預設的伽 馬設定進行校正得到所述第二伽馬設定,並調用所述第二伽馬設定來處理從外界輸入的圖像 信號。若所述判斷信號指示所述累計使用時間處於第三時間段,所述中央處理器30則根據所 述判斷信號對所述預設的伽馬設定進行校正得到所述第三伽馬設定,並調用所述第三伽馬設 定來處理從外界輸入的圖像信號。
請參閱圖2,是本發明數字光處理投影機色彩自動校正步驟流程圖。
步驟SIOO,計算所述數字光處理投影機燈泡的累計使用時間。
步驟S102,設定一個校正時間段以及一個非校正時間段,並判斷所述累計使用時間所處 的時間段並輸出一個判斷信號。其中,所述非校正時間段按照時間先後順序依次包括一個第 一時間段, 一個第二時間段,以及一個第三時間段。所述累計使用時間小於等於400小時對 應所述非校正時間段,所述累計使用時間為400小時至1100小時(包括1100小時)對應所述第 一時間段,所述累計使用時間為1100小時至1700小時(包括1700小時)對應所述第二時間段, 所述累計使用時間大於1700小時則對應所述第三時間段。所述非校正時間段對應預設的伽馬 設定,所述第一時間段對應一個第一伽馬設定,所述第二時間段對應一個第二伽馬設定,所 述第三時間段對應一個第三伽馬設定。
步驟S104,若所述判斷信號指示所述累計使用時間處於所述非校正時間段,直接調用所 述預設的伽馬設定來處理從外界輸入的圖像信號。
步驟S106,若所述判斷信號指示所述累計使用時間處於所述校正時間段,則根據所述判 斷信號對所述預設的伽馬設定進行校正得到與所述校正時間段對應的伽馬設定,並調用所述 與校正時間段對應的伽馬設定來處理從外界輸入的圖像信號。具體為若所述判斷信號指示所述累計使用時間處於所述第一時間段,則根據所述判斷信號對所述預設的伽馬設定進行校 正得到所述第一伽馬設定,並調用所述第一伽馬設定來處理從外界輸入的圖像信號。若所述 判斷信號指示所述累計使用時間處於所述第二時間段,則根據所述判斷信號對所述預設的伽 馬設定進行校正得到所述第二伽馬設定,並調用所述第二伽馬設定來處理從外界輸入的圖像 信號。若所述判斷信號指示所述累計使用時間處於所述第三時間段,則根據所述判斷信號對 所述預設的伽馬設定進行校正得到所述第三伽馬設定,並調用所述第三伽馬設定來處理從外 界輸入的圖像信號。
其中,步驟S106中對所述預設的伽馬設定進行校正,是將所述預設的伽馬設定下的紅基 色伽馬曲線相對預設的伽馬設定下的紅基色伽馬曲線的增益衰減一個相對應的衰減比例以得 到與所述校正時間段對應的伽馬設定。具體為若所述判斷信號指示所述累計使用時間處於
所述第一時間段,則將所述預設的伽馬設定下的紅基色伽馬曲線相對所述預設的伽馬設定下
的紅基色伽馬曲線的增益衰減一個第一衰減比例5% 20%以得到所述第一伽馬設定。若所述判 斷信號指示所述累計使用時間處於第二時間段,則將所述預設的伽馬設定下的紅基色伽馬曲 線相對所述預設的伽馬設定下的紅基色伽馬曲線的增益衰減一個第二衰減比例5% 20%以得到 所述第二伽馬設定。若所述判斷信號指示所述累計使用時間處於第三時間段,則將所述預設 的伽馬設定下的紅基色伽馬曲線相對所述預設的伽馬設定下的紅基色伽馬曲線的增益衰減一 個第三衰減比例5% 20%以得到所述第三伽馬設定。優選地,在本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一衰減 比例為15%,第二衰減比例為10%,第三衰減比例為15%。
本發明所述數字光處理投影機的色彩自動校正系統及方法通過判斷所述數字光處理投影 機燈泡的累計使用時間所處的時間段並輸出一個判斷信號,根據所述判斷信號調用相應的伽 馬設定來處理從外界輸入的圖像信號以輸出投影圖像,從而彌補數字光處理投影機燈泡使用 一段時間後的衰減帶來伽馬設定的不等量衰減,以實現所述數字光處理投影機使用一段時間 後能自動優化其色彩表現的功能。
可以理解的是,對於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可以根據本發明的技術構思做出其它 各種相應的改變與變形,而所有這些改變與變形都應屬於本發明權利要求的保護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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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要求
權利要求1一種數字光處理投影機色彩自動校正系統,其包括一個燈泡計時器,其用以計算所述數字光處理投影機燈泡的累計使用時間,其特徵在於,所述數字光處理投影機色彩自動校正系統還包括一個判斷裝置,其用以設定一個校正時間段以及一個非校正時間段,判斷所述累計使用時間所處的時間段並輸出一個判斷信號;一個中央處理器,其用以存儲預設的伽馬設定,並根據所述判斷信號調用相應的伽馬設定來處理從外界輸入的圖像信號以輸出投影圖像,若所述判斷信號指示所述累計使用時間處於所述非校正時間段,所述中央處理器則直接調用預設的伽馬設定來處理從外界輸入的圖像信號,若所述判斷信號指示所述累計使用時間處於所述校正時間段,所述中央處理器則根據所述判斷信號對所述預設的伽馬設定進行校正得到與所述校正時間段對應的伽馬設定,所述中央處理器調用所述與校正時間段對應的伽馬設定來處理從外界輸入的圖像信號。
2. 如權利要求l所述的數字光處理投影機色彩自動校正系統,其特徵 在於,所述判斷裝置包括一個設定單元,其用以設定一個校正時間段以及一個非校正時間段
3. 如權利要求l所述的數字光處理投影機色彩自動校正系統,其特徵 在於,所述中央處理器包括一個存儲單元以及一個校正單元,所述存儲單元用以存儲預設的 伽馬設定,所述校正單元用以根據所述判斷信號對所述預設的伽馬設定進行校正得到與所述 校正時間段對應的伽馬設定。
4. 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數字光處理投影機色彩自動校正系統,其特徵 在於,所述非校正時間段對應預設的伽馬設定,所述校正時間段按照時間先後順序依次包括 一個第一時間段, 一個第二時間段,以及一個第三時間段,所述第一時間段對應經所述校正 單元校正後的第一伽馬設定,所述第二時間段對應經所述校正單元校正後的第二伽馬設定, 所述第三時間段對應經所述校正單元校正後的第三伽馬設定。
5. 一種數字光處理投影機色彩自動校正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驟計算所述數字光處理投影機燈泡的累計使用時間;設定一個校正時間段以及一個非校正時間段,判斷所述累計使用時間所處的時間段並 輸出一個判斷信號;根據所述判斷信號調用相應的伽馬設定來處理從外界輸入的圖像信號以輸出投影圖像 ,若所述判斷信號指示所述累計使用時間處於所述非校正時間段,直接調用預設的伽馬設定 來處理從外界輸入的圖像信號,若所述判斷信號指示所述累計使用時間處於所述校正時間段 ,則根據所述判斷信號對所述預設的伽馬設定進行校正得到與所述校正時間段對應的伽馬設 定,調用所述與校正時間段對應的伽馬設定來處理從外界輸入的圖像信號。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數字光處理投影機色彩自動校正方法,其特徵 在於,所述非校正時間段對應預設的伽馬設定,所述校正時間段按照時間先後順序依次包括 一個第一時間段, 一個第二時間段,以及一個第三時間段,所述第一時間段對應校正後的第 一伽馬設定,所述第二時間段對應校正後的第二伽馬設定,所述第三時間段對應校正後的第 三伽馬設定。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數字光處理投影機色彩自動校正方法,其特徵 在於,若所述判斷信號指示所述累計使用時間處於所述校正時間段,則所述調用步驟包括 若所述判斷信號指示所述累計使用時間處於所述第一時間段,則根據所述判斷信號對所述預 設的伽馬設定進行校正得到所述第一伽馬設定,調用所述第一伽馬設定來處理從外界輸入的 圖像信號,若所述判斷信號指示所述累計使用時間處於所述第二時間段,則根據所述判斷信 號對所述預設的伽馬設定進行校正得到所述第二伽馬設定,調用所述第二伽馬設定來處理從 外界輸入的圖像信號,若所述判斷信號指示所述累計使用時間處於所述第三時間段,則根據 所述判斷信號對所述預設的伽馬設定進行校正得到所述第三伽馬設定,調用所述第三伽馬設 定來處理從外界輸入的圖像信號。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數字光處理投影機色彩自動校正方法,其特徵 在於,若所述判斷信號指示所述累計使用時間處於所述校正時間段,則對所述預設的伽馬設 定進行校正是將所述預設的伽馬設定下的紅基色伽馬曲線相對預設的伽馬設定下的紅基色伽 馬曲線的增益衰減一個相對應的衰減比例以得到與所述校正時間段對應的伽馬設定。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數字光處理投影機色彩自動校正方法,其特徵 在於,若所述判斷信號指示所述累計使用時間處於所述校正時間段,對所述預設的伽馬設定 進行校正包括以下步驟若所述判斷信號指示所述累計使用時間處於第一時間段,則將所述 預設的伽馬設定下的紅基色伽馬曲線相對預設的伽馬設定下的紅基色伽馬曲線的增益衰減一 個第一衰減比例以得到所述第一伽馬設定,若所述判斷信號指示所述累計使用時間處於第二 時間段,則將所述預設的伽馬設定下的紅基色伽馬曲線相對預設的伽馬設定下的紅基色伽馬 曲線的增益衰減一個第二衰減比例以得到所述第二伽馬設定,若所述判斷信號指示所述累計 使用時間處於第三時間段,則將所述預設的伽馬設定下的紅基色伽馬曲線相對預設的伽馬設 定下的紅基色伽馬曲線的增益衰減一個第三衰減比例以得到所述第三伽馬設定。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數字光處理投影機色彩自動校正方法,其特 徵在於,所述第一衰減比例為5% 20%,所述第二衰減比例為5% 20%,所述第三衰減比例為 5% 20%。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數字光處理投影機色彩自動校正系統,其包括一個燈泡計時器,用以計算數字光處理投影機燈泡的累計使用時間。一個判斷裝置,用以設定一個校正時間段及一個非校正時間段,判斷累計使用時間所處的時間段並輸出一個判斷信號。一個中央處理器,用以存儲預設的伽馬設定,並根據判斷信號調用相應的伽馬設定來處理從外界輸入的圖像信號以輸出投影圖像。若判斷信號指示累計使用時間處於非校正時間段,則直接調用預設的伽馬設定。若判斷信號指示累計使用時間處於校正時間段,則根據判斷信號對預設的伽馬設定進行校正得到與校正時間段對應的伽馬設定,並調用與校正時間段對應的伽馬設定。本發明還涉及一種數字光處理投影機色彩自動校正方法。
文檔編號H04N9/69GK101466047SQ20071020331
公開日2009年6月24日 申請日期2007年12月21日 優先權日2007年12月21日
發明者周建勝 申請人:佛山普立華科技有限公司;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