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燈具振動測試方法
2023-04-25 03:30:11
一種燈具振動測試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燈具振動測試方法,包括以下步驟:提供一燈具,對所述燈具進行掃頻振動測試,其振動頻率在第一頻率值與第二頻率值之間往復變化,其中第一頻率值為5±3Hz,第二頻率值為30±5Hz,振幅為0.5mm?0.8mm,掃頻速度的倍頻為0.5?1/oct,並持續一預設時間;檢查所述燈具是否的各緊固部件連接是否牢固。利用掃頻振動測試,採用相應的振動參數值,準確模擬振動環境條件,對燈具進行振動試驗,對在工程樣機階段的燈具進行準確地測試,為提高燈具的可靠性提供了依據以便改進,確保批量生產的燈具在振動環境條件下可靠工作,提高產品的可靠性。
【專利說明】一種燈具振動測試方法
【技術領域】
[0001] 本發明涉及燈具可靠性測試技術,尤其涉及一種燈具振動測試方法。
【背景技術】
[0002] 隨著各工業的迅速發展,照明燈具越來越趨向於專業化照明。比如振動場所,由於 各個領域的振動環境不一樣,如果想要一款燈具滿足不同環境使用,這樣很難做到,要不產 品成本昂貴,要不燈具在其它環境使用過程損壞率高,維修成本昂貴,影響公司經營成本和 客戶的感受。為了解決上述問題,在新產品開發前期,就會針對某個區域使用環境數據的考 察和收集,然後對所收集回來的數據進行整理,制定出相應的試驗驗證標準。作為新產品在 工程樣機可靠性階段驗證的判斷依據,最終確保燈具的可靠性。而現有技術中,尚無能夠對 燈具進行有效振動測試的方法。
【發明內容】
[0003] 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於,提供一種用於燈具振動測試方法,可準確測試 出燈具是否滿足振動環境條件,保證燈具的可靠性。
[0004]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燈具振動測試方法,包括以 下步驟:
[0005] 提供一燈具;
[0006] 對所述燈具進行掃頻振動測試,其振動頻率在第一頻率值與第二頻率值之間往復 變化,其中第一頻率值為5±3Hz,第二頻率值為30±5Hz,振幅為0. 5騰?〇. 8麵,掃頻速度 的倍頻為〇. 5--/oct,並持續一預設時間;
[0007] 檢查所述燈具的各緊固部件連接是否牢固。
[0008] 其中,在所述提供一燈具的步驟之後、所述對所述燈具進行掃頻振動測試的步驟 之前,檢查所述燈具是否能夠正常發光工作,並檢查所述燈具的各緊固部件連接是否牢固。
[0009] 其中,所述第一頻率值為2Hz,所述第二頻率值為30Hz。
[0010] 其中,所述振幅為0. 8mm。
[0011] 其中,所述掃頻速度的倍頻為1/oct。
[0012] 其中,所述預設時間為llOmin?130min。
[0013] 其中,在所述對所述燈具進行掃頻振動測試的步驟中,利用一振動臺進行掃頻振 動測試。 >
[0014] 其中,在所述對所述燈具進行掃頻振動測試的步驟中,提供一用於固定所述燈具 的試驗工裝,所述燈具以預設安裝方式安裝到試驗工裝上,對安裝有所述燈具的試驗工裝 進行振動測試。
[0015] 其中,所述燈具的安裝方向與所述振幅方向一致。 & ^
[0016] 其中,在所述檢查所述燈具是否正常的步驟中,檢查所述燈具是否能夠正常發光 工作。
[0017] 其中,在所述檢查所述燈具是否正常的步驟中,檢查所述燈具的各緊固部件連接 是否牢固。
[0018] 其中,所述燈具振動測試方法還包括檢查所述燈具是否正常發光工作。
[0019]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燈具振動測試方法,利用掃頻振動測試,採用相應的振動參 數值,準確模擬振動環境條件,對燈具進行振動試驗,對在工程樣機階段的燈具進行準確地 測試,為提高燈具的可靠性提供了依據以便改進,確保批量生產的燈具在振動環境條件下 可靠工作,提高產品的可靠性。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0]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 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 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於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性的前提下,還可 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21] 圖1是本發明優選實施例提供的燈具振動測試方法的流程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2]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 整地描述。
[0023] 參見圖1,為本發明中優選實施例一種燈具振動測試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0024] 步驟S1、提供一燈具。本實施方式中提供的燈具功率為1000W,該燈具使用在港 口、碼頭岸橋上,在該產品的工程樣機可靠性階段進行振動試驗。
[0025] 步驟S2、檢查所述燈具是否正常,包括檢查所述燈具是否能夠正常發光工作及檢 查所述燈具的各緊固部件連接是否牢固。
[0026] 首先檢查所述燈具是否能夠正常發光工作,若該燈具不能正常發光工作,說明其 性能本身即存在缺陷,無需進行下一步測試。
[0027] 若燈具可以正常發光工作,則檢查所述燈具的各緊固部件連接是否牢固,避免在 試驗之前即存在緊固部件連接不可靠的情況,保證測試的準確可靠。
[0028] 步驟S3、對所述燈具進行掃頻振動測試,其振動頻率在第一頻率值與第二頻率值 之間往復變化,其中第一頻率值為5±3Hz,第二頻率值為30±5Hz。振幅為0. 5mm?0. 8mra, 掃頻速度的倍頻為0. 5?1/oct,並持續一預設時間。
[0029] 本步驟中,為了便於進行掃頻振動測試,可以利用一振動臺進行對燈具的掃頻振 動測試。當然,作為另外的實施方式,亦可利用掃頻振動試驗臺進行掃頻振動測試。
[0030] 本步驟中還提供一用於固定所述燈具的試驗工裝,燈具以預設安裝方式安裝到試 驗工裝上,將試驗工裝固定到振動臺上,對安裝有所述燈具的試驗工裝進行振動測試。此 處,預設安裝方式為待測燈具實際使用時的安裝方式,由於本實施例中待測試的燈具在實 際使用中的安裝方式為吸頂式,故將燈具以吸頂式安裝到試驗工裝上。燈具的安裝方向與 振幅方向一致,以準確模擬燈具的振動環境。
[0031] 利用試驗工裝,可以充分模擬燈具的實際安裝情況,同時,試驗工裝可以更好地與 振動臺進行固定連接,可有效將振動傳遞到燈具上,保證測試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0032]由於本頭施例提供的燈具的使用環境為港口、碼頭岸橋上,故確定其測試參數如 下:第一頻率值為2Hz,第二頻率值為30HZ,即振動頻率的變化為2Hz-30Hz-2Hz.....〔振幅 為0· 8mm,掃頻速度的倍頻為i/〇ct,預設時間為n〇min?130min。本實施方式中預設時 間具體為120min。 '、
[0033] S4、檢查所述燈具的各緊固部件連接是否牢固,若出現鬆脫等情況,則對該部位進 行記錄,重新進行設計,以加強該部位的可靠性。
[0034]另外,在步驟S4之前或者步驟S4之後,檢查所述燈具是否能夠正常發光工作,若 燈具無法正常發光工作,說明燈具的內部元器件在振動測試中受到損害,其性能不可靠,需 要對其出現問題的部件進行記錄,並加強設計。
[0035]通過掃頻振動測試,利用本發明提供的振動測試參數,可以確定燈具共振點及工 作的穩定性,找出燈具的共振頻率,以做對燈具的結構做耐振處理。
[0036] 本發明提供的燈具振動測試方法,利用掃頻振動測試,採用相應的振動參數值,準 確模擬振動環境條件,對燈具進行振動試驗,對在工程樣機階段的燈具進行準確地測試,為 提高燈具的可靠性提供了依據以便改進,確保批量生產的燈具在振動環境條件下可靠工 作,從而解決燈具在振動環境損壞率高的棘手問題,提高產品的可靠性。
[0037] 以上所述的實施方式,並不構成對該技術方案保護範圍的限定。任何在上述實施 方式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該技術方案的保護範 圍之內。
【權利要求】
1. 一種燈具振動測試方法,其特徵在於,包括以下步驟: 提供一燈具; 對所述燈具進行掃頻振動測試,其振動頻率在第一頻率值與第二頻率值之間往復變 化,其中第一頻率值為5±3Hz,第二頻率值為3〇±5Hz,振幅為0· 5mm?〇_ 8mm,掃頻速度的 倍頻為〇. 5?Ι/oct,並持續一預設時間; 檢查所述燈具的各緊固部件連接是否牢固。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振動測試方法,其特徵在於,在所述提供一燈具的步驟 之後、所述對所述燈具進行掃頻振動測試的步驟之前,檢查所述燈具是否能夠正常發光工 作,檢查所述燈具的各緊固部件連接是否牢固。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振動測試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頻率值為2Hz,所 述第二頻率值為30Hz。
4.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振動測試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振幅為0. 8mm。
5.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振動測試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掃頻速度的倍頻為1/ oct〇
6.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振動測試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預設時間為llOmin? 130min〇
7.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振動測試方法,其特徵在於,在所述對所述燈具進行掃 頻振動測試的步驟中,利用一振動臺進行掃頻振動測試。
8.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振動測試方法,其特徵在於,在所述對所述燈具進行掃 頻振動測試的步驟中,提供一用於固定所述燈具的試驗工裝,所述燈具以預設安裝方式安 裝到試驗工裝上,對安裝有所述燈具的試驗工裝進行振動測試。
9. 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燈具振動測試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燈具的安裝方向與所 述振幅方向一致。
10.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振動測試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燈具振動測試方法還 包括檢查所述燈具是否正常發光工作。
【文檔編號】G01M7/02GK104215414SQ201310210147
【公開日】2014年12月17日 申請日期:2013年5月30日 優先權日:2013年5月30日
【發明者】周明傑, 方璋 申請人:海洋王(東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海洋王照明技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