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具有環境溫度補償的高溫控溫器的製作方法
2023-05-14 18:43:21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溫度控制器,尤其是一種具有環境溫度補償的高溫控溫器。
背景技術:
溫度控制器,作為生分析儀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生化分析以及其他領域中扮演著不可替代的角色。然而在現有的多種高溫控制器中,由於結構設計不合理,並且只有一個溫控器,達不到人們預期的效果;因此,製造出一種結構簡單新穎,並且控制效果好的溫控器是人們尚待解決的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現有技術不能滿足人們的需要,為彌補現有技術不足,本實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種具有環境溫度補償的高溫控溫器。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採用以下技術方案:一種具有環境溫度補償的高溫控溫器,包括調節螺杆、調節螺母、上支架板、上觸點板、上觸頭、下觸頭、推桿、推動板、毛細管、感溫包、膜盒柄、膜盒、第一端子、下支架板、隔套、第二端子、絕緣子、支架鉚釘、調節推桿和下觸點板;所述調節螺杆與上支架板連接;所述調節螺母設置在調節螺杆與上支架板連接處上端,並與調節螺杆通過螺紋連接;所述上觸頭和下觸頭分別設置於上觸點板右端底部和下觸點板右端上端;所述推桿頂端與上觸點板相接,底端固定設置於推動板右端;所述推動板右端設置於隔套與絕緣子之間;所述感溫包通過毛細管與設置於下支板頂端的膜盒導通;所述膜盒柄設置於下支架板右側底端;所述第一端子設置於隔套前側;所述下支架板右端插入於隔套內;所述第二端子右半部插入於絕緣子中,並設置於上觸點板右端上側;所述調節推桿頂端與上支架板連接、其底端穿過上觸點板和下觸點板並與上觸點板和下觸點板連接。
進一步,所述膜盒為體積膨脹式結構,並構成第一溫控器。
進一步,所述上觸點板與下觸點板構成雙金屬片的第二溫控器。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具有環境溫度補償的高溫控溫器,觸頭受膜盒位移及雙金屬片變形的雙重控制,達到環境溫度對主控溫控器的控制溫度進行補償之目的。第一溫控器和第二溫控器的同時設置,溫控效果更好;此外,根據雙金屬片的安裝方向不同,既可以達到正補償的功能,也可以達到負補償的效果;整體結構比較簡單,實用性強,易於推廣。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整體結構示意圖;
其中:1、調節螺杆,2、調節螺母,3、上支架板,4、上觸點板,5、上觸頭,6、下觸頭,7、推桿,8、推動板,9、毛細管,10、感溫包,11、膜盒柄,12、膜盒,13、第一端子,14、下支架板,15、隔套,16、第二端子,17、絕緣子,18、支架鉚釘,19、調節推桿,20、下觸點板。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一種具有環境溫度補償的高溫控溫器,包括調節螺杆1、調節螺母2、上支架板3、上觸點板4、上觸頭5、下觸頭6、推桿7、推動板8、毛細管9、感溫包10、膜盒柄11、膜盒12、第一端子13、下支架板14、隔套15、第二端子16、絕緣子17、支架鉚釘18、調節推桿19和下觸點板20;所述調節螺杆1與上支架板3連接;所述調節螺母2設置在調節螺杆1與上支架板3連接處上端,並與調節螺杆1通過螺紋連接;所述上觸頭5和下觸頭6分別設置於上觸點板4右端底部和下觸點板20右端上端;所述推桿7頂端與上觸點板4相接,底端固定設置於推動板8右端;所述推動板8右端設置於隔套15與絕緣子17之間;所述感溫包10通過毛細管9與設置於下支板14頂端的膜盒12導通;所述膜盒柄11設置於下支架板14右側底端;所述第一端子13設置於隔套15前側;所述下支架板14右端插入於隔套15內;所述第二端子16右半部插入於絕緣子17中,並設置於上觸點板4右端上側;所述調節推桿19頂端與上支架板3連接、其底端穿過上觸點板4和下觸點板20並與上觸點板4和下觸點板20連接。
進一步,所述膜盒12為體積膨脹式結構,並構成第一溫控器。
進一步,所述上觸點板4與下觸點板20構成雙金屬片的第二溫控器。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為:主溫控器為體積膨脹式膜盒溫控器,另一溫控器為由上觸點板和下觸點板構成的雙金屬片溫控器,體積膨脹式溫控器的感溫包置於主控溫度場,當達到所控溫度時,膜盒膨脹到一定高度, 使推動板產生位移,帶動推桿向上運動,推動上觸點板,從而與下觸點與上觸點分離,切斷控制迴路;此外,上觸點板為開關的另一極,它由雙金屬片材料製成,當周圍環境溫度發生變化時,雙金屬片會產生一定的彎曲變形繼而使上觸點對下觸點的相對位置發生變化。主溫控器的斷開溫度點也就隨之而發生變化。
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於上述示範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徵的情況下,能夠以其它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範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範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並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是依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細微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