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船用風力發電設備的製造方法
2023-04-23 17:35:26
一種船用風力發電設備的製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船用風力發電設備,屬於船舶技術領域。它解決了現有船用風力發電設備為直接固定在船體上等技術問題。本船用風力發電設備包括基座、固定在基座上的主軸以及設置在主軸上端的風力發電機和葉片,風力發電設備還包括外罩和能固定在船側板上的外殼,外殼呈筒狀,基座設置在外殼內且能沿外殼上下移動並定位,外罩能在外殼的開口處前後一定,外罩包括底板、罩板和兩塊限位板,底板豎直設置,罩板固定在底板的上邊沿並水平分布,兩塊限位板固定在底板兩側並豎直分布,限位板和罩板上均開有限位缺口,葉片能分別卡入限位板和罩板的限位缺口內。本實用新型具有能將葉片和風力發電機降下並收起的優點。
【專利說明】
_種船用風力發電設備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船用風力發電設備,屬於船舶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0002]目前船的航行主要依靠燃油作為動力燃料,而船上的電能則通過柴油發電機等發電得到。船隻在海上航行一般時間較長,少則十多天,多則幾個月,而目前的船用設備對電能的需求越來越大,因此在航行時需要消耗大量的燃油來發電,成本較高。
[0003]為了減少燃油的消耗,人們將目光投到新能源上,在海上風能是資源豐富的清潔能源,為了能在海上航行時將風能轉化為電能來使用以減少對燃油的消耗,人們普遍將陸地上的風力發電設備直接安裝在船的甲板上。在風力發電設備發電的時候會有風阻,風力發電設備會增加船在航行時的阻力,因此並不是在所有情況下風力發電都能節省燃油的,特別是逆風航行或者大風大浪的時候,由於風力發電設備為直接固定在甲板上,無法在逆風航行的時候隱藏到船體中,因此導致效益較低,且風力發電設備的重心較高,在大風大浪時會使得船體不穩,容易出現翻船的情況。
【發明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針對現有的技術存在上述問題,提出了一種船用風力發電設備。
[0005]本實用新型解決的技術問題是能將葉片和風力發電機降下並收起。
[0006]為實現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本實用新型採用的技術方案是:
[0007]—種船用風力發電設備,包括基座、固定在基座上的主軸以及設置在主軸上端的風力發電機和葉片,其特徵在於,風力發電設備還包括外罩和能固定在船側板上的外殼,所述外殼呈筒狀,基座設置在外殼內且能沿外殼上下移動並定位,外罩能在外殼的開口處前後一定,外罩包括底板、罩板和兩塊限位板,底板豎直設置,罩板固定在底板的上邊沿並水平分布,兩塊所述限位板固定在底板兩側並豎直分布,限位板和罩板上均開有限位缺口,葉片能分別卡入限位板和罩板的限位缺口內。
[0008]在不使用風力發電設備時,基座位於外殼的底部,此時主軸大部分位於外殼內,風力發電機和葉片位於靠近外殼的開口處,移動外罩,使得外罩靠近風力發電機和葉片,將葉片的位置固定使得葉片分別與限位板和罩板上的限位缺口對齊,繼續移動外罩使得葉片分別卡入對應的限位板和罩板上的限位缺口處,此時風力發電機位於外罩內且葉片被定位,通過外殼和外罩能很好的保護風力發電設備;在需要實用風力發電設備時將外罩移向遠離風力發電機的方向,待外罩脫離風力發電機後將基座升起,使得風力發電機和葉片處於相對船體較高的位置,此時葉片能自由轉動且能更容易接受風能,可實現風力發電設備的發電;本船用風力發電設備可在需要發電的時候進行發電,在不需要發電的時候風力發電設備能位於外殼內,減少風阻,同時使得風力發電設備的重心降低,提高船航行的穩定性。
[0009]所述限位缺口的側壁上固定有緩衝橡膠。緩衝橡膠能避免葉片受到損傷。
[0010]所述罩板的上端面為圓頂。在船行駛時該結構能減少阻力。
[0011]所述外殼其中兩個相對的內壁上均豎直固定有豎直導軌,基座設置在外殼內並滑動連接在兩根豎直導軌之間,外殼的另外兩個相對的內壁上均豎直固定有齒條,基座上固定有電機,基座上與兩根齒條相對處轉動連接有齒輪,兩個齒輪分別與兩根齒條嚙合,電機能驅動其中一個齒輪轉動。通過豎直導軌使得基座能穩定的上下移動,通過電機驅動其中一個齒輪轉動能帶動基座上下移動,兩根齒條和兩個齒輪的結構使得基座在上下移動時更穩定。
[0012]兩塊所述限位板的下端面上均固定有滑塊,外殼與兩塊限位板相對的端面上固定有橫嚮導軌,滑塊分別與對應的橫嚮導軌滑動連接,外殼的內壁上固定有油缸,油缸水平分布,油缸的伸縮杆上固定有連接塊,連接塊的另一端與限位板固定。通過油缸的伸縮帶動外罩沿著橫嚮導軌滑動並定位,油缸位於外殼內,能保證使用壽命。
[0013]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是:本船用風力發電設備能將葉片和風力發電機降下並收起,具有減少風阻,降低風力發電設備的重心降低,提高船航行的穩定性。
【附圖說明】
[0014]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種船用風力發電設備的剖視結構示意圖;
[0015]圖中:1、基座11、主軸 12、風力發電機 13、葉片 2、外罩 21、底板22、罩板 23、限位板 24、限位缺口 25、緩衝橡膠 26、滑塊 3、外殼 31、豎直導軌 32、橫嚮導軌 4、電機 41、齒輪 5、油缸 51、連接塊。
【具體實施方式】
[0016]以下是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並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的描述,但本實用新型並不限於這些實施例。
[0017]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一種船用風力發電設備包括基座1、固定在基座I上的主軸11以及設置在主軸11上端的風力發電機12和葉片13,風力發電設備還包括外罩2和能固定在船側板上的外殼3,外殼3呈筒狀,基座I設置在外殼3內且能沿外殼3上下移動並定位,外罩2能在外殼3的開口處前後一定,外罩2包括底板21、罩板22和兩塊限位板23,罩板22的上端面為圓頂,底板21豎直設置,罩板22固定在底板21的上邊沿並水平分布,兩塊限位板23固定在底板21兩側並豎直分布,限位板23和罩板22上均開有限位缺口 24,限位缺口 24的側壁上固定有緩衝橡膠25,葉片13能分別卡入限位板23和罩板22的限位缺口 24內。
[0018]外殼3其中兩個相對的內壁上均豎直固定有豎直導軌31,基座I設置在外殼3內並滑動連接在兩根豎直導軌31之間,外殼3的另外兩個相對的內壁上均豎直固定有齒條,基座I上固定有電機4,基座I上與兩根齒條相對處轉動連接有齒輪41,兩個齒輪41分別與兩根齒條嚙合,電機4能驅動其中一個齒輪41轉動。通過豎直導軌31使得基座I能穩定的上下移動,通過電機4驅動其中一個齒輪41轉動能帶動基座I上下移動,兩根齒條和兩個齒輪41的結構使得基座I在上下移動時更穩定。
[0019]兩塊限位板23的下端面上均固定有滑塊26,外殼3與兩塊限位板23相對的端面上固定有橫嚮導軌32,滑塊26分別與對應的橫嚮導軌32滑動連接,外殼3的內壁上固定有油缸5,油缸5水平分布,油缸5的伸縮杆上固定有連接塊51,連接塊51的另一端與限位板23固定。通過油缸5的伸縮帶動外罩2沿著橫嚮導軌32滑動並定位,油缸5位於外殼3內,能保證使用壽命O
[0020]在不使用風力發電設備時,基座I位於外殼3的底部,此時主軸11大部分位於外殼3內,風力發電機12和葉片13位於靠近外殼3的開口處,移動外罩2,使得外罩2靠近風力發電機12和葉片13,將葉片13的位置固定使得葉片13分別與限位板23和罩板22上的限位缺口 24對齊,繼續移動外罩2使得葉片13分別卡入對應的限位板23和罩板22上的限位缺口 24處,此時風力發電機12位於外罩2內且葉片13被定位,通過外殼3和外罩2能很好的保護風力發電設備;在需要實用風力發電設備時將外罩2移向遠離風力發電機12的方向,待外罩2脫離風力發電機12後將基座I升起,使得風力發電機12和葉片13處於相對船體較高的位置,此時葉片13能自由轉動且能更容易接受風能,可實現風力發電設備的發電;本船用風力發電設備可在需要發電的時候進行發電,在不需要發電的時候風力發電設備能位於外殼3內,減少風阻,同時使得風力發電設備的重心降低,提高船航行的穩定性。
[0021]本文中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精神作舉例說明。本實用新型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對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做各種各樣的修改或補充或採用類似的方式替代,但並不會偏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權利要求書所定義的範圍。
【主權項】
1.一種船用風力發電設備,包括基座、固定在基座上的主軸以及設置在主軸上端的風力發電機和葉片,其特徵在於,風力發電設備還包括外罩和能固定在船側板上的外殼,所述外殼呈筒狀,基座設置在外殼內且能沿外殼上下移動並定位,外罩能在外殼的開口處前後一定,外罩包括底板、罩板和兩塊限位板,底板豎直設置,罩板固定在底板的上邊沿並水平分布,兩塊所述限位板固定在底板兩側並豎直分布,限位板和罩板上均開有限位缺口,葉片能分別卡入限位板和罩板的限位缺口內。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船用風力發電設備,其特徵在於,所述限位缺口的側壁上固定有緩衝橡膠。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船用風力發電設備,其特徵在於,所述罩板的上端面為圓頂。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種船用風力發電設備,其特徵在於,所述外殼其中兩個相對的內壁上均豎直固定有豎直導軌,基座設置在外殼內並滑動連接在兩根豎直導軌之間,外殼的另外兩個相對的內壁上均豎直固定有齒條,基座上固定有電機,基座上與兩根齒條相對處轉動連接有齒輪,兩個齒輪分別與兩根齒條嚙合,電機能驅動其中一個齒輪轉動。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種船用風力發電設備,其特徵在於,兩塊所述限位板的下端面上均固定有滑塊,外殼與兩塊限位板相對的端面上固定有橫嚮導軌,滑塊分別與對應的橫嚮導軌滑動連接,外殼的內壁上固定有油缸,油缸水平分布,油缸的伸縮杆上固定有連接塊,連接塊的另一端與限位板固定。
【文檔編號】F03D80/00GK205714590SQ201620668787
【公開日】2016年11月23日
【申請日】2016年6月30日
【發明人】盧海江, 高峰, 袁林林
【申請人】常石集團(舟山)造船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