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用於編碼的表面標誌的纖維的製作方法
2023-05-20 05:01:07 3
本申請根據35U.S.C.119(e)要求2014年6月27日提交的美國臨時申請序列號62/018182、2015年1月19日提交的美國臨時申請序列號62/105011,和2015年5月20日提交的美國臨時申請序列號62/164135的優先權,各申請全部在此通過引用併入。
技術領域
本申請涉及纖維、纖維帶,或者包含烙印纖維的紗線。所述烙印纖維能夠呈現表面標誌的重複圖案。所述表面標誌的重複圖案能夠與所述纖維帶或者紗線的供應鏈信息相關聯。本申請還涉及用於製造和表徵所述纖維帶或者包含所述烙印纖維的紗線的方法。表徵所述纖維帶或紗線能夠包括分離所述烙印纖維、解碼錶面標誌的重複圖案,和將表面標誌的重複圖案與供應鏈信息相關聯。供應鏈信息能夠用於從製造、經過中間商、轉化為終產品和/或用戶跟蹤所述纖維帶或紗線。
背景技術:
許多行業有對產品進行標誌、貼標籤或識別的需求,這允許通過供應鏈跟蹤和追溯產品。這樣的跟蹤和追溯系統的一個主要目的是打擊非法貿易諸如偽造和黑市銷售。
防偽措施(ACM)被認為有三種不同類型:類型I(明顯的)、類型II(隱蔽的)和類型III(司法的)。類型I的ACM是能夠被容易地識別並且肉眼可以觀察到的併入製品中的特徵。實例包括水印,變色油墨,併入製品中的著色纖維、著色帶或者著色條,以及全息照相。類型II的ACM是併入製品中的特徵,其需要有些形式的儀器在本領域中識別該特徵。所需要的儀器一般是那些容易獲得並且便攜的。有些實例包括併入非常小的文字(需要使用放大鏡)、UV反應性油墨或線(需要使用UV光照射),以及條形碼或者RFID標籤(需要專門的讀碼器)。類型III的ACM是需要專門的實驗室設備來識別的隱藏特徵。有些類型III的實例包括納米字體、微示蹤劑、DNA油墨和化學添加劑。
如上文所述,在許多行業中有許多廣泛使用的包裝和標識標籤以及防偽措施(ACM),但是這些較為明顯的解決方案通常容易受到反措施諸如毀壞、修飾、複製、重新包裝或者重新標識的影響。改變產品原材料的物理特徵能夠提供更難以被規避的更隱蔽的方案。這些示蹤劑可以被用於通過供應鏈跟蹤纖維。所述示蹤劑可以以一種難以複製或改變但是使用圖像分析和/或其他機械方法可以檢測的方式改變所述纖維、紗線纖維帶和/或衍生製品的物理特性。
各種不同的行業均需要製造、測試和跟蹤纖維帶或紗線以及他們的衍生製品中的纖維。通過在製造過程中將能夠隨後在後期被識別、恢復並用於識別所述纖維帶和/或所述製品的有些形式的密碼嵌入纖維中,能夠實現對纖維帶、紗線和/或包含所述纖維帶或紗線的製品的來源識別。
識別標籤能夠被併入所述纖維、纖維帶或紗線中,其能夠指示例如製造商、加工點、用戶和運送地點以及其他供應鏈信息,這些信息可能有益於跟蹤和追溯所述纖維帶、紗線和/或製品。
公開的示例性實施方案能夠用於例如對抗持續的和不斷增長的菸草產品尤其是香菸的非法貿易問題。曾有估計,全部香菸銷售的10-12%是非法的,要麼是假冒品,要麼是逃避支付香菸消費稅的銷售(菸草國際,「打擊非法交易,Pt.I,」2013年12月)。為了對抗這種非法貿易,需要包括製造商、經銷商、監管者和用戶/執法機關,以及將香菸售賣給銷售者的零售商在內的全球的努力。需要能夠跟蹤並最終能夠追溯構成香菸的組分。例如,能夠跟蹤黑市香菸濾嘴中含有的醋酸纖維絲束的部分供應鏈途徑可以就這些非法香菸的來源提供有用信息。
醋酸纖維絲束製造商通常給生產的每捆包醋酸纖維絲束分配一個捆包識別碼(即編號)。分配後,該捆包識別碼與供應鏈組件諸如製造商、加工點、生產線、生產批量和生產日期相關聯。當醋酸纖維絲束捆包在供應鏈上移動時,能夠將另外的供應鏈組件諸如例如用戶和運送地點與捆包識別碼相關聯。也就是說,醋酸纖維絲束製造商具有適當的系統以跟蹤和追溯醋酸纖維絲束捆包的某些供應鏈組件。但是,目前在醋酸纖維絲束帶本身中並未編碼類似捆包識別碼的編碼。因此,一旦所述標籤從醋酸纖維絲束捆包移除,或者所述醋酸纖維絲束帶轉至濾棒或者香菸濾嘴,則供應鏈的信息就丟失了。
需要可追蹤的醋酸纖維絲束,其能夠容易地製造,不影響香菸濾嘴的性能,並且不僅能夠在醋酸纖維絲束帶中能被檢測,而且也能夠在單支或一組香菸/香菸濾嘴中被檢測。需要可追蹤的醋酸纖維絲束,其能夠容易地被香菸製造商和用戶所接受,例如不需要添加可能影響口感的化學物和/或需要註冊審批的醋酸纖維絲束。需要可追蹤的醋酸纖維絲束,其不影響香菸濾嘴的壓力降和產量。需要可追蹤的醋酸纖維絲束,其在鍍膜、塑化和形成濾嘴時保持其可追溯性。
需要可追蹤的醋酸纖維絲束,其包含包括製造商、用戶或者運送地點在內的供應鏈信息,以至於能夠從單支或一組香菸中解碼這些信息。進一步需要含有醋酸纖維絲束捆包水平的供應鏈信息的可追蹤的醋酸纖維絲束,以實現具有最低供應鏈成本和複雜性的可追蹤醋酸纖維絲束系統。
技術實現要素:
實施方案公開了包括標準纖維一種或多種識別纖維的纖維。每種所述識別纖維呈現至少一種獨特特徵。所述識別纖維包括一種或多種烙印纖維。所述烙印纖維呈現包括一種或多種示蹤劑表面標誌的獨特特徵。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沿著所述烙印纖維的長形成重複圖案。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和所述重複圖案代表所述標準纖維的至少一種供應鏈組件。
另外公開的實施方案包括醋酸纖維絲束帶,所述醋酸纖維絲束帶包括纖維。所述纖維包括一種或多種識別纖維和標準纖維,並且所述標準纖維包括醋酸纖維素。每一種識別纖維呈現至少一種獨特特徵。所述識別纖維包括一種或多種烙印纖維。所述烙印纖維呈現包括一種或多種示蹤劑表面標誌的獨特特徵。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沿著所述烙印纖維的長形成重複圖案。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和所述重複圖案代表所述醋酸纖維絲束帶的至少一種供應鏈組件。
進一步的實施方案包含製造包括纖維的醋酸纖維絲束帶的方法。所述纖維包括標準纖維和識別纖維,並且所述標準纖維包括醋酸纖維素。所述方法包括:(a)獲得所述識別纖維;(b)以第一纖維生產方法生產所述標準纖維;和(c)將所述識別纖維和所述標準纖維組合到醋酸纖維絲束帶中。每一種識別纖維呈現至少一種獨特特徵。所述識別纖維包括一種或多種烙印纖維。所述烙印纖維呈現包括一種或多種示蹤劑表面標誌的獨特特徵。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沿著所述烙印纖維的長形成重複圖案。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和所述重複圖案代表所述醋酸纖維絲束帶的至少一種供應鏈組件。
另外的實施方案還包含表徵纖維樣品的方法。所述纖維樣品包括纖維並且所述纖維包括標準纖維和識別纖維。每一種識別纖維呈現至少一種獨特特徵。所述識別纖維包括一種或多種烙印纖維。所述烙印纖維呈現包括一種或多種示蹤劑表面標誌的獨特特徵。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沿著所述烙印纖維的長形成重複圖案。所述方法包括:(1)任選地將所述烙印纖維從所述纖維樣品分離;(2)對所述烙印纖維應用成像技術;(3)確定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的所述重複圖案。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和所述重複圖案代表所述纖維樣品的至少一種供應鏈組件。
附圖說明
圖1顯示了在共生產醋酸纖維絲束纖維時烙印纖維並將它們組合到醋酸纖維絲束帶中的非限制性實施方案的示意流程圖。
圖2圖解了實施例1的印表機設置。
圖3A顯示了烙印尼龍單絲的顯微照片,該尼龍單絲從濾棒回收,並且3B顯示了烙印滌綸線的顯微照片,該滌綸線從捲曲的醋酸纖維絲束帶回收。
圖4顯示使用MACSA二氧化碳雷射雕刻的腈綸單絲纖維的顯微照片。
圖5A和5B與公開實施方案一致,顯示一個或多個實體之間通信和運送通道的非限制性實施例。
圖6與公開實施方案一致,顯示一個或多個實體所使用的計算系統的非限制性實施例。
圖7與公開實施方案一致,顯示了用於將供應鏈信息嵌入纖維的方法的非限制性實施例。
圖8和圖9與公開實施方案一致,顯示了用於生成相關性數據的方法的非限制性實施例。
圖10與公開實施方案一致,顯示了用於生產識別纖維的方法的非限制性實施例。
圖11與公開實施方案一致,顯示了用於從樣品確定供應鏈信息的方法的非限制性實施例。
圖12與公開實施方案一致,顯示了用於給供應鏈組件分配示蹤劑信息的方法的非限制性實施例。
具體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公開了包括一種或多種識別纖維的纖維。每種所述識別纖維呈現至少一種獨特特徵。所述識別纖維包括一種或多種烙印纖維。所述烙印纖維呈現包括一種或多種示蹤劑表面標誌的獨特特徵。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沿著所述烙印纖維的長形成重複圖案。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和所述重複圖案代表所述標準纖維的至少一種供應鏈組件。
除非另行說明,本說明書和權利要求中使用的表示成分、性質諸如分子量、反應條件等的量的全部數字應當理解為在所有情況下由術語"約"所修飾。
應當理解,提及一個或多個方法步驟不排除在組合的所提及步驟之前或之後存在另外的方法步驟或在明確確定的那些步驟之間存在中間方法步驟。此外,除非另行說明,方法步驟或成分的字母編號是確定不連續活動或成分的方便手段,並且提及的字母編號可以以任何序列排列。
如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和/或」,當用於一系列的兩個或多個項目時,是指列出的項目中的任意一個可以單獨使用,或可以採用列出的項目中的兩個或多個的任意組合。例如,如果組合物被描述為包含組分A、B和/或C,那麼組合物可以包含單獨A、單獨B、單獨C、A和B的組合、A和C的組合、B和C的組合,或A、B和C的組合。
如本文所使用的術語「纖維」是指細軟的絲狀物體。纖維可是天然纖維或者是人造的。如本文所使用的術語「聚合物」是指製造纖維的基本原料。聚合物的非限制性實例包括腈綸、改性腈綸、芳綸、尼龍、滌綸、聚丙烯纖維、人造絲、聚丙烯腈、聚乙烯、PTFE和醋酸纖維素。如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長絲」指單條纖維。如本文中所用的術語「纖維帶」是指沿著它們的長彼此相鄰放置的多根纖維,以使得所述纖維保持不扭絞或纏繞並形成具有較大寬高比的基本上為長方形的橫截面。通常形成纖維帶以允許所述纖維有效捲曲並能夠根據最終用途切割為短纖維或加工為連續的帶。除了首先被轉變為短纖維以形成線以外,纖維帶通常不編織或針織為織物製品。纖維也能夠以紗線的形式存在。如本文所使用的術語「紗線」是指沿著它們的長彼此相鄰放置的多根纖維,通常捻在一起或纏繞在一起,以改善纖維的粘結性和性能,並且通常形成基本上為圓形的橫截面。紗線能夠根據最終用途被加工為連續的線或者被切割為較小的長度。
纖維能夠為識別纖維和/或標準纖維。如本文所使用的術語「標準纖維」是指為了生產製品中的主要目的和用途而製造的纖維。不曾有目的地調整標準纖維以使其包括用於識別和追蹤所述標準纖維,紗線、纖維帶和/或包括標準纖維的製品的獨特特徵。如本文所使用的術語「識別纖維」是指具有獨特特徵的纖維,以使得所述識別纖維能夠被用於識別和追蹤所述標準纖維、紗線、纖維帶和/或包括所述標準纖維和所述識別纖維的製品。
如本文所使用術語「獨特特徵」是指能夠使用成像技術識別的纖維之間的差異。獨特特徵的非限制性實例包括橫截面形狀、橫截面大小、光學性質和表面標誌。如本文所使用的術語「獨特特徵的組合」是指由識別纖維所呈現的兩種或多種獨特特徵。
如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光學性質」是指當纖維暴露於特定電磁輻射源時所觀察到的電磁輻射反應。該術語包括能夠用人眼以及用儀器(諸如能夠確定光譜光度信號的儀器)觀察到的顏色。電磁輻射的非限制性實例包括x-射線、紫外線、可見光、紅外線,和所謂的「T射線」(太赫茲頻率)。如本文所使用的術語「示蹤劑光學性質」是指由一個或多個製造商在用於識別纖維、纖維帶和/或紗線供應鏈信息的系統中使用的已知光學性質的集合。
如本文所使用的術語「表面標誌」是指通過物理性改變所述纖維表面而產生的纖維間的差異。非限制性實例包括雕刻所述纖維、形態學修飾、印刷在所述纖維表面,以及化學性產生光學性質模式。如本文所使用的術語「示蹤劑表面標誌」是指由一個或多個製造商在用於確定供應鏈信息的系統中使用的已知表面標誌的集合。
如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字母數字編碼」是指使用屬於常用字母和數字系統或語言的字符或書寫文字所代表的信息,包括特殊字符諸如標點符號,並且包括那種語言的任意手寫或印刷形式。非限制性實例包括拉丁字母、羅馬數字和阿拉伯編號。
如本文所使用的術語「數字編碼」是指使用一串離散的、不連續的數值代表的信息。非限制性實例包括二進位編碼系統、莫爾斯電碼、條形碼系統(包括1-D線性和2-D矩陣)。
如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模擬編碼」是指通過調整連續的可變物理量諸如空間位置、維度或數量級而代表的信息。
如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表意編碼」是指不依賴於任意特別的語言或字母數字系統,由圖形符號或象形文字代表的信息。
如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元數據」是指所述圖案的一部分或許多部分,其代表的編碼含有關於該圖案中的剩餘編碼的信息。這種信息的非限制性實例包括該圖案代表的任意編碼的形式、讀數起始位置、讀數終止位置、讀數方向。所述元數據還可以包括代表所述纖維的製造商的信息。所述元數據可以使用與所述圖案的剩餘部分所使用的編碼系統相同或相似的編碼系統,或者其可以使用不同的編碼系統,以便更容易地將其與所述圖案的剩餘部分區分開來。
如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讀數起始位置」是指編碼或編碼的一部分開始的位置。
如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讀數終止位置」是指編碼或編碼的一部分終止的位置。
如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讀數方向」是指為了可靠地解碼信息,編碼的特定部分必須讀取的線性方向。
如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所述重複圖案本質上是一維的」是指一種圖案,其中與所述圖案相關的有用信息是沿著一個方向的,或者能夠通過沿著穿過圖案的單一線條觀察差異而確定。
如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雕刻」是指從所述纖維表面去除材料,或者在所述纖維表面造成突起或凹陷的區域,從而使得在纖維表面上形成的間斷點能夠通過視覺檢測,或者通過其他分析手段檢測。雕刻能夠通過接觸設備實施,諸如使用砂面、刀片或者軋花機的設備,或者通過非接觸設備實施,諸如雷射或其他高能量輻射源。
如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雷射雕刻」是指使用雷射雕刻纖維表面。
如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形態學修飾」是指所述纖維或者所述纖維表面的物理形式或條件的改變,以至於所述改變能夠視覺觀察到,要麼人工地,要麼通過放大,或者通過其他分析技術。形態學修飾的非限制性實例包括質地、粗糙度、不透明度、結晶度、密度,或者聚合物取向度的改變。形態學修飾能夠通過接觸設備實施,諸如使用砂面的設備,或者通過非接觸設備實施,諸如雷射或其他高能量輻射源。
如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沿著長改變」是指沿著識別纖維的長使用一種或多種表面標誌的各種標準和/或圖案。如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重複圖案」是指沿著所述識別纖維的長重複的表面標誌的相同排列。每一個重複圖案代表相同信息的相同編碼。
如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基本上不易受溶劑粘結的影響」是指一種條件,其使得所述纖維在所述纖維或者由所述纖維製成的製品的正常加工條件下不能充分溶解於粘結劑中,以允許當粘結劑存在於接觸點時,在兩種或多種纖維的接觸點處永久粘結。
如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基本上不溶解於溶劑中」是指一種條件,其使得所述纖維不充分溶解於溶劑中,以至於當在某種條件組下暴露於那種溶劑時,所述纖維和任意表面標誌仍然能被檢測到。
如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纖維樣品的溶解部分」是指含有溶解的標準纖維和溶解試劑的一種溶液,排除所述樣品中的任何不溶解識別纖維。
如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醋酸纖維素」是指纖維素醋酸酯,其中纖維素葡萄糖單元中的羥基基團中的氫通過乙醯化反應由乙醯基團所取代。在有些實施方案中,適宜的醋酸纖維素可能具有每個葡萄糖單元少於大約3個乙醯基團的取代程度,優選在2.2至大約2.8的範圍內,並且最優選在2.4至2.7的範圍內。
如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醋酸纖維素絲束」、「醋酸纖維絲束」、「醋酸纖維絲束帶」是指連續的捲曲纖維帶,其包括醋酸纖維素纖維。
如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製品」是指自標準纖維、紗線和/或纖維帶產生的單元,其包括為了滿足預期用途的功能性需求所需要的其他組件和附加物。非限制性實例包括織物和其他紡織產品、非紡織品、吸收劑產品、過濾器、濾棒、香菸濾嘴和儲液器。在承認在有些實施方案中所述纖維、紗線和/或纖維帶在其用於製造製品時能夠發生顯著的物理變化的情況下,如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包括纖維、紗線和/或纖維帶的製品」是指包括纖維、紗線和/或纖維帶的製品。
如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過濾器」是指半滲透性的纖維材料。過濾器的非限制性實例包括濾棒,以及由濾棒製成的物品諸如香菸濾嘴。如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濾棒」是指棒狀的製品,具有任意橫截面形狀,由纖維帶和其他的組件或附加物製成,其隨後能夠被用作一個完整的單元,或者被截成段以形成多數單元,用於過濾氣流。濾棒能夠用於過濾煙製品,例如,傳統的香菸濾嘴和/或包括熱不燃製品的其他煙製品的其他應用。濾棒還能夠用於包括菸草和其他組分(諸如例如其他植物或植物衍生物)的新產品。濾棒能夠在存在或不存在菸草的情況下用於過濾其他植物和植物衍生物。此外,濾棒能夠用於過濾用於傳遞諸如在電子香菸中的活性組分的任何氣流。
如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香菸濾嘴」是指香菸或者其他吸菸裝置的一種組件,其去除或減少煙氣流中的一種或多種成分。該術語香菸濾嘴旨在包含任意吸菸裝置(包括香菸、香菸菸斗、雪茄、雪茄菸鬥、煙槍、水煙槍、水菸袋、電子吸菸裝置、手卷香菸、手卷雪茄和煙紙的非限制性實例)上的過濾器。
如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供應鏈信息」是指關於所述標準纖維、紗線和/或纖維帶生產的信息和關於所述標準纖維、紗線和/或纖維帶在其生產之後的銷售的信息。供應鏈信息包括「供應鏈組件」,造諸如例如制商、加工點、生產線、生產批量、生產日期、包裝、捆包、用戶、用戶收貨地址、倉庫、承運人,和/或運輸路徑或路線。供應鏈組件適用於纖維、紗線、纖維帶和/或製品。
如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製造商」是指生產所述標準纖維、紗線和/或纖維帶的實體。
如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加工點」是指以任意詳盡程度指定的製造商的地理位置或地點,包括詳細地址、洲、國家、州、省、縣,或市。
如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生產線」是指由製造商用於生產所述標準纖維、紗線和/或纖維帶的專門加工設備或設備組。
如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生產批量」是指使用一套特定的製造程序、方法或條件,和/或產品說明而生產的一組或一套相同或相關的商品。
如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用戶」是指一種實體,將所述纖維、纖維帶和/或紗線售賣和運送給該實體用於進一步加工為中間製品或者終產品製品;或者是購買所述纖維、紗線和/或纖維帶用於轉售的實體。
如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運送地點」是指以任意詳盡程度指定用於遞送所述纖維、紗線和/或纖維帶的用戶的地理位置,包括詳細地址、洲、國家、州、省、縣,或市。
如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捆包」是指纖維帶的包裝單位,通常具有立方體形,壓縮為高密度,並且由包裝材料包裹、容納和保護。
如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倉庫」是指以任意詳盡程度指定用於遞送所述纖維、紗線和/或纖維帶的倉庫的地理位置,包括詳細地址、洲、國家、州、省、縣,或市。
如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相關聯」是指在一條或多條信息之間建立聯繫。
如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製造商特異示蹤劑」是指由特定的製造商併入纖維、紗線和/或纖維帶的特定示蹤劑。術語「製造商特異示蹤劑套組」是指示蹤劑橫截面形狀和/或示蹤劑橫截面大小與特定的製造商相關。
如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纖維被製造」、「製造纖維」和「纖維製造方法」是指通過將纖維聚集在一起而紡成纖維的方法步驟。
如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與生產同時」是指在所述識別纖維與所述標準纖維組合之前或者之後,在生產所述標準纖維的同時表面標記識別纖維的過程。
如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包裝識別纖維」是指將識別纖維從紡紗機上轉移並包裝所述識別纖維的方法步驟,例如到線軸上或者形成捆包。接著需要將所述識別纖維從包裝上去除,以便將其併入纖維、紗線、纖維帶,和/或包括所述標準纖維的製品中。
如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纖維樣品」是指包括以任意物理形式存在的纖維的物品,使用成像技術對其進行分析。所述纖維樣品能夠包括一組纖維的一部分、紗線、纖維帶,或者經製備用於圖像分析的製品。
如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成像技術」和「圖像分析技術」是指用於檢測和定量電磁輻射的反射、吸收、傳播和發射差異的設備和軟體。成像技術包含電磁輻射水平檢測和自動化形狀和/或大小識別兩種。
纖維、纖維帶和/或紗線包括單獨的纖維。用於製造纖維的材料不是特別限定的。所述纖維能夠包括例如腈綸、改性腈綸、芳綸、尼龍、滌綸、聚丙烯纖維、人造絲,或者醋酸纖維素。在一個方面,所述纖維包括醋酸纖維素、三乙酸纖維素、丙酸纖維素、丁酸纖維素、醋酸-丙酸纖維素、醋酸-丁酸纖維素、丙酸-丁酸纖維素、鄰苯二甲酸醋酸纖維素、醋酸酯澱粉、丙烯腈、氯乙烯、乙烯酯、乙烯醚,以及類似物、其任意衍生物,其任意共聚物,和其任意組合。在一個方面,所述纖維包括醋酸纖維素。在一個方面,所述纖維包括天然纖維諸如例如棉花、大麻,和/或蠶絲。
在一個方面,所述纖維、纖維帶或者紗線包括標準纖維和一種或多種識別纖維。纖維通常自聚合物生產。在一個方面,一種或多種所述識別纖維包括與標準纖維相同的聚合物。在另一個方面,一種或多種所述識別纖維包括與標準纖維帶不同的聚合物。在一個方面,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和所述重複圖案代表所述纖維的編碼。在其他方面,所述纖維包括識別纖維和標準纖維,並且所述編碼代表所述纖維和/或標準纖維的至少一種供應鏈組件。
單獨的纖維的尺寸不是特別限定的。尺寸能夠用有效直徑表示,並且在一個方面,所述纖維的有效直徑的範圍是例如從0.1μm到1000μm、1μm到500μm、1μm到100μm、1μm到30μm、10μm到1000μm、10μm到500μm、10μm到100μm、10μm到30μm。在一個方面,所述標準纖維包括醋酸纖維素,其尺寸經常以每根絲的丹尼爾(dpf)表示,其定義為9000米長的單股絲以克計的重量。在一個方面,所述纖維的尺寸範圍是從0.5到1000dpf、0.5到500dpf、0.5到100、0.5到5dpf、0.5到30dpf、0.5到10dpf、1到1000dpf、1到500dpf、1到100、1到5dpf、1到30dpf、1到10dpf。在一個方面,所述纖維的dpf範圍是從例如1到30dpf、1到20dpf、1到10dpf、2到30dpf、2到20dpf,或者2到10dpf。
組成纖維帶的纖維的數目不是特別限定的。在一個方面,纖維帶中的纖維的數目的範圍可以從10到50,000。在另一個非限定性實例中,纖維帶中的纖維的數目的範圍從10到40,000、10到30,000、10到20,000、10到10,000、10到1000、100到50,000、100到40,000、100到30,000、100到20,000、100到10,000、100到1000、200到50,000、200到40,000、200到30,000、200到20,000、200到10,000、200到1000、1000到50,000、1000到40,000、1000到30,000、1000到20,000、1000到10,000、5000到50,000、5000到40,000、5000到30,000、5000到20,000、5000到10,000、10,000到50,000、10,000到40,000、10,000到30,000,或者10,000到20,000。
識別纖維能夠包括一種或多種烙印纖維。所述烙印纖維呈現一種或多種示蹤劑表面標誌,其中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沿著所述烙印纖維的長形成重複圖案。在一個方面,烙印纖維能夠是單絲,其中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沿著所述單絲的長形成重複圖案。在另一個方面,所述烙印纖維能夠是線或紗線,其中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沿著所述線或紗線的長形成重複圖案。所述重複圖案能夠表示一種編碼,所述編碼能夠與信息諸如例如供應鏈信息相關聯。
在有些方面,所述重複圖案包括字母數字編碼、數字編碼、模擬編碼,或者表意編碼。在有些方面,所述重複圖案包括字母數字編碼或者數字編碼。在有些方面,所述重複圖案包括數字編碼。
沿著所述烙印纖維的長的所述重複圖案可以包括元數據。所述元數據在讀取烙印纖維上的圖案時有用。如果併入製品中的烙印纖維的長與重複圖案的長近乎相同或者較短,則所述元數據能夠特別有用。在一個方面,所述元數據包括讀數起始位置、讀數終止位置、讀數方向、或者編碼內數字的間隔。
所述重複圖案的數字編碼不是特別限定的。在有些方面,該圖案是以條形碼的形式存在,要麼是1-D線性形式的編碼,要麼是2-D矩陣形式的編碼。在有些方面,所述圖案可以是莫爾斯編碼的可視化表示形式。在有些方面,所述數字編碼包括二進位編碼。在一個方面,所述重複的圖案基本上是一維的。
在一個方面,所述數字編碼是二進位編碼系統,每個二進位數字的兩種條件或特徵可以是在數字或位置中存在或不存在表面標誌。在其他的方面,所述兩種條件可以是數字中的兩種不同表面標誌中的一種。在有些方面,所述數字編碼可以是x進位的位值制的二進位表示形式,其中x是2的冪(或者二進位)。在一個方面,例如,當要編碼大量組合或者整數值時,可以使用十六進位(16基數)編碼系統以提供一種比簡單的二進位串更緊湊的標記法。在這樣的十六進位系統的一個非限制性例證中,4個二進位數字能夠組成該十六進位編碼的每一個數字,從而為每個十六進位數字提供16種組合或條件。X進位編碼系統還能夠由任意數字或空間位置中的數量x的唯一表面標誌來表示。在一個非限制性實例中,5個不同色點能夠形成5進位編碼系統的基礎。
在所編碼信息的單一字符串中可以使用多重編號或編碼系統。在有些方面,所述重複圖案能夠包含一部分二進位編碼,其序列用於表示纖維或製品的製造商,並且所述圖案的另一部分是十六進位系統的二進位表示形式,用於代表所述製造商的唯一捆包號碼。
本領域技術人員認識到,對於二進位編碼的數字個數的選擇取決於所獲取信息的複雜度和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的可用空間。在一個方面,二進位編碼中的數字個數的範圍從2到500。在其他非限定性實例中,二進位編碼中的數字個數的範圍從4到100、10到100、20到100、4到50、10到50,或者20到50。
本領域技術人員還認識到,所述纖維上所述重複圖案的長可能受到併入典型製品中的纖維的長的影響。在一個方面,所述重複圖案的長的範圍從2mm到500mm。在另一個非限制性實例中,所述重複圖案的長的範圍從2到200mm、2到30mm、10到200mm,或者10到30mm。
只要該圖案可以識別,則所述重複圖案出現在烙印纖維上的方式不是特別限定的。所述重複圖案如何併入在所述烙印纖維上的非限制性實例包括印刷、雕刻、纖維形態學修飾,或者用化學方法生產具有光學性質的圖案。
在有些方面,所述纖維進一步包括標準纖維。在有些方面,通過物理手段或者化學手段將所述烙印纖維容易地與所述標準纖維分離。為了促進烙印纖維的分離,所述烙印纖維能夠包括與所述標準纖維不同的聚合物。在有些方面,所述烙印纖維基本上不溶解於溶劑中,而其中所述標準纖維溶解於那種相同的溶劑中。在有些方面,所述烙印纖維基本上不溶解於丙酮或者二氯甲烷中。在有些方面,所述烙印纖維基本上不容易受到與三乙酸甘油酯粘結的冷溶劑或者用於通過溶劑粘結所述標準纖維而形成製品的其他任何溶劑或者增塑劑的影響。在有些方面,所述烙印纖維包括腈綸、改性腈綸、芳綸、尼龍、滌綸、聚丙烯纖維、人造絲、聚丙烯腈、聚乙烯、三乙酸纖維素,或者PTFE。
製品可以包括纖維、紗線,和/或纖維帶。所述製品不是特別限定的。包括所述纖維或所述纖維帶的製品的非限制性實例包括織物和其他紡織品,非紡織品、吸收劑產品、過濾器、濾棒、香菸濾嘴、儲液器、紙張和/或貨幣。在一個方面,所述製品包括濾棒。在另一個方面,所述製品包括香菸濾嘴。製品的另外非限制性實例包括醫療用品(諸如醫用膠帶、繃帶或者布),用於遞送蒸汽的吸溼裝置,以及包括包裝的醫藥產品。
在一個方面,所述纖維、紗線、纖維帶和/或製品具有可確定的供應鏈信息。所述供應鏈信息能夠包括製造商、加工點、生產線、生產批量、生產日期、包裝、捆包、倉庫、用戶,和/或運送地點。
在一個方面,所述供應鏈信息包括供應鏈組件。在一個方面,至少一種供應鏈組件包括所述標準纖維的製造商、所述標準纖維的加工點、所述標準纖維的生產線、所述標準纖維的生產批量、所述標準纖維的生產日期、所述標準纖維的包裝、所述標準纖維的倉庫、所述標準纖維的用戶、所述標準纖維的運送地點、包括所述標準纖維的紗線或者纖維帶的製造商、所述紗線或者纖維帶的加工點、所述紗線或者纖維帶的生產線、所述紗線或者纖維帶的生產批量、所述紗線或者纖維帶的生產日期、所述紗線或者纖維帶的包裝、所述紗線或者纖維帶的倉庫、所述紗線或者纖維帶的用戶、所述紗線或者纖維帶的運送地點、包括所述標準纖維的製品的製造商、所述製品的加工點、所述製品的生產線、所述製品的生產批量、所述製品的生產日期、所述製品的包裝、所述製品的倉庫、所述製品的用戶,或者所述製品的運送地點。
在另一個方面,至少一種供應鏈組件包括所述紗線或纖維帶的製造商。在一個方面,所述供應鏈組件包括所述紗線或纖維帶的加工點。在一個方面,所述供應鏈組件包括所述紗線或纖維帶的生產線。所述紗線或纖維帶的生產線是在其上生產所述紗線或纖維帶的生產線。在一個方面,所述供應鏈組件包括所述紗線或纖維帶的生產批量。所述紗線或纖維帶的生產批量是在其中生產所述紗線或纖維帶的生產批量。在一個方面,所述供應鏈組件包括所述紗線或纖維帶的生產日期。所述紗線或纖維帶的生產日期是在其時生產所述紗線或纖維帶的生產日期。在一個方面,所述供應鏈組件包括所述紗線或所述纖維帶捆包的包裝。在一個方面,所述供應鏈組件包括所述紗線或纖維帶的倉庫。所述紗線或纖維帶的倉庫是製造商計劃將所述纖維帶送至其中或者已經送至其中的倉庫。在一個方面,所述供應鏈組件包括所述紗線或纖維帶的用戶。所述紗線或纖維帶的用戶是製造商計劃將所述紗線或者纖維帶送與或已經送與的用戶。在一個方面,所述供應鏈組件包括所述紗線或纖維帶的運送地點。所述紗線或纖維帶的運送地點是製造商計劃將所述紗線或者纖維帶送至或已經送至的特定地理位置。
下列是可能的二進位編碼系統的非限制性例證,其闡明了在典型的香菸濾嘴中含有的烙印纖維上創造許多不同編碼組合的能力。
在下述實施例1的操作中,一根典型的21mm長香菸濾嘴中的捲曲的單絲纖維或線的長顯示為大約25.2mm。此外,使用實施例的印表機顯示可以容易地達到0.5mm的印刷標誌跨距。將這樣的跨距應用於25mm纖維長度將允許在每個香菸濾嘴中的烙印纖維上編碼高達50比特或數字。每比特將包含二進位形式(0或者1)的信息,對應於在所述空間中存在或者不存在印刷標誌。
為了消除解碼中的平移和旋轉解碼錯誤,可能想要具有編碼序列的標頭形式的元數據。所述標頭能夠提供讀數起始點和讀數方向信息。這樣的標頭將允許可靠解碼具有每個香菸濾嘴一個編碼這樣低的編碼頻率的任意一個香菸濾嘴。所述標頭可以採用二進位序列的形式,其被指定為不會與編碼本身的字符相混淆。例如,對於二進位標記法中的十六進位系統,可以使用10比特的序列0011111010。
對於這個實施例中可用的50比特中剩下的40比特,39比特可以用於以二進位形式表達8個十六進位字符(8x 4數字,加上每4個數字字符之間的間距),以編碼採用(####_####_####_####_####_####_####_####)形式的序列。使用這一形式,可以生成4,294,967,296個唯一編碼,或者,通過使用標準的二進位編碼,可以生成0到4,294,967,295的編號。這些編碼或者編號能夠與供應鏈信息諸如捆包編號相關聯。
為了進一步闡明實施例,將編號4,294,967,295轉換為其十六進位的二進位形式111101111011110111101111011110111101111。包括標頭的完整編碼將是0011111010111101111011110111101111011110111101111。
目前全球對用於香菸濾嘴的醋酸纖維絲束的需要為大約700,000,000kg每年。假定平均捆包重量為500kg,那麼一年中產生的捆包總數是大約1.4M。這一實施例的印刷編碼系統的實現因而能夠在捆包水平上為超過3000年的生產價值編碼供應鏈信息。在有些方面,在每個編碼中使用較少的數字,並且典型的香菸濾嘴包含示蹤劑表面標誌的一個以上重複圖案。
另外公開的實施方案包含包括纖維的醋酸纖維絲束帶。所述纖維包括一種或多種識別纖維和標準纖維,並且所述標準纖維包括醋酸纖維素。每種所述識別纖維呈現至少一種獨特特徵。所述識別纖維包括一種或多種烙印纖維。所述烙印纖維呈現包括一種或多種示蹤劑表面標誌的獨特特徵。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沿著所述烙印纖維的長形成重複圖案。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和所述重複圖案代表所述醋酸纖維絲束帶的至少一種供應鏈組件。
醋酸纖維絲束帶的實施方案包含包括纖維的醋酸纖維絲束帶,其具有如上所公開的特性的任意組合。具體而言,有識別纖維的組成、纖維的尺寸和數目、烙印纖維、表面標誌、重複圖案、重複圖案的長度、供應鏈信息,以及適用於醋酸纖維絲束帶的非限制性編碼/關聯性系統。
在一個方面,所述至少一種供應鏈組件包括所述醋酸纖維絲束帶的製造商、所述醋酸纖維絲束帶的加工點、所述醋酸纖維絲束帶的生產線、所述醋酸纖維絲束帶的生產批量、所述醋酸纖維絲束帶的生產日期、所述醋酸纖維絲束帶的捆包、所述醋酸纖維絲束帶的倉庫、所述醋酸纖維絲束帶的用戶、或者所述醋酸纖維絲束帶運送地點。在一個方面,所述至少一種供應鏈組件包括所述醋酸纖維絲束帶的製造商和所述醋酸纖維絲束帶的用戶。在另一個方面,所述至少一種供應鏈組件包括所述醋酸纖維絲束帶的製造商和所述醋酸纖維絲束帶的用戶。在一個方面,所述至少一種供應鏈組件包括所述醋酸纖維絲束帶的捆包。
進一步的實施方案包含用於製造包括纖維的醋酸纖維絲束帶的方法。所述纖維包括標準纖維和識別纖維,並且所述標準纖維包括醋酸纖維素。所述方法包括:(a)獲得所述識別纖維;和(b)以第一纖維生產方法生產所述標準纖維;和(c)將所述識別纖維和所述標準纖維組合到所述醋酸纖維絲束帶中。每一種所述識別纖維呈現至少一種獨特特徵。所述識別纖維包括一種或多種烙印纖維。所述烙印纖維呈現包括一種或一種以上示蹤劑表面標誌的獨特特徵。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沿著所述烙印纖維的長形成重複圖案。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和所述重複圖案代表所述醋酸纖維絲束帶的至少一種供應鏈部分。
用於製造醋酸纖維絲束帶的方法的實施方案包含包括纖維的醋酸纖維絲束帶,其具有如上所公開的特性的任意組合。具體而言,有識別纖維的組成、纖維的尺寸和數目、烙印纖維、表面標誌、重複圖案、重複圖案的長度、供應鏈信息,以及適用於用於製造醋酸纖維絲束帶的方法的非限制性編碼/關聯性系統。如上所描述的醋酸纖維絲束帶的實施方案的供應鏈特性也適用於用於製造醋酸纖維絲束帶的方法。
本領域技術人員認識到,用於製造醋酸纖維絲束帶的方法的實施方案一般適用於製造纖維帶或者紗線。所述識別纖維能夠與標準纖維組合在紗線或者纖維帶中。用於製造紗線或者纖維帶的方法包含製造纖維、纖維帶或者包括纖維的紗線,其具有如上所公開的特性的任意組合。
在一個方面,所述標準纖維的至少一部分以纖維生產方法產生。在另一個方面,標準纖維從第三方接收。獲得所述識別纖維至少包括下述之一:(i)以標準纖維的纖維生產方法生產至少一部分所述識別纖維,(ii)以與所述標準纖維的纖維生產方法不同的方法生產至少一部分所述識別纖維,或者(iii)從第三方接收至少一部分所述識別纖維。
在一個方面,所述識別纖維的一部分與所述標準纖維同時生產,並且在所述纖維生產方法的下遊將組成纖維帶或者紗線的一部分纖維紡紗並直接組合。
什麼時候以及在哪裡將所述識別纖維進行表面標記不是特別限定的。如果所述識別纖維和所述標準纖維在相同的紡紗設備上同時製造,那麼能夠在纖維首次物理形成的紡紗工藝起始點和包裝纖維之前的任意時間應用表面標誌。在有些方面,能夠在所述識別纖維和所述標準纖維組合之前實施標記,或者至少在接著加工組合的纖維之前,諸如在捲曲之前。在有些方面,所述烙印纖維以單獨的紡紗工藝與所述標準纖維分別製造,能夠在他們與標準纖維組合之前的任意時間應用所述表面標誌,包括通過第三方,或者在他們與標準纖維的組合同時。在有些方面,能夠正好在組合之前或者在包裝所述纖維之前的任意時間點進行標記。
表面標記所述識別纖維的方法的非限定性實例包括印刷、雕刻、形態學修飾,和用化學方法生產具有光學性質的圖案。在有些方面,可以使用商購高速印表機(諸如噴墨印表機,或者指定目的的常規印表機)進行表面標誌的印刷。能夠使用一種顏色的單一油墨或者使用多重油墨顏色進行印刷。在有些方面,可以通過接觸設備實施雕刻,諸如使用砂面、刀片或者壓花輥的設備,或者通過非接觸設備,諸如雷射或者其他高能量輻射源。在有些方面,能夠通過接觸設備實施形態學修飾,諸如使用砂面的設備,或者通過非接觸設備,諸如雷射或者其他高能量輻射源。這樣的形態學改變的一個非限定性實例是使用能源在其形成過程中誘導所述纖維的間斷性快速乾燥,從而導致所述纖維光學性質的變化,諸如透明度,或者表面粗糙度的變化。
在有些方面,以第二纖維生產方法生產烙印纖維,接著在重複圖案中應用示蹤劑表面標誌。在有些方面,從第三方接收纖維。在重複圖案中的示蹤劑表面標誌能夠應用於纖維,以在所述烙印纖維與所述標準纖維組合在醋酸纖維絲束帶中之前的任意時間生產烙印纖維。所述重複圖案中的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應用於所述烙印纖維的方式不是特別限定的。在有些方面,所述重複圖案中的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在生產所述標準纖維的同時印刷在所述烙印纖維上。在有些方面,所述重複圖案中的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在生產所述標準纖維的同時雷射雕刻在所述烙印纖維上。在有些方面,在捲曲所述醋酸纖維絲束帶之前組合所述同時生產的烙印纖維和所述標準纖維。
無論所述識別纖維和標準纖維在相同的或不同的設備上製造,在生產所述標準纖維(或者與其組合)的同時標記所述識別纖維是有利的,因為它降低了預-標記纖維的管理和存貨的複雜性,並且在正確的時間將這些烙印纖維按照路線發送到指定的生產線,從而確保纖維產品的恰當編碼。相比之下,所述識別纖維的同時標記能夠通過標準計算機系統(例如PLC或DCS)容易地控制,使得編碼自動改變,並且對於所生產的纖維能夠基本上即刻編碼想要的供應鏈信息。
在另一個方面,所述識別纖維與所述標準纖維分別生產和包裝,並且所述識別纖維與所述標準纖維組合以生產纖維帶或者紗線。所述標準纖維還可以在與所述識別纖維組合之前被包裝,或者所述識別纖維可以在包裝所述纖維帶或者紗線之前與所述標準纖維組合。
用於生產所述纖維的紡紗工藝不是特別限定的。在一個方面,使用幹法紡絲、溶液紡絲、熔融紡絲、靜電紡絲、凝膠紡絲、多組分紡絲、熔噴法,和/或溶吹法生產所述纖維。在另一個方面,使用幹法紡絲、溶液紡絲、熔融紡絲、靜電紡絲、凝膠紡絲和/或多組分紡絲生產所述纖維。在進一步的方面,所述標準纖維包括醋酸纖維素並且使用幹法紡絲生產。
在有些方面,所述重複圖案中的示蹤劑表面標誌通過包括雕刻、印刷或者形態學修飾的方法應用。在有些方面,所述重複圖案中的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通過一種方法應用,所述方法包括在生產所述標準纖維的同時在所述烙印纖維上的重複圖案中印刷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並且在捲曲所述醋酸纖維絲束帶之前將所述烙印纖維和所述標準纖維組合。還在另外的方面,所述重複圖案中的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通過一種方法應用,所述方法包括在生產所述標準纖維的同時在所述烙印纖維上的重複圖案中雷射雕刻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並且在捲曲所述醋酸纖維絲束帶之前將所述烙印纖維和所述標準纖維組合。
圖1顯示了在共生產醋酸纖維絲束纖維並將其組合到醋酸纖維絲束帶中的同時烙印纖維的非限制性實施方案的示意流程圖。醋酸纖維絲束帶112在生產環境100中生產。將醋酸纖維素紡絲溶液102添加到纖維紡紗工藝120中,其中將其添加到若干紡絲倉中,每個紡絲倉具有若干噴絲頭(未顯示)。離開每個紡絲倉的纖維108經常被稱為末端,其聚集在一起形成被添加入捲曲機130中的帶。識別纖維104穿過標記裝置110,所述裝置在重複圖案中賦予表面標誌,以產生烙印纖維106。標記裝置110的非限制性實例包括印表機和雷射。烙印纖維106和醋酸纖維素纖維108聚集在一起並被添加到捲曲機130中以產生捲曲的醋酸纖維絲束帶112。
還有另外的實施方案包含表徵纖維樣品的方法。所述纖維樣品包括纖維,並且所述纖維包括標準纖維和識別纖維。每種識別纖維呈現至少一種獨特特徵。所述識別纖維包括一種或多種烙印纖維。所述烙印纖維呈現包括一種或多種示蹤劑表面標誌的獨特特徵。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沿著所述烙印纖維的長形成重複圖案。所述方法包括將成像技術應用於所述烙印纖維並且確定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的重複圖案。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和所述重複圖案代表所述纖維樣品的至少一種供應鏈組件。
還有另外的實施方案包含表徵纖維樣品的方法。所述纖維樣品包括纖維,並且所述纖維包括標準纖維和識別纖維。每種識別纖維呈現至少一種獨特特徵。所述識別纖維包括一種或多種烙印纖維。所述烙印纖維呈現包括一種或多種示蹤劑表面標誌的獨特特徵。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沿著所述烙印纖維的長形成重複圖案。所述方法包括:(1)任選地將所述烙印纖維從所述纖維樣品分離;(2)對所述烙印纖維應用成像技術;(3)確定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的重複圖案。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和所述重複圖案代表所述纖維樣品的至少一種供應鏈組件。
表徵纖維樣品的方法的實施方案包含表徵包括纖維的纖維樣品,其具有如上所公開的特徵的任意組合。具體而言,有識別纖維的組成、纖維的尺寸和數目、烙印纖維、表面標誌、重複圖案、重複圖案的長度、供應鏈信息,以及適用於表徵纖維樣品的方法的非限制性編碼/關聯性系統。
為了表徵所述烙印纖維的目的將製品的所述烙印纖維與所述標準纖維分離的方法能夠取決於製品的性質,纖維在制品中的取向、纏繞和粘結,以及標準纖維和烙印纖維化學組成的差異。在有些方面,在典型的香菸濾嘴或者類似的溶劑粘結的消光纖維的情況中,所述烙印纖維不易受到在制品生產中使用的溶劑粘結劑的影響,所述烙印纖維能夠通過手動或者藉助一些其他手段定位(放大或不放大)和移除,以將所述烙印纖維與所述纖維樣品的其餘部分物理性分離。在有些方面,所述烙印纖維具有與所述標準纖維不同的溶解度曲線,並且通過使用溶劑和/或條件的正確組合,所述標準纖維能夠從所述烙印纖維溶解開。在有些方面,香菸濾嘴包括醋酸纖維素並且所述烙印纖維包括不溶於丙酮的聚合物,以至於丙酮能夠被用於將標準纖維溶解開並且將所述烙印纖維分離。在有些方面,自所述纖維樣品分離所述烙印纖維包括將所述纖維樣品置於溶劑中以產生包括所述纖維樣品的溶解部分和所述烙印纖維的溶液,和從所述溶液去除所述烙印纖維。
在一個方面,所述標準纖維包括包括醋酸纖維素,並且所述纖維樣品包括一部分包括纖維的製品。在有些方面,所述製品能夠選自由濾棒和香菸濾嘴組成的群組。在其他方面,所述纖維樣品包括一部分包括所述纖維的製品,其中所述製品選自由織物和其他紡織品、非紡織品和吸收劑產品組成的群組。
在一個方面,所述成像技術包括使用可視波長的電磁輻射。在另一個方面,所述圖像技術包括使用不可視波長的電磁輻射。可用於成像技術的儀器不是特別限定的。非限制性實例包括人類的視覺檢測、顯微鏡、電子顯微鏡、共聚焦顯微鏡和光掃描。
所述成像技術能夠平行於所述纖維的長應用於所述纖維樣品。這一方向允許,例如,所述纖維上的表面標誌的圖案可見。
所述成像技術也可以應用於包括所述纖維的製品、纖維帶,或者紗線。
在一個方面,用於表徵所述纖維樣品的方法進一步包括(a)將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和/或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的重複圖案與資料庫相關聯,所述資料庫包括製造商特異的示蹤劑;和(b)確定所述纖維樣品的至少一種供應鏈組件。所述供應鏈組件包括所述標準纖維的製造商、所述標準纖維的加工點、所述標準纖維的生產線、所述標準纖維的生產批量、所述標準纖維的生產日期、所述標準纖維的包裝、所述標準纖維的倉庫、所述標準纖維的用戶、所述標準纖維的運送地點、包括所述纖維的紗線或者纖維帶的製造商、所述紗線或者纖維帶的加工點、所述紗線或者纖維帶的生產線、所述紗線或者纖維帶的生產批量、所述紗線或者纖維帶的生產日期、所述紗線或者纖維帶的包裝、所述紗線或者纖維帶的倉庫、所述紗線或者纖維帶的用戶、所述紗線或者纖維帶的運送地點、包括所述纖維的製品的製造商、所述製品的加工點、所述製品的生產線、所述製品的生產批量、所述製品的生產日期、所述製品的包裝、所述製品的倉庫、所述製品的用戶,或者所述製品的運送地點。在一個方面,所述關聯是在獨特特徵和/或獨特特徵的組合之間進行。在另一個方面,所述關聯是在獨特特徵、獨特特徵的組合,和/或每種可辨識的識別纖維的總數之間進行。在另一個方面,所述關聯在獨特特徵、獨特特徵的組合、每種可辨識的識別纖維的總數,和/或所述示蹤劑識別纖維總數之間進行。在一個方面,至少一種供應鏈組件包括包括纖維的紗線的製造商、所述紗線的加工點、所述紗線的生產線、所述紗線的生產批量、所述紗線的生產日期、所述紗線的包裝、所述紗線的倉庫、所述紗線的用戶、所述紗線的運送地點。
在一個方面,所述供應鏈信息包括所述紗線或者纖維帶的製造商。在一個方面,所述供應鏈信息包括所述紗線或者纖維帶的加工點。在一個方面,所述供應鏈信息包括所述紗線或者纖維帶的生產線。所述紗線或纖維帶的生產線是在其上生產所述紗線或纖維帶的生產線。在一個方面,所述供應鏈信息包括所述紗線或纖維帶的生產批量。所述紗線或纖維帶的生產批量是在其中生產所述紗線或纖維帶的生產批量。在一個方面,所述供應鏈信息包括所述紗線或纖維帶的生產日期。所述紗線或纖維帶的生產日期是在其時生產所述紗線或纖維帶的生產日期。在一個方面,所述供應鏈信息包括所述紗線或所述纖維帶的捆包。在一個方面,所述供應鏈信息包括所述紗線或纖維帶的用戶。所述紗線或纖維帶的用戶是製造商計劃將所述紗線或者纖維帶送與或已經送與的用戶。在一個方面,所述供應鏈信息包括所述紗線或纖維帶的運送地點。所述紗線或纖維帶的運送地點是製造商計劃將所述紗線或者纖維帶送至或已經送至的特定地理位置。
在一個方面,所述纖維樣品包括一部分纖維,包括醋酸纖維絲束帶,其中所述方法進一步包括將示蹤劑表面標誌的重複圖案與資料庫相關聯,所述資料庫包括生產特異的示蹤劑,並且其中至少一種供應鏈組件包括所述醋酸纖維絲束帶的捆包。
所公開的實施方案還包括製造含有具有任意所公開特徵的纖維、纖維帶和/或紗線的製品。所公開的實施方案還包括表徵包括具有任意所公開特徵的纖維、纖維帶或者紗線的製品。
圖5A和5B與公開實施方案一致,闡明了環境500的非限制性實施例,描繪了實體之間的通信和運送通道。在一個實施方案中,圖5A和5B的環境500可以包括一個或者多個製造商510,一個或者多個用戶520、一個黑市540或者其他非法貿易網絡,一個或者多個請求方,一個或多個實驗室560,以及通信網絡550。包括在環境500(例如,如圖5A和5B所示)中的所述組件和組件的布置可以改變。因此,與公開實施方案一致,環境500可以包括在一種或多種方法實施過程中參與或輔助的其他組件。
在有些方面,網絡550可以是任意形式的網絡,經配置以在環境500的組件系統之間提供通信手段(例如,生產系統512和/或實驗室系統562)。例如,網絡550可以是有助於通信、能交換信息等的任意形式的網絡(包括基礎設施),諸如網際網路、區域網、近場通訊,和/或能夠在與環境500相關的組件系統之間發送和接收信息的其他合適的連接。在其他實施方案中,環境500的一種或多種組件系統可以通過專用通信連結直接通信,諸如製造商510、用戶520、請求方530和/或實驗室560之間的連結。
此外,如上所述,製造商(例如製造商510)可以生成醋酸纖維素纖維和以工業化規模併入醋酸纖維素纖維的纖維產品。在有些實施方案中,所生產的醋酸纖維素纖維和纖維產品可以包括標準纖維和識別纖維。每種識別纖維呈現可視化區分所述識別纖維和所述標準纖維的一種或多種獨特特徵(例如,獨特的橫截面尺寸、獨特的橫截面形狀、獨特的光學性質,以及另外的或者可選的獨特表面標誌)。在有些方面,一種或多種所述的獨特表面標誌可以代表示蹤劑表面標誌,並且所述識別纖維可以包括一種或多種呈現一種或多種示蹤劑表面標誌的烙印纖維。在某些方面,所述烙印纖維所呈現的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可以形成沿著所述烙印纖維的長排列的重複圖案。所述重複圖案可以例如代表與所述標準纖維、所述識別纖維,和/或纖維,以及包括所述標準纖維和/或識別纖維的纖維產品相關聯的至少一種供應鏈組件。
在其他方面,所述重複圖案可以代表與所述識別纖維和/或所述標準纖維相關聯的編碼(例如,如上文所描述的字母數字編碼、數字編碼、模擬編碼,和/或表意編碼)。在有些實施方案中,編碼的一部分可以代表與所述標準纖維、所述識別纖維,和/或纖維,以及包括所述標準纖維和/或識別纖維的纖維產品相關聯的至少一種供應鏈組件。
在有些實施方案中,在醋酸纖維素纖維中包括識別纖維可以使得製造商510能夠在運送至用戶520之前為醋酸纖維素纖維,並從而為包括所述醋酸纖維素纖維的纖維產品打上含有供應鏈信息的標籤。舉例來說明,與所公開實施方案一致的纖維產品可以包括但不限於醋酸纖維素絲束、散裝醋酸纖維素絲束帶、醋酸纖維素絲束捆包,和織物,以及包括所述醋酸纖維素纖維和/或絲束的其他製品。
例如,在香菸生產情景中,用戶520可以使用醋酸纖維絲束捆包以生產各種中間產品和/或最終階段的產品(例如,散裝絲束帶、濾棒、過濾器,和/或香菸),並且這些產品中的一部分最終能夠通過他們自己的方式進入黑市(例如黑市440)。因此,因為從具有標記的識別纖維的任意黑市產品的樣品可以確定供應鏈信息,那麼有志於打擊非法貿易的一方(例如請求方530)可以獲得黑市產品並且提交樣品用於分析,以便識別與黑市產品相關聯的供應鏈信息。
因此,如圖5A所示,在一個實施方案中,請求方530可以給製造商510提供樣品。在某些方面,製造商510可以使用上文概括的任意示例性技術分析所述樣品,以識別與所述樣品相關聯的至少一種供應鏈組件。例如,所述樣品可以包括標準纖維和識別纖維,其可以包括呈現一種或多種示蹤劑表面標誌的烙印纖維,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沿著所述烙印纖維的長形成重複圖案。基於所述分析,製造商510可以在識別纖維中識別呈現一種或多種示蹤劑表面標誌的一種或多種烙印纖維。製造商510還可以識別由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沿著所述烙印纖維的長形成的重複圖案(例如,如上文所述,通過對所述烙印纖維應用成像技術)。
在某些方面,製造商510可以獲得相關性數據,所述相關性數據將供應鏈組件映射到所呈現的示蹤劑表面標誌,以及另外地或可選地映射到所識別的由示蹤劑表面標誌沿著所述烙印纖維的長形成的重複圖案。基於例如所呈現示蹤劑表面標誌和/或所識別重複圖案與所獲得相關性數據之間的對比,製造商510可以識別至少一種供應鏈組件。在有些例子中,製造商510可以給請求方530傳送識別至少一種供應鏈組件的信息(例如,通過網絡550)。
在如上所述的示例性實施方案中,製造商510可以分析所述樣品以識別至少一種與樣品相關聯的供應鏈組件。然而,所公開的實施方案不限於由製造商510所實施的示例性分析,並且在進一步的實施方案中,用戶520、請求方530,或者第三方(未顯示)可以實施分析,以從所標記的纖維識別供應鏈信息。
例如,如圖5B所示,實驗室560可以代表請求方530並且對樣品實施分析,以識別與所述樣品相關聯的至少一種供應鏈組件。在有些例子中,實驗室560可以代表政府實體、準政府實體,或者能夠實施所述分析的私有實體,並且請求方530可以與實驗室560籤訂合同或者僱用實驗室560,以在一次性或者重複的基礎上實施分析。
但是,在其他例子中,實驗室560可以由一個或者多個製造商510、用戶520,和/或請求方530建立,以定期並且可靠地識別與從非法貿易的醋酸纖維素纖維或者併入所述醋酸纖維素纖維的纖維產品中獲得的樣品(例如,如由請求方530從黑市540獲得)相關的供應鏈組件。在某些方面,實驗室560可以根據由製造商510、用戶520,和/或請求方530建立的一種或多種程序實施樣品的分析。例如,一個或者多個製造商510、用戶520,和/或請求方530可以共同建立標準程序和協議,用於接收和處理樣品、分析樣品以便以準確和可重複的方式識別供應鏈組件,並且給製造商510、用戶520,和/或請求方530報告所識別的供應鏈組件部分。此外,在另外的實施方案中,實驗室560也可以給各種供應鏈組件(例如製造商)分配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由示蹤劑表面標誌形成的重複圖案,和/或由重複圖案所代表的編碼部分,以便唯一地識別這些供應鏈組件。在進一步的實施方案中,用戶520、請求方530,或者第三方(未顯示)可以給各種供應鏈組件(例如製造商)分配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由示蹤劑表面標誌形成的重複圖案,和/或由重複圖案所表示的編碼部分,以便唯一地識別這些供應鏈組件。
如圖5B所示,在一個實施方案中,請求方530可以給實驗室560提供樣品。在某些方面,實驗室560可以分析所述樣品以識別與樣品相關聯的至少一種供應鏈組件(例如製造商)。例如,使用如上所述的任意示例性技術,實驗室560可以分析所述樣品以識別呈現一種或多種獨特特徵的識別纖維,包括,例如一種或多種呈現一種或多種示蹤劑表面標誌的烙印纖維。實驗室560可以進一步識別由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沿著所述烙印纖維的長形成的一種或多種重複圖案。此外,實驗室560可以獲取相關性數據,並且使用如上所描述的任意示例性技術,基於所呈現示蹤劑表面標誌和所識別重複圖案與所獲取相關性數據之間的對比來識別至少一種供應鏈組件。
在另外的實施方案中,實驗室560可以作為一種集中設備起作用,其給各種供應鏈組件(例如製造商510)分配唯一的示蹤劑表面標誌、唯一的重複圖案,和由所述重複圖案表示的唯一的編碼(或者部分編碼)。例如,實驗室560可以給製造商510分配示蹤劑表面標誌、由分配的示蹤劑表面標誌形成的重複圖案,和/或由分配的重複圖案代表的一部分編碼。
當其由醋酸纖維素纖維和由製造商510生產的相應纖維產品中包括的烙印纖維所呈現時,所述分配的示蹤劑表面標誌、分配的重複圖案,和/或分配的編碼部分可以唯一地代表製造商510,並且可以使得實驗室560(並且另外地或者可選地,環境500中的任意其他實體)能夠通過使用如上所描述的任意分析技術將製造商510識別為所述纖維或者纖維產品的來源。此外,實驗室560(並且另外地或者可選地,環境500中的任意其他實體)也能夠建立和維持數據記錄(例如,在使用如下所概括的示例性計算機系統實施的集中式資料庫中),所述數據記錄識別各種供應鏈組件(例如製造商510)和所分配示蹤劑表面標誌、重複圖案,和/或編碼和編碼部分對應項之間的相關性。
然而,所公開的實施方案不限於給製造商510分配示例性示蹤劑表面標誌、示例性重複圖案,和/或示例性編碼和編碼部分。在進一步的實施方案中,實驗室560可以分配任意另外的或者可選的示蹤劑信息,和進一步的任意另外的或者可選的示蹤劑表面標誌、重複圖案,和/或編碼和編碼部分的套組或者套組的組合,以唯一地識別製造商510。
在某些方面,實驗室560可以建立數據和數據記錄的集中存儲庫(例如,使用下文所概括的任意示例性計算機系統),所述存儲庫將各種供應鏈組件(例如製造商510)與示蹤劑表面標誌、由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形成的重複圖案,和/或由所述重複圖案代表的編碼和編碼部分對應項相關聯。此外,在其他方面,實驗室560可以使用所述集中存儲庫並生成一份或者多份報告,具體說明能夠唯一地識別至少一種供應鏈組件(例如,製造商)的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由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形成的重複圖案,和/或由所述重複圖案代表的編碼。在有些例子中,實驗室560在預先規定的時間間隔內,或者回應接收到的請求(例如來自請求方530、製造商510等)生成報告,並且可以給環境500中的各方和各實體提供生成的報告(例如,通過網絡550)。
在有些實施方案中,實驗室560可以使用所述集中存儲庫,以識別與由實驗室560確定(例如,使用上文概括的任意分析技術)和另外地或可選地從任意第三方或者環境500中的其他實體獲得的示蹤劑表面標誌和/或由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形成的重複圖案相關聯的至少一種供應鏈組件(例如製造商510)。此外且如下文所示,所述集中存儲庫可以使得實驗室560能夠確定提出的示蹤劑表面標誌、能夠由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形成的提出的重複圖案,和/或可由所述重複圖案代表的提出的編碼(例如,如製造商510所選)是否能夠唯一地代表引入供應鏈中的製造商510的纖維和纖維產品。
在某些實施方案中,實驗室560可以從製造商510接收一種或多種提出的示蹤劑表面標誌、提出的重複圖案,和/或可由提出的重複圖案代表的提出的編碼(或者編碼部分)。例如,實驗室560可以將提出的示蹤劑表面標誌、提出的重複圖案,和/或提出的編碼(或者編碼部分)與所建立的數據記錄進行比較(例如,在所述集中存儲庫內),以確定這些提出的示蹤劑表面標誌、提出的重複圖案,和/或提出的編碼(或者編碼部分)是否能夠唯一地識別製造商510(例如,提出的示蹤劑表面標誌、提出的重複圖案,和/或提出的編碼(或者編碼部分)沒有分配給其他供應鏈組件,諸如另一個製造商)。如果提出的示蹤劑表面標誌、提出的重複圖案,和/或提出的編碼(或者編碼部分)能夠唯一地代表製造商510,則實驗室560可以給製造商510分配提出的示蹤劑表面標誌、提出的重複圖案,和/或提出的編碼(或者編碼部分),更新數據記錄以反映該分配,並且為製造商510提供分配確認(例如,通過網絡550在實驗室560和製造商510的計算機系統之間)。
或者,如果實驗室560事先將提出的示蹤劑表面標誌、提出的重複圖案,和/或提出的編碼(或者編碼部分)分配給另一個製造商(或者提出的示蹤劑表面標誌、提出的重複圖案,和/或提出的編碼(或者編碼部分)不適合代表製造商510),那麼實驗室560可以給製造商510分配一種或多種替代的示蹤劑表面標誌、替代的重複圖案,和/或能夠由所述替代的重複圖案代表的替代的編碼(或者編碼部分),更新數據記錄以反映該替代的分配,並且為製造商510提供該替代的分配的確認。在其他方面,實驗室560可以給製造商510提供分配提出的示蹤劑表面標誌、提出的重複圖案,和/或提出的編碼(或者編碼部分)給另一個製造商的暗示,並且要求製造商510提出一種或多種另外的示蹤劑表面標誌、另外的重複圖案,和/或能夠由另外的重複圖案代表的另外的編碼(或者編碼部分),如上文所述由實驗室560進行分配。
在某些方面,通過確認分配,製造商510可以獲得和/或生產呈現分配的示蹤劑表面標誌的烙印纖維,其形成分配的重複圖案,並且其代表分配的編碼和/或編碼部分。然而,在其他方面,製造商510可以進一步將分配的示蹤劑表面標誌、分配的重複圖案、和/或可由分配的重複圖案代表的分配的編碼(或者編碼部分)與一種或多種供應鏈上遊組件(例如加工點、生產線、生產批量、生產日期、捆包)和/或各種供應鏈下遊組件(例如倉庫、用戶、運送地點等)相關聯。例如,製造商510可以進一步具體說明,與分配的重複圖案相關聯的另外編碼或者編碼部分(例如與代表製造商510的編碼部分不同的那些)唯一地代表供應鏈中的特定用戶(例如,用戶520)或者由製造商510生產和運送的特定捆包。
然而,所公開的實施方案不限於那些使得製造商510能夠將用戶520和/或特定捆包與分配的示蹤劑表面標誌、分配的重複圖案、和/或可由分配的重複圖案代表的分配的編碼(或編碼部分)相關聯的技術。在進一步的實施方案中,製造商510可以指定任意另外的或者可選的示蹤劑信息(例如獨特特徵、獨特特徵的組合等),連同分配的示蹤劑表面標誌、分配的重複圖案、和/或由分配的重複圖案代表的分配的編碼(或編碼部分)來代表其他上遊或者下遊供應組件(或其組合)。
在有些方面,實驗室560或者另一個實體可以保留將製造商510與分配的示蹤劑表面標誌、分配的重複圖案、和/或由分配的重複圖案代表的分配的編碼(或編碼部分)聯繫起來的信息,而製造商510可以掌握將識別纖維、並因而將由製造商510生產的纖維產品與其他上遊和下遊供應鏈組件聯繫起來的機密的另外示蹤劑信息(例如,獨特特徵、獨特特徵的組合、非分配的編碼部分等)。在某些例子中,所述另外的示蹤劑信息的機密性使得製造商510能夠防止實驗室560分辨出與製造商510相關聯的用戶(例如用戶520)、運送地點、倉庫,和其他內部的供應鏈組件(例如,加工點或生產線,以及生產批量或日期)。
上文所述的實施方案確定與供應鏈特定組件相關聯的示蹤劑信息的特定組合,並且當其呈現於樣品的識別纖維中時,使得實驗室、製造商或者其他實體能夠確定與樣品相關聯的特定供應鏈組件。然而,本領技術人員能夠理解,所公開的實施方案不限於如上所概括的特定組合或者示蹤劑信息,並且在進一步的實施方案中,特定的供應鏈組件可以與所述識別纖維所呈現的任意另外的或者可選的物理、化學和/或光學特徵相關聯,其包括但不限於獨特特徵和/或獨特特徵的組合。而且,雖然圖5A和5B中沒有描繪,但本領域技術人員能夠理解,在實施與公開的實施方案一致的操作過程中,與環境500相關聯的實體(顯示或未顯示)可以使用一個或多個倉庫存儲原材料、中間產品、最終階段產品等。
然而,此外,公開的實施方案不限於給供應鏈的各種組件(例如製造商)分配示蹤劑表面標誌、重複圖案和/或編碼和編碼部分。在進一步的實施方案中,製造商510、實驗室560、用戶520、請求方530,或者第三方(未顯示)可以給供應鏈的各種組件分配其他的示蹤劑信息,其包括但不限於獨特特徵和/或獨特特徵的組合。
圖6與公開實施方案一致,顯示由一個或多個實體所使用的計算系統600的非限制性實施例。示例性系統600的變型可以為製造商510(例如,作為製造商系統512)、用戶520、請求方530、和/或實驗室560(例如,作為實驗室系統562)使用。在一個實施方案中,系統600可以包括一個或多個處理機621、一個或多個輸入/輸出(I/O)設備622,以及一個或多個存儲器623。在有些實施方案中,系統600可以採用伺服器、大型計算機,或者這些組件的任意組合的形式。在有些實施方案中,系統600可以採用移動計算設備的形式,諸如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筆記本電腦,或者這些組件的任意組合。或者,系統600可以基於存儲、執行和/或實現軟體指令配置為特定的設備、嵌入式系統、專用線路,以及類似物,所述軟體指令執行與公開實施例一致的一種或多種操作。
處理機621可以包括一種或多種已知的處理裝置,例如行動裝置微處理機或者任意各種其他的處理機。公開的實施方案不限於配置在系統600中的任意形式的處理機。
存儲器623可以包括一種或多種配置為存儲指令的存儲設備,由處理機624使用以執行與公開的實施方案相關的功能。例如,當由處理機621執行時,存儲器623可以使用一種或多種軟體指令來配置,諸如可以執行與公開的實施方案一致的一種或多種操作的程序624。公開的實施方案不限於經配置用於執行專用任務的單獨的程序或者計算機。例如,存儲器623可以包括執行系統600的功能的單一程序624,或者程序624可以包括數個程序。存儲器623還可以存儲由一個或多個程序612所使用的數據625,諸如將獨特特徵映射到一種或多種供應鏈信息組件的相關性數據。
I/O設備622可以是經配置允許由系統600接收和/或傳送數據的一種或者多種設備。I/O設備622可以包括一種或多種數字設備和/或模擬設備,其允許環境500的組件與其他機械和設備(諸如環境500的其他組件)通信。例如,I/O設備622可以包括用於顯示信息、獨特特徵信息、供應鏈信息,或者給用戶(諸如製造商510的職工、用戶520、請求方530和/或實驗室560)提供其他信息的屏幕。I/O設備622還可以包括一種或多種數字設備和/或模擬設備,其允許用戶與系統600交互,諸如觸摸敏感區、鍵盤、按鈕或者麥克風。I/O設備622還可以包括本領域中已知用於與用戶交互的其他組件。
系統600的組件可以在硬體、軟體,或者硬體和軟體二者的組合中實現,這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是很顯然的。例如,雖然系統600的一種或多種組件可以作為計算機處理指令而實現,系統600的全部或者一部分功能反而可以在專用的電子硬體中實現。
系統600還可以與一種或多種資料庫627通信連接。系統600可以通過網絡550與資料庫627通信連接。資料庫627可以包括一種或多種存儲器裝置,其存儲信息並且可以通過系統600使用和/或管理。舉例而言,資料庫627可以包括OracleTM資料庫、SybaseTM資料庫,或者其他相關的資料庫或者不相關的資料庫,諸如Hadoop sequence files、HBase,或者Cassandra。
所述資料庫或者其他文件可以包括例如與獨特特徵相關的數據和信息,供應鏈信息,將所述獨特特徵(例如示蹤劑表面標誌)、由示蹤劑表面標誌形成的重複圖案和/或與所述重複圖案相關聯的編碼映射到供應鏈信息的相關性數據,指示被分配給供應鏈信息的獨特特徵(例如示蹤劑表面標誌)、由示蹤劑表面標誌形成的重複圖案和/或與所述重複圖案相關聯的編碼的數據等。例如,如上文所述,所述資料庫和其他文件可以包括將供應鏈組件映射到纖維樣品中包括的獨特特徵(例如示蹤劑表面標誌)、由示蹤劑表面標誌形成的重複圖案和/或與所述重複圖案相關聯的編碼的相關性數據。此外,舉例而言,所述資料庫和其他文件還可以包括纖維樣品中包括的獨特特徵(例如示蹤劑表面標誌)、由示蹤劑表面標誌形成的重複圖案和/或與所述重複圖案相關聯的編碼,其如上文所概括由實驗室560分配給供應鏈組件。
然而,公開實施方案的系統和方法不限於單獨的資料庫。在一個方面,系統600可以包括資料庫627。或者資料庫627可以遠離系統600定位。資料庫627可以包括計算機組件(例如資料庫管理系統、資料庫伺服器等),其經配置以接收和處理針對存儲在資料庫627的存儲設備中的數據的請求,並且提供來自資料庫627的數據。
雖然上述的描述將實驗室560指定為分配各種示蹤劑的實體,但在其他方面,製造商510、用戶520、請求方530,或者未顯示的第三方實體可以是為識別纖維分配示蹤劑的那個。此外,從圖5A和5B中可見,儘管說明書聚焦於醋酸纖維素絲束和與香菸濾嘴相關聯的黑市,但實施方案明顯地適用於任何材料製成的纖維,以及進行非法貿易的任意製品。
如上文關於公開實施例可見和所述,圖7圖解了用於將供應鏈信息嵌入纖維的方法的非限制性實施例。
如上文關於公開實施例可見和所述,圖8圖解了用於生成相關性數據的方法的非限制性實施例。例如,如圖8所示,製造商510(和另外的或者可選的實驗室560)可以生成供應鏈組件的第一結構列表,其具有一種或多種相應的特性,並且可以生成示蹤劑表面標誌的第二結構列表,其可獲得用於應用或者包括在識別纖維中。在一個例子中,所述供應鏈組件可以代表一種或多種相應的特性。製造商510可以確定能夠由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沿著識別纖維(例如烙印纖維)的長形成的重複圖案。在有些方面,製造商510可以將所述第一結構列表的元件映射到所述第二結構列表的元件,並且可以將所述第一結構列表的供應鏈組件映射到識別的重複圖案。在另外的方面,製造商510可以存儲反映所述第一和第二結構列表的元件的映射關係的相關性數據(例如,在資料庫627中)。
如上文關於公開實施例可見和所述,圖9圖解了用於生成相關性數據的方法的另外非限制性實施例。例如,如圖9所示,實驗室560(和另外的或者可選的製造商510)可以生成供應鏈組件的第一結構列表。在一個例子中,所述供應鏈組件可以代表一種或多種相應的特性。實驗室560也可以確定適合應用或包括在識別纖維(例如烙印纖維)中的一種或多種示蹤劑表面標誌,並且可以生成第二結構列表,其包括能夠由識別的示蹤劑表面標誌形成的潛在重複圖案。在有些方面,實驗室560可以生成第三結構列表,其識別可分配給所述第二結構列表的所述潛在重複圖案,並且能夠代表所述第一結構列表的供應鏈組件的潛在編碼或編碼部分。實驗室560可以進一步將所述第一結構列表的元件映射到所述第二結構列表的元件,並且可以將所述第一結構列表的元件映射到所述第三結構列表的元件。在有些方面,實驗室560可以存儲反映所述供應鏈組件的特徵與潛在重複圖案和潛在編碼和編碼部分的映射關係的相關性數據(例如,在資料庫627中)。
如上文關於公開實施例可見和所述,圖10圖解了用於生產識別纖維的方法的非限制性實施例。
如上文關於公開實施例可見和所述,圖11圖解了用於確定與纖維樣品相關聯的至少一種供應鏈組件的方法的非限制性實施例。
如上文關於公開實施例可見和所述,圖12圖解了用於給供應鏈組件分配唯一地代表所述供應鏈組件的示蹤劑表面標誌、重複圖案,以及編碼和編碼部分的方法的非限制性實施例。
下文所列出的非限制性實施方案A1-A24。
A1:纖維包括一種或多種識別纖維,其中每種識別纖維呈現至少一種獨特特徵,其中所述識別纖維包括一種或多種烙印纖維,其中所述烙印纖維呈現包括一種或多種示蹤劑表面標誌的獨特特徵,其中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沿著所述烙印纖維的長形成重複圖案,並且其中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和/或重複圖案代表所述纖維的編碼。
A2:實施方案A1的纖維,其進一步包括標準纖維,並且其中所述編碼代表所述纖維或者所述標準纖維的至少一種供應鏈組件。
A3:實施方案A1或者A2中任意實施方案的纖維,其中所述重複圖案包括字母數字編碼、數字編碼、模擬編碼,或者表意編碼。
A4:實施方案A1的纖維,其中所述重複圖案包括元數據。
A5:實施方案A4的纖維,其中所述元數據包括讀數起始位置、讀數終止位置、讀數方向、編碼中數字的間距。
A6:實施方案A3至A5中任意實施方案的纖維,其中所述重複圖案包括數字編碼並且其中所述數字編碼包括二進位編碼。
A7:實施方案A6的纖維,其中二進位編碼中的數字的個數從2到500、4到100、10到100、20到100、4到50、10到50,或者20到50。
A8:實施方案A1至A7中任意實施方案的纖維,其中所述重複圖案的長度範圍從2mm到500mm、2到200mm、2到30mm、5mm到200mm、5mm到30mm、10到200mm,或者10到30mm。
A9:實施方案A1至A8中任意實施方案的纖維,其中所述重複圖案基本上是一維的。
A10:實施方案A1至A9中任意實施方案的纖維,其中所述重複圖案是印刷在所述烙印纖維上。
A11:實施方案A1至A9中任意實施方案的纖維,其中所述重複圖案通過雕刻或者形態學修飾而賦予所述烙印纖維上。
A12:實施方案A2至A11中任意實施方案的纖維,其中所述標準纖維包括醋酸纖維素。
A13:實施方案A2至A12中任意實施方案的纖維,其中所述烙印纖維基本上不溶解於溶劑中,其中所述標準纖維溶解於所述溶劑中。
A14:實施方案A2或A13中任意實施方案的纖維,其中所述烙印纖維基本上不溶解於丙酮或者二氯甲烷中。
A15:實施方案A12至A14中任意實施方案的纖維,其中所述烙印纖維基本上不易受與三乙酸甘油酯粘結的溶劑的影響。
A16:實施方案A1至A15中任意實施方案的纖維,其中所述烙印纖維包括腈綸、改性腈綸、芳綸、尼龍、滌綸、聚丙烯纖維、人造絲、聚丙烯腈、聚乙烯、三乙酸纖維素或者PTFE。
A17:實施方案A2至A16中任意實施方案的纖維,其中所述至少一種供應鏈組件包括所述標準纖維的製造商、所述標準纖維的加工點、所述標準纖維的生產線、所述標準纖維的生產批量、所述標準纖維的生產日期、所述標準纖維的包裝、所述標準纖維的倉庫、所述標準纖維的用戶、所述標準纖維的運送地點、包括所述纖維的纖維帶的製造商、所述纖維帶的加工點、所述纖維帶的生產線、所述纖維帶的生產批量、所述纖維帶的生產日期、所述纖維帶的包裝、所述纖維帶的倉庫、所述纖維帶的用戶、所述纖維帶的運送地點、包括所述纖維的製品的製造商、所述製品的加工點、所述製品的生產線、所述製品的生產批量、所述製品的生產日期、所述製品的包裝、所述製品的倉庫、所述製品的用戶,或者所述製品的運送地點。
A18:包括纖維的醋酸纖維絲束帶,其包括實施方案A2至A17中任意實施方案的纖維,其中所述標準纖維包括醋酸纖維素。
A19:實施方案A18的醋酸纖維絲束帶,所述至少一種供應鏈組件包括醋酸纖維絲束帶的製造商、所述醋酸纖維絲束帶的加工點、所述醋酸纖維絲束帶的生產線、所述醋酸纖維絲束帶的生產批量、所述醋酸纖維絲束帶的生產日期、所述醋酸纖維絲束帶的捆包、所述醋酸纖維絲束帶的倉庫、所述醋酸纖維絲束帶的用戶、或者所述醋酸纖維絲束帶的運送地點。
A20:實施方案A18或A19中任意實施方案的醋酸纖維絲束帶,其中所述至少一種供應鏈組件包括所述醋酸纖維絲束帶的捆包。
A21:一種用於製造包括實施方案A2至A17中任意實施方案的纖維的醋酸纖維絲束帶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括:(a)獲得所述識別纖維;(b)以第一纖維生產方法生產所述標準纖維;和(c)將所述識別纖維和所述標準纖維組合到醋酸纖維絲束帶中。
A22:實施方案A21的方法,其中獲得包括所述烙印纖維的所述識別纖維至少包括下述之一:(i)以第二纖維生產方法生產所述識別纖維部分,接著將所述重複圖案中的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應用於所述識別纖維,以生產所述烙印纖維部分;(ii)從第三方接收所述識別纖維部分,接著將所述重複圖案中的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應用於所述識別纖維,以生產所述烙印纖維部分,或者(ii)從第三方接收所述烙印纖維部分。
A23:實施方案A22的方法,其中應用所述重複圖案中的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包括雕刻、印刷,或者形態學修飾。
A24:實施方案A22的方法,其中所述應用包括在生產所述標準纖維的同時將所述重複圖案中的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印刷在所述烙印纖維上,並且在捲曲所述醋酸纖維絲束帶之前組合所述烙印纖維和所述標準纖維。
A25:實施方案A21的方法,其中所述應用包括在生產所述標準纖維的同時將所述重複圖案中的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雷射雕刻在所述烙印纖維上,並且在捲曲所述醋酸纖維絲束帶之前組合所述烙印纖維和所述標準纖維。
A26:一種表徵纖維樣品的方法,其中所述纖維樣品包括實施方案A2至A17中任意實施方案的纖維,其中所述方法包括:(1)任選地將所述烙印纖維從所述纖維樣品分離;(2)對所述烙印纖維應用成像技術;和(3)確定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的重複圖案。
A27:實施方案A26的方法,其中所述分離包括將所述纖維樣品置於溶劑中以產生包括所述纖維樣品的溶解部分和所述烙印纖維的溶液,和從所述溶液去除所述烙印纖維。
A28:實施方案A26或A27中任意實施方案的纖維,其中所述標準纖維包括醋酸纖維素,其中所述纖維樣品包括一部分包括所述纖維的製品,並且其中所述製品選自由濾棒和香菸濾嘴組成的群組。
A29:實施方案A26或A27中任意實施方案的纖維,其中所述纖維樣品包括一部分包括所述纖維的製品,並且其中所述製品選自由織物和其他紡織產品、非紡織品,以及吸收劑產品組成的群組。
A30:實施方案A26至A29中任意實施方案的纖維,其中所述成像技術選自由人類的視覺檢測、顯微鏡、電子顯微鏡、共聚焦顯微鏡和光掃描組成的群組。
A31:實施方案A26至A29中任意實施方案的纖維,其進一步包括將所述示蹤劑表面標誌和所述重複圖案與包括生產特異示蹤劑的資料庫相關聯,並且確定所述至少一種供應鏈組件,其中所述至少一種供應鏈組件包括所述標準纖維的製造商、所述標準纖維的加工點、所述標準纖維的生產線、所述標準纖維的生產批量、所述標準纖維的生產日期、所述標準纖維的包裝、所述標準纖維的倉庫、所述標準纖維的用戶、所述標準纖維的運送地點、包括所述纖維的纖維帶的製造商、所述纖維帶的加工點、所述纖維帶的生產線、所述纖維帶的生產批量、所述纖維帶的生產日期、所述纖維帶的包裝、所述纖維帶的倉庫、所述纖維帶的用戶、所述纖維帶的運送地點、包括所述纖維的製品的製造商、所述製品的加工點、所述製品的生產線、所述製品的生產批量、所述製品的生產日期、所述製品的包裝、所述製品的倉庫、所述製品的用戶,或者所述製品的運送地點。
A32:實施方案A31的方法,其中所述纖維樣品包括一部分過濾器,其中所述過濾器包括醋酸纖維絲束帶,並且其中所述至少一種供應鏈組件包括醋酸纖維絲束帶捆包。
實施例
實施例1
使用ID Ci3300噴墨印表機印刷0.28mm直徑的尼龍單絲,在印表機的圖形設計工具中錄入圖2中的編碼和設置。所使用的油墨是由ID 提供的基於丙酮的專利配方。由於如在醋酸纖維素紗線生產中的典型情況,尼龍單絲纏繞到線軸上,因此印刷的編碼是連續應用的。將印表機針頭置於所述纖維上方,以使得列印的條碼垂直於所述纖維和所述纖維的移動方向,確保油墨接觸所述纖維。通過調整印表機上的寬度設置(其控制條形碼印刷之間的時間間隔)和纖維的速度(即繞線機的表面速度),獲得在所述纖維上所形成的印刷標記之間大約1mm的間距。生產大約1000m的編碼或烙印纖維。
將所編碼尼龍單絲的線軸從其包裝中取回並在放入捲曲機之前放入醋酸纖維素絲束生產工藝的絲束帶中。所述醋酸纖維素絲束是典型的商購「Y」橫截面絲束品,具有名義上的2.8單絲旦數和31,000的總旦數。使用標準生產條件,將具有編碼單絲的絲束捲曲、設定條件並遞送給捆包機。對於每個典型的捆包機操作,所述絲束不經壓縮。
在AF2N塞機上以300m/m的帶速由所述絲束生產濾棒,從而形成具有用於菸草工業的典型絲束重量和三乙酸甘油酯增塑劑水平的120mm長的濾棒。從濾棒手工提取編碼的纖維並且使用顯微鏡進行觀察。印刷的信息保持可容易地檢測和定量。圖3a顯示從由含有編碼纖維的絲束製造的濾棒提取的纖維的拼接圖像。所有類似地生成的樣品的編碼間距和清晰度是典型的。
實施例2
使用0.2mm直徑的聚丙烯單絲重複實施例1。雖然,如實施例1所示,所編碼的單絲成功地被併入所述絲束帶並且被加工為濾棒,但印刷油墨不能很好地黏附到所述纖維底物,結果導致一定程度上弄花和弄髒,從而使得所提取的烙印纖維不能被成功地解碼。儘管相信不同的油墨和/或纖維表面修飾能夠改善油墨的黏附性,但是並未對聚丙烯纖維實施進一步的操作。
實施例3
使用滌綸線重複實施例1的醋酸纖維絲束帶生產。從絲束中手工提取編碼的線。如實施例1中所示,編碼信息保持容易檢測和定量。圖3b顯示所提取烙線的拼接圖像。所有類似地生成的樣品的編碼間距和清晰度是典型的。
實施例4
使用MACSA二氧化碳雷射將具有0.193mm直徑的UHS(腈綸)單絲纖維樣品標記圖案。標記的纖維呈現於圖4中。儘管濾棒不是使用圖示的單絲生產,但是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預期濾棒結果與實施例1和3中的那些類似。
本領域的技術人員通過考慮說明書和實施本文公開的實施方案,可以顯而易見地想到其他的實施方案。可以理解,能夠在所公開實施例的構思和範圍內進行變形和修改。進一步意指,本說明書和實施例應僅視為示例性的,所公開實施方案的真正的範圍和精神由所附權利要求書來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