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有保護性弦蓋組件的弦樂器的製作方法
2023-05-20 17:04:31 1
專利名稱:帶有保護性弦蓋組件的弦樂器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諸如聲學吉它和電吉他的弦樂器廣泛應用於個人娛樂和表演會。雖然弦樂器通常是娛樂工具,用於產生樂聲的弦有時是令人討厭的。弦端連接在調音柄上,可以轉動所述調音柄,從而調整弦的張力,影響樂器的音調。弦尖銳的自由端是暴露的,從而當用戶接觸時,可能造成人受傷。此外,自由端有時是不吸引人的,從而損害整個樂器的外觀。
背景技術:
美國專利US6,353,165B介紹了一種具有蓋裝置的吉他,所述蓋裝置連接到上述吉他的調音柄上,阻止不希望出現的與樂器弦暴露端的接觸,然而,蓋裝置由緊固到樂器上的底部和樞接帽部組成,可以開啟所述帽部,從而能夠接近樂弦。在樂器的使用期間,帽部有時可能從所述底部上被取下,放錯地方或丟失。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用於弦樂器調整機構的改進蓋。
本發明是這樣一種弦樂器,其包括體部;琴頭;在所述體部和所述琴頭之間延伸的頸部;由所述琴頭保持的多個調整機構,每個調整機構包括一具有調音端和連接端的柄。還包括多條弦,每條弦的一端與所述體部相連以及一相反端與一不同的所述連接端相連;覆蓋每個連接端並被形成和設置為阻止與連接到所述連接端的所述一相反端物理接近的蓋;以及連接每對蓋的連接器。通過覆蓋弦的相反端,所述蓋阻止用戶不當心的受傷,所述連接器減少了單獨的、個別的蓋放錯位置或丟失。
根據本發明的一個特徵,所述蓋包括被固定在所述琴頭上的底部和可相對於所述底部在一關閉位置和一打開位置之間移動的帽部,在所述關閉位置覆蓋所述連接端,在所述打開位置允許接近所述連接端。可相對移動的蓋和底部的設置允許在不將蓋從琴頭上拆卸下的狀態下,接近所述弦的連接端。
根據本發明另一個特徵,至少兩個連接器對至少3個沿琴頭相反端安裝的調整機構上的蓋進行連接。
通過下文結合附圖所進行的介紹,本發明的這些和其它目的將變得更加清楚。
圖1是一個顯示符合本發明弦樂器的平面視圖;圖2是一個用於圖1所示樂器的弦蓋的平面視圖,此時處於打開位置;圖3是一個圖2所示蓋的左側視圖;圖4是一個圖2所示蓋的右側視圖;圖5是一個圖2所示蓋的後側視圖;圖6是一個沿圖1中6-6線的橫截面視圖;圖7是一個類似於圖6的橫截面視圖,此時,蓋處於關閉位置;圖8是圖1所示樂器的琴頭的局部透視圖,顯示3個沒有蓋的調音柄和3個設置有蓋且蓋處於打開位置的調音柄;圖9是一個類似於圖8的透視圖,但是,顯示弦蓋處於關閉位置。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圖1顯示了符合本發明的吉他樂器11。體部12和琴頭13通過頸部14結合而組成吉他11。在琴頭13上安裝有多個普通的調整機構16。該調整機構包括沿琴頭13的一個邊緣10安裝的第一組三個和沿與邊緣10相反的另一個邊緣15安裝的第二組三個。每個調整機構包括一調整旋鈕17和從琴頭13突出的一調音柄18。普通的調整齒輪裝置(未示)可操作地連接在每個整旋鈕17和調音柄18之間。多條弦19在體部12和琴頭13之間延伸,每個弦19的一端20連接到體部12上的支柱21上,另一相反端連接到不同的調音柄18上。吉他11還包括多個附屬蓋23a~23f,每個附屬蓋23a~23f安裝在琴頭13上。琴頭13的一個邊緣10上的蓋23a~23c顯示處於關閉位置,在琴頭13的另一個邊緣15上的蓋23d~23f顯示處於開啟位置。
每個蓋23包括帽部24和底部25,如圖2~7所示,帽部24和底部25由活動鉸鏈部分26相連。底部25由半圓柱形部分31、用於安裝在琴頭13的頂面32上的環形中央部位29、在中央部位29下方延伸且容置在琴頭13上孔36內的環形緊固部分35組成(圖6和7)。半圓柱形部分31所確定的是一個豎立突起頭,形成了弧形接觸表面38和開口39,開口部分從此處橫向突出。緊固部分35包括三個彈性腿41,彈性腿41的上端連接到半圓柱部分31上,下端確定了向外突出的鎖定片42。連接器40與蓋23a~23f中的一對相連,連接器40在每對蓋的帽部24之間延伸。
帽部24採用杯44的形式,杯44具有確定了一弧形結合表面45的上邊緣,弧形結合表面45形成為適合地與半圓柱部分31上的弧形接觸面38結合。如圖7所示,由杯形帽部24限定了一向內突出的圓柱部分46,圓柱部分46形成為適於與調音柄18的連接端48結合。
在對吉他11進行組裝期間,與連接器相連的蓋組件23a~23c和23d~23f分別安裝在沿琴頭13的邊緣10和15上的調整機構上。如圖6所示,將蓋23的緊固部分35插入琴頭13的孔36內。在插入期間,彈性腿41向內彎曲,直至鎖定片42到達孔36內的沉孔51。此時,鎖定片42向外彈出並與沉孔51所形成的肩面結合,從而將蓋23固定在琴頭13上。然後通過將調音柄18向上插過每個環形緊固部分35,對調整機構16進行安裝。然後由通用裝置將結合在調音柄18的調整端50上的普通齒輪組件(未示)固定在琴頭13下表面55上(未示)。
在使用吉他11之前,每條弦19的相反端57圍繞柄18纏繞,並插入柄18的連接端48上的開口58內,此時蓋24處於圖6所示的開啟位置。促動所述調整旋鈕27,使柄18轉動,緊緊地纏繞圍繞連接端48的所述弦19的相反端57。固定了每個相反端57後,相關蓋23的相關帽部24轉入圖7所示的關閉位置。通過弧形接觸和結合表面38、45之間的摩擦結合以及圓柱部分46和柄18的連接端48之間的摩擦結合,將帽部24保持在關閉位置。帽部24關閉了底部25上允許弦19通過的開口39。然而關閉後的帽部24阻止與弦19的自由端57物理接觸。而關閉的蓋23不阻礙以後通過調整旋鈕17的轉動而對吉他11所進行的微調音。
以上已對本發明作了十分詳細的描述,所以閱讀和理解了本說明書後,對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本發明的各種改變和修改將變得明顯。所以一切如此改動和修正也包括在此發明中,因此它們在權利要求書的保護範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弦樂器,包括體部;琴頭;在所述體部和所述琴頭之間延伸的頸部;由所述琴頭保持的多個調整機構,每個所述調整機構包括一具有調音端和連接端的柄;多條弦,每條弦的一端與所述體部相連以及一相反端與一不同的所述連接端相連;多個蓋裝置,每個蓋裝置覆蓋一不同的所述連接端並被形成為和設置為阻止與連接到所述連接端的所述相反端物理接近;以及多個連接器,每個連接器與不同對的所述蓋裝置相連。
2.如權利要求1所述弦樂器,其特徵在於,每個蓋裝置包括被固定在所述琴頭上的底部和可相對於所述底部在一關閉位置和一打開位置之間移動的帽部,在所述關閉位置覆蓋所述連接端,在所述打開位置允許接近所述連接端。
3.如權利要求2所述弦樂器,其特徵在於,所述每個連接器與不同對的所述帽部相連。
4.如權利要求1所述弦樂器,其特徵在於,所述多個調整機構包括沿所述琴頭一邊間隔分布的第一組調整機構和沿所述琴頭的另一邊間隔分布的第二組調整機構,和對所述第一和第二組調整機構中每個調整機構的所述連接端進行覆蓋的所述所有蓋裝置由所述連接器連接在一起。
5.如權利要求4所述弦樂器,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組和第二組中每一組至少包括3個調整機構,這3個調整機構具有由至少兩個所述連接器連接的蓋裝置。
6.如權利要求4所述弦樂器,其特徵在於,每個蓋裝置包括一被固定在所述琴頭上的底部和一可相對於所述底部在一關閉位置和一打開位置之間移動的帽部,在所述關閉位置覆蓋所述連接端,在所述打開位置允許接近所述連接端。
7.如權利要求6所述弦樂器,其特徵在於,每個所述連接器連接不同對的所述帽部。
8.如權利要求7所述弦樂器,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組和第二組中每一組至少包括3個調整機構,這3個調整機構具有由至少兩個所述連接器連接的帽部。
9.用於弦樂器的附件,所述弦樂器具有體部;琴頭;在所述體部和琴頭之間延伸的頸部;多個由所述琴頭保持的調整機構,每個調整機構包括一具有調音端和連接端的柄;和弦,所述弦的一端與所述體部相連以及一相反端與每個連接端相連;所述附件包括多個蓋裝置,每個蓋裝置用於覆蓋一不同的所述連接端並被形成和設置為阻止與連接到所述連接端的所述弦的相反端物理接近;每個蓋裝置包括一被固定在所述琴頭上的底部和一可相對於所述底部在一關閉位置和一打開位置之間移動的帽部,在所述關閉位置覆蓋所述連接端,在所述打開位置允許接近所述連接端,以及利用處於所述關閉位置的所述帽部,所述蓋裝置確定一用於弦通過的開口;以及多個連接器,每個連接器與不同對的所述蓋裝置相連。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弦樂器,其特徵在於,所述每個連接器與不同對的所述帽部相連。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弦樂器,其特徵在於,所述多個調整機構包括沿所述琴頭一邊間隔分布的第一組調整機構和沿所述琴頭的另一邊間隔分布的第二組調整機構,對所述第一和第二組調整機構中每個調整機構的所述連接端進行覆蓋的所述所有蓋裝置由所述連接器連接在一起。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弦樂器,其特徵在於,所述每個連接器與不同對的所述帽部相連。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弦樂器,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組和第二組中每一組至少包括3個調整機構,這3個調整機構具有由至少兩個所述連接器連接的帽部。
14一種弦樂器,包括體部;琴頭;在所述體部和琴頭之間延伸的頸部;多個由所述琴頭保持的調整機構,每個調整機構包括一具有調音端和連接端的柄;多條弦,每條弦的一端與所述體部相連以及一相反端與一不同的所述連接端相連;覆蓋每個所述連接端並被形成和設置為阻止與連接到所述連接端的所述相反端物理接近的蓋裝置;所述蓋裝置包括被固定在所述琴頭上的底部;可相對於所述底部在一關閉位置和一打開位置之間移動的帽部,在所述關閉位置覆蓋所述連接端,在所述打開位置允許接近所述連接端,和一將所述帽部連接到所述底部上的鉸接部分;以及利用處於所述關閉位置的所述帽部,所述蓋裝置確定一用於所述弦通過的開口;以及多個連接器,每個連接器與不同對的所述蓋裝置相連。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弦樂器,其特徵在於,每個所述連接器與不同對的所述帽部相連。
16.如權利要求14所述弦樂器,其特徵在於,所述多個調整機構包括沿所述琴頭一邊間隔分布的第一組調整機構和沿所述琴頭的另一邊間隔分布的第二組調整機構,以及對所述第一和第二組調整機構中每個調整機構的所述連接端進行覆蓋的所述所有蓋裝置由所述連接器連接在一起。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弦樂器,其特徵在於,每個所述連接器與不同對的所述帽部相連。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弦樂器,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組和第二組中每一組至少包括3個調整機構,這3個調整機構具有由至少兩個所述連接器連接的帽部。
全文摘要
一種弦樂器包括體部;琴頭;在所述體部和所述琴頭之間延伸的頸部;由所述琴頭保持的多個調整機構,每個調整機構包括一具有調音端和連接端的柄;多個連接器,每個連接器與不同對的所述蓋相連。還包括多條弦,每條弦的一端與所述體部相連和一相反端與一不同的所述連接端相連;以及覆蓋每個所述連接端並被形成和設置為阻止與連接到所述連接端的所述相反端物理接近的蓋。
文檔編號G10D3/00GK1722223SQ200510079178
公開日2006年1月18日 申請日期2005年6月28日 優先權日2004年6月28日
發明者馬克·S·艾曾, 伯納德·肖, 克雷格·斯莫爾 申請人:領先技術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