鈑金件防碰撞存放架的製作方法
2023-05-16 21:47:31
鈑金件防碰撞存放架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鈑金件防碰撞存放架,包括貨架和擋塊,所述貨架包括貨架底部、貨架左側部、貨架右側部,所述貨架左側部、貨架右側部分別位於所述貨架底部的兩側,所述貨架左側部上設置有左橫杆,所述貨架右側部上設置有右橫杆,所述左橫杆和右橫杆上分別設置有用於固定鈑金件的擋塊;使用本實用新型的鈑金件存放架,可以避免鈑金件之間劃傷。對於相鄰鈑金件間接觸不牢固來說,在零件轉運過程中,鈑金件間的相對滑動易造成零件劃傷。使用鈑金件存放後,通過調整擋塊間距可固定鈑金件位置且鈑金件間無相對接觸,可有效避免零件的劃傷。
【專利說明】鈑金件防碰撞存放架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工程貨車製造【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鈑金件防碰撞存放架。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在工程汽車駕駛室生產線周圍需要堆放大量的各類板金類零件,為規範零件放置,這就需要使用零件堆放貨框。由於零件間接觸緊密,使得工人在拿取零件時需得分開相鄰零件,從而增加了操作時間,降低了生產效率。同時,在零件間分離過程中,兩零件極易發生刮擦,造成零件刮傷,從而影響零件質量。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克服了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鈑金件防碰撞存放架,用於解決現有的工程汽車生產過程中,鈑金件損壞和存取困難的問題。
[0004]考慮到現有技術的上述問題,根據本實用新型公開的一個方面,本實用新型採用以下技術方案:
[0005]一種鈑金件防碰撞存放架,包括貨架和擋塊,所述貨架包括貨架底部、貨架左側部、貨架右側部,所述貨架左側部、貨架右側部分別位於所述貨架底部的兩側,所述貨架左側部上設置有左橫杆,所述貨架右側部上設置有右橫杆,所述左橫杆和右橫杆上分別設置有用於固定鈑金件的擋塊;
[0006]所述擋塊包括鋼管、L型支架,所述鋼管與L型支架連接,所述左橫杆上的擋塊通過其上的鋼管套在所述左橫杆上;所述右橫杆上的擋塊通過其上的鋼管套在所述右橫杆上;所述擋塊能在所述左橫杆或者右橫杆上滑動;
[0007]所述貨架左側部上還設置有用於擱置所述左橫杆上的擋塊的左擋杆,所述貨架右側部上設置有用於擱置所述右橫杆上的擋塊的右擋杆。
[0008]為了更好地實現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是:
[0009]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方案,所述L型支架包括長邊和短邊,所述長邊的長度大於所述短邊的長度,所述長邊一端與所述鋼管連接,所述短邊垂直連接在所述長邊另
一端上。
[0010]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方案,所述短邊上設置有膠套。
[0011]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方案,所述左擋杆設置在所述左橫杆的斜下方。
[0012]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方案,所述右擋杆設置在所述右橫杆的斜下方。
[0013]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方案,所述貨架左側部包括左一立柱、左二立柱,所述貨架右側部包括右一立柱、右二立柱,所述左一立柱、左二立柱之間設置有左連接杆,所述右一立柱、右二立柱之間設置有右連接杆。
[0014]本實用新型還可以是:
[0015]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方案,所述貨架的前、後面各設置有一個高度低於所述貨架左側部和貨架右側部的邊框。[0016]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之一是:
[0017]1、使用本實用新型的鈑金件存放架,可以避免鈑金件之間劃傷。對於相鄰鈑金件間接觸不牢固來說,在零件轉運過程中,鈑金件間的相對滑動易造成零件劃傷。使用鈑金件存放後,通過調整擋塊間距可固定鈑金件位置且鈑金件間無相對接觸,可有效避免零件的劃傷。
[0018]2、便於鈑金件的存放和拿取。存放時,對於相鄰鈑金件接觸緊密的來說,若使用普通貨架堆放機構堆放,由於鈑金件間接觸緊密,同時鈑金件的薄壁特性使得工人在堆放和拿取時都很困難。使用鈑金件存放機構後,鈑金件間有良好的空隙,堆放和拿取都十分方便。
[0019]3、適用於各類鈑金件的存放,通用性強。由於貨架上的擋塊可滑動,擋塊間間距可調,使一個存放架並不局限於存放同一種鈑金件,這就是的該存放貨架具有良好的通用性。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0]為了更清楚的說明本申請文件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的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的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是對本申請文件中一些實施例的參考,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情況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得到其它的附圖。
[0021]圖1示出了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鈑金件防碰撞存放架的結構。
[0022]圖2示出了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擋塊的結構。
【具體實施方式】
[0023]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地詳細說明,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不限於此。
[0024]圖1示出了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鈑金件防碰撞存放架的結構示意圖。如圖1所示的一種鈑金件防碰撞存放架,包括貨架I和擋塊2,所述貨架I包括貨架底部11、貨架左側部12、貨架右側部13,所述貨架左側部12、貨架右側部13分別位於所述貨架底部11的兩側,所述貨架左側部12上設置有左橫杆121,所述貨架右側部13上設置有右橫杆131,所述左橫杆121和右橫杆131上分別設置有用於固定鈑金件3的擋塊2。結合圖2所示,圖2示出了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擋塊的結構,所述擋塊2包括鋼管21、L型支架22,所述鋼管21與L型支架22連接,所述左橫杆121上的擋塊2通過其上的鋼管21套在所述左橫杆121上;所述右橫杆131上的擋塊2通過其上的鋼管21套在所述右橫杆131上;所述擋塊2能在所述左橫杆121或者右橫杆131上滑動。如圖1所示,所述貨架I左側部12上還設置有用於擱置所述左橫杆121上的擋塊2的左擋杆122,所述貨架I右側部13上設置有用於擱置所述右橫杆131上的擋塊2的右擋杆132。
[0025]再如圖2所示,所述L型支架22包括長邊221和短邊222,所述長邊221的長度大於所述短邊222的長度,所述長邊221 —端與所述鋼管21連接,優選焊接,所述短邊222垂直連接在所述長邊221另一端上。
[0026]所述短邊222上可設置膠套。
[0027]繼續參見圖1,所述左擋杆122設置在所述左橫杆121的斜下方。所述右擋杆132設置在所述右橫杆131的斜下方。
[0028]所述貨架I左側部12包括左一立柱123、左二立柱124,所述貨架I右側部13包括右一立柱133、右二立柱134,所述左一立柱123、左二立柱124之間設置有左連接杆125,所述右一立柱133、右二立柱134之間設置有右連接杆135。
[0029]所述貨架I的前、後面14、15各設置有一個高度低於所述貨架I左側部12和貨架I右側部13的邊框141、151。
[0030]使用時,將鈑金件3放置在貨架I上,通過撥動貨架I兩端的擋塊2固定鈑金件3。從貨架I上拿取鈑金件3時,撥動兩端擋塊2離開鈑金件3,即可取出鈑金件3。
[0031]本說明書中各個實施例採用遞進的方式描述,每個實施例重點說明的都是與其它實施例的不同之處,各個實施例之間相同相似部分相互參見即可。
[0032]在本說明書中所談到的「 一個實施例」、「另一個實施例」、「實施例」、等,指的是結合該實施例描述的具體特徵、結構或者特點包括在本申請概括性描述的至少一個實施例中。在說明書中多個地方出現同種表述不是一定指的是同一個實施例。進一步來說,結合任一實施例描述一個具體特徵、結構或者特點時,所要主張的是結合其他實施例來實現這種特徵、結構或者特點也落在本實用新型的範圍內。
[0033]儘管這裡參照本實用新型的多個解釋性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描述,但是,應該理解,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設計出很多其他的修改和實施方式,這些修改和實施方式將落在本申請公開的原則範圍和精神之內。更具體地說,在本申請公開、附圖和權利要求的範圍內,可以對主題組合布局的組成部件和/或布局進行多種變型和改進。除了對組成部件和/或布局進行的變型和改進外,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其他的用途也將是明顯的。
【權利要求】
1.一種鈑金件防碰撞存放架,其特徵在於,包括貨架和擋塊,所述貨架包括貨架底部、貨架左側部、貨架右側部,所述貨架左側部、貨架右側部分別位於所述貨架底部的兩側,所述貨架左側部上設置有左橫杆,所述貨架右側部上設置有右橫杆,所述左橫杆和右橫杆上分別設置有用於固定鈑金件的擋塊; 所述擋塊包括鋼管、L型支架,所述鋼管與L型支架連接,所述左橫杆上的擋塊通過其上的鋼管套在所述左橫杆上;所述右橫杆上的擋塊通過其上的鋼管套在所述右橫杆上;所述擋塊能在所述左橫杆或者右橫杆上滑動; 所述貨架左側部上還設置有用於擱置所述左橫杆上的擋塊的左擋杆,所述貨架右側部上設置有用於擱置所述右橫杆上的擋塊的右擋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鈑金件防碰撞存放架,其特徵在於,所述L型支架包括長邊和短邊,所述長邊的長度大於所述短邊的長度,所述長邊一端與所述鋼管連接,所述短邊垂直連接在所述長邊另一端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鈑金件防碰撞存放架,其特徵在於,所述短邊上設置有膠套。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鈑金件防碰撞存放架,其特徵在於,所述左擋杆設置在所述左橫杆的斜下方。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鈑金件防碰撞存放架,其特徵在於,所述右擋杆設置在所述右橫杆的斜下方。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鈑金件防碰撞存放架,其特徵在於,所述貨架左側部包括左一立柱、左二立柱,所述貨架右側部包括右一立柱、右二立柱,所述左一立柱、左二立柱之間設置有左連接杆,所述右一立柱、右二立柱之間設置有右連接杆。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鈑金件防碰撞存放架,其特徵在於,所述貨架的前、後面各設置有一個高度低於所述貨架左側部和貨架右側部的邊框。
【文檔編號】B25H3/04GK203712678SQ201420053875
【公開日】2014年7月16日 申請日期:2014年1月27日 優先權日:2014年1月27日
【發明者】李明亮, 向文龍 申請人:中國重汽集團成都王牌商用車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