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除草農藥的製作方法
2023-05-18 00:14:16
一種除草農藥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除草農藥,以重量比例為(160-2.5):1的氟噻草胺和氨氯吡啶酸為有效成分,與農藥中可以接受的輔助成分共同組成。本除草劑能防除多種雜草,同時顯著提高了除草效果,安全性良好且雜草防除效果理想,又降低了生產和使用成本。
【專利說明】一種除草農藥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除草農藥,屬於農業領域。
【背景技術】
[0002]除草劑是指可使雜草徹底地或選擇地發生枯死的藥劑。用以消滅或抑制植物生長的一類物質。作用受除草劑、植物和環境條件三因素的影響。按作用分為滅生性和選擇性除草劑,常用的品種為有機化合物。可廣泛用於防治農田、果園、花卉苗圃、草原及非耕地、鐵路線、河道、水庫、倉庫等地雜草、雜灌、雜樹等有害植物。
[0003]氟噻草胺(flufenacet)是目前已有報導和使用的一種除草劑,屬於芳氧醯胺類除草劑,1988年由德國拜耳公司開發。其作用機理主要是抑制細胞分裂與生長。在美國、歐洲、南非、亞洲、南美等地區曾做了大量的田間試驗,可有效防除苗前和苗後早期的多種一年生禾本科雜草及某些闊葉雜草,種植前或苗前用於玉米、大豆田除草,土豆種植前或土豆、向日葵苗前除草,小麥、大麥、水稻、玉米等苗後除草。
[0004]氨氯吡啶酸(picloram)屬於吡啶羧酸類除草劑,是選擇性、內吸型、苗後莖葉處理劑,由雜草莖葉吸收。可為植物莖葉、根系吸收傳導。大多數禾本科植物比較耐藥,除十字花科外的大多數雙子葉作物以及雜草、灌木等都對此藥敏感,可以防治大多數雙子葉雜草、灌木,對十字花科雜草效果差。但其殘留期較長,單劑有效使用量較大時對後茬敏感作物不安全性,且其在油菜上使用及其受限制。
【發明內容】
[0005]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除草農藥,能防除多種雜草,同時顯著提高了除草效果,安全性良好且雜草防除效果理想,又降低了生產和使用成本。
[0006]本發明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除草農藥,以重量比例為(160-2.5):1的氟噻草胺和氨氯吡啶酸為有效成分,與農藥中可以接受的輔助成分共同組成。
[0007]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本發明還可以做如下改進。
[0008]進一步,所述氟噻草胺和氨氯吡啶酸的質量比為100:1。
[0009]進一步,所述氟噻草胺和氨氯吡啶酸的質量比為160:1。
[0010]進一步,所述氟噻草胺和氨氯吡啶酸的質量比為2.5:1。
[0011]進一步,所述輔助成分共同組成可供使用的可溼性粉劑。
[0012]可溼性粉劑是用農藥原藥、惰性填料和一定量的助劑,按比例經充分混合粉碎後,達到一定粉粒細度的劑型。從形狀上看,與粉劑無區別,但是由於加入了溼潤劑、分散劑等助劑,加到水中後能被水溼潤、分散、形成懸浮液,可噴灑施用。與乳油相比,可溼性粉劑生產成本低,可用紙袋或塑膠袋包裝,儲運方便、安全,包裝材料比較容易處理;更重要的是,可溼性粉劑不使用溶劑和乳化劑,對植物較安全,不易產生藥害,對環境安全,在果實套袋前使用,可避免有機溶劑對果面的刺激。製備時,除了按常規方式將上述有效藥物成分與如白炭黑、輕質碳酸鈣、陶土、硅藻土、凹凸棒土等常用的稀釋劑或惰性物質混合外,還可以按農藥製備的常規方式加入其它輔助成分,如常用的烷基苯磺酸鹽(DBS-Na)、烷基萘磺酸鹽(拉開粉)、烷基酚聚氧乙烯基醚硫酸鹽、烷基酚聚氧乙烯基醚甲醛縮合物硫酸鹽、脂肪醇硫酸鹽、脂肪醇環氧乙烷加成物磺酸鹽、脂肪胺鹽、烷基溴化銨、(陽離子型)烷醯胺基牛磺酸鹽、脂肪醇聚氧乙烯基醚(JFC)萘磺酸鹽、萘或烷基萘甲醛縮合物磺酸鹽(NO、NNO或MF等)、木質素及其衍生物磺酸鹽(M-9、P0LYF0N等)、聚氧乙烯聚氧丙烯醚嵌段共聚物、聚羧酸鹽、烷基酚聚氧乙烯基醚甲醛縮合物硫酸鹽(SOPA)、聚乙烯醇(PVA)、羧甲基纖維素(CMC)以及如滲透劑JFC、氮酮、噻酮、滲透劑T之中的一種或多種,和常用穩定劑、抑泡劑、防結塊劑等輔助性的助劑成分。
[0013]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
[0014]本發明提供的一種除草農藥,能防除多種雜草,同時顯著提高了除草效果,安全性良好且雜草防除效果理想,又降低了生產和使用成本。
【具體實施方式】
[0015]以下對本發明的原理和特徵進行描述,所舉實例只用於解釋本發明,並非用於限定本發明的範圍。
[0016]實施例1
[0017]氟噻草胺20%
[0018]氨氯吡啶酸1%
[0019]木質素磺酸鈣5%
[0020]白炭黑10%
[0021]輕質碳酸鈣64%
[0022]製備方法:將上述原料放入反應釜中,攪拌均勻,粉碎至粒徑4-20 μ m,即得。
[0023]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並不用以限制本發明,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除草農藥,其特徵在於,以重量比例為(160-2.5):1的氟噻草胺和氨氯吡啶酸為有效成分,與農藥中可以接受的輔助成分共同組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除草農藥,其特徵在於,所述氟噻草胺和氨氯吡啶酸的質量比為100:1。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除草農藥,其特徵在於,所述氟噻草胺和氨氯吡啶酸的質量比為160:1。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除草農藥,其特徵在於,所述氟噻草胺和氨氯吡啶酸的質量比為2.5:1。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除草農藥,其特徵在於,所述輔助成分共同組成可供使用的可溼性 粉劑。
【文檔編號】A01P13/00GK104068030SQ201410289876
【公開日】2014年10月1日 申請日期:2014年6月25日 優先權日:2014年6月25日
【發明者】周瑛 申請人:周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