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的製作方法
2023-05-18 10:10:01 2
專利名稱: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總的涉及用於電池驅動的家用器具、例如一可充電的電動剃刀、一可充電的捲髮器、一可充電的牙刷和一電池驅動的皮膚清潔器的一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這類家用器具要求一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或與它們相結合。
關於上述類型的電池驅動的家用器具包括至少一個內裝的儲存電池,該電池要求能臨時充電;以便對它再充電。使內裝儲存電池又通上電流的電池充電器可以設計成與其結合,或者設計成為一可選物品,在家用器具不使用和/或正被再充電時同時用作為支持或保持該細長家用器具的保持架。
近幾年來,製造的某些電池驅動的家用器具的尺寸有所縮小,與它們一起使用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的尺寸也相應有所縮小,以方便在各地之間運輸。當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製造得越來越緊湊時,它的底部表面積也相應地縮小。因此,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越小,當該家用器具放置在其上時,再放置在一支承表面例如一臺子表面或一架子上時就越不穩定。考慮到大多數電池驅動的家用器具總體是一細長外形,例如電動剃刀,該家用器具以直立狀態放置在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上,使該組件頂部很重,足以使該組件翻倒。
為了保證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的穩定性,需要將一單獨的支承件裝配到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和/或修改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的底部形狀,以增加它的表面積。但是,這些努力是與縮小尺寸相矛盾的。利用單獨的支承件表現得並不聰明,這將迫使使用者與帶有保持在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內的電動器具的組件一起攜帶單獨的支承件。
縮小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尺寸的另一個問題是難於整齊地和簡潔地容納從內裝在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內的一充電器單元向外延伸的、以便與一家用電源插座進行電連接的一電線。如本領域的那些熟練人員所熟知的那樣,遠離充電器單元和因此遠離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的電線的一端具有固定其上的一插頭,該插頭具有用於插入家用電源插座的相應插座槽中的兩個或三個插頭銷或插頭片。如果不當心,插頭銷或片可以引起電器或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的一殼體的表面光潔度的損壞。
已知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除了充電器單元之外,包括一可相對於在合攏和工作位置之間的一殼體滑動的可合攏保持架,和一利用緊固件例如螺釘或釘子將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固定於一壁面的一平板固定件。保持架包括一接受框架,該框架例如在細長的電動剃刀放置在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上,同時該保持架處於工作位置時接納電動剃刀,將它保持在一直立位置,以避免電動剃刀的翻倒和掉落。另一方面,當保持架處於合攏位置,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呈現為一總的矩形箱狀外形,尺寸緊湊,沒有由在工作位置的保持架所提供的顯著突出部分。
利用平板固定件的一類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需要一暴露於殼體的外部的用於容納平板固定件的安裝結構,因此沒有美麗的外觀。作為例子,固定於壁面之前的平板固定件利用形成在殼體內的滑槽並與形成在平板固定件內的滑軌相協作裝配於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的殼體,滑軌會暴露於殼體的外側,造成不美觀。
並且,當電器放置在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上並由它們保持時,電器將一載荷加在接受框架上,因此保持架會向下滑動,不能穩定地保持電器。
鑑於現有技術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的缺點和不方便,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用於電池驅動的家用器具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它能穩定有效地保持電器,而不需要利用任何單獨的支承件,和/或修改它的底部來增加表面積。
本發明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上述類型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其中沒有暴露於外側的安裝結構,它能有效地保持住電器,接納框架不會不利地向下滑動。
為了實現本發明的這些和其它目的以及特徵,按照本發明的一個方面,提供一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用於保持一電池驅動的電器,也用於對在電器內的電池進行再充電。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包括具有相互相對的頂表面和底表面的一殼體。一保持架安裝在殼體上,用於在合攏位置和工作位置之間滑動,在電器再充電期間、在工作位置保持架相對殼體保持電器。一輔助基座可操作地設置在殼體的底面上,並呈現在第一和第二狀態之一。在第一位置,這輔助基座具有從殼體的底表面的一輪廓側向朝外突出的至少一部分,但是輔助基座的那部分能使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被穩定地支承在一支承表面上。
較佳地,用一支承突起將輔助基座可樞轉地連接於殼體的底表面,以在第一和第二位置之間樞轉。
保持架較佳地包括一保持架板和垂直於保持架板的一滑板,從而當保持架在合攏和工作位置之間移動時,滑板能夠沿垂直於殼體的頂和底表面的任一表面的殼體一表面滑動。輔助基座的當它處於第二位置時與滑板的一下端對齊的一部分較佳地減少以形成一進入凹槽。
如果將一凸輪狀肋安裝在輔助基座上,保持架能響應輔助基座從第二位置向第一位置的運動而能夠至少從合攏位置自動地被驅動到工作位置。代替凸輪狀肋,可以使用一齒輪傳動機構,用來將在第一和第二位置之間的輔助基座運動傳送到保持架,從而在合攏和工作位置之間驅動保持架。
在任何情況下,輔助基座較佳地由多塊基板組成。利用一齒輪機構,例如一小齒輪和齒條或者一輪系,諸基板可以被設計成在平行於殼體的底表面的一平面內相互一致地被驅動。
較佳地,輔助基座裝有一電纜保持件,用於在輔助基座處於第二位置時保持住電器的電纜。這電纜保持件可以安裝在輔助基座上,用於在摺疊和豎直位置之間樞轉,或者可以包括相互串聯樞轉連接的多個保持件段。並且,電纜保持件可以裝有一插頭限制件,用於保持電器的一電連接器插頭的多個插頭件。
按照本發明的另一方面,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可以包括一壁固定件,該固定件可以使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掛在一支承壁上並由該支承壁支承。當使用該壁固定件時,如果需要,可以省去輔助基座。
在使用壁固定件時,這壁固定板應裝備有與殼體內的容納保持架的相關滑槽滑動連接的導軌,以便在合攏和工作位置之間運動。
在任何情況下,從下列結合它的某些較佳實施例進行的敘述,本發明的這些和其它目的以及特徵將變得很清楚。
從下列結合附圖對較佳實施例所進行的敘述,本發明將變得易於理解,在附圖中相同的部分用相同的標號表示,在附圖中
圖1是按照本發明第一較佳實施例的一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的分解立體圖;圖2是處於豎直位置的圖1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的部分立體圖;圖3是一立體圖,它示出用於圖1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中的一輔助基座;圖4是一與圖3相類似的示圖,它示出了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圖5是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的一底部的示意性立體圖,它示出了按照本發明第三實施例的輔助基座;圖6是表示在圖5中示出的輔助基座的示意性立體圖;圖7A和7B是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的示意性仰視圖,它示出了分別保持在不同工作位置的基板;圖8A和8B是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的示意性的橫剖示圖,它們分別示出了保持在對應於圖7A和7B中所示的不同工作位置的基板;圖9是按照本發明第四實施例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的示意性的橫剖示圖;圖10A和10B是按照本發明第五實施例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的示意性的立體圖,其中輔助基座分別處於不同工作位置;圖11A和11B是按照本發明第六實施例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的示意性的仰視圖;其中輔助基座分別處於不同工作位置;圖12A和12B是按照本發明第七實施例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的示意性的仰視圖;其中輔助基座分別處於不同工作位置;圖12C是沿圖12B中的線c-c截取的示意性的剖示圖;圖13A和13B是按照本發明第八實施例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的示意性的仰視圖;圖14A是按照本發明第九實施例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的示意性的仰視圖14B是沿圖14A中的線d-d截取的示意性的剖示圖;圖15A和15B是按照本發明第十實施例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的示意性的立體圖,分別示出了處於不同工作位置的輔助基座;圖16A和16B是按照本發明第十一實施例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的示意性的側剖示圖,分別示出了處於不同工作位置的輔助基座;圖17A和17B是按照本發明第十二實施例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的示意性的側剖示圖,分別示出了處於不同工作位置的輔助基座;圖18是示出按照本發明第十三實施例的輔助基座的一部分的示意性立體圖;圖19是示出按照本發明第十四實施例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的一底部的示意性立體圖;圖20是按照本發明第十五實施例的在其上安裝有一電動剃刀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的示意性的側視圖;圖21是示出在圖20中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的一上部的部分縱向剖示圖;圖22A和22B是按照本發明第十六實施例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的示意性的立體圖,分別示出了保持在不同工作位置的壁固定件;圖23A和23B是按照本發明第十七實施例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的從下方觀察的示意性立體圖,分別示出了保持在不同工作位置的壁固定件;圖24是按照本發明第十八實施例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的一部分的部分側剖示圖;圖25和26與圖24相類似,示出了按照本發明第十九實施例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其中保持架分別保持在不同工作位置;圖27A和27B示出按照本發明第二十實施例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的示意性立體圖,其中保持架分別保持在不同工作位置;圖28是示出按照本發明第二十一實施例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的示意性的立體圖;圖29和30是按照本發明第二十二實施例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的示意性的立體圖,其中保持架分別保持在不同工作位置;
圖31和32是按照本發明第二十三實施例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的示意性的立體圖,分別示出了保持在不同工作位置的保持架;以及圖33是示出按照本發明第二十四實施例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的示意性的立體圖。
在本發明的所述的各較佳實施例中,將本發明敘述為應用到一總體細長外形的電動剃刀的一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但是,應該注意到,本發明並不局限於對電動剃刀的應用,它同樣能應用於任何電動器具,例如可再充電的捲髮器、可再充電的牙刷和電池驅動的皮扶清潔器或者要求或結合一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的那類的任何其它家用器具。
第一實施例(圖1至3)首先參閱圖1至3,示了了按照本發明第一實施例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所示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包括一總體呈矩形箱式的殼體2,它將一充電器單元23固定地容納在其中,以及一由殼體2攜帶的一保持架1以便如以後所敘在合攏和工作位置之間移動。殼體2包括一總體為矩形的頂壁2a、前壁2b和後壁2c以及一對側壁2d,所有這些壁可以利用一塑料模製技術集合成為單件結構,以致朝下敞開。殼體2還包括一底板3,用來封閉殼體2的底部開口,殼體2帶有封閉在其中的充電器單元23。
在一端裝有任何已知的連接器插頭81的一電線具有與殼體2中的充電器單元23電連接的相對端,該電線通過在一個側壁2d中形成的、在接近底部開口的一位置處的一孔向外延伸。
充電器單元23可以是任何已知電路結構,但在所示的實施例中利用了任何已知的電磁感應系統,對內裝在電動剃刀5的一個或多個儲存電池再充電。這電磁感應系統要求在充電器單元23中的終端部分和電動剃刀5內的相對終端部分之間不直接接觸,這兩終端部分完全被隱藏。因此,充電器23的任何終端部分都不暴露於殼體2的外部,電動剃刀5內的任何相對的終端部分都不暴露於電動剃刀5的一殼體的外部。代替的是,在電動剃刀5和充電器23內利用感應線圈,從而在充電器被電驅動時,電動剃刀5內的儲存電池能被充電器23以及相互很靠近的各感應線圈再充電。由於上述類型的這電磁感應系統在本領域是公知的,並且目前使用在某些家用電器中,而且它不構成本發明的主題,為了簡潔起見,將不重複它的細節。
底板3的形狀足以讓它配合進殼體2的底部開口,使它的外部的或底部表面保持與殼體2的底部開口的平面相平齊。底板3具有形成在其中的一基部凹部33,以致從其底表面向內凹入一預定深度,並留有兩相對的端壁32,而在相反方向側向朝外敞開。底板3還具有高度基本等於或稍許小於基部凹部33的深度的一支承突起31,該支承突起31定位於底板3的形狀幾何中心而朝外突出,還包括將在以後詳細敘述的容納在基部凹部33內的一輔助基座S。這底板3可以用粘結方法或者利用帶有或不帶有至少一個緊固件例如螺釘的一掣子和槽縫連接系統固定在適當位置,並帶有朝外取向的輔助基座S。可以從以下敘述中清楚地知道,每個端壁32的面對基部凹部的一內面是朝內凹入,形成其曲率中心與支承突起31的縱向軸線相重合的圓弧內表面。
在圖1到3的實施例中,輔助基座S呈一大致為矩形的旋轉基板4的形式,該基板中形成一支承孔41,該支承孔處於與基板4的形狀幾何中心相重合的位置,這將在以後敘述中可清楚看出,該支承孔與底板3中的支承突起31相對齊。這基板4的厚度基本等於在底板3中的基部凹部33的深度,並還具有弄圓的兩相對的端部,從而佔據了圓心與其幾何中心相重合的一圓形的在直徑方向相對的部分。這基板4可轉動地容納在底板3中的基部凹部33內,底板3的支承突起31配合在支承孔41中。將很容易看出,在組裝狀態,如圖3所示,基板4位於基部凹部33內,基板4可圍繞支承突起31轉動。較佳地,這基板4的寬度等於底板3的寬度,這基板4的最大長度比端壁32的兩圓弧內表面之間通過支承突起31的最大距離稍短。
為了允許基板4在基部凹部33內轉動到它與底板3相垂直的一位置、然後固定在殼體2的底部開口內的一位置,前壁2b和後壁2c的各自一底部邊緣部分朝內凹入以形成一各自的擒縱凹槽(escapement recess)24。確定這擒縱凹槽24的尺寸,使它不僅容納基板4的厚度,還允許基板4可圍繞支承突起31自由轉動。
在上述結構中,殼體2的相對側壁2d的各自下端表面25與殼體2的底部開口的平面平齊,端壁32的各自的端表面在完全組裝狀態下保持與下端表面25平齊,這樣一起形成擱置在一支承表面(例如一臺子頂面或一廚櫃架)的、並與支承表面保持接觸的一載荷支承部分,由此支承電動剃刀5和充電器單元23的整個重量。
殼體2具有與其整體成形的、構成相互面對的滑槽7的、橫截面基本呈L的導軌部分,該部分以垂直於基板4的轉動平面的方向、沿後壁2c的相對端部延伸。鄰近於後壁2c的外表面、在滑槽7之間的一空間形成在以後敘述中變得清楚的一滑動空間21。
用於在合攏和工作位置之間運動的、由殼體2所攜帶的保持架1包括一大致呈矩形的保持器板11和與保持架板11整體形成的、並與保持架板11垂直的一滑板12。保持架板11的一最大尺寸等於頂壁2a的尺寸,並且保持架板中開孔形成一保持架孔(pocket)13。保持架孔13的尺寸和形狀由電動剃刀5的橫截面形狀決定,以用來在殼體2的頂壁2a上方的一高度上支持電動剃刀5,於是電動剃刀就插入通過,使它的底部擱置在頂壁2a上,並且與保持架1的工作位置相對應。
滑板12包括尺寸對應於滑動空間21的尺寸的板體14和從板體14的相對的側向邊緣側向朝外突出的滑動導軌15,這滑動導軌的橫截面外形與殼體2中的對應滑槽7的橫截面形狀相匹配。這滑板12以滑動導軌15滑動連接在滑槽7而安裝在殼體2上,從而滑板12、因此和保持架1能夠以垂直殼體2的頂壁2a的方向在合攏和工作位置之間移動。
在上述結構中,當保持架1處於合攏位置中時,開孔的保持架板11總的與殼體2的頂壁2a保持接觸,同時滑板12的板體14容納在滑動空間21內。但是,當保持架1移動到工作位置時,僅板體14的上部從殼體2向外突出,而保持架板11在殼體2的頂壁2a的上方間隔一距離,如圖2和4所示。
當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處於使用之中,對電動剃刀5內的儲存的電池再充電時,使用者必須相對殼體2滑動保持架1,使它處於工作位置,然後通過保持架孔13將電動剃刀安裝在殼體2上。此時,電動剃刀5站立在殼體2的頂壁2a之上,它的中間部分延伸通過保持架孔13,如圖2所示。但是,在安裝電動剃刀5之前,使用者必須圍繞支承突起31轉動基板4,使它與底板3垂直,然後將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放置在支承面(未示出)上。
滑動導軌15的尺寸較佳地比滑槽7的尺寸稍大,從而滑動導軌15能夠在壓配合下插入各自的滑槽7內,為此滑動到工作位置的保持架1在滑動導軌15的外表面和滑槽7的內表面之間產生的摩擦作用下穩定地保持在工作位置,而開孔的保持架板11妥貼地保持電動剃刀5。雖然在此時包括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以及安裝在其上的電動剃刀5的組件的重心位於保持架1上方的一高度處,但該組件能夠由載荷支承部分和垂直於底板3的基板4穩定地支承,其時載荷支承部分和基板與支承表面保持接觸,因此該組件作為一整體能夠被穩定支承於一豎直位置中。
當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不使用時,保持架2保持在合攏位置,有孔的保持架板11保持與殼體2的頂壁2a鄰接,基板4保持在平行底板的位置,底板整齊地容納在基部凹部33內,如圖3所示。這樣,將容易看出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在不使用時尺寸緊湊、方便各地運輸。同時,滑動空間21完全被滑板12的板體14填滿,滑動導軌15完全隱蔽於各自的滑槽7中,如圖3所示,使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作為一整體外觀好。尤其要注意,滑板12在與滑板12的滑動方向相一致的方向的長度可以如此選擇,當保持架1處於合攏位置時,如圖3所示,使形成在後壁2c中的一個擒縱凹槽24能被滑板12的一下端封閉,如圖3所示,從而防止基板4任意圍繞支承突起31轉動,並提供一精緻的外觀。
如果需要,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的上述實施例可以包括後面將詳細敘述的一壁固定件6,當希望將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安裝到一豎直壁面或一壁掛櫃(wall-hung cabinet)上,可以使用這壁固定件。簡言之,其中所示的壁固定件6的形狀基本類似於滑板12,不過它的尺寸比滑板12的長度短。但是,在圖1到3所述的實施例的實施中,並不一定要使用壁固定件6。
第二實施例(圖4)在圖4中所示的一實施例中,殼體2的底部形成有底板腔26,該底板腔是沿殼體2的向下方向敞開的、並也沿垂直於殼體2的底部的縱向側向朝外敞開的一凹腔,支承突起31形成在底板腔26的形狀幾何中心處並朝下伸出。使底板腔的相對兩側中的一側與滑動空間21相連通。在圖4所示的實施例中,用於支承殼體2的載荷支承部分27形成在殼體2的底部的接近各相對側壁2d的一位置處,從與底板腔26的上底表面平齊的一高度向下突出,並具有向內凹入的內表面,以形成其曲率中心與支承突起31的縱向軸線重合的一圓弧內表面。
可圍繞支承突起31轉動的基板4的形狀類似於底板腔26的形狀,其長度略小於載荷支承部分27的圓弧內表面之間的最大距離,其寬度大致等於底板3的寬度。直接在滑板12下端下的一位置處,基板4的相對兩側中的一側形成有一入口凹槽42,該凹槽向內延伸,使得當保持架1保持在合攏位置時,滑板12的下端可通過入口凹槽42暴露於外部。由於如上所述,滑板12的下端通過入口凹槽42暴露於外部,所以可以容易地通過入口凹槽42在滑板12上施加一推滑板12所需的手指壓力,將保持架1推至工作位置。
類似於圖4的第二實施例中所展現內容的一想法同樣可應用於圖1至3的第一實施例,從而不僅由基板4的側邊可界定用於保持架1的合攏位置,而且使用者的手指可以從下方通過形成在基板4的那側邊緣的一中間部分中的一類似入口凹槽接觸滑板12的下端。
第三實施例(圖5至8A)在圖5至8B所示的一實施例中,尤其是圖5,殼體2的頂壁2a局部向下呈臺階狀,以形成其尺寸足以將有孔的保持架板11容納在其中的一儲存空間22。尤其是,當保持架1處於合攏位置時,有孔的保持架板11座落在儲存空間22內,其頂表面保持與殼體2的頂壁2a的頂表面平齊。並且,如圖6所示,在這實施例中,底板3與殼體2整體成形。
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還可以包括一聯動結構,用於可動地將保持架1和基板4連接在一起,使得當基板4圍繞支承突起31轉動時,保持架1能夠與由滑槽7引導的滑板12一起移動。在圖5至8B所示的實施例中,聯動結構包括位於基板4的上表面的在偏離支承孔41的一位置處的一凸輪形肋43。這凸輪形肋32具有一凸輪頂部45和從凸輪頂部45連續的一凸輪斜面44,從其朝基板4的上表面向下傾斜,如圖8A和8B所示。
這凸輪形肋43定位成當和只要保持架保持在圖8A所示的合攏位置時,滑板12的一下端面能夠擱置在基板4的上表面上,但是當基板4圍繞支承突起例如以圖7A和7B中所示的順時針方向轉動時,滑動板12的下端面能在凸輪斜面44上滑動,當保持架1到達如圖8B所示的工作位置時,滑板12的下端面擱置在凸輪頂部45上。作為一設計的主題,對於保持在工作位置的保持架1,基板4與底板3的縱向垂直,並且它的相對端部從殼體2的前壁2b和後壁2c側向朝外暴露。
基板圍繞支承突起31以與上述方向相反的一方向、即圖7A和7B的逆時針方向轉動能夠使滑板12依靠凸輪形肋43的位置而下降。這樣,可容易看出,基板4圍繞支承突起31在伸出和縮回位置之間的轉動引起保持架1在工作和合攏位置之間移動。因此,不需要使用者操作保持架1和基板4兩個零件,只是簡單地轉動基板4。
第四實施例(圖9)在圖9所示的實施例中,涉及上述結構的聯動結構包括由可在平行於底板3的平面內轉動的一冠齒輪19、可在垂直於底板3的平面內轉動的並與冠齒輪19嚙合的一鏈輪22以及形成在滑板12的內表面上的並與鏈輪22嚙合的齒條12組成的一齒輪轉動的運動傳送器。由於使用了齒輪傳動的運動傳送器,支承突起33被一支柱軸40取代,該支柱軸的一端與基板4連成一整體,另一端在殼體2內與冠齒輪同軸線連接,所述支柱軸40的總的中間部分通過形成在底板3內的一支承孔34可轉動地延伸。因此,冠齒輪19的轉動同時使基板4也轉動。
鏈輪22一方面與齒條16嚙合,另一方面與冠齒輪19嚙合,並被在殼體2的寬度方向或平行於底板3的縱向軸線的方向延伸的一軸支承在殼體2內。因此,容易看出,當基板4圍繞支承孔從縮回位置朝伸出位置轉動時,可與基板4一起轉動的冠齒輪19使鏈輪22圍繞其軸轉動,再驅動齒條16並由此驅動滑板12,使保持架1從合攏位置移動到工作位置。
這樣,如圖5至8A所示的實施例的情況一樣,使用者不需要既操作保持架1又操作基板4,僅需簡單地轉動基板4即可。
第五實施例(圖10A和10B)在這實施例中,輔助基座S包括尺寸基本相同的大致為矩形的滑動基座43a和43b。為了用以下將要敘述的方式容納滑動基座43a和43b,殼體2的底部設置有一體形成的橫截面基本呈L形的導軌部分,以形成相互面對的底部滑槽35,這些滑槽沿著底板3的相對的端部以垂直於滑板12的移動平面的方向延伸。鄰近於底板3的一外底面並在底部滑槽35之間的一空間形成基部空間33,在這基部空間內滑板43a和43b以並排方式相互可滑動地容納在其中。
尤其是,滑動基座43a和43b通過形成在其配對的側邊中的一滑槽45和一滑動導軌44而相互可滑動地連接在一起。在所示的實施例中,所示滑槽45形成在滑動基座43a的側邊中,而滑動導軌44形成在滑動基座43b的側邊中。各滑動基座43a和43b的相對側邊形成有一滑動導軌43c或43d,它們可滑動地接合在各自的底部滑槽35內。
使用在圖10A和10B所示實施例中的輔助基座S如此設計和如此構成,使滑動基座43a和43b的各自的底表面相互平齊,也與端壁32的端表面平齊,因此形成擱置在支承表面並保持與其接觸的載荷支承部分,滑動基座43a和43b能夠在殼體2的底板3的寬度方向在伸出和縮回位置之間滑動。這樣,在不使用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時,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呈現如圖10A所示的形狀,它具有與保持在縮回位置的滑動基座43a和43b基本相平齊的平底部,而當它被使用時,滑動基座43a和43b滑動到伸出位置,它們的相應部分側向朝外伸出。實際上,在使用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時,滑動基座43a和43b以相互相反的各自方向滑動到伸出位置,如圖10B所示,從而包括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和安裝在其上的電動剃刀的組件可穩定地支承在支承表面上。
在任何情況下,甚至按照圖10A和10B實施例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能夠以基本類似於任何一個上述實施例的方式起作用,並由此形成類似的有價值的作用。
第六實施例(圖11A和11B)在圖11A和11B所示的一實施例中,輔助支承座S包括兩個滑動基座43x和43y,它們以類似於使用在上述實施例中的滑動基座43a和43b的方式可滑動地處於基部凹部33內。但是,滑動基座43x和43y不僅靠例如使用在上述實施例中的一導軌和槽接合系統而且靠以下將敘述的一齒條和小齒輪系統相互可運動地連接在一起。
與滑動基座43y相對的滑動基座43x的相對側邊的一個的一部分長度形成有一齒條46a,另一方面,與滑動基座43x相對的滑動基座43y的相對側邊的一個的一部分長度類似地形成有一齒條46b。一小齒輪36通過一支柱軸可轉動地連接於底板3,該支柱軸位於與底板3的形狀的幾何中心重合的一位置,並介於滑動基座43x和43y之間,小齒輪36與齒條46a和46b相嚙合。形成在各自的滑動基座43x和43y中的齒條46a和46b以相對於小齒輪36、相互相反的各自方向延伸,齒條46a和46b定位成對稱於小齒輪36,從而滑動基座43x和43y中的一個在一個方向的滑動就引起滑動基座43x和43y中的另一個以相反方向滑動,如圖11B所示。
除了滑動基座43x和43y靠齒條和小齒輪系統構如此相互可驅動地連接,造成使用者只對其中一個滑動基座43x或43y施加一推力,就可將兩個滑動基座沿相互相反的方向朝伸出位置移動,按照圖11A和11B實施例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以類似於圖10A和10B所示內容的方式起作用,並引起類似的效果。
第七實施例(圖12A至12C)在這實施例中使用的輔助支承座S包括兩個轉動的基座38a和38,它們可操作地容納在底板3中的基部凹部33內,用於圍繞各自的樞轉銷37a和37b在縮回和伸出位置之間轉動。每個轉動基座38a和38b大致為扇形,並具有在其中形成一支承孔41的一基本為直角的角部。樞轉銷37a和37b可轉動地延伸通過在轉動基座38和38b中的相應的支承孔41,然後引出進入支承凹座38,如圖12c所示。應該注意,基本為扇形的轉動基座38a和38b的各自轉動軸線與樞轉銷37a和37b對齊,並定位在相對底板3的縱軸線的相應側上,也在垂直於底板3的縱向軸線方向畫出的和在底板3寬度方向延伸的一中心線的相應側上,並相對底板3的形狀幾何中心相互對稱。
作為一設計的主題,這大致呈扇形的轉動基座38a和38b的曲率中心與各自的樞轉銷37a或37b重合,如圖12A和12B所示,因此,當轉動基座38a朝伸出位置轉動時,它從殼體2以一個方向側向朝外伸出,而轉動基座38b在朝伸出位置轉動時從殼體2以與這一方向相反的方向側向朝外突出。在轉動基座38a和38b以各自的方向轉動期間,相互不幹擾,也不與端壁32幹擾,因此能平穩地進行這轉動。
第八實施例(圖13A和13B)
在圖13A和13B實施例中使用的輔助支承座S包括尺寸相同的兩對大致呈矩形的轉動基座4w至4z,每一對定位在底板3的各自端壁32的附近。轉動基座4w至4z可樞轉地安裝在各自的支承銷37w至37z上,這些支承銷被定位在一正方形的四個角上,並對稱於和鄰近於底板3的幾何中心。每個轉動基座4w至4z的相對端部被弄圓,其曲率中心與相關支承銷37w至37z重合,但是這些相對端部的鄰近端壁32的每一個其曲率半徑大於這些相對端部的另一端部的曲率半徑,從而那些轉動基座4w至4z圍繞相關支承銷37w至37z的轉動將相互不幹涉。
轉動基座34w至34z的尺寸定為使轉動基座34w至34z能夠保持在縮回位置並整齊地容納在基部凹部33內,如圖13A所示,每對轉動基座34w,34x或34y,34z可以相互並排形式設置,並使它們的縱向軸線平行於底板3的縱向軸線,而不使它們從殼體側向朝外伸出。但是,在使用時,它們應該圍繞相關支承銷37w至37z轉動呈現在伸出位置,在伸出位置每對轉動基座34w,34x或34y,34z可以在相互相對的各自方向從殼體側向朝外伸出,並平行於另一對相鄰的轉動基座34w,34x或34y,34z,如圖13B所示。
第九實施例(圖14A和14B)在圖14A和14B實施例中使用的輔助支承座S基本類似於圖12A至12C所示結構,但不同之處在於,在這實施例中用聯動結構可驅動地將轉動基座38a和38b連接在一起,使轉動基座38a和38b中一個在一個方向的轉動造成另一個轉動基座在與這方向相反的一方向同步轉動。
如圖14B所示,轉動基座38a和38b在側向偏離底板3形狀幾何中心的相應位置具有銳角角部,在底板3形狀幾何中心可轉動地安裝一中間齒輪39。這中間齒輪39與定位在它的各個側邊的、並與關聯的轉動基座38a和38b可轉動地結合在一起的兩個齒輪47a和47b嚙合。轉動基座38a和38b與關聯的齒輪47a和47b一起容納在基部凹部內,並由樞轉銷37a和37b可轉動地支承,每個樞轉銷的相對端部插入轉動基座38a或38b的銳角角部和底板3內。
由樞轉銷37a和37b形成的扇形轉動基座38a和38b的各自的轉動軸線相對中間齒輪39的轉動軸線如此定位,以致當轉動基座38a和38b處於縮回位置時,如圖14A所示,兩個轉動基座能夠整齊地容納在基部凹部33內,而不會從其側向朝外伸出,但是當它們相互一致地轉動到伸出位置時,轉動基座38a和38b以相互相對的各自方向從基部凹部33側向朝外伸出,其方式類似於圖12B。
第十實施例(圖15A和15B)儘管上述任何一個實施例主要是針對輔助支承座S,但圖15A和15B所示的實施例以及分別在圖16A和16B、圖17A和17B以及圖18中示出的實施例,是針對電線保持板和應用於其中輔助支承座S包括例如圖10A和10B以及圖11A和11B所示的滑動基座的結構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為了敘述的目的,將把示出在圖15A和15B中的實施例敘述為應用到圖10A和10B所示結構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
結合圖15A和15B參閱圖10A和10B,一個滑動基座,例如滑動基座43a與直立的保持板91整體形成,該保持板垂直於滑動基座43a,從而沿保持架1的滑板12的外表面向上突出。當而且只要滑動基座43a處於縮回位置,如圖10A和15A所示,直立保持板91保持與滑板12的外表面接觸,但是當滑動基座43a滑動到伸出位置,如圖10B和15B所示,直立保持板91離開滑板12的外表面,形成一電線保持板部分9,用於以圖15B所示的形式容納一束電線8的諸摺疊圈。
一束電線8的諸摺疊圈可以用一個鉤子、簧環或彈性帶子包繞,從而在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運輸期間摺疊的諸圈電線8能夠整齊和簡潔地容納在電線保持板部分9內,而不會對殼體2的外部光潔度造成損壞。
第十一實施例(圖16A和16B)圖16A和16B所示的實施例可以是圖15A和15B的上述實施例的一變異。儘管在圖15A和15B的實施例中直立的保持板91被示為與滑動基座43a整體成形,但其功能類似於直立保持板91的一保持板91a由滑動基座43a支承,用於如在圖16A所示的一合攏位置和如圖16B所示的一豎立位置之間圍繞一樞轉軸樞轉運動。鄰近可樞轉的保持板91a的滑動基座43a的上表面的一端部向內凹入,以形成其深度基本等於可樞轉保持板91a的厚度的一凹槽49,從而當可樞轉的保持板91a處於合攏位置時,可樞轉板91a能夠完全容納在其內,而不會干擾在伸出位置和縮回位置之間的滑動基座43a的自由滑動。當然,在滑動基座43a處於伸出位置時,可樞轉的保持板91a從合攏位置樞轉到直立位置,在滑動板12的外表面和可樞轉的保持板91a之間以類似圖15B所示的方式形成一電線保持板部分9。
第十二實施例(圖17A和17B)圖17A和17B中所示的實施例也是圖15A和15B的前述實施例的另一變異,但是更類似於圖16A和16B所示的實施例。其中所示的一電線保持板91b由多個保持板段92組成,以基本類似於一滾子鏈的方式用銷子93將它們相互串聯起來。這電線保持板91b由滑動基座43a攜帶,用於在一縮回位置和一保持位置之間樞轉運動,在如圖17A所示的縮回位置,電線保持板91b靠著活動基座43a的下表面平放著,在圖17B所示的保持位置電線保持板91b已經沿箭頭所示的方向樞轉,從而沿滑板12向上延伸。
在如圖17A所示的縮回位置,電線保持板91b靠著滑動基座43的下表面保持平放狀態,而沒有任何突出於殼體的部分。但是,當在圖17B所示的保持位置時,已按圖17B中的箭頭所示方向樞轉的電線保持板91b能夠捲曲,夾持住電線8的諸摺疊圈,以將電線的諸摺疊圈包圍在保持板部分9內。因此,與分別在圖15A和15B以及圖16A和16B中所示的實施例相比較,能夠牢固地保持住電線8。
第十三實施例(圖18)圖18所示的實施例尤其可應用於圖15A和15B所示的實施例。在這實施例中,為了防止電線的連接器插頭81的任意移動,例如即使電線8的諸摺疊圈已經保持在直立的保持板91和滑板12之間形成的保持板部分9內,直立保持板91的外表面形成有由一對插頭套95組成的一插頭固定部分94。由於圖18所示的連接器插頭81是具有一對插頭片82的類型,插頭套95具有在其中形成的相應形狀的插座96,以接受和保持插頭片82。當然,在插頭是具有插頭銷的類型的情況下,插頭套必須形成有對應於插頭銷的形狀的圓孔。雖然成對插頭套95定位在任何需要方向,但是較佳地是成對的插頭套95是水平取向。
第十四實施例(圖19)圖19中所示的實施例尤其可應用於分別在圖1至3、圖4、圖5至8以及圖9中所示出的任一實施例的結構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圖19示出的實施例的特徵在於,用於容納電器附件的結構410形成在基板4內。例如,當電器是例如在所示實施例中的一電動剃刀的情況下,一剃刀刷子和一小鏡子可以裝在轉動基板4內。但是,為了這實施例的目的,與分別在圖1至3、圖4、圖5至8和圖9中所示的任一實施例中的情況相比,轉動基板4有一較厚的厚度,對應地,形成在底板3內的基部凹部33具有足以容納基板4的相應的深度。
轉動基板4具有形成在其中的一大致呈矩形的凹腔411,從而從其底表面向內凹入,並在相互相對的和垂直於基板4縱向的各自方向側向朝外敞開,使側壁鄰近於它的相應端部。在各側壁中形成有各自的導槽413,以在垂直於基板4縱向的方向相互平行延伸,並與凹腔411連通。
轉動基板4的基本中心區域形成有一刷子腔室412,用於在其中容納一剃刀刷子418。
轉動基板4包括一大致呈矩形的滑蓋414,滑蓋具有相對側邊,其上分別形成有在相互相對的各自方向從其側向朝外突出的導軌416。這矩形滑蓋414具有與沿平行於基板4的縱向的直線截取的凹腔411的截面相一致的一橫截面形狀,因此,滑蓋414能用滑動地嚙合在導槽413內的導軌416插入凹腔411內,因此填滿帶有被因此封閉的刷子腔室412的凹腔411。
滑蓋414相對表面中的一個面向外的並因此用作為組件的底部的表面裝有一鏡子417,這鏡子在刮臉時可供使用者使用。
這樣,按照圖19所示的實施例,例如鏡子417和刷子418的刮臉用具能夠方便地包含在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內,而不會幹涉轉動基板3的功能。
第十五實施例(圖20和21)圖20和21所示的實施例可應用於任一上述實施例以及本發明的任一隨後敘述的實施例,其特徵在於,殼體2的頂壁2a的外表面形成有能夠嚙合在形成於電動剃刀5的底端中的一凹入部分51內的一突起27。形成在電動剃刀5的底端中並從而向下敞開的凹入部分51是一支柱孔的形式,用於隱蔽例如一螺釘的緊固件52,因此,與殼體2的頂壁2a成一整體或剛性連接的突起27定位和構造成當保持架2移動到工作位置和電動剃刀5安裝在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上時嚙合在凹入部分51內,從而電動剃刀5能牢固地支承在直立位置,而不允許其底部側向移動。較佳地,突起27的直徑大致等於或稍特小於凹入部分51的內徑,它的長度大致等於或稍許小於凹入部分51的深度。
第十六實施例(圖1,22A和22B)圖22A和22B所示的實施例要求使用聯繫圖1至3所示的實施例簡要討論過的壁固定件6,用於允許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安裝在一豎直壁表面或一壁掛柜上。如以前所述,也就是說,其中所示的壁固定件6的形狀類似於滑板12,但它的尺寸小於滑板12的長度。這壁固定件6包括其厚度較佳地等於滑板12的厚度的一大致呈矩形的板體61,它的相對側邊形成有導軌62,該導軌與保持架2的滑板12一起滑動地嚙合在殼體2內。板體61兩相對表面中的一個面對殼體2後壁2c的表面向內凹入,形成一內凹槽51。板體61形成有兩個安裝孔,固定螺釘64(圖1)通過這安裝孔將壁固定件6固定於支承壁,從而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能夠懸掛在其上。
如在滑板12中有滑軌15的情況那樣,導軌62的尺寸較佳地稍大於滑槽7的尺寸,從而導軌62能在壓配合下插入對應的滑槽7,以致當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以上述方式懸掛在壁固定件6上時不會落下。
當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懸掛在壁固定件6上、從而固定於支承壁上時,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必須從上方安裝在壁固定件上,使得與板體61成一體的導軌62能夠相對殼體2從下方被引導並沿滑槽7滑動。當板體61插入滑動空間21內時,板體61的上邊向上推滑板12,使保持架2從合攏位置轉換到工作位置,如圖22B所示。
相對壁固定件6朝上拉動殼體2,將壁固定件留在下面,使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與壁固定件6分離。
在圖22A和22B所示的實施例中,如上所述,形成在殼體2內的滑槽7同時用於引導和容納壁固定件6,但是當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不掛在壁固定件上時,滑槽7被滑板12填滿,因此提供了令人滿意的外觀。
第十七實施例(圖23A和23B)圖23A和23B示出的實施例是上述實施例的變異。在該實施例中,壁固定件6包括一與板體61的一下邊緣整體成形的一大致呈矩形的基部支承66,使它垂直於板體61。當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以圖23B所示方式安裝在壁固定件6上時,該基部支承66與由底板3和基板4所體現的殼體2的底部接觸,為了簡化起見在圖23A和23B中未示出板3和4。
該基部支承66不僅用作為限定壁固定件6相對殼體2滑入滑動空間21的程度,而且當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安裝在壁固定件6上從而固定於支承壁時也從下方支承殼體2。
第十八實施例(圖24)在圖24所示的實施例中,採用了由一嚙合突起和一接受該嚙合突起的嚙合凹槽組成的一定位(detent)機構。更具體地說,一方面,面對滑動空間21的後壁2c(圖1)的外表面形成有一嚙合突起20,另一方面,在壁固定件6的板體61的外表面上形成配對的嚙合凹槽67,從而當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以上述方式安裝在壁固定件6上時,嚙合突起20能夠滑入嚙合凹槽67。
使用這定位機械可以在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安裝在壁固定件6上時防止前者意外地脫離後者,從而相對壁支承體100牢固地和穩定地保持住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但是,當使用者由於任何原因想從壁固定件6上拿下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時可以拿下它。為了便於從壁固定件6上拿下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嚙合突起20在相對於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安裝在帶有滑動地接納在滑槽7中的導軌62的壁固定件6的方向的尾隨側的上邊緣部分朝壁固定件6向下傾斜。嚙合突起20的相對於傾斜的上邊緣部分的下部保留為一大致水平延伸的表面。
因此,當需要將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從壁固定件上拿下時,使用者必須向上拉殼體2,使嚙合突起20的傾斜的上邊緣部分在嚙合凹槽67的一大致角直的上邊緣上相對滑動,當進一步向上拉殼體2時,能將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與壁固定件6分離。
第十九實施例(圖25和26)在圖25和26所示的實施例中所使用的定位機構不同於圖24的實施例中所使用的定位機構。在圖25和26中,保持架1的滑板12的下部形成有完全延伸穿過其厚度的一嚙合孔16,使嚙合孔16之下的一部分為一相互配合區域17。另一方面,壁固定件6的板體61的上部形成有一嚙合凹槽68,以從其外表面向內延伸,讓板體61的一部分直接在嚙合凹槽68之上,成為一嚙合突起69。當以類似於結合上述實施例敘述的方式將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安裝在壁固定件上時,利用嚙合凹槽68使相互配合區域17容納在其中,並利用嚙合突起69嚙合在嚙合孔16中。
當需要通過固定螺釘64和面向與支承壁100相對的一方向的嚙合凹槽68和嚙合突起69將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安裝到壁固定件6上,從而固定於支承壁100時,殼體2必須相對壁固定件6下降,以允許壁固定件6的板體61通過在那下方的一開口接納在滑動空間21中,同時壁固定件6的導軌62以類似於圖2和圖5所示的方式可滑動地引導在滑槽7內並沿該滑槽滑動。此時,如圖26所示,相互配合區域17和嚙合凹槽68相互嚙合,同時嚙合突起69嚙合在嚙合孔16中,由此阻止保持架1相對壁固定件6的任何移動。然後在這狀態下,進一步下降殼體2以完成殼體2對壁固定件6的配合。在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以上述方式通過壁固定件6安裝到支承壁的狀態下,將保持架1相對殼體2向上滑動併到達工作位置。
另一方面,由於保持架1相對壁固定件6的移動被相互配合區域17和嚙合凹槽68之間的嚙合所阻止,也被嚙合突起69和嚙合孔16之間的嚙合所阻止,所以在試圖將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從壁固定件6拿下時,將殼體2相對壁固定件6向上拉,保持架1相對殼體2向下滑動到合攏位置,如圖26所示。當保持架1已返回到合攏位置時再進一步向上拉殼體2,就造成相互配合區域17與嚙合凹槽68脫離,也造成嚙合突起69與嚙合孔的脫離,從而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從壁固定件6上完全被拿下。
按照這實施例,當帶有保持在合攏位置的保持架1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安裝在壁固定件6上時,保持架1自動地被驅動到工作位置。類似地,當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被向上拉、將它從壁固定件6上拿下時,那時處於工作位置的保持架1自動地縮回到合攏位置。因此,當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安裝到支承壁100上以對電動剃刀5再充電時,或者再充電之後,將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從支承壁10上拿下時,使用者不需要操縱保持架1使它在合攏和工作位置之間移動。
第二十實施例(圖27A和27B)
在圖27A和27B所示的實施例中,保持架1可樞轉地安裝在殼體2上。具體地說,其中所示的保持架1包括有穿孔的保持架板11和一支承腿部18,該支承腿部兩相對側的一側通過一鉸鏈銷19可樞轉地與穿孔的保持架板11連接。當保持架1如圖27A所示處於合攏位置時,穿孔的保持架板11和支承腿部18靠著殼體2的頂表面保持平的狀態,並且保持架板11和支承腿部18的各個上表面相互平齊,但是當保持架1處於如圖27B所示的工作位置時,支承腿部18直立,呈現垂直於殼體2的頂表面的一豎直位置,穿孔的保持架板11離開殼體2的頂表面上方一段距離。
在該實施例中,相對殼體2拉動保持架1,滑板12被引導在滑動空間21內並沿該滑動空間滑動(圖1),從而到達工作位置,支承腿部18的遠離鉸鏈銷19的另一側沿殼體2的頂表面滑動,隨後呈現豎直位置,如圖27B所示。在豎直位置的支承腿部18可以被認為起到一隔離件的作用,以在工作位置的保持架1和殼體2的頂表面之間保持一距離。因此,保持架1能夠穩定地保持在工作位置。
用一個推動使支承腿部18圍繞鉸鏈銷19樞轉而使保持架1返回到合攏位置,從而支承腿部18能靠著殼體2的頂表面被放平。
第二十一實施例(圖28)圖28所示的實施例是圖27A和27B的上述實施例的變異。支承腿部18被形成在殼體2的頂表面上的一保護突起27a所保護,使該保護突起向上突起在支承腿部18的遠離穿孔保持架板11的一側的位置處。這樣選擇這保護突起27a的突起量,使得當保持架1處於所示的合攏位置時保護突起27a的上表面與支承腿部18和穿孔的保持架板11中的任一個的上表面平齊。
有保護突起27a的優點在於,外部衝擊將不會直接作用在支承腿部18的遠離穿孔保持架板11的一側上,從而避免對穿孔保持架板11和支承腿部18之間的樞轉接頭的任何可能的損壞,也避免對穿孔保持架板11的任何可能的損壞。
對按照本發明的上述任一個實施例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可以提供將參照圖29至33進行敘述的一鏡子101。
第二十二實施例(圖29和30)
在圖29和30所示的實施例中,鏡子101被支承,以便在如圖29所示的一合攏位置和如圖30所示的一直立位置之間圍繞一鉸鏈銷102樞轉。在合攏位置鏡子101與滑板12面對面地在滑板12之後,而在直立位置鏡子101向上升起,此時它的鏡面105能夠將使用者面部的圖像朝使用者反射。
如圖中所示,穿孔保持架板11的後側邊緣形成有一連接邊緣103,另一方面,鏡子101具有有一側邊緣的連接擋塊(tongues)104。穿孔保持架板11通過連接邊緣103與鏡子101可樞轉地連接,該連接邊緣被接納在連接擋塊104之間,並通過鉸鏈銷102與其連接。
按照圖29和30所示的實施例,當鏡子101從合攏位置朝直立位置樞轉時,能利用鏡子101的鏡面105反射使用者面部的圖像。由於鏡子101結合在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之中,使用者不需要攜帶一個單獨的鏡子。
第二十三實施例(圖31和32)在圖29和30的上述實施例中,鏡子101在摺疊和直立位置之間可以圍繞鉸鏈銷102樞轉,而在這實施例中,鏡子可以在摺疊和直立位置之間滑動。具體地說,滑板12的板體14的面向與殼體2相反的方向的外表面上形成有一大致呈矩形的鏡子凹槽107,該凹槽不僅在與殼體2相反的方向敞開,而且在向上和向下的方向敞開,並且面向鏡子凹槽107、鄰近各個滑動導軌15的相對側壁形成有滑槽108,這些滑槽在與滑板12的滑動方向相一致的方向延伸。
另一方面,鏡子101構造成通過其分別形成有滑軌106的相對側裝配到鏡子凹槽107中,這些滑軌可滑動地接合在相應的滑槽108內。這樣,將容易地看出,鏡子101通過可滑動地容納在各個滑槽108內的滑軌106能夠在摺疊和直立位置之間滑動。應該注意到,只要鏡子101保持在合攏位置,鏡子101的外表面與滑板12的外表面就平齊。
鏡面105形成在鏡子101的內表面上,因此,當鏡子101處於如圖32所示的直立位置時,由虛線所示的鏡面105面對著使用者。
即使圖31和32的實施例也具有類似於圖29和30的前述實施例顯示的那些優點。
第二十四實施例(圖33)
在圖33所示的實施例中,當不使用鏡子時,形成在穿孔保持架板11中的保持架孔13可被鏡子101封閉。具體地說,鏡子101具有與之整體成形的一連接邊109,從其下邊緣向外突出,另一方面,在保持架板11中形成保持架孔的周邊壁的一長邊向內凹入,形成一支承凹槽110,該凹槽用於接納與鏡子101整體成形的連接邊109。用一鉸鏈銷111將鏡子101和穿孔保持架板11可樞轉地連接在一起,該鉸鏈銷111延伸通過連接邊109,並且它的兩相對端接合在離開支承凹槽110的各個縮入(set-back)區域,如虛線所示。
鏡子105具有與保持架孔103的外形相配的外形,因此,只要鏡子保持在合攏位置,鏡子101完全被容納在保持架孔13內,並且它的相對表面保持與保持器板11的上和下表面平齊。在鏡子101的一表面上形成鏡面105,從而如圖所示當鏡子101處於直立位置時,鏡面105能夠面對使用者。
圖33的實施例能夠具有類似於圖20和30以及圖31和32所示各個實施例的優點。但是,由於在合攏位置時鏡子完全容納在保持架孔13內,還有一附加優點,即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尺寸相當緊湊,因此便於運輸。
雖然已經參照附圖結合諸實施例描述了本發明,但應該注意,對於本領域的那些熟練人員來說各種變化和修改是很顯而易見的。還要注意的是,本發明的某些實施例可以與本發明的任何其餘的實施例相結合。例如,圖20和21所示實施例所展現的觀點適用於本發明的其餘任何一個實施例。
因此,可以將這些變化和修改(除非它們偏離這範圍)理解為都包含在如所附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本發明的範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它包括一具有相互相對的頂表面和底表面的殼體,所述殼體在其中容納一電池充電器,用於對一電器再充電;一安裝在該殼體上、用於在合攏位置和工作位置之間滑動的保持架,所述保持架在滑動到工作位置時,在電器再充電期間相對殼體保持該電器;以及一設置在殼體的底表面上的輔助基座,它能呈現第一和第二位置中的一個位置,在輔助基座處於第一位置時,輔助基座的至少一部分從殼體底表面的外形側向朝外伸出,但是,在輔助基座處於第二位置時,輔助基座的那部分被合攏,以容納在殼體底表面的外形之內。
2.如權利要求1所要求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其特徵在於,輔助基座通過一支承突起樞轉地連接於殼體的底表面,用於在第一和第二位置之間樞轉。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要求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其特徵在於,保持架包括一保持架板和與保持架板垂直的一滑板,當保持架在合攏和工作位置之間運動時,所述滑板沿垂直於殼體的頂和底表面中的任一表面的殼體的一表面滑動,輔助基座的在它處於第二位置時與滑板的下端對齊的一部分被去除以形成一入口凹槽。
4.如權利要求1所要求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其特徵在於,還包括安裝在輔助基座上的一凸輪狀肋,用於響應輔助基座從第二位置朝第一位置運動而至少將保持架從合攏位置驅動到工作位置。
5.如權利要求2所要求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還包括一齒輪傳動機構,用於將輔助基座在第一和第二位置之間的運動傳送到保持架,從而驅動保持架在合攏和工作位置之間移動。
6.如權利要求2所要求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其特徵在於,輔助基座包括多塊基板。
7.如權利要求6所要求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其特徵在於,還包括一與諸基板的樞轉運動一致轉動的齒輪件,所述基板可驅動地與各齒輪件連接,使得諸基板在合攏和工作位置之間的樞轉運動同步。
8.如權利要求1所要求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其特徵在於,沿著殼體的底表面支承輔助基座,以在第一和第二位置之間滑動。
9.如權利要求1所要求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其特徵在於,輔助基座包括沿殼體的底表面被支承的、用於在第一和第二位置之間滑動的多塊基板,還包括形成在每塊基板中的一齒條和位於相鄰基板之間、與相關聯的齒條嚙合的一中間齒輪,從而使諸基板在第一和第二位置之間的運動同步。
10.如權利要求1所要求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其特徵在於,輔助基座帶有一電纜保持板,用於當輔助基座處於第二位置時保持電器的電纜。
11.如權利要求10所要求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其特徵在於,電纜保持板安裝在輔助基座上,以便在摺疊和直立位置之間樞轉。
12.如權利要求11所要求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其特徵在於,電纜保持板包括相互可樞轉地串聯連接的多個保持板段。
13.如權利要求10所要求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其特徵在於,電纜保持板設置有一插頭座,用於保持電器的一電連接件插頭的多個插頭件。
14.如權利要求1所要求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其特徵在於,輔助基座形成有一存放結構,用於容納電器的至少一個附件。
15.如權利要求1所要求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其特徵在於,殼體的頂表面上形成有一突起,用於當電器安裝在殼體上以便再充電時,該突起嚙合在電器底部中形成的一凹陷處內。
16.如權利要求1所要求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其特徵在於,還包括一壁固定件,它允許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掛在一支承壁上並由支承壁所支承。
17.一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它包括一具有相互相對的頂表面和底表面和垂直於頂和底表面中的任一表面的一側表面的殼體,所述殼體在其中容納一電池充電器,用於對一電器再充電,所述殼體在它的側表面有諸滑槽,這些滑槽在垂直於頂和底表面的任一表面的方向延伸並且相互分開一距離;一安裝在殼體上的用於在合攏位置和工作位置之間滑動的保持架,該保持架用來在移動到工作位置時相對殼體保持電器,所述保持架包括一保持架板和與保持架板垂直的一滑板,所述滑板的相對側邊緣形成有各自的滑軌,滑軌可滑動地接合在殼體中的相關聯的滑槽內,使保持架能在合攏的和工作的位置之間移動,使保持架板靠近和離開殼體的頂表面移動;以及一形成有諸導軌的壁固定板,各所述導軌可滑動地接合在殼體中的相關聯的滑槽中。
18.如權利要求17所要求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其特徵在於,壁固定板的導軌能夠壓配進入,但是可滑動地接合在殼體中的相應滑槽內。
19.如權利要求17或18所要求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其特徵在於,還包括設置在殼體的底表面上的一輔助底座,它呈現在第一和第二狀態中的一個狀態,當輔助基座處於第一位置時,它的至少一部分從殼體底面的外形側向朝外突出,但是當輔助基座處於第二位置時,輔助基座的那部分被合攏,容納在殼體底面的外形之內,其中滑板有一下端,當保持架處於合攏位置時該下端側向定位輔助基座然後使輔助基座保持在第二位置。
20.如權利要求17或18所要求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其特徵在於,壁固定板形成有與其垂直的一基部支承部分,用於支承殼體底面。
21.如權利要求17或18所要求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其特徵在於,還包括在一壁固定板和殼體之間形成的保持結構,用來當壁固定板的導軌接合在殼體的滑槽內時相對壁固定板保持殼體。
22.如權利要求17或18所要求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其特徵在於,還包括在壁固定件板和保持架的滑板之間形成的一保持結構,用來在壁固定板的導軌接合在殼體中的滑槽內時相對壁固定板保持殼體。
23.如權利要求17或18所要求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其特徵在於,還包括一可工作地與保持架板連接的支承腿部,用來當保持架移動到工作位置時在殼體的頂表面上方支承保持架板。
24.如權利要求23所要求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其特徵在於,還包括一保護部分,用於當保持架移動到合攏位置時保護支承腿部。
25.如權利要求17所要求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其特徵在於,還包括可樞轉地安裝在保持架板上的一面鏡子。
26.如權利要求17所要求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其特徵在於,還包括安裝在滑板上的可相對滑板滑動的一面鏡子。
27.如權利要求17或18所要求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其特徵在於,保持架板具有在其中形成的一保持架孔,用來當電器插入通過時支承該電器,還包括由保持架板可樞轉地支承的一面鏡子,用於在合攏位置和直立位置之間運動,在合攏位置鏡子完全容納在保持架孔內,在直立位置鏡子垂直於保持架板。
28.如權利要求17或18所要求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其特徵在於,殼體的頂表面形成有一突起,當電器安裝在殼體上用來再充電時,該突起嚙合在形成於電器的一底面中的一凹陷處內。
全文摘要
用於保持電池驅動的電器和對電器內的電池再充電的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包括具有相互相對的頂和底表面的一殼體。一輔助基座可工作地設置在殼體的底面上並能呈現在第一和第二狀態之一。在第一位置這輔助基座的至少一部分從殼體底面的外形側向朝外突出,並且輔助基座的那部分能使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被穩定地支承在一支承面上。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可以包括一壁固定件,用來將組合保持架和電池充電器固定於一壁表面上。
文檔編號H02J7/00GK1328357SQ0112111
公開日2001年12月26日 申請日期2001年6月7日 優先權日2000年6月7日
發明者山口孝志, 渡邊亞彌, 雁瀬敬三, 山下幹弘, 田中秀樹 申請人:松下電工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