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多媒體講桌的製作方法
2023-05-02 05:02:46 2
專利名稱:一種多媒體講桌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多媒體講桌。
背景技術:
目前大中院校大多採用多媒體教學,其使用的講桌也多為多媒體講桌,多媒體講桌將電腦鎖在桌體內,使用時用鑰匙打開即可使用,但是學校配備的電腦一般只安裝常用軟體,很多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可能會使用專業軟體,所以教師在教課前需先在電腦內安裝軟體,才能順利教學。部分教師習慣隨身攜帶已安裝好各軟體的筆記本電腦,但是多媒體講桌未預留使用筆記本電腦的位置和接口,給教學帶來不便。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可使用筆記本的多媒體講桌。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包括講桌本體,其特徵是所述講桌本體的左側設有筆記本放置臺,所述筆記本放置臺滑動連接在講桌本體上並可收納於講桌本體內;所述講桌本體的頂面對應顯示器設有透明的觀看屏;所述講桌本體上設有電源插頭和多媒體接口,所述桌面講桌本體底部四角設有高度調節腳。所述講桌本體的頂面上設有用於放置水杯的深槽。所述講桌本體的下部設有控制器放置櫃和機箱放置櫃,控制器放置櫃和機箱放置櫃之間間隔一定距離設置使講桌本體下部形成下肢放置空間。所述機箱放置櫃對應電腦啟動按鈕處設有分櫃門。採用上述結構後,基於人們的使用習慣,在講桌本體左側設置筆記本放置臺,需要使用筆記本時,將筆記本放置臺從講桌本體拉出,將筆記本放置在筆記本放置臺上,然後將電源及多媒體接口接上即可使用,不用筆記本時將筆記本放置臺收入書桌本體直接使用安裝在書桌本體內的電腦即可,由於機箱放置櫃對應電腦啟動按鈕單獨設置了分櫃門,使用電腦時僅打開分櫃門即可,便於學校電腦的管理。
以下結合附圖及具體實施方式
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
圖1的俯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
圖1和圖2所示,多媒體講桌包括講桌本體,講桌本體上設有電源插頭3和多媒體接口 4,講桌本體的左側設有筆記本放置臺1,筆記本放置臺I滑動連接在講桌本體上並可收納於講桌本體內,本實用新型中講桌本體在顯示器的下方設置用於收納筆記本放置臺I的儲藏櫃,儲藏櫃內設置滑軌 用於連接筆記本放置臺1,講桌本體在儲藏櫃的右側設有用於防止鍵盤的鍵盤抽屜7。講桌本體的頂面對應顯示器設有透明的觀看屏2和用於放置水杯的深槽6,觀看屏2傾斜設置並緊靠講桌本體頂面的左側設置,講桌本體頂面的右側用於放置滑鼠,為使多媒體講桌更美觀,在講桌本體的遠端即遠離教師端設有上伸的擋板12,講桌本體左右兩側分別設有由近端向遠端逐漸傾斜向上並與擋板12連接的側板13,側板13遠端的高度與擋板12高度相同;桌面講桌本體底部四角設有高度調節腳5。講桌本體的下部設有控制器放置櫃8和機箱放置櫃9,控制器放置櫃8和機箱放置櫃9分別設有櫃門,櫃門上分別安裝門鎖,控制器放置櫃和機箱放置櫃之間間隔一定距離設置使講桌本體下部形成下肢放置空間10,教師坐立時,可將下肢放於下肢放置空間10從而縮小與顯示器的距離,提高使用舒適感。機箱放置櫃9對應電腦啟動按鈕處設有分櫃門11,分櫃門11 上也安裝有門鎖。
權利要求1.一種多媒體講桌,包括講桌本體,其特徵是所述講桌本體的左側設有筆記本放置臺(I),所述筆記本放置臺(I)滑動連接在講桌本體上並可收納於講桌本體內;所述講桌本體的頂面對應顯示器設有透明的觀看屏(2 );所述講桌本體上設有電源插頭(3 )和多媒體接口(4),所述桌面講桌本體底部四角設有高度調節腳(5 )。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媒體講桌,其特徵是所述講桌本體的頂面上設有用於放置水杯的深槽(6)。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多媒體講桌,其特徵是所述講桌本體的下部設有控制器放置櫃(8)和機箱放置櫃(9),控制器放置櫃(8)和機箱放置櫃(9)之間間隔一定距離設置使講桌本體下部形成下肢放置空間(10 )。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多媒體講桌,其特徵是所述機箱放置櫃對應電腦啟動按鈕處設有分櫃門(11) 。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多媒體講桌,包括講桌本體,其特徵是所述桌本體的左側設有筆記本放置臺,筆記本放置臺滑動連接在講桌本體上並可收納於講桌本體內;講桌本體的頂面對應顯示器設有透明的觀看屏;講桌本體上設有電源插頭和多媒體接口,桌面講桌本體底部四角設有高度調節腳。基於人們的使用習慣,在講桌本體左側設置筆記本放置臺,需要使用筆記本時,將筆記本放置臺從講桌本體拉出,將筆記本放置在筆記本放置臺上,然後將電源及多媒體接口接上即可使用,不用筆記本時將筆記本放置臺收入書桌本體直接使用安裝在書桌本體內的電腦即可,由於機箱放置櫃對應電腦啟動按鈕單獨設置了分櫃門,使用電腦時僅打開分櫃門即可,便於學校電腦的管理。
文檔編號A47B13/16GK203137495SQ20132017694
公開日2013年8月21日 申請日期2013年4月10日 優先權日2013年4月10日
發明者王琰萍, 王樹斌, 於曉利 申請人:王琰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