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火槍安全開關的製作方法
2023-05-02 09:45:56
專利名稱:點火槍安全開關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點火槍安全開關。
請參閱
圖1、2所示,其為現今的點火槍結構,該結構僅具有單一安全開關,其主要在點火開關91上設有擋塊910及蓋體92相對位置設有滑塊920,使用者可配合滑塊920的位移而離合點火開關91的擋塊910。
當滑塊920、擋塊910處於相對卡抵位置時,其點火開關91便無法向內移動,令噴嘴93無法點火,所以該點火槍便處於相對安全保險狀態。
當滑塊920、擋塊910為使用者坂動而處於相對交錯離開位置時,使用者便可以按動點火開關91,令點火開關91可以推抵槓桿片94,該槓桿片94便以樞座95為中心而動作啟閉結構,令油槽96為之開啟,使油槽96的瓦斯可以經由瓦斯管97而至噴嘴93,同時配合點火開關91對噴嘴93點火,進而引燃噴嘴93該處的瓦斯,形成一點火的使用狀態。
但,該等結構僅具有單一安全開關,故在使用一段時日後,其滑塊920、擋塊910便有容易鬆脫、或損壞的缺點,以致推動效用;更重要的是,兒童、或智能不足人士容易分別或先後誤誤觸滑塊920及點火天關91,使該點火槍會造成燒傷或火災的情形,此一情況時常發生,亦為現有結構有等改善之處。
且配合美國法律的規定,當該項產品售價低於2美元時,其必須經過一定數量的兒童測試,直至安全無慮方能上市銷售,因為就該等售價而言,其對美國人而言實在不當一回事,所以所購買的產品可能到處亂效,鑑此,便容易為隨便人士所撿拾而玩弄,而容易造成上述的危險情形發生。
鑑此,便有人開發出二段式安全點火槍結構,其主要在油槽、及點火開關分別設有安全開關,使用者必須同時將二安全開關開啟,並配合點火開關動作,方能使該點火槍供使用者利用,其雖可以克服前述結構的缺點,但仍有安全性的問題,因為當兒童將油槽的安全開關開啟,其瓦斯便會淺出,倘在附近有火源時,該瓦斯便會為之點烯,故該結構仍有前述結構的缺點。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在於提供一種點火槍安全開關,它主要是通過二段安全開關司控點火槍的使用,使其逕具有油槽瓦斯、及點火開關雙重保全。
為達成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啟閉結構的控制閥軸外端套固於中介管端部,中介管的另端則連接瓦斯管,點火槍並設有軌道塊供中介管滑移其中;中介管上則滑設有套筒,該套筒以連接件和中介管及套筒一體連動,而套筒於另端則設有突肩,突肩、軌道塊間有預定距離;點火槍在適當位置滑設有控制鈕,點火槍、控制鈕在相對的位置設有復位結構,控制鈕朝啟閉結構方向定位,而控制鈕底部活動設置在套筒上,其並距突肩有預定距離;而點火槍在控制件底端設有限制件,限制件以樞軸樞設於點火槍中,且限制件設有供控制鈕於自由狀態時推制的活動空間,限制件預設的抵緣項抵於點火開關的端部。
其中,復位結構主要在點火槍、控制鈕相對位置設有定位塊、容置空間,於容置空間、定位塊間設置有彈性體。
控制鈕底部設有勾孔,該勾孔勾合在套筒上。
限制件呈L狀,其交接處樞設於點火槍所預設的樞軸,而限制件的縱向塊、橫向塊間形成一活動空間。
點火槍在相對套筒的位置設有滑槽,該滑槽中滑設有控制鈕。
套筒於中介管、控制閥軸的端部設置連接件。
採用上述結構後,本實用新型具有二段安全開關,尤其油槽的瓦斯必須經控制鈕連續二段位移及克服復位結構及復位彈簧的彈力才會開啟,其不會因兒童、或智能不足人士稍微觸控便隨便開啟點火槍,是故本實用新型的瓦斯不輕易為兒童開啟,自然更還會受到外在火源點燃,其安全性當然無虞,且可達到雙重保全點火槍的優點。
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詳述。
圖1是習用點火槍原始狀態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習用點火槍在點火狀態下的結構示意圖;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4是本實用新型原始狀態的示意圖;圖5是本實用新型控制鈕處於第一段狀態的示意圖;圖6是本實用新型控制鈕處於第二段狀態的示意圖。
請參閱圖3所示,由圖中可清晰的看現本實用新型整體結構配置的關係,其點火槍外殼主要以兩外蓋10、11對合而組成,在兩外蓋10、11的適當位置組設有可伸縮的點火開關20。
請配合圖3、4觀之,該點火槍在相對油槽啟閉結構30的位置設有二段安全開關,該安全開關主要由一可伸縮的控制鈕60所組成,以便配合控制鈕60的伸縮而啟閉控制閥軸31,至於該啟閉結構30、控制閥軸31、復位彈簧32及油槽流量控制結構均為一習用結構,是以,啟閉結構30、復位彈簧32、控制閥軸31、相關流道及油槽流量控制結構均不詳述,在此一併說明。
控制閥軸31外端部呈倒勾狀而套固於中介管40內孔端部,而中介管40的另端則連接瓦斯管42,使控制閥軸31於油槽開啟時,可令瓦斯預設的中介管40瓦斯管41而至噴嘴,至於外蓋10在相對中介管40的位置設有軌道塊42,該軌道塊42設有穿孔供中介管40穿置其中,使中介管40可於軌道塊42中滑移,惟中介管40及控制閥軸31受到復位彈簧32的拉力,使中介管40隨時受到一份朝啟閉結構30方向的定位力量,進而將油槽開關。
在中介管40上則滑設有套筒50,該套筒50位於中介管40、控制閥軸31的端部設有連接件51,使中介管40及套筒50一體連動,而套筒50於另端則設有突肩52。
點火槍在相對套筒50的位置設有滑槽12,該滑槽12中滑設有一控制鈕60,而點火槍、控制鈕60在相對的位置設有復位結構,該復位結構主要在點火槍、控制鈕60,於定位塊13、容置空間61設置有彈性體62,以使控制鈕60於正常原始狀態下朝啟閉結構30方向定位,而控制鈕60底部設有一勾孔63,該勾孔63可勾合在套筒50上任意滑移,而在點火槍在控制件60底端設有限制件70,該限制件70是呈L狀,其交接處是樞設於點火槍所預設的樞軸71,使限制件70可以樞軸71為中心而轉動,而限制件並70的縱向塊72、橫向塊73間形成一活動空間74,令控制鈕60於自由狀態時可以推制橫向塊73,使橫向塊73所預設的抵緣731可以限制點火開關20的端部,如此一來,其點火開關20無法向下壓制而對噴嘴點火,以圖3、4所示者而言,其均表示原始開關狀態下的相對結構,即使用者未動作控制鈕60時的狀態。
請配合圖5所示,其表示控制鈕60處於第一段狀態,即使用者動作控制鈕60克服彈性體62的彈力,令控制鈕60的勾孔63於套筒50上滑移一段距離X而碰觸至突肩52,此時,控制鈕60的底端適推動限制件70的縱向塊72,使橫向塊73的抵緣731以樞軸71為中心而脫出點火開關20端部,令點火開關20成一自由狀態,供使用者可以按動點火。
請配合圖6所示,其表示控制鈕60處於第二段狀態,即使用者再繼續動作控制鈕60前移而克服彈性體62及復位彈簧32的彈力,令控制鈕60的底部可以推動套筒50的突肩52而續行一段距離X1,並碰觸到軌道塊42定位,其控制閥軸31及中介管40亦會移動一段距離X1,使控制閥軸31將油槽開啟,令瓦斯循預設的流道而至噴嘴,同時配合點火開關20動作而於噴嘴點火,以形成一噴火的使用狀態。
由上述說明可知,通過本實用新型二段安全開關的設置,令開啟點火槍時必須先推動控制鈕移動X距離,使點火開關脫出限制件的卡制,然後再持續推動控制鈕X+X1距離且不釋放,令控制閥軸保持開啟油槽狀態,然後,使用者必須同時按動點火開關,如此方能對噴嘴點火,且於在點火後仍不能釋放控制鈕,如此才能持續供給瓦斯至噴嘴,倘使用者稍一放鬆按鈕,其復位結構及啟閉結構的復位彈簧便會連動控制閥軸而開閉油槽,是以,該等結構可完全達到安全使用點火槍的作用,可說是萬無一失。
權利要求1.一種點火槍安全開關,其特徵在於啟閉結構的控制閥軸外端套固於中介管端部,中介管的另端則連接瓦斯管,點火槍並設有軌道塊供中介管滑移其中;中介管上則滑設有套筒,該套筒以連接件和中介管及套筒一體連動,而套筒於另端則設有突肩,突肩、軌道塊間有預定距離;點火槍在適當位置滑設有控制鈕,點火槍、控制鈕在相對的位置設有復位結構,控制鈕朝啟閉結構方向定位,而控制鈕底部活動設置在套筒上,其並距突肩有預定距離;而點火槍在控制件底端設有限制件,限制件以樞軸樞設於點火槍中,且限制件設有供控制鈕於自由狀態時推制的活動空間,限制件預設的抵緣項抵於點火開關的端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點火槍安全開關,其特徵在於復位結構主要在點火槍、控制鈕相對位置設有定位塊、容置空間,於容置空間、定位塊間設置有彈性體。
3.如權利要求1所述點火槍安全開關,其特徵在於控制鈕底部設有勾孔,該勾孔勾合在套筒上。
4.如權利要求1所述點火槍安全開關,其特徵在於限制件呈L狀,其交接處樞設於點火槍所預設的樞軸,而限制件的縱向塊、橫向塊間形成一活動空間。
5.如權利要求1所述點火槍安全開關,其特徵在於點火槍在相對套筒的位置設有滑槽,該滑槽中滑設有控制鈕。
6.如權利要求1所述點火槍安全開關,其特徵在於套筒於中介管、控制閥軸的端部設置連接件。
專利摘要一種點火槍安全開關,在點火槍上滑設有控制鈕,點火槍和控制鈕之間設有復位結構,而控制鈕肩部可在中介管的套筒上滑移,並距突肩一定距離,控制件底端設有限位件,限位件樞設在點火槍中,且限制件設有供控制鈕於自由狀態時推制的活動空間,限制件預設的抵緣頂抵於點火開關的端部。此結構具有雙重保全功效,可消除過去兒童或低智能人士隨意開啟的可能性。
文檔編號F23Q2/00GK2360734SQ9920177
公開日2000年1月26日 申請日期1999年1月6日 優先權日1999年1月6日
發明者黃英峰 申請人:黃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