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桑蠶卵的越年保存方法
2023-05-02 06:06:11
專利名稱:一種桑蠶卵的越年保存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桑蠶卵的越年保存方法,特別涉及一種桑蠶卵越年後春蠶、夏蠶、早秋蠶、中秋蠶和晚秋蠶都可使用的保存方法。
眾所周知,桑蠶是一種依靠卵繁育的卵滯育昆蟲,一般情況下,蠶卵的滯育期是在產卵7日後經夏季、中秋到10月下旬之間,蠶卵入冬後,接觸一定程度的低溫,蠶卵就會逐漸解除滯育,成為活性卵,活性化的蠶卵如感受一定的溫度,胚子便漸漸發育以至孵化,因此,越年蠶種入冬時需要冷藏。
目前,在養蠶業生產中普遍使用的桑蠶卵越年保存的方法有單式冷藏和複式冷藏兩種。單式冷藏的方法是在1月下旬至2月中旬(約胚胎發育到丙1~丙2期),開始用2.5℃冷藏蠶種,次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出庫催青,供應春蠶使用。單式冷藏方法的主要缺點是蠶卵有效利用時間短,最遲只能保存至夏蠶使用,而且蠶卵品質會有明顯下降,如出現不良卵增多、實用孵化率下降等現象;另一方面,越年春用蠶卵大多為春用品種,不適合夏蠶使用。複式冷藏的方法是在12月下旬至1月中旬開始,約2.5℃的溫度冷藏蠶卵,用種前1個月左右,進行中間感溫。春蠶用蠶種,約在3月初用溫度為10~15℃進行中間感溫,待胚胎發育到臨界期時返回到2.5℃的溫度中冷藏,4月下旬至5月上旬出庫催青供應春蠶使用;夏蠶使用的蠶卵在4月下旬時,用10~15℃的溫度中間感溫,胚胎發育到臨界期時返回到2.5℃的溫度中冷藏,6月上旬出庫催青,供應夏蠶使用。複式冷藏方法的主要缺點是7月中旬以後,蠶種的實用孵化率和幼蟲體質下降,不良卵明顯增加,無法保存到中晚秋蠶使用。上述兩種冷藏方法都是針對春蠶使用或夏蠶使用等不同用種目的,使用完全獨立的冷藏或中間感溫方法,一種處理模式只適合一種用種時間,在生產計劃改變時,無法將事先很長時間已經準備的蠶種適應計劃的改變,提供使用,造成了蠶種的極大浪費。
本發明的目的在於克服上述桑蠶卵越年保存方法存在的缺陷,提供一種統一的、簡化的桑蠶卵越年保存方法,使蠶卵在整個保存過程中,隨時可以改變蠶卵的使用時間,有效提高蠶種的使用靈活性,減少蠶種浪費。
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桑蠶卵的越年保存方法,蠶卵產下後,經浴消整理、冬季冷藏、中間感溫等工序處理,其特徵在於A.蠶卵冬季第一次冷藏開始時間是在胚胎發育處于越冬前期,第一次冷藏溫度為0~-1℃,第一次冷藏時間為100~120天;B.第一次冷藏結束後,將蠶卵存10~15℃的溫度環境下進行第一次中間感溫,待胚子發育到越冬期(Stage of wintering)Ⅲ~Ⅳ期(即乙1~乙2期),轉入第二次冷藏,冷藏溫度為1.5~3.5℃,在第二次冷藏期內;將在4月下旬~5月上旬春蠶使用時所需的蠶卵提前3~5天結束冷藏,用10~15℃的溫度調節胚胎到臨界期(Stage of criticaldevelopment,即丙1~丙1+時期),待催青後使用;C.5月中旬~下旬結束第二次冷藏,並用10~15℃的溫度對蠶卵進行第二次中間感溫,待胚胎發育到臨界期後,返回到1.5~3.5℃的溫度環境中進行第三次冷藏;在第三次冷藏期內,需提供6月上旬~中旬夏蠶或7月中旬~下旬早秋蠶使用的蠶種,按所需時間直接結束第三次冷藏,待催青後使用;D.8月上中旬結束第三次冷藏,使用10~15℃的溫度對蠶種進行第三次中間感溫,待胚胎發育到神經溝出現期(Stage of neuralappearance,即丁1~丁1+時期),用3.5~5℃溫度進行第四次冷藏,直至9月中下旬結束第四次冷藏,催青後供應中晚秋蠶使用。
本發明由於使用提早冷藏的方法,可以保證開始冷藏時胚胎處于越冬期前期(Stage of wintering Ⅱ,即甲胚子前後),增加冷藏後期調節的餘地;採用0~-1℃的第一次冷藏溫度,減少蠶卵前期冷藏中的營養消耗;使用多次中間感溫的方法,可以充分利用蠶卵胚胎在不同發育階段獨立存在的耐冷藏能力,延長冷藏時間,從而實現了一種蠶卵保存方法能供應越年春蠶、夏蠶、早秋蠶、中秋蠶和晚秋不同時間飼養的目的。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的闡述。
圖1是本發明一種家蠶卵越年保存方法實施例1和2的流程圖。
實施例1參見附
圖1,在江蘇蘇南地區應用本發明技術,冬季蠶卵浴消在11月25日至12月5日完成,蠶卵冬季浴消的標準為洗落水溫在10℃,消毒用漂白粉溶液有效氯0.35%,消毒時間約10分鐘;然後在溫度為5℃的環境中進行整理。
在12月10日左右,蠶卵胚胎發育處于越冬前期時,將蠶卵放在溫度為-1℃的環境中進行第一次冷藏。
第二年的3月25日開始,用12℃的溫度進行第一次中間感溫,待胚胎發育到越冬期(Stage of wintering)Ⅲ~Ⅳ期(即乙1~乙2期),轉入溫度為2.5℃的環境中進行第二次冷藏。進入第二次冷藏後的蠶卵,可根據不同的所需用種時間,採取在不同的時間結束蠶種冷藏的方法,提供生產用種。
對於需在春蠶使用時提供的蠶種,可在4月下旬春蠶使用時提前5日結束第二次冷藏,用15℃的溫度將胚子調節到臨界期(Stage ofcritical development,即丙1~丙2時期),蠶卵便可提供催青使用。
春蠶不使用的蠶卵,在第二次冷藏進行到約5月15日時,結束第二次冷藏,開始用12℃的溫度進行第二次中間感溫,待胚子發育到臨界期(Stage of critical development,即丙1~丙1+時期),再返回到2.5℃的溫度環境中進行第三次冷藏。
如果是夏蠶或早秋蠶需使用的蠶卵,可在第三次冷藏進行到約6月中下旬或7月下旬至8月上旬時,將蠶卵結束第三次冷藏,直接提供催青使用。
如果是中晚秋使用的蠶卵,在第三次冷藏進行到約8月10日時,結束第三次冷藏,開始用12℃進行第三次中間感溫,待胚子發育到神經溝出現期(Stage of neural appearance,即丁1~丁1+時期),再在5℃的溫度環境中進行第四次冷藏。8月下旬至9月下旬中晚秋蠶使用時,蠶卵可直接返還到自然溫度環境中,提供催青使用。
實施例2由於氣候、蠶種等具體條件不同,不同地區蠶種進入冷藏的時間也略有不同。參見附
圖1,在北方山東地區應用本發明技術,冬季蠶卵浴消在11月20日至11月30日完成,蠶卵浴消標準為洗落水溫15℃,消毒用漂白粉溶液有效氯0.30%,消毒時間10分鐘;然後在5℃環境中整理蠶種。
在12月5日左右,蠶卵胚胎發育處于越冬前期時,將蠶卵放在溫度為-0.5℃的環境中進行第一次冷藏。
第二年的4月1日開始,用10℃的溫度進行第一次中間感溫,待胚胎發育到越冬期(Stage of wintering)Ⅲ~Ⅳ期(即乙1~乙2期),轉入溫度為2.5℃的環境中進行第二次冷藏。並根據不同的所需用種時間,採取相應的方法進行處理。
對於需在春蠶使用時提供的蠶種,可在5月上旬春蠶使用時提前5日結束第二次冷藏,用13℃的溫度將胚子調節到臨界期(Stage ofcritical development,即丙1~丙2時期),蠶卵便可提供催青使用。
春蠶不使用的蠶卵,在第二次冷藏進行到約5月20日時,結束第二次冷藏,開始用13℃的溫度進行第二次中間感溫,待胚子發育到臨界期(Stage of critical development,即丙1~丙1+時期),再返回到2.5℃的溫度環境中進行第三次冷藏。
如果是夏蠶或早秋蠶需使用的蠶卵,可在第三次冷藏進行到約6月中下旬或7月下旬至8月上旬時,將蠶卵結束第三次冷藏,直接提供催青使用。
如果是中晚秋使用的蠶卵,在第三次冷藏進行到約8月10日時,結束第三次冷藏,開始用13℃進行第三次中間感溫,待胚子發育到神經溝出現期(Stage of neural appearance,即丁1~丁1+時期),再在5℃的溫度環境中進行第四次冷藏。8月下旬至9月下旬中晚秋蠶使用時,蠶卵可直接返還到自然溫度環境中,提供催青使用。
山東地區比江蘇蘇州地區初冬氣溫下降快,而春天氣溫回升遲。實施例2所採用的技術方案與實施例1相比,在冬季浴消和進入第一次冷藏的時間上提前了5天左右,第一次中間感溫和春天供應蠶種的時間推遲了5天左右。這樣防止了冬季蠶卵在自然溫度活化造成的發育不整齊,也使春天使用蠶種的發育與春天桑樹的生長相適應。
如果採用目前普遍使用的複式冷藏法保存越年蠶卵這一現有技術,針對實施例1所用的蠶卵,一般是在12月中下旬將蠶卵進入第一次冷藏,實施例2所用的蠶卵,一般是在12月中旬將蠶卵進入第一次冷藏,冷藏溫度均為2.5℃,而實施例1和實施例2所採用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與現有技術相比,在進入第一次冷藏的時間上提前了十多天,且將第一次冷藏溫度下降到-1℃或-0.5℃,增加了冷藏後期對蠶卵的調節餘地,為實現採用同一種冷藏方法可供應不同時間用種的目的,提供了可能性。
從以上兩個實施例中可以看出,本發明由於對春、夏、秋季不同時間使用的蠶種採用了統一的冷藏保存方法,可根據需要隨時採取適當的處理方法,提供蠶種,因此,不必在越冬冷藏一開始就按蠶種不同的使用時間而決定不同的冷藏方法,這樣,從根本上解決了蠶種的浪費問題。
同時,用本發明方法保存蠶卵,在越年春蠶、夏蠶、早秋蠶、中秋蠶和晚秋蠶使用時,都能夠達到實用要求。表1為實施例1蘇州地區三種冷藏方法與保存蠶卵質量測試的對比結果。測試的蠶品種為75新×7532,中秋蠶制種;表中所列的CK1表示3月25日中間感溫的常規單式冷藏春用蠶卵,中間感溫後一直使用2.5℃冷藏的方法;CK2表示4月15日中間感溫的常規複式冷藏夏用和早秋用蠶卵,中間感溫後一直使用2.5℃冷藏的方法;D為採用本發明保存蠶卵的方法。表1中使用的採樣調查方法是以25℃,RH.75~85%環境催青,調查5×0.2g正常卵的逐日孵化率,統計最高2日孵化率。所有處理在4月15日試驗開始前,計點5×1.0g良卵,定時在冷庫中調查不良卵發生率。每處理使用5×100條調查,處理之間所用桑葉以葉分法處理、在收蟻后24小時(28℃,RH.75~85%)調查疏毛蠶數和疏毛率。蟻蠶絕食生命時數每處理以5×50條調查(28℃,R.H.75~85%),間隔一定時間調查死亡蠶數,計算半數死亡時間LT50。為減少誤差,以人工飼料育方法調查3齡起蠶減蠶率。每處理以5×50條調查,收蟻時給餌一次,29℃、RH.75~85%環境保護,至第9日調查存活蠶數,計算減蠶率。
表2為實施例2山東地區三種冷藏方法與保存蠶卵質量測試的對比結果。測試的蠶品種為菁松×皓月,中秋蠶制種;表中所列的CK1表示4月1日中間感溫的常規單式冷藏春用蠶卵,中間感溫後一直使用2.5℃冷藏的方法;CK2表示4月15日中間感溫的常規複式冷藏夏用和早秋用蠶卵,中間感溫後一直使用2.5℃冷藏的方法;D為採用本發明保存蠶卵的方法。表2中使用的採樣和調查方法與表1相似。
由表1比較結果和表2比較結果可以看出,用本發明方法保存蠶卵,孵化率、死卵發生率和孵化後蟻蠶體質在春用與單式冷藏春用蠶卵相似,夏蠶和早秋蠶使用與複式冷藏方法保存的夏蠶和早秋蠶用卵相似,完全符合生產要求;在中晚秋蠶使用時成績明顯超過單式冷藏春用蠶卵和複式冷藏種夏和早秋用卵。使用本發明方法,只用一種冷藏模式,可以有效地供應越年春蠶、夏蠶、早秋蠶、中秋蠶和晚秋蠶用卵,減少蠶種浪費。
表1
表2
權利要求
1.一種桑蠶卵的越年保存方法,蠶卵產下後,經浴消整理、冬季冷藏、中間感溫等工序處理,其特徵在於A.蠶卵冬季第一次冷藏開始時間是在胚胎發育處于越冬前期,第一次冷藏溫度為0~-1℃,第一次冷藏時間為100~120天;B.第一次冷藏結束後,將蠶卵在10~15℃的溫度下進行第一次中間感溫,待胚子發育到越冬期Ⅲ~Ⅳ期,轉入第二次冷藏,冷藏溫度為1.5~3.5℃;在第二次冷藏期內,將在4月下旬~5月上旬春蠶使用時所需的蠶卵提前3~5天結束冷藏,用10~15℃的溫度調節胚胎到臨界期,待催青後使用;C.5月中旬~下旬結束第二次冷藏,並用10~15℃的溫度對蠶卵進行第二次中間感溫,待胚胎發育到臨界期後,返回到溫度為1.5~3.5℃的環境中進行第三次冷藏;在第三次冷藏期內,需提供6月上旬~中旬夏蠶或7月中旬~下旬早秋蠶使用的蠶種,按所需時間直接結束第三次冷藏,待催青後使用;D.8月上中旬結束第三次冷藏,使用10~15℃的溫度對蠶種進行第三次中間感溫,待胚胎發育到神經溝出現期,再在3.5~5℃溫度中進行第四次冷藏,直至9月中下旬結束第四次冷藏,催青後供應中晚秋蠶使用。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桑蠶卵的越年保存方法,特別涉及一種春蠶至秋蠶都可使用的桑蠶卵的越年保存方法。它利用蠶卵胚胎在不同發育階段獨立存在的耐冷藏能力和對冷藏溫度的不同反應,採用提早冷藏時間、多次中間感溫的方法,將傳統的單式和複式冷藏統一成為一種模式,克服了這兩種獨立冷藏方法只能供應相應季節蠶種使用的缺陷,使冷藏的蠶卵可以隨時供應越年春蠶、夏蠶、早秋蠶、中秋蠶和晚秋蠶用種,保證了最大限度地保存和利用蠶卵。
文檔編號A01K67/04GK1286021SQ0011257
公開日2001年3月7日 申請日期2000年9月27日 優先權日2000年9月27日
發明者徐世清, 蔣龍元, 周成偉, 鄭必平, 韓益飛, 劉建潮, 胡福勝 申請人:蘇州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