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捲髮器的製作方法
2023-05-02 11:33:06 2

本實用新型涉及理髮工具技術領域,更具體的涉及一種捲髮器。
背景技術:
目前,捲髮器已經同時具有捲髮和直發的功能,主要包括手柄、鋁片、發熱片和捲髮筒等結構,然而,捲髮器中在拉直頭髮或捲髮過程中,發熱片加熱溫度,從而實現拉直頭髮和捲髮,當捲髮器完成工作時,人工就會斷電,並把捲髮器放置在旁邊,此時斷電的捲髮器前端還處於很高的溫度,人工觸碰到就會使皮膚燙傷,安全性差,並且發熱片暴露在外部,也會使碎頭髮絲飄落到鋁片中,使發熱片表面產生灰塵,使得捲髮器加熱效果變差,降低了使用壽命,由於捲髮器敞開的給人整體效果不美觀。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鑑於此,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安全性高、使用壽命長、美觀性好的捲髮器。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捲髮器,包括殼體、指示燈組件和隔熱套,所述隔熱套套接在殼體上,所述指示燈組件鑲嵌在殼體內,所述殼體由第一外殼、第二外殼和第三外殼組成,所述第一外殼內設置有第一支架和第一固定架,所述第一固定架鑲嵌在第一支架上,所述第一支架鑲嵌在第一外殼上,所述第三外殼內設置有第二支架和第二固定架,所述第二固定架鑲嵌在第二支架上,所述第二支架鑲嵌在第三外殼上,所述第一固定架和第二固定架上均設置有鋁片,所述指示燈組件包括發熱片和按鈕,所述指示燈組件前端的發熱片固定在所述第一固定架上的鋁片內側壁上,所述按鈕固定在所述指示燈組件後端。
優選地,所述按鈕外側設置有燈罩,所述燈罩套接在所述按鈕上。
優選地,所述殼體前端設置有金屬片,所述金屬片固定在殼體兩側面上。
優選地,所述第一外殼和第三外殼上設置有彈簧。
優選地,所述第二支架設置有轉軸,所述第二支架通過轉軸與所述第一支架相連接。
較現有技術,本實用新型有益技術效果主要體現在:本實用新型通過隔熱套套接在殼體上,使殼體的第一外殼和第三外殼閉合,防止人工皮膚觸碰到鋁片,避免燙傷和頭髮灰塵進入,既可以增加安全性和使用壽命,又可以提高美觀性,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設計合理,符合市場需求,適合大規模生產。
附圖說明
圖1:本實用新型爆炸圖。
圖2: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其中:1-殼體;2-隔熱套;3-第一支架;4-第二支架;5-指示燈組件;6-第一固定架;7-第二固定架;8-鋁片;9-發熱片;10-按鈕;11-燈罩;12-金屬片;13-彈簧;14-轉軸;1-1-第一外殼;1-2-第二外殼;1-3-第三外殼。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詳述,以使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更易於理解和掌握。
如圖1-2所示,包括殼體1、指示燈組件5和隔熱套2,所述隔熱套2套接在殼體1上,所述指示燈組件5鑲嵌在殼體1內,所述殼體1由第一外殼1-1、第二外殼1-2和第三外殼1-3組成,所述第一外殼1-1內設置有第一支架3和第一固定架6,所述第一固定架6鑲嵌在第一支架3上,所述第一支架3鑲嵌在第一外殼1-1上,所述第三外殼1-3內設置有第二支架4和第二固定架7,所述第二固定架7鑲嵌在第二支架4上,所述第二支架4鑲嵌在第三外殼1-3上,所述第一固定架6和第二固定架7上均設置有鋁片8,所述指示燈組件5包括發熱片9和按鈕10,所述指示燈組件5前端的發熱片9固定在所述第一固定架6上的鋁片8內側壁上,所述按鈕10固定在所述指示燈組件5後端。本方案中隔熱套2套接在殼體1上,能夠防止人工觸碰到鋁片8而燙傷皮膚,增加安全性、使用壽命以及提高美觀性。
所述按鈕10外側設置有燈罩11,所述燈罩11套接在所述按鈕10上。本方案中燈罩11防止灰塵進入到按鈕10內,能夠使捲髮器整體增加美觀性。
所述殼體1設置有金屬片12,所述金屬片12固定在殼體1兩側面上。本方案中當人工需要捲髮時,通過金屬片12的導熱性好的特點,達到頭髮捲髮效果。
所述第一外殼1-1和第三外殼1-3上設置有彈簧13。本方案中第一外殼1-1和第三外殼1-3的彈簧具有夾緊作用,從而第一外殼1-1和第三外殼1-3之間產生夾緊力,達到人工直發效果。
所述第二支架4設置有轉軸14,所述第二支架4通過轉軸14與所述第一支架3相連接。本方案中轉軸14使第二支架4和第一支架3開閉,從而使第一外殼1-1和第三外殼1-3進行開閉,達到人工直發和捲紙效果。
上述中一種捲髮器的工作過程如下:首先人工把發熱片和鋁片固定在固定架上,並把固定架固定到殼體的第一外殼中,同時人工把鋁片固定到第二固定架上,並把第二固定架固定到殼體的第三外殼中,最後把金屬片固定在殼體兩側面上,完成組裝後,人工按下指示燈組件的按鈕,同時發熱片發熱,當人工需要直發操作時,把頭髮放置在第一外殼和第三外殼中間,使發熱片把熱量傳遞到鋁片並且鋁片發熱觸碰到頭髮,從而完成直發,當需要捲髮操作,只需要手動旋轉捲髮器,此時在第一外殼和第三外殼金屬片就會纏繞住頭髮,從而完成捲髮。
當然,以上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具體應用範例,對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不構成任何限制。凡採用等同變換或者等效替換而形成的技術方案,均落在本實用新型權利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