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電動校車底盤的製作方法
2023-05-23 23:27:06 1
專利名稱:純電動校車底盤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純電動校車底盤技術領域[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純電動校車,具體說涉及一種純電動校車底盤。
背景技術:
[0002]目前,中小學生的出行安全已受各方重視,隨著經濟水平的不斷提高及國家相關 政策的推動和扶持,校車的規模化營運已提上日程。市場上現有的校車都是採用柴油或汽 油發動機作為驅動能源的,其底盤的設計也是針對柴油或汽油發動機而設計布置的,而現 今從經濟和環保要求來說,柴油或汽油發動機已經不適用於未來社會的發展及需求,所以 設計出一種非柴油及汽油驅動系統的校車底盤已成為一個極需解決的問題。實用新型內容[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純電動校車底盤,該底盤在行駛過程中無有害氣 體的排放。[0004]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採用了以下技術方案包括底盤本體,所述的底盤本 體上設有驅動電機,所述的驅動電機設置在底盤本體的前段,且驅動電機的動力源為電池。[0005]本實用新型的底盤本體上設有後橋,所述的後橋與驅動電機之間設有連接兩者的 傳動軸。[0006]本實用新型的驅動電機設有散熱系統,所述的散熱系統設置在底盤本體的前段。[0007]本實用新型的底盤本體上設有第一、第二前輪和第一、第二後輪,所述的電池包括 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電池組,所述的第一、第二、第三電池組位於第一前輪與第一後 輪的同側,所述的第四、第五電池組位於第二前輪與第二後輪的同側。[0008]本實用新型的第一、第二電池組位於第一前輪與第一後輪之間,所述的第三電池 組位於第一後輪的後方,所述的第四電池組位於第二前輪與第二後輪之間,且第四電池組 的位置與第二電池組的位置相平齊,所述的第五電池組位於第二後輪的後方,且第五電池 組與第三電池組的位置相平齊。[0009]本實用新型的底盤本體上設有電動轉向系統,所述的電動轉向系統包括轉向泵 及與轉向泵相連的方向機,所述的電動轉向系統的動力源為電池,所述的轉向泵及方向機 均設置在底盤本體的前段,且位於第一、第二前輪之間,所述的轉向泵及方向機的位置相靠 近,所述的後橋設置在第一、第二後輪之間。[0010]本實用新型的底盤本體上設有空壓機,所述空壓機的動力源為電池,空壓機設置 在底盤本體的後段,且位於第三、第五電池組之間。[0011]本實用新型的底盤本體上設有駕駛員座椅,所述的駕駛員座椅設置在第二前輪的 後上方。[0012]本實用新型的驅動電機縱向布置在底盤本體的前段,且驅動電機位於駕駛員座椅 的下方位置。[0013]本實用新型的底盤本體上設有乘客門,所述的乘客門設置在第一前輪的後方。[0014]由上述技術方案可知,本實用新型底盤上的驅動電機的動力源為電池,在行駛過 程中可以實現有害氣體的零排放,大大降低了對空氣的汙染。
[0015]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主視圖;[0016]圖2是圖1的仰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7]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說明[0018]如圖1、圖2所示的一種純電動校車底盤,底盤本體I的前段設有驅動電機2和後 橋3,驅動電機2的動力源為電池,後橋3與驅動電機2之間設有傳動軸4,驅動電機2通過 傳動軸4將驅動力傳遞給後橋3。作為優選方案,驅動電機2設有散熱系統,散熱系統也設 置在底盤本體I的前段,設置散熱系統是為了保證電池的有效散熱,使其工作穩定。本實用 新型中提到的前後是指以校車的行駛方向來確定的前後。[0019]底盤本體I上設有第一、第二前輪51、52及第一、第二後輪53、54,駕駛員座椅9設 置在第二前輪52的後上方,通過將駕駛員座椅9位置的後移設置,使底盤本體I的前段位 置空餘出來用以布置驅動電機2及散熱系統。作為更為優選的方案,驅動電機2縱向布置 在底盤本體I的前段,且驅動電機2位於駕駛員座椅9的下方。[0020]電池包括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電池組61、62、63、64、65,第一、第二、第三電 池組61、62、63位於第一前輪51與第一後輪53的同側,第四、第五電池組64、65位於第二 前輪52與第二後輪54的同側,也就是第一、第二、第三電池組61、62、63與第四、第五電池 組64、65是分別相對設置在校車長度方向中軸線的兩側,具體地說,第一、第二電池組61、 62位於第一前輪51與第一後輪52之間,第三電池組63位於第一後輪52的後方,第四電池 組64位於第二前輪52與第二後輪54之間,且第四電池組64的位置與第二電池組62的位 置相平齊,第五電池組65位於第二後輪54的後方,且第五電池組65與第三電池組63的位 置相平齊。作為優選方案,每個電池組都單獨設計有電池倉進行安裝和散熱處理,各電池組 之間通過串、並聯的方式與高壓櫃11相連,並為底盤本體上設置的各系統提供動力。[0021]底盤本體I上設有電動轉向系統7,電動轉向系統包括轉向泵71及與轉向泵71相 連的方向機72,電動轉向系統7的動力源為電池,由電池輸出的電壓經過變頻器的轉換供 給轉向泵,以此來滿足正常轉向的需要,該轉向泵只是在接收到轉向傳感器發來的信號時, 才會運轉工作以提供高壓動力轉向油驅動方向機。轉向泵71及方向機72均設置在底盤本 體(I)的前段,且位於第一、第二前輪51、52之間,作為優選方案,轉向泵71及方向機72的 位置相靠近,這樣可以縮短轉向油管的長度,使轉向更迅速,反應更靈敏。後橋3設置在第 一、第二後輪53、54之間。[0022]底盤本體I上設有空壓機8,也就是空氣制動系統的供能裝置,空壓機8的動力源 為電池,也就是空壓機是通過電池提供的能量來壓縮空氣以滿足整車的空氣制動需要;空 壓機8設置在底盤本體I的後段,具體說是位於第三、第五電池組63、65之間。[0023]底盤本體I上設有供乘客上下的乘客門10,乘客門10設置在第一前輪51的後方。[0024]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中的驅動電機、轉向系統、制動系統的動力源均由電池來提供,這樣在行駛過程中底盤可以做到有害氣體的零排放,降低了對空氣的汙染;同時將駕駛 員座椅布置到前輪後、驅動電機縱向布置在駕駛員座椅的下方,提高了駕駛員的操縱舒適 性以及乘員的乘座舒適性,整個底盤形成了以電池為唯一動力,且各系統間協同工作的純 電動校車底盤。[0025]以上所述的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進行描述,並非對本實用 新型的範圍進行限定,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設計精神的前提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對本 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出的各種變形和改進,均應落入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書確定的保護 範圍內。
權利要求1.一種純電動校車底盤,包括底盤本體(I ),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底盤本體(I)上設有驅動電機(2 ),所述的驅動電機(2 )設置在底盤本體(I)的前段,且驅動電機(2 )的動力源為電池。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純電動校車底盤,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底盤本體(I)上設有後橋(3 ),所述的後橋(3 )與驅動電機(2 )之間設有連接兩者的傳動軸(4 )。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純電動校車底盤,其特徵在於所述的驅動電機(2)設有散熱系統,所述的散熱系統設置在底盤本體(I)的前段。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純電動校車底盤,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底盤本體(I)上設有第一、第二前輪(51、52)及第一、第二後輪(53、54),所述的電池包括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電池組(61、62、63、64、65),所述的第一、第二、第三電池組(61、62、63)位於第一前輪(51)與第一後輪(53)的同側,所述的第四、第五電池組(64、65)位於第二前輪(52)與第二後輪(54)的同側。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純電動校車底盤,其特徵在於所述的第一、第二電池組(61、62)位於第一前輪(51)與第一後輪(52)之間,所述的第三電池組(63)位於第一後輪(52)的後方,所述的第四電池組(64)位於第二前輪(52)與第二後輪(54)之間,且第四電池組(64)的位置與第二電池組(62)的位置相平齊,所述的第五電池組(65)位於第二後輪(54)的後方,且第五電池組(65)與第三電池組(63)的位置相平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純電動校車底盤,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底盤本體(I)上設有電動轉向系統(7),所述的電動轉向系統包括轉向泵(71)及與轉向泵(71)相連的方向機(72),所述的電動轉向系統(7)的動力源為電池,所述的轉向泵(71)及方向機(72)均設置在底盤本體(I)的前段,且位於第一、第二前輪(51、52)之間,所述的轉向泵(71)及方向機(72)的位置相靠近,所述的後橋(3)設置在第一、第二後輪(53、54)之間。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純電動校車底盤,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底盤本體(I)上設有空壓機(8),所述空壓機(8)的動力源為電池,空壓機(8)設置在底盤本體(I)的後段,且位於第三、第五電池組(63、65)之間。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純電動校車底盤,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底盤本體(I)上設有駕駛員座椅(9),所述的駕駛員座椅(9)設置在第二前輪(52)的後上方。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純電動校車底盤,其特徵在於所述的驅動電機(2)縱向布置在底盤本體(I)的前段,且驅動電機(2)位於駕駛員座椅(9)的下方。
10.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純電動校車底盤,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底盤本體(I)上設有乘客門(10),所述的乘客門(10)設置在第一前輪(51)的後方。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純電動校車底盤。包括底盤本體,所述的底盤本體上設有驅動電機,所述的驅動電機設置在底盤本體的前段,且驅動電機的動力源為電池。由上述技術方案可知,本實用新型底盤上的驅動電機的動力源為電池,在行駛過程中可以實現有害氣體的零排放,大大降低了對空氣的汙染。
文檔編號B60K17/28GK202827094SQ20122047088
公開日2013年3月27日 申請日期2012年9月17日 優先權日2012年9月17日
發明者王 華, 孫尚志, 季敏, 嚴偉, 孟龍燦, 孫全勝, 王樂 申請人:安徽安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