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會把狗當寵物來養(如何看待狗寵物和畜生)
2023-05-23 07:35:06
狗肉能不能吃已經爭論了多年,支持和反對的都有理由。網上有關分析文章也不少,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能接受的,不用別人說也能接受,不能接受的,別人怎麼解釋都沒用,雙方矛盾難以調和。
一、關於對狗的屬性認知。
狗分布於世界各地。狗與馬、牛、羊、豬、雞並稱「六畜」,被稱為「人類最忠實的朋友」,是飼養率最高的寵物。
2020年4月《農業農村部關於‹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意見」)中沒有把狗列入畜禽目錄。《意見》指出:「畜禽是指經過人類長期馴化和選育而成的家養動物,具有一定群體規模和用於農業生產的品種,種群可在人工飼養條件下繁衍,與野生種群有本質區別,為人類提供肉、蛋、奶、毛皮、纖維、藥材等產品,或滿足役用、運動等需要。」另外還專門針對狗提出了意見:「隨著人類文明進步和公眾對動物保護的關注及偏愛,狗已從傳統家畜「特化」為伴侶動物,國際上普遍不作為畜禽,我國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狗不宜列入畜禽管理,是《意見》去年剛提出來的。在此之前,狗屬於畜禽中的家畜。即使是現在,在諸多解釋中,狗仍然被列為畜禽中的家畜。
除了畜禽,我們還要搞清楚幾個概念:畜牲、牲畜和畜生。按照傳統意義上理解,畜牲指牛﹑馬﹑羊﹑雞﹑狗﹑豬等六畜,也可以代指所有的動物。牲畜一般是指由人類飼養使之繁殖而利用,有利於農業生產的畜類,可理解為家畜,家禽的統稱。畜生本意是家裡飼養的、用於獲利的動物。現在往往被當作罵人的話。央視網報導中所說的「別拿別人的寵物當畜生。」,應該就是指這個意思,這也是站在寵物主人的角度說的,也許能代表一部分愛狗人士的看法。
二、狗肉還能不能吃?
起碼現在,狗肉是允許被食用的。目前,我國法律沒有規定食用狗肉的禁止條款,狗也沒有被列入被保護動物的範圍。《意見》中所稱「國際上普遍不作為畜禽」並不是說其他國家就沒有食用狗肉的現象。世界上有多少國家明令禁止食用狗肉?又有哪些國家有食用狗肉的習慣?大家可以自己查閱相關資料進行了解。但據我所知,有很多國家、也包括一些西方發達國家,都允許食用狗肉。
把狗當作寵物來養,甚至許多人把自己養的寵物狗當作了家庭中的一員,這是個人的自由。如果某些愛狗人士或動物保護者希望他人也像自己一樣愛狗、護狗,可以向公眾宣傳食用狗肉弊端,倡導大家不要食用狗肉,但無權指責、阻止別人不食用狗肉。給人扣上不文明和不道德的帽子那就更不可取了。回族人不吃豬肉,他們對我們漢族人吃豬肉有反對嗎?沒有。
有人說狗肉沒有經過檢驗檢疫就直接端上了餐桌,有可能染病。這個也好辦,大家可以建議政府發文立規,加強檢驗檢疫。食用狗肉的人肯定也希望政府像管理豬肉那樣管理狗肉,這樣對他們也有好處。
如果說寵物狗不能吃,那其他被人當成寵物的動物呢?據說還有把豬當成寵物來養的,他們是不是也不吃豬肉啊?當年紅軍長徵的時候,沒有什麼可吃,為了紅軍的生存,為了革命的成功,最後不得不把戰馬殺掉充飢。你的寵物狗與被譽為戰士的、並且戰功卓著的戰馬相比又如何?
「別拿別人的寵物當畜生。」這句話本身就是不恰當的,說得嚴重一點,是虛偽的。現實生活中大家都認為「孩子還是自己的好」,有多少人能把別人的孩子當成自己的孩子那樣來疼愛呢?難道一個孩子還不如一隻寵物狗嗎?當你走在路上,被突然從旁邊竄出的一條別人的寵物狗咬傷了之後,或者被咬傷的恰巧是你養的寵物狗,你是不是依然堅持說這條別人的寵物狗不是畜生呢?
三、狗肉能不能吃的爭論應該休矣
繼續爭論狗肉是否能食用毫無意義。用理性的、實事求是的態度看待這個問題才是正確的方法。食用狗肉不是陋習,是傳統,是飲食習慣。與是否道德和是否文明沒有關係。多年前在廣西玉林發生的幾名愛狗人士與當地食客的肢體衝突事件,引發了許多人們不願看到的結果。後來怎麼樣呢?狗肉的照樣吃。
所有的動物在自然生態鏈中都有其特殊的作用,被人類馴化的畜類和禽類也一樣,都有其不可替代的利用價值。牛可以耕田,在耕種上可以說是立下了汗馬功勞,仍然被當作主要的肉食類動物之一;狗忠誠且通人性,可以給人帶來精神上的安慰,成了許多人的家寵。同時,狗肉的鮮美也導致了狗在人類食物鏈中有著不可替代的食用價值。據我所知,相當數量的家裡養寵物狗的人,也不是不吃狗肉,他們也經受不住狗肉美味的誘惑。
不論是狗肉經營者,還是愛吃狗肉的人,以及那些愛狗且不吃狗肉的人,都應當尊重彼此。只要他人沒到你家裡竊取或宰吃你的寵物狗,互不相干。他吃他的,你愛你的。如果因為疫情等原因,政府認為需要撲殺的就必須撲殺,畢竟人的身體健康才是最重要的。無論對錯,都應當由國家的法律法規來規範、約束、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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