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燈組的製作方法
2023-05-15 08:23:51 4
專利名稱:照明燈組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照明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照明燈組。
背景技術:
照明燈的發明給人們的生活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照明燈的使用隨處可見,照明燈主要用於家庭、學校和工廠等環境的照明。目前市場上的照明燈種類繁多,主要分為鎢絲燈泡、鎢絲滷素燈泡、螢光燈泡、金屬滷素燈泡等。現有的照明燈主要包括燈頭及與所述燈頭連接的發光體,所述燈頭與配對的燈座電連接並通過控制開關來控制照明。在有的場合中,為了能夠提供更好的照明效果,需要在建築物裡安裝多個照明燈以增加照明亮度,現有常見的做法為在建築物裡分別獨立的安裝多個照明燈;然而,照明燈分別獨立的安裝會造成線路的分布複雜且安裝工序繁瑣,從而造成人力物力等資源的浪費。因此,急需一種改進型的照明燈組來克服上述缺陷。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照明效果好,線路分布及安裝工序簡單的照明燈組。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照明燈組,包括罩體、底板、若干燈泡及與所述若干燈泡一一對應的固定組件,所述罩體形成兩端開口的收容空間,所述底板設於所述罩體的一端開口處,所述固定組件設於所述底板上且位於所述收容空間外,所述燈泡的燈頭一一對應地與所述固定組件連接,所述燈泡的發光體穿過所述底板並收容於所述收容空間內。較佳地,所述罩體具有上、下開口,所述下開口比所述上開口大,所述底板設於所述上開口處。較佳地,所述罩體呈喇叭狀。較佳地,還包括蓋體,所述蓋體蓋合於所述罩體的上開口處並與所述底板形成包容空間,所述固定組件收容於所述包容空間內。較佳地,所述固定組件包括燈座及固定架,所述固定架固定設於所述底板上且收容於所述包容空間內,所述燈座與所述固定架固定連接。較佳地,所述底板上開設有與所述燈座一一對應的開孔,所述燈泡的燈頭一一對應地與所述燈座連接,所述燈泡的發光體一一對應地穿過所述開孔並收容於所述收容空間內。較佳地,還包括控制電路和遙控器,所述控制電路設於所述包容空間內並與所述燈泡電連接,所述遙控器發送控制信號給所述控制電路,從而所述控制電路控制所述燈泡點亮或熄滅。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照明燈組包括罩體、底板、若干燈泡及與所述若干燈泡一一對應的固定組件,所述罩體形成收容所述燈泡的收容空間,所述底板設於所述罩體的一端,所述固定組件設於所述底板上,所述燈泡的燈頭一一對應地與所述固定組件連接, 所述燈泡的發光體收容於所述收容空間內。由於所述照明燈組包括多個燈泡,且所述燈泡通過所述固定組件安裝於同一底板上,因此本實用新型照明燈組可將多個燈泡整合為一個整體進行安裝及使用,從而照明效果好、線路分布及安裝工序簡單。
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個具體實施例中照明燈組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圖1所示照明燈組的結構分解圖。圖3是圖2所示照片燈組另一角度下的結構分解圖。
具體實施方式
現在參考附圖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附圖中類似的元件標號代表類似的元件。參考圖1-3,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具體實施例中,所述照明燈組1包括罩體10、底板20、若干燈泡30及與所述若干燈泡30 —一對應的固定組件40。所述罩體10具有上、下開口 11、12,從而形成兩端開口的收容空間100。所述下開口 12比所述上開口 11大,所述底板20設於所述罩體10的上開口 11處,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罩體10呈喇叭狀,所述下開口 12比所述上開口 11大的設計使得所述燈泡30的照明效果好;可選地,所述罩體10也可為其他上小下大的結構。參考圖2-3,所述照明燈組1還包括蓋體50,所述蓋體50蓋合於所述罩體10的上開口 11處並與所述底板20形成包容空間500,所述固定組件40設於所述底板20上且收容於所述包容空間500內。具體地,所述固定組件40包括燈座41及固定架42,所述固定架42呈一端開口的矩形結構,位於開口處的所述固定架42的兩側壁分別向外延伸形成固定塊420,通過所述固定塊420將所述固定架42固定設於所述底板20上,所述燈座41收容於所述固定架42內並通過固定螺絲(圖未示)與所述固定架42固定連接,所述底板20 上開設有與所述燈座41 一一對應的開孔21,所述燈泡30的燈頭31 —一對應地與所述燈座 41連接,所述燈泡30的發光體32 —一對應地穿過所述開孔21並收容於所述收容空間100 內。在本實施例中,具有五個所述燈泡30及五組固定組件40,可知地,所述燈泡30及固定組件40的數量不僅僅為本實施例所揭露的數量,也可以為其他任意合適的數量。具體地,所述照明燈組1還包括控制電路(圖未示)和遙控器(圖未示),所述控制電路設於所述包容空間500內並與所述燈泡30電連接,所述遙控器發送控制信號給所述控制電路,從而所述控制電路控制所述燈泡30點亮或熄滅。所述遙控器可以控制全部的燈泡30點亮及熄滅,可選地,所述遙控器也可以只控制部分的燈泡30點亮或熄滅。使用者可以根據所述燈泡30的使用目的來控制所述遙控器,從而選擇所述燈泡30點亮的盞數,因此達到合理用電及節約用電。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照明燈組1包括罩體10、底板20、若干燈泡30及與所述若干燈泡30 —一對應的固定組件40,所述罩體10形成收容所述燈泡30的收容空間100,所述底板20設於所述罩體10的一端,所述固定組件40設於所述底板20上,所述燈泡30的燈頭31 —一對應地與所述固定組件40連接,所述燈泡30的發光體32收容於所述收容空間100內。由於所述照明燈組1包括多個燈泡30,且所述燈泡30通過所述固定組件40安裝於同一底板20上,因此本實用新型照明燈組1可將多個燈泡30整合為一個整體進行安裝及使用,從而照明效果好、線路分布及安裝工序簡單。 以上所揭露的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當然不能以此來限定本實用新型之權利範圍,因此依本實用新型申請專利範圍所作的等同變化,仍屬本實用新型所涵蓋的範圍。
權利要求1.一種照明燈組,其特徵在於,包括罩體、底板、若干燈泡及與所述若干燈泡一一對應的固定組件,所述罩體形成兩端開口的收容空間,所述底板設於所述罩體的一端開口處,所述固定組件設於所述底板上且位於所述收容空間外,所述燈泡的燈頭一一對應地與所述固定組件連接,所述燈泡的發光體穿過所述底板並收容於所述收容空間內。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燈組,其特徵在於,所述罩體具有上、下開口,所述下開口比所述上開口大,所述底板設於所述上開口處。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燈組,其特徵在於,所述罩體呈喇叭狀。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燈組,其特徵在於,還包括蓋體,所述蓋體蓋合於所述罩體的上開口處並與所述底板形成包容空間,所述固定組件收容於所述包容空間內。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照明燈組,其特徵在於,所述固定組件包括燈座及固定架,所述固定架固定設於所述底板上且收容於所述包容空間內,所述燈座與所述固定架固定連接。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照明燈組,其特徵在於,所述底板上開設有與所述燈座一一對應的開孔,所述燈泡的燈頭一一對應地與所述燈座連接,所述燈泡的發光體一一對應地穿過所述開孔並收容於所述收容空間內。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照明燈組,其特徵在於,還包括控制電路和遙控器,所述控制電路設於所述包容空間內並與所述燈泡電連接,所述遙控器發送控制信號給所述控制電路, 從而所述控制電路控制所述燈泡點亮或熄滅。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照明燈組,所述照明燈組包括罩體、底板、若干燈泡及與所述若干燈泡一一對應的固定組件,所述罩體形成兩端開口的收容空間,所述底板設於所述罩體的一端開口處,所述固定組件設於所述底板上且位於所述收容空間外,所述燈泡的燈頭一一對應地與所述固定組件連接,所述燈泡的發光體穿過所述底板並收容於所述收容空間內。本實用新型照明燈組的照明效果好,線路分布及安裝工序簡單。
文檔編號F21V23/00GK202182336SQ20112020226
公開日2012年4月4日 申請日期2011年6月15日 優先權日2011年6月15日
發明者賴文程 申請人:宸合照明科技(東莞)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