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慣性力擺錘發電系統的製作方法
2023-05-15 04:58:11 1

本實用新型涉及慣性力發電系統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慣性力擺錘發電系統。
背景技術:
隨著人們環保意識的增強,目前市面上的電動汽車等交通工具很多,但是由於其蓄電裝置的蓄電瓶的容量、質量和充電時間等問題限制了電動汽車的普及推廣及大量應用。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充分回收浪費能量、更加簡單、綠色環保、經濟高效和循環持續長久自供電發電系統,用以解決現有電動交通工具蓄電瓶的容量、質量和充電時間。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慣性力擺錘發電系統,具體地的技術方案如下:
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慣性力擺錘發電系統,所述發電系統包括:動力機構、發電機構和傳動機構;
所述動力機構,包括擺錘和主軸,所述擺錘通過擺臂連接至主軸上,所述擺錘擺動帶動主軸旋轉,所述主軸上設置有主軸齒輪;
所述發電機構,包括帶動發電機的發電機主軸和設置在所述發電機主軸上的發電機齒輪;
所述傳動機構,包括第一傳動機構和第二傳動機構,所述第一傳動機構與所述第二傳動機構位於所述主軸的兩側,所述第一傳動機構與主軸齒輪和發電機齒輪配合運動,所述第二傳動機構與主軸齒輪和發電機齒輪配合運動,所述第一傳動機構與所述主軸齒輪配合運動的方向與第二傳動機構與所述主軸齒輪配合運動的方向相反,所述第一傳動機構與所述發電機齒輪配合運動的方向與第二傳動機構與所述發電機齒輪配合運動的方向相同。
本實用新型公開的一種慣性力擺錘發電系統上述實施例中,所述動力機構的擺錘包括第一擺錘和第二擺錘,所述第一擺錘和第二擺錘分別通過第一擺臂和第二擺臂連接至所述主軸的兩端,所述第一擺錘和第二擺錘通過慣性力向相同的方向運動並帶動所述主軸旋轉。
本實用新型公開的一種慣性力擺錘發電系統上述實施例中,所述主軸齒輪包括第一齒輪和第二齒輪,所述第一齒輪和所述第二齒輪設置在主軸上,所述第一傳動機構與所述第一齒輪和所述發電機齒輪配合運動,所述第二傳動機構與所述第二齒輪和發電機齒輪配合運動,所述第一傳動機構與所述第一齒輪配合運動的方向與第二傳動機構與所述第二齒輪配合運動的方向相反,所述第一傳動機構與所述發電機齒輪配合運動的方向與第二傳動機構與所述發電機齒輪配合運動的方向相同。
本實用新型公開的一種慣性力擺錘發電系統上述實施例中,所述發電機齒輪包括第三齒輪和第四齒輪,所述第三齒輪和所述第四齒輪設置在發電機主軸上,所述第一傳動機構與所述主軸齒輪和所述第三齒輪配合運動,所述第二傳動機構與所述主軸齒輪和所述第四齒輪配合運動,所述第一傳動機構與所述主軸齒輪配合運動的方向與第二傳動機構與所述主軸齒輪配合運動的方向相反,所述第一傳動機構與所述第三齒輪配合運動的方向與第二傳動機構與所述第四齒輪配合運動的方向相同。
本實用新型公開的一種慣性力擺錘發電系統上述實施例中,所述發電機齒輪包括第三齒輪和第四齒輪,所述第三齒輪和所述第四齒輪設置在發電機主軸上,所述第一傳動機構與所述第一齒輪和所述第三齒輪配合運動,所述第二傳動機構與所述第二齒輪和所述第四齒輪配合運動,所述第一傳動機構與所述第一齒輪配合運動的方向與第二傳動機構與所述第二齒輪配合運動的方向相反,所述第一傳動機構與所述第三齒輪配合運動的方向與第二傳動機構與所述第四齒輪配合運動的方向相同。
本實用新型公開的一種慣性力擺錘發電系統上述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傳動機構包括:第一飛輪機構和調向機構;
所述第一飛輪機構包括第一飛輪、第五齒輪和第一飛輪軸,所述第五齒輪和所述第一飛輪設置在第一飛輪軸上,所述第一飛輪與主軸齒輪或第一齒輪嚙合,所述主軸齒輪或第一齒輪向第一方向轉動帶動所述第一飛輪向第二方向轉動時,所述第一飛輪帶動第一飛輪軸向第二方向轉動,所述主軸齒輪或第一齒輪向第二方向轉動帶動所述第一飛輪向第一方向轉動時,所述第一飛輪不帶動第一飛輪軸向第一方向轉動,所述第一方向與所述第二方向的方向相反;
所述調向機構包括調向軸、第六齒輪和第七齒輪,所述第六齒輪和第七齒輪設置在所述調向軸上,所述第六齒輪和第五齒輪嚙合,所述第七齒輪與發電機齒輪或第三齒輪嚙合;
所述第一飛輪軸和所述調向軸平行設置在所述主軸的第一側。
本實用新型公開的一種慣性力擺錘發電系統上述實施例中,所述第二傳動機構包括第二飛輪機構;
所述第二飛輪機構包括第二飛輪、第八齒輪和第二飛輪軸,所述第二飛輪和所述第八齒輪設置在所述第二飛輪軸上,所述第二飛輪與主軸齒輪或第二齒輪嚙合,所述第八齒輪與發電機齒輪或第四齒輪嚙合,所述第二飛輪軸平行設置在所述主軸的第二側,所述主軸齒輪或第二齒輪向第二方向轉動帶動所述第二飛輪向第一方向轉動時,所述第二飛輪帶動第二飛輪軸向第一方向轉動,所述主軸齒輪或第二齒輪向第一方向轉動帶動所述第二飛輪向第二方向轉動時,所述第二飛輪不帶動第二飛輪軸向第二方向轉動,所述第一方向與所述第二方向的方向相反。
本實用新型公開的一種慣性力擺錘發電系統上述實施例中,所述第一擺錘的前面和後面的上止點分別設置有一個第一彈簧,及所述第二擺錘的前面和後面的上止點分別設置有一個第二彈簧。
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優點:
當車輛啟動或者剎車產生慣性力時,擺錘運動通過擺臂帶動主軸旋轉進而帶動第一傳動機構和第二傳動機構交替運動,帶動發電機發電。本實用新型擺錘慣性力發電可以達到發電機產生的電能再循環用於車輛或者作為儲備能量用作其它用途。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可以回收能量、更加簡單、綠色環保、經濟高效和循環持續長久發電系統。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公開的一種慣性力擺錘發電系統動力機構向正前方擺動的結構俯視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公開的一種慣性力擺錘發電系統動力機構向正後方擺動的結構俯視示意圖;
圖3為圖1中所示的慣性力擺錘發電系統第一動力機構向正前方擺動的側面示意圖,其中僅顯示出了第一擺錘、第一擺臂、主軸和第一彈簧。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實施例用於說明本實用新型,但不用來限制本實用新型的範圍。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適用於能夠產生慣性力的運動物體或機械,本實用新型具有實施方式以產生慣性力的電動汽車為例,其它的運動物體或機械同樣適用。
實施例1
如圖1和圖2所示,圖1為本實用新型公開的一種慣性力擺錘發電系統動力機構正前方擺動的剖面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公開的一種慣性力擺錘發電系統動力機構向正後方擺動的剖面結構示意圖;
一種慣性力擺錘發電系統,所述發電系統包括動力機構、發電機構和傳動機構;在本實施例中,動力機構包括第一擺錘01、第二擺錘18和主軸03,第一擺錘01和第二擺錘18通過慣性力向同一方向擺動並帶動主軸03旋轉;在本實施例中,第一擺錘01和第二擺錘18通過慣性力向正前方擺動或向正後方擺動,主軸03上設置第一齒輪04和第二齒輪05。
發電機構包括帶動發電機17的發電機主軸19和設置在發電機主軸19上的發電機齒輪,發電機主軸19上設置的發電機齒輪為第三齒輪12和第四齒輪13。
傳動機構,包括第一傳動機構和第二傳動機構,第一傳動機構包括:第一飛輪機構和調向機構;第一飛輪機構包括第一飛輪06、第五齒輪08和第一飛輪軸07,第一飛輪軸07上設置有第五齒輪08和第一飛輪06,第一飛輪06與主軸03上的第一齒輪04嚙合。
調向機構包括調向軸10、第六齒輪09和第七齒輪11,第六齒輪09和第七齒輪11設置在調向軸10上,第六齒輪09和第五齒輪08嚙合,第七齒輪11與第三齒輪12嚙合。
第二傳動機構包括第二飛輪機構,第二飛輪機構包括第八齒輪14、第二飛輪15和第二飛輪軸16,第二飛輪軸16上設置有第二飛輪15和第八齒輪14,第二飛輪15與主軸03上的第二齒輪05嚙合,第八齒輪14與第四齒輪13嚙合。
第一飛輪軸07和第二飛輪軸16平行設置在主軸03的兩側,第一飛輪軸07和調向軸10平行設置在主軸03的第一側,第一側在本實施例中指主軸的後側,第二飛輪軸16平行設置在主軸03的第二側,本實施例中第二側指主軸03的前側。
如圖3所示,第一擺錘01的前面和後面的上止點分別設置有一個第一彈簧20,第二擺錘18的前面和後面的上止點分別設置有一個第二彈簧(圖中未示出),作用是為了用於第一擺錘01和第二擺錘18在太大慣性作用力下緩衝並蓄能,增加擺錘在重力作用下擺動的力量和速度。
本實施例的工作過程如下:
本實用新型公開的發電系統安裝在電動汽車的頂部,當電動汽車剎車時,第一擺錘01和第一擺錘18向電動汽車原本行使方向擺動,假設,電動汽車的運動方向為向前運動,電動汽車剎車時,第一擺錘01和第二擺錘18在慣性力作用下向前擺動,第一擺錘01和第二擺錘18帶動主軸03向後轉動,主軸03向後轉動帶動主軸03上的第一齒輪04和第二齒輪05向後轉動,第一齒輪04帶動第一飛輪06向前旋轉,第一飛輪06的向前旋轉帶動第一飛輪軸07向前旋轉,第一飛輪軸07帶動第五齒輪08向前旋轉,第五齒輪08帶動第六齒輪09向後旋轉,第六齒輪09帶動調向軸10向後旋轉,調向軸10帶動第七齒輪11向後旋轉,第七齒輪11帶動第三齒輪12向前旋轉,第三齒輪12帶動發電機主軸18向前旋轉,帶動發電機17發電。
由於第一飛輪06和第二飛輪15具有單向改變運動方向的作用,在本實施例中,第一飛輪06隻有在向前旋轉時才能帶動第一飛輪軸07旋轉,相反,第一飛輪軸07隻有在向後旋轉時才能帶動第一飛輪06旋轉,同理,第二飛輪15隻有在向後旋轉時才能帶動第二飛輪軸16旋轉,相反,第二飛輪軸16隻有在向前旋轉時才能帶動第二飛輪15旋轉。因此,第一擺錘01和第二擺錘18向前擺動時,第二齒輪05也帶動第二傳動機構的第二飛輪15向前旋轉,但是,此時第二飛輪15的向前旋轉不能帶動第二飛輪軸16旋轉,所以此時只有第一傳動機構起作用。
當慣性消失後,第一擺錘01和第二擺錘18在重力作用下向後擺動時,主軸03向前轉動,主軸03帶動第一齒輪04和第二齒輪05向前旋轉,第一齒輪04向前旋轉時,第一齒輪04帶動第一飛輪06向後旋轉,但是,此時,第一飛輪06向後旋轉不能帶動第一飛輪軸07向後旋轉,第二齒輪05和第二飛輪15嚙合,第二齒輪05帶動第二飛輪15向後旋轉,第二飛輪15帶動第二飛輪軸16向後旋轉,第二飛輪軸16帶動第八齒輪14向後旋轉,第八齒輪14帶動第四齒輪13向前旋轉,第四齒輪13帶動發電機主軸19向前旋轉,進而帶動發電機17發電,此時只有第二傳動機構起作用。
所以在第一擺錘01和第二擺錘18向前和向後運動過程中,第一飛輪06和第二飛輪15單向作用下交替循環帶動發電機17發電,且通過第一傳動機構和第二傳動機構的作用最終發電機主軸19的旋轉方向一致,這樣可以保證,擺錘的運動方向不會影響發電機17的持續發電。
實施例2
本實施例的慣性力擺鐘發條式發電系統的結構組成,在實施例1中已經進行了詳細的描述,在實施例二不在進行贅述。
當電動汽車啟動時,第一擺錘01和第二擺錘18由於慣性向第二運動方向擺動,即向後擺動,帶動主軸03向前轉動,主軸03帶動第一齒輪04和第二齒輪05向前旋轉,第一齒輪04向前旋轉時,第一齒輪04帶動第一飛輪06向後旋轉,但是,此時,第一飛輪06向後旋轉不能帶動第一飛輪軸07向後旋轉,第二齒輪05和第二飛輪15嚙合,第二齒輪05帶動第二飛輪15向後旋轉,第二飛輪15帶動第二飛輪軸16向後旋轉,第二飛輪軸16帶動第八齒輪14向後旋轉,第八齒輪14帶動第四齒輪13向前旋轉,第四齒輪13帶動發電機主軸19向前旋轉,進而帶動發電機17發電,此時只有第二傳動機構起作用。
當慣性消失後,第一擺錘01和第二擺錘18又在重力作用下向前運動,第一擺錘01和第二擺錘18帶動主軸03向後轉動,主軸03向後轉動帶動主軸03上的第一齒輪04和第二齒輪05向後轉動,第一齒輪04帶動第一飛輪06向前旋轉,第一飛輪06的向前旋轉帶動第一飛輪軸07向前旋轉,第一飛輪軸07帶動第五齒輪08向前旋轉,第五齒輪08帶動第六齒輪09向後旋轉,第六齒輪09帶動調向軸10向後旋轉,調向軸10帶動第七齒輪11向後旋轉,第七齒輪11帶動第三齒輪12向前旋轉,第三齒輪12帶動發電機主軸18向前旋轉,帶動發電機17發電,此時只有第一傳動機構起作用。
所以在第一擺錘01和第二擺錘18向前和向後運動過程中,第一飛輪06和第二飛輪15單向作用下交替循環帶動發電機17發電,且通過第一傳動機構和第二傳動機構的作用最終使發電機主軸19的旋轉方向一致,這樣可以保證,擺錘的運動方向不會影響發電機17的持續發電。
本實施例中的慣性力擺錘發電系統,當車輛啟動或者剎車產生慣性力時,擺錘在慣性力作用下擺動,擺錘運動通過擺臂帶動主軸旋轉進而帶動第一傳動機構和第二傳動機構交替運動,從而帶動發電機發電,本實施例擺錘慣性力發電可以達到發電機產生的電能再循環用於車輛或者作為儲備能量用作其它用途。
雖然,上文中已經用一般性說明及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了詳盡的描述,但在本實用新型基礎上,可以對之作一些修改或改進,這對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是顯而易見的。因此,在不偏離本實用新型精神的基礎上所做的這些修改或改進,均屬於本實用新型要求保護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