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基於車位信息共享的停車方案的製作方法
2023-05-15 17:05:56 1
一種基於車位信息共享的停車方案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基於車位信息共享的停車方案,該方案是基於物聯網的停車導航為用戶提供距離其指定目的地最近且有停車位的停車場信息,並提供一條到達此停車場的路線,該方案的具體過程為:首先接收用戶指定的目的地的經緯度信息,然後向資源共享平臺發送請求,並得到距離目的地最近的且有停車位的停車場位置信息和空停車位數,成功實現預定後,根據停車場的經緯度和用戶自身的位置信息找到一條合適的路線提供給用戶,用戶可以實現改籤、退訂並有效利用系統實現反向尋車。本發明技術能夠有效地針對車位信息進行共享,並方便車主找車停車,且能有效地調度車位,最大限度地發揮車位的價值,減少城市交通擁擠,提高出行停車的效率。
【專利說明】一種基於車位信息共享的停車方案【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基於車位信息共享的停車方案,屬於物聯網【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0002]「停車難」正逐漸成為國內各大城市普遍面臨的重要交通問題之一,一方面機動車保有量迅速增長,總量遠遠超出現有的停車泊位數;另一方面,也經常出現市內部分停車場晝夜車滿為患,處於相同區位的某些停車場卻長期門前冷落的「奇怪」現象。究其原因,除了停車設施類型、布局不足的客觀條件和駕車者自身選擇偏愛等主觀因素外,不可否認一定程度上是因為相當數量的停車設施沒有可靠的信息渠道向駕駛員提供停車資源信息所造成的。目前,停車場存在以下一些方面的不足:
(I)時間方面:停車場資源動態變化,但是無法保證在十分鐘或更長時間到達時還有車位可供停放。很多時候驅車到達以後發現之前手機軟體顯示的空車位,剛剛被停滿了。雖然現有產品(如無憂停車)提供未來24小時流量預測,但基本上只能體現到「白天空位少深夜空位多」的程度,因此實際應用中指導意義並不強。
[0003](2)資源問題:城市停車場信息不全,難以留住用戶。這一點在國內的產品中尤為嚴重,除了商業模式等非技術因素外,信息不完整主要由於大部分私人停車位及地上臨時停車位不具備大規模智能化管理的條件,這部分車位信息無法通過有效的渠道進行發布共享。
[0004](3)信用問題:一種情況是車主已經定好車位,結果沒去。因此存在預定爽約的可能,浪費車位資源。另一種情況是如果停車超過預定時長,將導致該車位的後續預定用戶無法按時停車。
`[0005](4)現場管控:即如何確保預定車位不被佔用,實際中尤其是規模相對較小或不收費的停車位,沒有專門的人員負責現場的秩序維護和應急保障,因此存在一定隱患。
【發明內容】
[0006]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基於車位信息共享的停車方案,能夠方便用戶較快地找到車位,並且方便停車,從而有效地解決停車難的問題,有助於緩解交通壓力。
[0007]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如下。
[0008]一種基於車位信息共享的停車方案,該方案是基於物聯網的停車導航為用戶提供距離其指定目的地最近且有停車位的停車場信息,並提供一條到達此停車場的路線,該方案包括以下部分:提供停車場信息的停車場、負責存儲並處理停車場上傳信息的物聯網資源共享平臺及其資料庫、把得到的停車場信息展示給用戶的移動終端,該方案的具體過程為:首先接收用戶指定的目的地的經緯度信息,然後向資源共享平臺發送請求,並得到距離目的地最近的且有停車位的停車場位置信息和空停車位數,最後根據停車場的經緯度和用戶自身的位置信息找到一條合適的路線提供給用戶。
[0009]上述步驟中,採用全球定位系統導航儀針對目的地周邊停車場進行導航,該方法包括步驟如下:接收用戶導航目的地輸入;根據上述導航目的地,搜索目的地周邊停車場;顯示目的地周邊停車場供用戶選擇;根據用戶選擇的停車場並進行路徑規劃。
[0010]上述停車方案,包括有基於物聯網技術的智能停車場公共服務系統,該系統整合全市社會停車資源,集成城市停車場信息,建立成面向城市的智能停車場公共服務系統,系統利用三級電子誘導牌、網際網路網站、手機終端、車載GPS、CMMB電視、電臺、電話服務等工具為駕駛員提供靜態和動態停車誘導信息,包括停車場位置、停車位信息、行駛路線相關道路交通狀態等信息,指引駕駛員快速找到停車場。
[0011]上述停車方案中,針對時間問題,採用以下方式進行:用戶在預定時間開始前由於發生道路擁堵或其他情況予以申請取消預定,根據距離開始時間的長短獲得部分預付費的退還。對於預先指定停車起止時間的用戶,只要在規定時間內停取車則享受折扣。與此同時,若預定用戶超過預定時間未到達,且未通知取消交易,則交易自動作廢。若預定用戶超時未離開,則需要支付更高價格。對於未指定停車時長的用戶,根據流轉率規定未到達,且未通知取消交易,則交易自動作廢。
[0012]進一步地,上述停車方案中,對於資源問題,採用以下方式:採取B2C+C2C的方式,其中B2C模式即為傳統的專業停車場經營方將所擁有的車位資源直接提供給用戶使用並收取一定費用的情形。而C2C模式指個人車位擁有者將自己的單個車位提供給有需求的用戶並獲取一定積分的情形,相比較而言,其具有「面大點小」的特點。總體而言,車位的需求是在車輛轉移的過程中出現的,因此,C2C模式可以利用「共享」的理念更大程度的利用現有資源,個人車位擁有者所獲取的積分可用於支付自己的尋車需求。
[0013]進一步地,上述停車方案中,對於信用問題,採用以下方式:建立互評通道,交易完成後,雙方對服務及承諾的符合度進行評價,評價等級直接決定預定優先權,當同一車位有兩人以上預訂時,供方有權利選擇不提供給信用等級較差的預定用戶;同時,用戶在搜索預訂時,管理平臺可以選擇將各個供方按信用等級從高到低排序推薦。
[0014]進一步地,上述停車方案中,對於現場管控問題,採用以下方式進行:對於B2C類型的經營性停車場,鼓勵其採用智能化管理系統實現車位鎖定與開啟、出入口驗證、繳費等,同時配備少量人員負責設備設施維護、秩序引導以及應急事件處理等。對於C2C類型的個人車位供應方,由於投入原因很難應用大規模的專業智能化系統,可通過物業管理公司代其組織運營,個人車位擁有者通過平臺發布車位的可用時段、適用車型、費用等信息,交易達成後,通過物管實現對車位出入口、現場安全的管理控制。
[0015]本發明實施例中停車過程流程圖,其具體流程如下:
(I)車主需要尋找車位,發送出指定地址、指定時間,進行查詢,顯示出停車場周圍的信息情況,並根據距離和價格顯示信息予以排序,便於車主選擇,車主確定好車位後,即按照兩種方式進入下一步,即分別為C2C渠道和B2C渠道。
[0016](2) B2C渠道中,車主鎖定車位後,預付停車款,並開啟導航,一旦出現擁堵或者意外情況,無法停車時,則取消交易,該車位退出,並退還車主部分預付款;如果無意外發生,車主通過三種不同的車輛識別方式(ETC、圖像識別、IC卡)進入停車場,然後開啟室內導航系統,並解除車位鎖定,進行停車,並發送信息給交流平臺予以確定,表示已經停車;而需要取車時,利用客戶端反向尋車,在出口處結算,然後針對停車服務進行評價,平臺也對該車主進行評價信用。[0017](3)C2C渠道中,車主確定好車位後,即可鎖定車位,並且支付積分,然後開啟導航,一旦出現擁堵或者意外情況,無法停車時,則取消交易,該車位退出,並退還車主部分積分;如果無意外發生,將車輛導入到所需要停車位置,並保持與平臺交流狀態,到達車位後予以停車;並發送信息確定,已經停車;而需要取車時,利用客戶端反向尋車,然後針對停車服務進行評價,平臺也對該車主進行評價信用。
[0018]該發明的有益效果在於:本發明技術能夠有效地針對車位信息進行共享,並方便車主找車停車,且能有效地調度車位便於導航找車位,並最大限度地發揮車位的價值,有效地提高車位的利用率,減少城市交通擁擠,提高出行停車的效率。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9]圖1是本發明實施例中停車過程流程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0]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描述,以便更好的理解本發明。
實施例
[0021]本實施例中的基於車位信息共享的停車方案,採用基於物聯網的停車導航為用戶提供距離其指定目的地最近且有停車位的停車場信息,並提供一條到達此停車場的路線,該方案包括以下部分:提供停車場信息的停車場、負責存儲並處理停車場上傳信息的物聯網資源共享平臺及其資料庫、把得到的停車場信息展示給用戶的移動終端,具體過程為:首先接收用戶指定的目的地的經緯度信息,然後向資源共享平臺發送請求,並得到距離目的地最近的且有停車位的停車場位置信息和空停車位數,最後根據停車場的經緯度和用戶自身的位置信息找到一條合適的路線提供給用戶。
[0022]上述步驟中,採用全球定位系統導航儀針對目的地周邊停車場進行導航,該方法包括步驟如下:接收用戶導航目的地輸入;根據上述導航目的地,搜索目的地周邊停車場;顯示目的地周邊停車場供用戶選擇;根據用戶選擇的停車場並進行路徑規劃。
[0023]上述停車方案,包括有基於物聯網技術的智能停車場公共服務系統,該系統整合全市社會停車資源,集成城市停車場信息,建立成面向城市的智能停車場公共服務系統,系統利用三級電子誘導牌、網際網路網站、手機終端、車載GPS、CMMB電視、電臺、電話服務等工具為駕駛員提供靜態和動態停車誘導信息,包括停車場位置、停車位信息、行駛路線相關道路交通狀態等信息,指引駕駛員快速找到停車場。
[0024]上述停車方案中,針對時間問題,採用以下方式進行:用戶在預定時間開始前由於發生道路擁堵或其他情況予以申請取消預定,根據距離開始時間的長短獲得部分預付費的退還。對於預先指定停車起止時間的用戶,只要在規定時間內停取車則享受折扣。與此同時,若預定用戶超過預定時間(根據流轉情況可以規定例如30分鐘)未到達,且未通知取消交易,則交易自動作廢。若預定用戶超時未離開,則需要支付更高價格(根據流轉情況可以規定例如兩倍)。
[0025]對於未指定停車時長的用戶,(根據流轉率可以規定例如30分鐘)未到達,且未通知取消交易,則交易自動作廢,具體如表1所示。
[0026]表1
【權利要求】
1.一種基於車位信息共享的停車方案,其特徵在於:該方案基於物聯網的停車導航為用戶提供距離其指定目的地最近且有停車位的停車場信息,並提供一條到達此停車場的路線,所述方案包括以下部分:提供停車場信息的停車場、負責存儲並處理停車場上傳信息的物聯網資源共享平臺及其資料庫、把得到的停車場信息展示給用戶的移動終端,所述方案的具體過程為:首先接收用戶指定的目的地的經緯度信息,然後向資源共享平臺發送請求,並得到距離目的地最近的且有停車位的停車場位置信息和空停車位數,最後根據停車場的經緯度和用戶自身的位置信息找到一條合適的路線提供給用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於車位信息共享的停車方案,其特徵在於:所述方案中,採用全球定位系統導航儀針對目的地周邊停車場進行導航,該方法包括步驟如下:接收用戶導航目的地輸入;根據上述導航目的地,搜索目的地周邊停車場;顯示目的地周邊停車場供用戶選擇;根據用戶選擇的停車場並進行路徑規劃。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於車位信息共享的停車方案,其特徵在於:所述方案中,包括有基於物聯網技術的智能停車場公共服務系統,該系統整合全市社會停車資源,集成城市停車場信息,建立成面向城市的智能停車場公共服務系統,系統利用三級電子誘導牌、網際網路網站、手機終端、車載GPS、CMMB電視、電臺、電話服務等工具為駕駛員提供靜態和動態停車誘導信息,包括停車場位置、停車位信息、行駛路線相關道路交通狀態等信息,指引駕駛員快速找到停車場。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於車位信息共享的停車方案,其特徵在於:所述方案中,針對時間問題,採用以下方式進行:用戶在預定時間開始前由於發生道路擁堵或其他情況予以申請取消預定,根據距離開始時間的長短獲得部分預付費的退還;對於預先指定停車起止時間的用戶,在規定時間內停取車則享受折扣;預定用戶超過預定時間未到達,且未通知取消交易,交易自動作廢;若預定用戶超時未離開,則需要支付更高價格;對於未指定停車時長的用戶,根據流轉率規定未到達,且未通知取消交易,則交易自動作廢。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於車位信息共享的停車方案,其特徵在於:所述方案中,對於資源問題,採用B2C+C2C模式,所示B2C模式即為傳統的專業停車場經營方將所擁有的車位資源直接提供給用戶使用並收取一定費用的情形,所述C2C模式指個人車位擁有者將自己的單個車位提供給有需求的用戶並獲取積分的情形;所述C2C模式利用「共享」的理念更大程度的利用現有資源,個人車位擁有者所獲取的積分用於支付自己的尋車需求。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於車位信息共享的停車方案,其特徵在於:所述停車方案中,對於信用問題,採用以下方式:建立互評通道,交易完成後,雙方對服務及承諾的符合度進行評價,評價等級直接決定預定優先權,當同一車位有兩人以上預訂時,供方有權利選擇不提供給信用等級較差的預定用戶;同時,用戶在搜索預訂時,管理平臺可以選擇將各個供方按信用等級從高到低排序推薦。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於車位信息共享的停車方案,其特徵在於:所述上述停車方案中,對於現場管控問題,採用以下方式進行:對於B2C類型的經營性停車場,採用智能化管理系統實現車位鎖定與開啟、出入口驗證、繳費等,配備人員負責設備設施維護、秩序引導以及應急事件處理;對於C2C類型的個人車位供應方,通過物業管理公司代其組織運營,個人車位擁有者通過平臺發布車位的可用時段、適用車型、費用等信息,交易達成後,通過物管實現對車位出入口、現場安全的管理控制。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所述的基於車位信息共享的停車方案,其特徵在於:所述停車方案的其具體流程如下: (1)車主需要尋找車位,發送出指定地址、指定時間,進行查詢,顯示出停車場周圍的信息情況,並根據距離和價格顯示信息予以排序,便於車主選擇,車主確定好車位後,即按照兩種方式進入下一步,即分別為C2C渠道和B2C渠道; (2)B2C渠道中,車主鎖定車位後,預付停車款,並開啟導航,一旦出現擁堵或者意外情況,無法停車時,則取消交易,該車位退出,並退還車主部分預付款;如果無意外發生,車主通過三種不同的車輛識別方式(ETC、圖像識別、IC卡)進入停車場,然後開啟室內導航系統,並解除車位鎖定,進行停車,並發送信息給交流平臺予以確定,表示已經停車;而需要取車時,利用客戶端反向尋車,在出口處結算,然後針對停車服務進行評價,平臺也對該車主進行評價信用; (3)C2C渠道中,車主確定好車位後,即可鎖定車位,並且支付積分,然後開啟導航,一旦出現擁堵或者意外情況,無法停車時,則取消交易,該車位退出,並退還車主部分積分;如果無意外發生,將車輛導入到所需要停車位置,並保持與平臺交流狀態,到達車位後予以停車;並發送信息確定,已經停車;而需要取車時,利用客戶端反向尋車,然後針對停車服務進行評價,平臺也對該車主進行評價信用。`
【文檔編號】G08G1/14GK103778802SQ201410020203
【公開日】2014年5月7日 申請日期:2014年1月17日 優先權日:2014年1月17日
【發明者】吳一凡, 葉茂, 祖研 申請人:吳一凡, 葉茂, 祖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