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複合玻璃浴缸的製作方法
2023-05-21 17:10:51
專利名稱:一種複合玻璃浴缸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涉及潔具技術領域,特別涉及浴缸。
背景技術:
在我國專利文件中,有一種公開號為200520056059.9的,名為一 種安全玻璃浴缸的專利文件,該浴缸主要由浴缸底板、位於底板兩側 的側板組成,其底板和側板是由鋼化玻璃構成,具有不容易破碎的優 點,但存在著因浴缸底板表面過於光滑、硬度過大,而導致的使用時 安全性較差、舒適性並不理想的缺陷。
在我國,人們習慣將用PVC樹脂為原料生產的人造革稱為PVC 人造革;用PU樹脂為原料生產的人造革稱為PU人造革;用PU樹 脂與無紡布為原料生產的人造革稱為PU合成革。在習慣上,人們往 往把上述三種革統稱為人造革。上述人造革廣泛應用於服裝、製鞋、 箱包、家具等行業;但在浴缸領域還未見有應用的報導。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設計一種底板為複合材料製作的複合玻璃 浴缸,以解決現有玻璃浴缸因底板表面硬度過大、過於光滑,而導致 的使用時安全性較差、舒適性並不理想的技術問題。
根據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方案為, 一種複合玻璃浴缸主要由 底板、位於底板兩側的玻璃側板組成,底板上設有溢水口和排水口, 底板通過螺杆固定在兩玻璃側板間,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底板為由內 殼、外殼以及處於內殼、外殼間的填充層構成的複合底板,內殼為由
PVC人造革或PU人造革或PU合成革製作的軟材料殼體,填充層為發
泡聚氨酯軟體材料層,外殼為金屬板材殼體,發泡聚氨酯軟體材料層 的兩面分別與軟材料殼體、金屬板材殼體相連接。
根據上述基本技術方案,所述的軟材料殼體厚度為1-3毫米。 根據上述基本技術方案,所述的發泡聚氨酯軟體材料層的厚度為 3-10釐米。
由於採用上述技術方案,利用本實用新型製作的浴缸,底板由復 合材料製成,表面柔軟且富有彈性,提高了洗浴的舒適性,解決了浴 缸底板表面因硬度過大、過於光滑,而導致的使用安全性較差的技術 問題。
圖1為一種優化設計的實施例結構示意圖; 圖2為底板結構示意圖。
在圖中1、玻璃側板;2、複合底板;3、排水口; 4、溢水口; 5、螺杆;6、軟材料殼體;7、發泡聚氨酯軟體材料層;8、外殼。
具體實施方式
結合圖1、圖2, 一種複合玻璃浴缸主要由複合底板2、位於復 合底板2兩側的玻璃側板1組成,複合底板2通過螺杆5固定在兩玻 璃側板l間;複合底板2由內殼、外殼8以及處於內殼、外殼8間的 填充層構成,內殼為由PVC人造革或PU人造革或PU合成革製作的軟 材料殼體6,填充層為發泡聚氨酯軟體材料層7,外殼8為金屬板材
殼體。加工的軟材料殼體6厚度為2毫米,發泡聚氨酯軟體材料層7 的厚度為3-5釐米。在加工上,在軟材料殼體6及金屬板材殼體8間 注入液體聚氨酯並讓其發泡形成發泡聚氨酯軟體材料層7,這樣,使 發泡聚氨酯軟體材料層7的兩面分別與軟材料殼體6、金屬板材殼體 8相連接。在外形上,複合底板2具有人體躺下感覺舒適的弧度。按 本實施例製作的複合玻璃浴缸按常規,設置排水口 3和溢水口 4。
權利要求1.一種複合玻璃浴缸主要由底板、位於底板兩側的玻璃側板(1)組成,底板上設有溢水口(4)和排水口(3),底板通過螺杆(5)固定在兩玻璃側板(1)間,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底板為由內殼、外殼(8)以及處於內殼、外殼(8)間的填充層構成的複合底板(2),內殼為由PVC人造革或PU人造革或PU合成革製作的軟材料殼體(6),填充層為發泡聚氨酯軟體材料層(7),外殼(8)為金屬板材殼體,發泡聚氨酯軟體材料層(7)的兩面分別與軟材料殼體(6)、金屬板材殼體(8)相連接。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複合玻璃浴缸,其特徵在於所述的 軟材料殼體(6)厚度為1-3毫米。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複合玻璃浴缸,其特徵在於所述的 發泡聚氨酯軟體材料層(7)的厚度為3-IO釐米。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提出的複合玻璃浴缸涉及浴缸製造技術領域,它主要由底板、位於底板兩側的玻璃側板組成,底板上設有溢水口和排水口,底板通過螺杆固定在兩玻璃側板間,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底板為由內殼、外殼以及處於內殼、外殼間的填充層構成的複合底板,內殼為由PVC人造革或PU人造革或PU合成革製作的軟材料殼體,填充層為發泡聚氨酯軟體材料層,外殼為金屬板材殼體,發泡聚氨酯軟體材料層的兩面分別與軟材料殼體、金屬板材殼體相連接。利用本實用新型製作的浴缸,底板由複合材料製成,表面柔軟且富有彈性,提高了洗浴的舒適性,解決了浴缸底板表面因硬度過大、過於光滑,而導致的使用安全性較差的技術問題。
文檔編號A47K3/00GK201197667SQ200720042560
公開日2009年2月25日 申請日期2007年11月16日 優先權日2007年11月16日
發明者吳師安, 屈龍寧, 易明卿, 熊雪峰, 王麒麟, 陳聖銀 申請人:宣城市銀河潔具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