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傘車的製作方法
2023-05-07 04:11:06 1
專利名稱:一種傘車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童車,特別是涉及一種具有摺疊功能的傘車。
背景技術:
目前生活中所使用的傘車前後輪座以及輪座的剎車和用來推車的結構都少不了, 有的結構上有折合組有的也沒有;有些在躺背部分設躺背管來分段,有的在坐墊上來實現。 此類產品比較多連接方法及帶的功能也不一樣。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方便摺疊的傘車。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問題通過下述技術手段來實現。一種傘車,包括一對前腳管、一對後腳管、一對手把管、一對座椅管、以及安裝在所述前腳管和後腳管下端的車輪,所述一對手把管的下端、所述一對後腳管的上端均分別對應的樞接在所述一對前腳管的上端,所述一對座椅管的前端分別對應的樞接在所述一對前腳管上;其還包括摺疊機構,所述摺疊包括摺疊把手、支杆、一對第一連接杆、一對第二連接杆;所述支杆的上端與所述摺疊把手固定連接,所述一對第一連接杆的一端分別的樞接在所述一對後腳管上、另一端均樞接在所述支杆的下端,所述一對第二連接杆的一端分別樞接在所述一對後腳管上、另一端均樞接在所述支杆的上端。優選地,所述摺疊機構還包括一對第三連接杆,所述支杆上設有可沿所述支杆軸向方向往復運動的滑動件,所述一對第三連接杆的一端分別樞接在所述一對後腳管上、另一端均樞接在所述滑動件上;所述滑動件上設有卡槽,所述摺疊把手上設有與所述卡槽相對的卡鉤。優選地,所述傘車還包括安全鎖定機構,所述安全鎖定機構包括分別樞接在所述一對手把管的兩個手把管上的第一定位杆、第二定位杆,所述第一定位杆還與所述第二定位杆樞接,所述安全鎖定機構還包括控制所述第一定位杆與第二定位杆樞轉的安全鎖。優選地,所述傘車還包括相互樞接的一對腳踏管,所述一對腳踏管的兩端分別樞接在所述一對前腳管的下端。優選地,所述傘車還包括一對支撐管、以及套在所述一對座椅管上的支撐座,所述一對支撐杆的一端分別樞接在所述一對後腳管上、另一端均樞接在所述支持座上。優選地,所述傘車還包括手把管摺疊控制開關,所述手把管摺疊控制開關設置在所述手把管上。 優選地,所述傘車還包括剎車機構。 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的有益效果包括摺疊操作方便,摺疊後摺疊把手還能當做傘車的提手使用;優選方案中,設置支撐管後,增強了傘車的受力能力,提高了傘車的使用壽命和安全性。
圖1是本實用新型具體實施方式
的傘車的立體圖;圖2是圖1的傘車的後視圖;圖3-圖6是圖1的傘車摺疊過程的狀態圖;圖7是圖1的傘車完全摺疊狀態的後視圖;圖8是圖7的傘車的右視圖;圖9是圖1的傘車的把手管的摺疊過程示意圖;圖10是圖1的傘車的把手管完全摺疊後的效果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對照附圖並結合優選具體實施方式
對本發明進行詳細的闡述。如圖1所示,本實施例的傘車由一對前腳管101、102,一對後腳管201、202,一對手把管301、302,一對座椅管401、402,一對腳踏管601、602,一對支撐管701、702,安裝在所述前腳管101、102和後腳管201、202下端的車輪501,以及摺疊機構組成。如圖2所示摺疊機構由摺疊把手900,支杆901,一對第一連接杆902、903,一對第二連接杆904、905,一對第三連接杆906、907組成。手把管301、302的下端分別樞接在前腳管101、102的上端;後腳管201、202的上端也分別樞接前腳管101、102的上端;座椅管401、402的一端分別樞接在前腳管101、102 的下端、另一端固定在摺疊把手900上;腳踏管601、602的一端相互樞接在一起、另一端分別樞接在座椅管401、402的前端;座椅管401、402上套設有一個支撐座703,支撐管701、 702的一端均樞接在該支撐座703上、另一端分別樞接在後腳管201、202的下端。支杆901的上端固定在把手900上;第一連接杆902、903的一端分別樞接在後腳管201、202的中間部位、另一端均樞接在支杆901的上端;第二連接杆904、905的一端分別樞接在後腳管201、202的下端、另一端均樞接在支杆901的下端;支杆901上設有可沿所述支杆軸向方向往復運動的滑動件908,第三連接杆906、907的一端分別樞接在後腳管上 201,202的下端、另一端均樞接在所述滑動件908上。滑動件908與第三連接杆906、907的作用是與通過與摺疊把手900共同形成傘車摺疊的第一道安全鎖,滑動件908上設有卡槽(未示出),所述摺疊把手上設有與所述卡槽相對的卡鉤(未示出),傘車使用狀態時,卡鉤勾住卡槽從而使滑動件與摺疊把手固定,傘車被鎖定在使用狀態,如圖1所示;將摺疊把手往上提,可以使卡鉤脫出卡槽,然後將摺疊把手900整體往上提,滑動件908與摺疊把手分離,第一連接杆902、903、第二連接杆904、 905、第三連接杆906、907與支杆之間的夾角變小,後腳管201、202相互靠攏的同時前腳管 101、102也相互靠攏,從而產生摺疊效果,如圖3至圖8所示。需要說明的是,第二安全鎖的作用是通過控制第一連接杆902、903、第二連接杆904、905能否相對於支杆901樞轉,將傘車固定在使用狀態或轉換為摺疊狀態,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可以採用各種各樣的方式來實現對第一連接杆902、903、第二連接杆904、905能否相對於支杆901樞轉的控制,本實用新型並不限於本實施例的方式。如圖3所示,為了使傘車更加安全,本實施例還設置了另一個安全鎖定機構來控制傘車的摺疊,該安全鎖定機構包括一端分別樞接在手把管301、302的第一定位杆801、第二定位杆802,第一定位杆801的另一端還與第二定位杆802的另一端樞接,安全鎖定機構還包括控制所述第一定位杆801與第二定位杆802樞轉的安全鎖803。本實施例還包括兩個手把管摺疊控制開關303、304,兩個手把管摺疊控制開關 303、304分別設置在手把管301、302上,分別用於控制把手管301、302的摺疊(及把手管在前腳管上是否可以樞轉)。把手管的摺疊效果如圖9-10所示。本實施例的傘車還可以設置剎車機構,用於將車輪固定。以上內容是結合具體的優選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所作的進一步詳細說明,不能認定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只局限於這些說明。對於本實用新型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等同替代或明顯變型,而且性能或用途相同,都應當視為屬於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
權利要求1.一種傘車,包括一對前腳管、一對後腳管、一對手把管、一對座椅管、以及安裝在所述前腳管和後腳管下端的車輪,所述一對手把管的下端分別樞接在所述一對前腳管的上端, 所述一對後腳管的上端也分別樞接在所述一對前腳管的上端,其特徵在於還包括摺疊機構,所述摺疊包括摺疊把手、支杆、一對第一連接杆、一對第二連接杆;所述支杆的上端與所述摺疊把手固定連接,所述一對第一連接杆的一端分別的樞接在所述一對後腳管上、另一端均樞接在所述支杆的下端,所述一對第二連接杆的一端分別樞接在所述一對後腳管上、另一端均樞接在所述支杆的上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傘車,其特徵在於所述摺疊機構還包括一對第三連接杆,所述支杆上設有可沿所述支杆軸向方向往復運動的滑動件,所述一對第三連接杆的一端分別樞接在所述一對後腳管上、另一端均樞接在所述滑動件上;所述滑動件上設有卡槽,所述摺疊把手上設有與所述卡槽相對的卡鉤。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傘車,其特徵在於還包括安全鎖定機構,所述安全鎖定機構包括分別樞接在所述一對手把管的兩個手把管上的第一定位杆、第二定位杆,所述第一定位杆還與所述第二定位杆樞接,所述安全鎖定機構還包括控制所述第一定位杆與第二定位杆樞轉的安全鎖。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傘車,其特徵在於還包括相互樞接的一對腳踏管,所述一對腳踏管的兩端分別樞接在所述一對前腳管的下端。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傘車,其特徵在於還包括一對支撐管、以及套在所述一對座椅管上的支撐座,所述一對支撐杆的一端分別樞接在所述一對後腳管上、另一端均樞接在所述支持座上。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傘車,其特徵在於還包括手把管摺疊控制開關,所述手把管摺疊控制開關設置在所述手把管上。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傘車,其特徵在於還包括剎車機構。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傘車,包括一對前腳管、一對後腳管、一對手把管、一對座椅管、以及安裝在所述前腳管和後腳管下端的車輪,所述一對手把管的下端分別樞接在所述一對前腳管的上端,所述一對後腳管的上端也分別樞接在所述一對前腳管的上端,還包括摺疊機構,所述摺疊包括摺疊把手、支杆、一對第一連接杆、一對第二連接杆;所述支杆的上端與所述摺疊把手固定連接,所述一對第一連接杆的一端分別的樞接在所述一對後腳管上、另一端均樞接在所述支杆的下端,所述一對第二連接杆的一端分別樞接在所述一對後腳管上、另一端均樞接在所述支杆的上端。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對比具有摺疊方便、摺疊效果好的有益效果。
文檔編號B62B7/06GK202163471SQ20112015885
公開日2012年3月14日 申請日期2011年5月18日 優先權日2011年5月18日
發明者吳孟禧 申請人:吳孟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