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園林垃圾綜合利用的工藝和方法
2023-04-30 14:59:51 3
一種園林垃圾綜合利用的工藝和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園林垃圾綜合利用的工藝方法包括如下步驟:首先將園林垃圾按照直徑1.5cm以上樹枝分為一類,直徑1.5cm以下樹枝、樹葉和花草殘肢分為一類;再分別放入專用炭化窯炭化,將炭化產生的煙氣用專用煙氣回收處理設備回收處置,再將直徑1.5cm以下樹枝、樹葉和花草殘肢碳化所得炭基肥料用炭採用槽式堆肥發酵,同時將碎炭渣和木醋液攪拌混合製取醋炭混合料,加入發酵堆,將發酵所得粉末過篩,粗顆粒留下繼續發酵,過篩粉末直接裝袋即得有機肥。本發明實現了令各大城市日益增多的園林垃圾全資源化利用,生產工藝零排放,經濟效益好,社會效益巨大。
【專利說明】一種園林垃圾綜合利用的工藝和方法【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生物質綜合利用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園林垃圾綜合利用的工藝方法。【背景技術】
[0002]在當前城市綠化面積不斷增長,園林垃圾大批量堆積的背景下,城市園林綠化垃圾成為各大城市頭疼的問題,特別是在常年高溫多雨地區,花草樹木生長量大,加之颱風登陸園林使垃圾量劇增。目前全國各大城市處理園林綠化垃圾主要使用填埋和焚燒的方法,採用填埋的方法土地佔用量大,不可資源化循環利用,焚燒的方法增加大量煙氣和炭排放,增加霧霾,已經被大部分城市所禁止。有的城市開始嘗試採用發酵堆肥的方法資源化利用,但綜合利用制炭、煙氣回收處理和堆肥發酵綜合技術的城市還沒有。在當前環境壓力日益嚴峻,資源日益匱乏,地球溫室效應日益嚴重的背景下,該項技術的發明應用,具有重大的社會效益。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所解決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園林垃圾綜合利用的工藝方法,以解決【背景技術】中存在的問題。
[0004]本發明所解決的技術問題採用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
一種園林垃圾綜合利用的工藝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將園林垃圾進行分類,按照直徑1.5cm以上樹枝分為一類,直徑1.5cm以下樹枝、樹葉和花草殘肢分為一類 ;
(2)將直徑1.5cm以上樹枝按照20~30cm長度裁切成段,和直徑1.5cm以下樹枝、樹葉和花草殘肢分別放入專用炭化窯炭化,炭化窯根據用途控制炭化供氧量從而控制炭化時間,直徑1.5cm以上樹枝炭化時間為4-6天,得商品炭和碎炭洛,直徑1.5cm以下樹枝、樹葉和花草殘肢炭化時間為1-2天,得炭基肥料用炭;
(3)將炭化產生的煙氣用專用煙氣回收處理設備回收處置,經冷凝系統冷凝後,所得回收液為木醋液和木焦油的混合液,將回收液抽入儲罐靜置分層,再用專用分離設備採用萃取分離方法進行分離提純,即可分離成得率為15~30%的木醋液、得率為5~10%的木焦油和150~250立方/噸的木煤氣,所得木醋液提純達到農用級後用於生產有機肥原料,剩餘部分可進一步精深加工,或做商品銷售,木焦油可精深加工或作為商品銷售,木煤氣可做清潔能源用於工業生產能源,所得木煤氣為可燃燒的潔淨燃氣,經專用儲罐壓縮儲存後,即可作燃氣使用;
(4)將第2步所得炭基肥料用炭粉碎至10~20目,採用槽式堆肥發酵方法,翻堆採用機械翻堆的方法,送入發酵槽進行高溫發酵,堆肥的過程中,根據堆肥的水分含量加入木醋液,當水分含量低於50%時,適量加入木醋液至60%,同時將碎炭渣和木醋液攪拌混合製取水分含量為40~60%、PH值為7~9的醋炭混合料,加入發酵堆中,醋炭混合料佔堆肥總量的15~40%,堆肥所用菌種為發酵菌種和木質素分解特種菌種,發酵溫度為60°C~70°C,發酵時間15~30天;
(5)將發酵所得粉末過篩,粗顆粒留下繼續發酵,過篩粉末直接裝袋即得有機肥。
[0005]所述步驟(2)中所製得商品炭水分含量控制在20~35%。
[0006]所述步驟(5)中所製得的有機肥養分含量控制在5%以上,有機質含量控制在60%以上,水分含量控制在30~40%,生物炭含量控制在10~25%。
[0007]本發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發明實現了令各大城市日益增多的園林垃圾全資源化利用,生產工藝零排放,回收利用產品木炭、木醋液、木焦油、木煤氣、炭基活性有機肥全部為資源化利用產品,經濟效益好,社會效益巨大。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8]圖1為本發明的工藝流程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09]為了使本發明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徵、達成目的與功效易於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圖示,進 一步闡述本發明。
[0010]實施例1:
(1)將園林垃圾進行分類,按照直徑1.5cm以上樹枝分為一類,直徑1.5cm以下樹枝、樹葉和花草殘肢分為一類;
(2)將直徑1.5cm以上樹枝按照20cm長度裁切成段,和直徑1.5cm以下樹枝、樹葉和花草殘肢分別放入專用炭化窯炭化,將直徑1.5cm以上樹枝炭化4天,得商品炭和碎炭渣,將直徑1.5cm以下樹枝、樹葉和花草殘肢炭化I天,得炭基肥料用炭;
(3)將炭化產生的煙氣用專用煙氣回收處理設備回收處置,經冷凝系統冷凝後,所得回收液為木醋液和木焦油的混合液,將回收液抽入儲罐靜置分層,再用專用分離設備採用萃取分離方法進行分離提純,即可分離成得率為15~30%的木醋液、得率為5~10%的木焦油和150~250立方/噸的木煤氣,所得木醋液提純達到農用級後用於生產有機肥原料,剩餘部分可進一步精深加工,或做商品銷售,木焦油可精深加工或作為商品銷售,木煤氣可做清潔能源用於工業生產能源,所得木煤氣為可燃燒的潔淨燃氣,經專用儲罐壓縮儲存後,即可作燃氣使用;
(4)將第2步所得炭基肥料用炭粉碎至10目,採用槽式堆肥發酵方法,翻堆採用機械翻堆的方法,送入發酵槽進行高溫發酵,堆肥的過程中,根據堆肥的水分含量加入木醋液,當水分含量低於50%時,適量加入木醋液至60%,同時將碎炭渣和木醋液攪拌混合製取水分含量為40%、PH值為7的醋炭混合料,加入發酵堆中,醋炭混合料佔堆肥總量的15% ;堆肥所用菌種為發酵菌種和木質素分解特種菌種,發酵溫度為60°C,發酵時間15天;
(5)將發酵所得粉末過篩,粗顆粒留下繼續發酵,過篩粉末直接裝袋即得有機肥。
[0011]實施例2:
(1)將園林垃圾進行分類,按照直徑1.5cm以上樹枝分為一類,直徑1.5cm以下樹枝、樹葉和花草殘肢分為一類;
(2)將直徑1.5cm以上樹枝按照25cm長度裁切成段,和直徑1.5cm以下樹枝、樹葉和花草殘肢分別放入專用炭化窯炭化,將直徑1.5cm以上樹枝炭化5天,得商品炭和碎炭洛,直徑1.5cm以下樹枝、樹葉和花草殘肢炭化I天半,得炭基肥料用炭;
(3)將炭化產生的煙氣用專用煙氣回收處理設備回收處置,經冷凝系統冷凝後,所得回收液為木醋液和木焦油的混合液,將回收液抽入儲罐靜置分層,再用專用分離設備採用萃取分離方法進行分離提純,即可分離成得率為15~30%的木醋液、得率為5~10%的木焦油和150~250立方/噸的木煤氣,所得木醋液提純達到農用級後用於生產有機肥原料,剩餘部分可進一步精深加工,或做商品銷售,木焦油可精深加工或作為商品銷售,木煤氣可做清潔能源用於工業生產能源,所得木煤氣為可燃燒的潔淨燃氣,經專用儲罐壓縮儲存後,即可作燃氣使用;
(4)將第2步所得炭基肥料用炭粉碎至15目,採用槽式堆肥發酵方法,翻堆採用機械翻堆的方法,送入發酵槽進行高溫發酵,堆肥的過程中,根據堆肥的水分含量加入木醋液,當水分含量低於50%時,適量加入木醋液至60%,同時將碎炭渣和木醋液攪拌混合製取水分含量為50%、PH值為8的醋炭混合料,加入發酵堆中,醋炭混合料佔堆肥總量的30% ;堆肥所用菌種為發酵菌種和木質素分解特種菌種,發酵溫度為65°C,發酵時間25天;
(5)將發酵所得粉末過篩,粗顆粒留下繼續發酵,過篩粉末直接裝袋即得有機肥。
[0012]實施例3:
(1)將園林垃圾進行分類,按照直徑1.5cm以上樹枝分為一類,直徑1.5cm以下樹枝、樹葉和花草殘肢分為一類;
(2)將直徑1.5cm以上樹枝按照30cm長度裁切成段,和直徑1.5cm以下樹枝、樹葉和花草殘肢分別放入專用炭 化窯炭化,將直徑1.5cm以上樹枝炭化6天,得商品炭和碎炭渣,將直徑1.5cm以下樹枝、樹葉和花草殘肢炭化2天,得炭基肥料用炭;
(3)將炭化產生的煙氣用專用煙氣回收處理設備回收處置,經冷凝系統冷凝後,所得回收液為木醋液和木焦油的混合液,將回收液抽入儲罐靜置分層,再用專用分離設備採用萃取分離方法進行分離提純,即可分離成得率為15~30%的木醋液、得率為5~10%的木焦油和150~250立方/噸的木煤氣,所得木醋液提純達到農用級後用於生產有機肥原料,剩餘部分可進一步精深加工,或做商品銷售,木焦油可精深加工或作為商品銷售,木煤氣可做清潔能源用於工業生產能源,所得木煤氣為可燃燒的潔淨燃氣,經專用儲罐壓縮儲存後,即可作燃氣使用;
(4)將第2步所得炭基肥料用炭粉碎至20目,採用槽式堆肥發酵方法,翻堆採用機械翻堆的方法,送入發酵槽進行高溫發酵,堆肥的過程中,根據堆肥的水分含量加入木醋液,當水分含量低於50%時,適量加入木醋液至60%,同時將碎炭渣和木醋液攪拌混合製取水分含量為60%、PH值為9的醋炭混合料,加入發酵堆中,醋炭混合料佔堆肥總量的%,堆肥所用菌種為發酵菌種和木質素分解特種菌種,發酵溫度為70°C,發酵時間30天;
(5)將發酵所得粉末過篩,粗顆粒留下繼續發酵,過篩粉末直接裝袋即得有機肥。
[0013]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徵和本發明的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發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發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發明精神和範圍的前提下,本發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明範圍內。本發明要求保護範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
【權利要求】
1.一種園林垃圾綜合利用的工藝方法,其特徵是: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將園林垃圾進行分類,按照直徑1.5cm以上樹枝分為一類,直徑1.5cm以下樹枝、樹葉和花草殘肢分為一類; (2)將直徑1.5cm以上樹枝按照20~30cm長度裁切成段,和直徑1.5cm以下樹枝、樹葉和花草殘肢分別放入專用炭化窯炭化,炭化窯根據用途控制炭化供氧量從而控制炭化時間,直徑1.5cm以上樹枝炭化時間為4-6天,得商品炭和碎炭洛,直徑1.5cm以下樹枝、樹葉和花草殘肢炭化時間為1-2天,得炭基肥料用炭; (3)將炭化產生的煙氣用專用煙氣回收處理設備回收處置,經冷凝系統冷凝後,所得回收液為木醋液和木焦油的混合液,將回收液抽入儲罐靜置分層,再用專用分離設備採用萃取分離方法進行分離提純,即可分離成得率為15~30%的木醋液、得率為5~10%的木焦油和150~250立方/噸的木煤氣; (4)將第2步所得炭基肥料用炭粉碎至10~20目,採用槽式堆肥發酵方法,翻堆採用機械翻堆的方法,送入發酵槽進行高溫發酵,堆肥的過程中,根據堆肥的水分含量加入木醋液,當水分含量低於50%時,適量加入木醋液至60%,同時將碎炭渣和木醋液攪拌混合製取水分含量為40~60%、PH值為7~9的醋炭混合料,加入發酵堆中,醋炭混合料佔堆肥總量的15~40%,堆肥所用菌種為發酵菌種和木質素分解特種菌種,發酵溫度為60°C~70°C,發酵時間15~30天; (5)將發酵所得粉末過篩,粗顆粒留下繼續發酵,過篩粉末直接裝袋即得有機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園林垃圾綜合利用的工藝方法,其特徵是:所述步驟(2)中所製得商品炭水分含量控制在20~35%。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園林垃圾綜合利用的工藝方法,其特徵是:所述步驟(5)中所製得的有機肥養分含量控制在5%以上,有機質含量控制在60%以上,水分含量控制在30~40%,生物炭含量控制在10~25%。
【文檔編號】C05F17/00GK103951480SQ201410156834
【公開日】2014年7月30日 申請日期:2014年4月18日 優先權日:2014年4月18日
【發明者】餘劍 申請人:餘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