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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交易裝置和電力交易裝置的控制方法

2023-04-26 18:14:56

專利名稱:電力交易裝置和電力交易裝置的控制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在價值不同的電力與電力之間進行電力交易的電力交易裝置以及電力交易裝置的控制方法。例如,本發明涉及一種在太陽光或風力等自然能源產生的電力和石油或天然氣等化石燃料產生的電力之間進行電力交易的電力交易裝置及電力交易裝置的控制方法。
背景技術:
近年來,嘗試完善太陽光發電裝置產生的電力的購買制度,以加速太陽光發電裝置的普及。日本政府從2009年11月開始將購買價格提高到先前價格的兩倍(一般住宅每千瓦時48日元)。另一方面,由石油或煤炭等化石燃料產生的電力不是購買對象。此外,在農業用地上安裝了太陽光發電裝置的情況下,雖然農業用地日光條件良好且面積在某種程度上相當寬廣而適於發電,但這裡產生的電力不是購買對象。於是,儘管看上去是相同的電力,但根據其發電方法等而售電的操作不同,從而存在高價值電力和低價值電力。作為有關電力交換的現有技術,例如,已知專利文獻1和專利文獻2中公開的技術。專利文獻1公開了一種電力信息處理方法,其中,通過網絡來連接擁有發電機構的設置者一側和管理電力信息的管理者一側,在上述設置者一側,計測上述發電機構的發電量和設置者自身消耗的電量,並向管理者一側通知其各個電力履歷信息,在上述管理者一側,根據上述設置者一側發送的電力履歷信息計算上述設置者能夠正當銷售的正當銷售發電量,並計算與該正當銷售發電量相符的報酬。專利文獻2公開了一種電力負荷均衡方法,在企業場所(從電力公司接受電力供給的電力需求者)的電力需求高峰期釋放電池中蓄積的電力,以便使電力負荷均衡,其中, 在企業場所對電力需求的非高峰期或者利用汽車所具有的夜間電力,對多量汽車的各電池充電,並在企業場所對電力需求的高峰期使汽車的已充電電池中蓄積的電力釋放。現有技術文獻專利文獻專利文獻1 日本特開2005-185016號公報專利文獻2 日本特開2007-282383號公報
發明概要本發明要解決的問題在發電者(例如,在一般家庭中具有太陽光發電裝置的人)既有高價值電力(由太陽光發電裝置發電而得到的電力)又有低價值電力(由石油或煤炭等化石燃料發電而得到的電力)時,可以考慮優先消耗低價值電力並向其他人銷售高價值電力以充分利用其價值。但是,當用完了低價值電力時,就不得不使用高價值電力。
另一方面,如綠色電力證書那樣進行交易的電力是可再生能源,對於從中發現價值的人來說,希望在家庭中普及太陽光發電裝置並有效利用其發電電力,但現在還沒有實現。

發明內容
本發明是鑑於這種情況而提出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電力交易裝置及電力交易裝置的控制方法,能夠在具有高價值電力並希望出售的人和具有低價值電力並需求高價值電力的人之間以高可靠性進行電力交易。解決問題的手段本發明的電力交易裝置,具備第一電力信息獲得模塊,從存儲有第一電力信息的第一電力信息存儲模塊獲得存儲信息,所述第一電力信息包含第一蓄電池中蓄積的電量和電力價值信息,該電力價值信息是與所述電量的價值相關的信息;第二電力信息獲得模塊, 從存儲有第二電力信息的第二電力信息存儲模塊獲得存儲信息,所述第二電力信息包含第二蓄電池中蓄積的電量和該電量的電力價值信息;以及電力信息控制模塊,基於所述第一電力信息和所述第二電力信息在所述第一蓄電池和所述第二蓄電池之間進行電力交易;所述電力信息控制模塊,在所述第一蓄電池的電量和所述第二蓄電池的電量之間,對特定電量比較所述電力價值信息,當兩個蓄電池存在對所述特定電量而言電力價值信息不同的電力信息時,將所述電力價值信息交換並存儲在所述第一電力信息存儲模塊和所述第二電力信息存儲模塊中。根據以上結構,將與第一蓄電池和第二蓄電池分別蓄積的電力的價值相關的電力價值信息進行比較,當兩個蓄電池存在對特定電量而電力價值信息不同的電力信息時交換電力價值信息,所以能夠在具有高價值電力並希望出售的人和具有低價值電力並希望獲得高價值電力的人之間以高可靠性進行電力交易。在以上結構中,所述電力價值信息包含所述蓄電池中蓄積的電量的發電方法或電力價格。根據以上結構,通過具有包含蓄電池中蓄積的電量的發電方法或電力價格的電力價值信息,能夠正確地把握高價值電力和低價值電力,從而能夠以高可靠性進行電力交易。在以上結構中,所述電力信息控制模塊將所述第一電力信息劃分成多個電力信息,以便在所述第一蓄電池的電量和所述第二蓄電池的電量之間對特定電量比較所述電力價值信息。根據以上結構,通過將第一電力信息劃分成多個電力信息,容易對特定電量比較電力價值信息,從而能夠以高可靠性進行電力交易。在以上結構中,具備蓄電狀態把握模塊,把握所述第一蓄電池的蓄電狀態,當利用所述蓄電狀態把握模塊得知所述第一蓄電池的放電速度為規定值以下時,所述電力信息控制模塊比較所述特定電量下的所述電力價值信息。根據以上結構,通過監視放電速度,能夠不在第一蓄電池的放電過程中(即電力使用中)進行電力交易,從而能夠以高可靠性進行電力交易。在以上結構中,所述電力信息控制模塊在比較所述特定電量下的所述電力價值信息之前,利用所述蓄電狀態把握模塊再次計測所述第一蓄電池中蓄積的電量,將所述第一電力信息更新並存儲在所述第一電力信息存儲模塊中。
根據以上結構,在比較特定電量下的電力價值信息之前再次計測第一蓄電池中蓄積的電量並更新第一電力信息,所以能夠以高可靠性進行電力交易。在以上結構中,具備蓄電池特性校正模塊,該蓄電池特性校正模塊存儲有所述第一蓄電池的蓄電特性,所述電力信息控制模塊在比較所述特定電量下的所述電力價值信息之前,利用所述蓄電池特性校正模塊校正所述第一蓄電池中蓄積的電量,並更新所述第一電力信息而進行所述電力交易。根據以上結構,在比較特定電量下的電力價值信息之前校正第一蓄電池中蓄積的電量並更新第一電力信息,所以能夠以高可靠性進行電力交易。在以上結構中,所述第一電力信息包含與計測所述第一蓄電池中蓄積的電量時所述第一蓄電池的計測溫度相關的信息,所述蓄電池特性校正模塊具備溫度特性校正模塊, 該溫度特性校正模塊存儲有所述第一蓄電池的蓄電量和溫度的特性,所述電力信息控制模塊在比較所述特定電量下的所述電力價值信息之前,利用所述溫度特性校正模塊並根據所述計測溫度和所述電力交易時的溫度來校正所述第一蓄電池中蓄積的電量,並更新所述第一電力信息而進行所述電力交易。根據以上結構,在比較特定電量下的電力價值信息之前根據計測第一蓄電池溫度而得的計測溫度和電力交易時的溫度來校正第一蓄電池中蓄積的電量並更新第一電力信息,所以能夠以高可靠性進行電力交易。在以上結構中,所述第一電力信息包含與計測所述第一蓄電池中蓄積的電量時的計測時間相關的信息,所述蓄電池特性校正模塊具備自身放電特性校正模塊,該自身放電特性校正模塊存儲有所述第一蓄電池的蓄電量和經過時間的特性,所述電力信息控制模塊在比較所述特定電量下的所述電力價值信息之前,利用所述自身放電特性校正模塊並根據所述計測時間和所述電力交易時的時間來校正所述第一蓄電池中蓄積的電量,並更新所述第一電力信息而進行所述電力交易。根據以上結構,在比較特定電量下的電力價值信息之前根據計測第一蓄電池中蓄積的電量時的計測時間和電力交易時的時間來校正第一蓄電池中蓄積的電量並更新第一電力信息,所以能夠以高可靠性進行電力交易。本發明的電力交易裝置的控制方法,具備以下步驟第一電力信息獲得步驟,從存儲有第一電力信息的第一電力信息存儲模塊獲得存儲信息,所述第一電力信息包含第一蓄電池中蓄積的電量和電力價值信息,該電力價值信息是與所述電量的價值相關的信息;第二電力信息獲得步驟,從存儲有第二電力信息的第二電力信息存儲模塊獲得存儲信息,所述第二電力信息包含第二蓄電池中蓄積的電量和該電量的電力價值信息;以及電力交易步驟,基於所述第一電力信息和所述第二電力信息在所述第一蓄電池和所述第二蓄電池之間進行電力交易;所述電力交易步驟中,在所述第一蓄電池的電量和所述第二蓄電池的電量之間,對特定電量比較所述電力價值信息,當兩個蓄電池存在對所述特定電量而言電力價值信息不同的電力信息時,將所述電力價值信息交換並存儲在所述第一電力信息存儲模塊和所述第二電力信息存儲模塊中。根據以上方法,將與第一蓄電池和第二蓄電池分別蓄積的電力的價值相關的電力價值信息進行比較,在兩個蓄電池存在對特定電量而言電力價值信息不同的電力信息時交換電力價值信息,所以能夠在具有高價值電力並希望出售的人和具有低價值電力並希望獲得高價值電力的人之間以高可靠性進行電力交易。本發明的程序,使計算機執行所述電力交易裝置的控制方法。根據以上程序,將與第一蓄電池和第二蓄電池分別蓄積的電力的價值相關的電力價值信息進行比較,在兩個蓄電池存在對特定電量而言電力價值信息不同的電力信息時交換電力價值信息,所以能夠在具有高價值電力並希望出售的人和具有低價值電力並希望獲得高價值電力的人之間以高可靠性進行電力交易。發明效果根據本發明,能夠在具有高價值電力並希望出售的人和具有低價值電力並需求高價值電力的人之間以高可靠性進行電力交易。


圖1是示出了本發明第一實施方式的電力交易裝置的概略結構的框圖。圖2是示出了利用圖1的電力交易裝置的電動車輛進行電力買賣的概況的示意圖。圖3(a)和圖3(b)是示出了利用圖1的電力交易裝置進行電力交易的流向的示意圖。圖4是示出了圖1的第一電力交易裝置的第一電力信息存儲單元中存儲的電力信息的一例的圖。圖5是示出了圖1的第二電力交易裝置的第二電力信息存儲單元中存儲的電力信息的一例的圖。圖6是用於說明圖1的第一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的動作的流程圖。圖7是示出了本發明第二實施方式的電力交易裝置的概略結構的框圖。圖8是示出了圖7的第一電力交易裝置的第一電力信息存儲單元中存儲的電力信息的一例的圖。圖9是示出了圖7的第二電力交易裝置的第二電力信息存儲單元中存儲的電力信息的一例的圖。圖10是用於說明圖7的第一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的動作的流程圖。圖11是示出了本發明第三實施方式的電力交易裝置的概略結構的框圖。圖12是示出了使用圖11的電力交易裝置的通過信息通信網絡進行電力買賣的概況的示意圖。圖13是用於說明圖11的第一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的動作的流程圖。圖14是示出了本發明第四實施方式的電力交易裝置的概略結構的框圖。圖15是用於說明圖14的第一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的動作的流程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在下文中,將參考附圖詳細描述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第一實施方式)圖1是示出了本發明第一實施方式的電力交易裝置的概略結構的框圖。圖1所示的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具有相同的結構和功能。圖2是示出了使用本實施方式的電力交易裝置的由電動車輛進行電力交易的概要的示意圖。在圖2中,圖1 中所示的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中的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設置在商業設施中,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設置在電動車輛100中。如圖2所示,在電動車輛100中,利用從太陽光發電110或風力發電120獲得的高價值電力、或利用來自電力公司130的低價值電力,為蓄電池;3B(參見圖1,第二蓄電池)充電。在使用電動車輛100進行購物時,將電動車輛100連接到設置在商業設施中的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從而賣出高價值電力。此外,如有必要,從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買入低價值電力。電動車輛100在蓄電池;3B中至少事先蓄積從商業設施行駛到充電站並返回所需的電力。這樣,在電動車輛100的蓄電池:3B中混合存在低價值電力和高價值電力,將高價值電力銷售給商業設施。但是,在本發明中,不是通過充放電而是通過交換數值、數據來進行電力買賣。亦即,由於高價值電力和低價值電力都是相同的電力,所以在買賣時不必通過充放電進行交換,僅重寫買賣的數值、數據即可。此外,如果在買賣時進行充放電,則相應的處理會花費時間,並且儘管只有少量、也會由於線路的電阻或接觸電阻而損耗電力,或者因為充放電次數增加使蓄電池劣化,因此不是優選的。圖3是示意性示出了使用圖1所示的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 進行電力交易的流向的圖,其中圖3(a)示出了電力賣出前的蓄電池(第一蓄電池)3A和蓄電池3B的充電狀態,圖3(b)示出了電力賣出後的蓄電池3A和蓄電池;3B的充電狀態。在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 一側的蓄電池3A中,例如,蓄積了利用自備發電裝置所充的50kWh的電力。利用自備發電裝置所充的電力價值例如是20日元/kWh(低價值電力)。在第一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A中存儲有第一電力信息,該第一電力信息包括蓄電池3A的電量和與該電量的價值相關的信息即電力價值信息。另一方面,在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側的蓄電池;3B中,例如,蓄積了利用夜間電力所充的5kWh電力和利用太陽光發電所充的IOkWh電力。利用太陽光發電所充的電力價值例如是40日元/kWh(高價值電力)。在第二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B中存儲有第二電力信息, 該第二電力信息包括5kWh的電量、IOkWh的電量以及與該電量的價值相關的信息即電力價
值信息。當在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之間進行了電力交易時,由於在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 —側的蓄電池:3B中蓄積的IOkWh電力是高價值電力,所以將它賣出到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 一側。在圖3(a)和圖3(b)所示的情況下,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將 IOkWh電力全部賣出。另一方面,由於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 一側的蓄電池3A中蓄積的50kWh 電力是低價值電力,所以將它賣出到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側。此時,在第二電力交易裝置 5中賣出IOkWh的電力。如上所述,不是通過充放電而是僅通過交換數值、數據來進行電力買賣,在本實施方式中,使用「電力標籤」進行電力買賣。例如,在圖3(a)和圖3(b)的情況下,「電力信息 ⑴」、「電力信息(IA) 」、「電力信息(2)」、「電力信息(3)」和「電力信息(IB) 」的每個都是電力標籤。在電力買賣之後,如圖3(b)所示,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 一側的蓄電池3A的蓄電狀態變為用自備發電裝置充的40kWh和從電動車輛100買入的IOkWh,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 一側的蓄電池3B的蓄電狀態變為用夜間電力充的5kWh和從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 一側買入的 IOkWh。接下來,將詳細描述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在圖1中,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包括蓄電狀態把握單元11A、溫度檢測單元12A、計時單元13A、第一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A、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A、通信單元22A和結算單元23A。蓄電池3A連接到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蓄電池3A蓄積由發電裝置2產生的電力。此外,實際出售電力的售電裝置4連接到蓄電池3A。在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中,蓄電狀態把握單元IlA把握蓄電池3A的充放電速度等蓄電狀態,並將該結果通知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A。溫度檢測單元12A檢測蓄電狀態把握單元IlA把握了蓄電池3A的蓄電狀態時的蓄電池3A的周圍的溫度,並將該結果通知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A。計時單元13A將溫度檢測單元12A檢測到蓄電池3A的周圍溫度時的時間信息通知給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A。第一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A存儲與蓄電池3A相關的電力信息,即第一電力信息。 下文將詳細描述,存儲圖4所示的電力信息。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A包括第一電力信息獲得模塊和第二電力信息獲得模塊,並基於由第一電力信息獲得模塊獲得的在第一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A中存儲的第一電力信息和由第二電力信息獲得模塊通過通信單元22A從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獲得的在第二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B中存儲的第二電力信息,在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 一側的蓄電池3A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 —側的蓄電池:3B之間進行電力交易的處理。具體而言,在蓄電池3A的電量和蓄電池;3B的電量之間,對特定的電量比較電力價值信息,當兩個蓄電池3A和:3B存在對特定電量而言電力價值信息不同的電力信息時,將這些電力價值信息更換並存儲在第一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A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的第二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B中。上述電力價值信息是包括蓄電池3A和;3B中蓄積的電量的發電方法或電力價格的信息。在這裡,作為電力交易量的特定電量將比較電力價值信息不同的電力信息時較少一方的電量作為最大值。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A例如由微處理器構成,將第一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A中存儲的第一電力信息分成多個電力信息,以便在電力交易處理中在蓄電池3A的電量和蓄電池:3B的電量之間對特定的電量比較電力價值信息。此外,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A在通過蓄電狀態把握單元IlA得知蓄電池3A的放電速度為規定值以下時,比較特定電力的電力價值信息。在這裡,確認蓄電池3A的放電速度為規定值以下的原因是,由於在蓄電池3A的放電過程中(電力的使用過程中)電力逐漸減少,因此使這時不進行電力交易,從而能夠確保電力交易的高可靠性。亦即,由於蓄電池3A中存儲的電力在放電過程中逐漸減少,所以使得在放電速度高時不進行電力交易,從而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不對比所蓄積的電力更大的電力進行電力交易。如果放電速度比電力交易的速度充分慢,則能夠進行電力交易。此外,由於在充電時蓄電池3A中蓄積的電力逐漸增加,因此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不會如上所述地對比所蓄積的電力更大的電力進行電力交易,但也可以使得在蓄電池3A正在充電或放電時不進行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的電力交易。此外,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A在比較特定電量下的電力價值信息前,通過蓄電狀態把握單元IlA再次計測蓄電池3A中蓄積的電量,更新第一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A中存儲的第一電力信息並存儲在第一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A中。通過在比較特定電量下的電力價值信息之前再次計測蓄電池3A中蓄積的電量並更新第一電力信息,從而能夠考慮到蓄電池3A的自身放電而以高可靠性執行電力交易。返回到圖1,通信單元22k向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發送第一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A 中存儲的第一電力信息,並從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獲得與電動車輛100的蓄電池:3B相關的第二電力信息。結算單元23A向結算系統6發送在與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之間進行了交換的電力的費用以進行費用的結算。與上述的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同樣,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具備蓄電狀態把握單元 11B、溫度檢測單元12B、計時單元13B、第二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B、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B、 通信單元22B和結算單元23B。蓄電狀態把握單元IlB把握電動車輛100的蓄電池(第二蓄電池)3B的放電速度等蓄電狀態,並向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B通知結果。溫度檢測單元 12B檢測蓄電狀態把握單元1IB把握了蓄電池;3B的蓄電狀態時的蓄電池;3B的周圍的溫度, 並向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B通知結果。計時單元1 將溫度檢測單元12B檢測到蓄電池;3B 的周圍溫度時的時間信息通知給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B。第二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B存儲與蓄電池;3B相關的電力信息,即第二電力信息。 下文將詳細描述,存儲圖5所示的電力信息。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B通過通信單元22B在與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之間傳送電力信息,並利用這些信息和從蓄電狀態把握單元11B、溫度檢測單元12B以及計時單元1 獲得的各種信息,在蓄電池:3B和蓄電池3A之間進行電力交易。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B包括第一電力信息獲得模塊和第二電力信息獲得模塊,並基於由第二電力信息獲得模塊獲得的在第二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B中存儲的第二電力信息和由第一電力信息獲得模塊通過通信單元22B從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獲得的在第一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A中存儲的第一電力信息,在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 —側的蓄電池:3B和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 一側的蓄電池3A之間進行電力交易的處理。具體而言,在蓄電池:3B的電量和蓄電池3A的電量之間,對特定的電量比較電力價值信息,當兩個蓄電池:3B和3A存在對特定電量而言電力價值信息不同的電力信息時,將電力價值信息更換並存儲在第二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B和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的第一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A中。上述電力價值信息是包括蓄電池3B和3A中蓄積的電量的發電方法或電力價格的信息。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B將第二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B中存儲的第二電力信息分成多個電力信息,以便在電力交易處理中在蓄電池3B的電量和蓄電池3A的電量之間對特定的電量比較電力價值信息。此外,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B在通過蓄電狀態把握單元IlB得知蓄電池:3B的放電速度為規定值以下時,比較特定電力的電力價值信息。此外,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B在比較特定電量下的電力價值信息前,通過蓄電狀態把握單元IlB再次計測蓄電池:3B中蓄積的電量,更新第二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B中存儲的第二電力信息並存儲在第二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B中。返回到圖1,通信單元22B向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發送第二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B 中存儲的第二電力信息,並從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獲得與蓄電池3A相關的第一電力信息。 結算單元23B向結算系統6發送在與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之間進行了交換的電力的費用以進行費用的結算。圖4是示出了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的第一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A中蓄積的第一電力信息的一例的圖。該第一電力信息包含「事件編號」、「電力標籤」、「電量(電力單價)」、 「事件內容」、「蓄電池溫度」、「事件發生時間」、「事件目標」和「當前信息(當前狀態、電力使用和電力交易)」。例如,在事件編號Al的情況下,「電力標籤」為電力信息⑴,「電量(電力單價)」是48kWh QO日元/kWh),「事件內容」是充電,「蓄電池溫度」是5度,「事件發生時間」是2009/12/0107:00:00,「事件目標」是發電裝置2#2222222,「當前信息的當前狀態」 是「有狀態改變一事件A2」。在圖4中,對第一電力信息引起的事件賦予事件編號並包括過去履歷進行顯示, 但也可以設為僅示出最新事件的形式。例如在圖4中僅顯示作為最新事件的A3和A6。在「當前信息」中,「電力使用,,是關於是否使蓄電池3A的電力放電以供使用的設定。例如,在電力交易裝置1對蓄電池3A的電力進行電力交易的過程中,將「電力使用」設定為「禁止」,以使得蓄電池3A的電力不被使用。此外,「電力交易」是關於是否能夠用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對蓄電池3A的電力進行交易的設定。如上所述地在放電速度為規定值以上時或電力使用過程中(實際使用時),將電力交易設定為「禁止」,從而不允許電力交易。 此外,可以將獲得的高價值電力設定為「禁止」,從而不允許電力使用及電力交易,由此保持所獲得的高價值電力。「電量」是由蓄電狀態把握單元IlA計測的值,「事件內容%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A 付與事件。「蓄電池溫度」是由溫度檢測單元12A計測的值,「事件發生時間」是由計時單元 13A計測的值。「事件目標」是由通信單元22A獲得了認證ID的值。「事件信息」由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A管理。在圖4所示的例子中,將電力信息⑴劃分成(IA)和(IB)以用來與電力信息(3) 交換。亦即,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A將第一電力信息分成多個電力信息,以便在蓄電池3A 的電量和蓄電池3B的電量之間對特定的電量比較電力價值信息。例如,如圖4所示,首先在劃分之前在事件A2中再次計測蓄電池3A中蓄積的電量。例如,在事件Al中,具有在2009年12月1日早上7點、在5度的蓄電池溫度下從發電裝置2充的48kWh的電力。在對其再次計測時,在事件A2中,在2009年12月10日上午10:55:30、在18度的蓄電池溫度下變化為50kWh。這樣,由於蓄電池溫度的差異或蓄電池自身放電的影響,從蓄電池提取的電量發生變化。接下來,劃分再次計測的電量。在事件A3 A4中,將50kWh的電力信息(1)劃分成電力信息(IA)和電力信息(1B),製作與電力信息(3)相同的電量為IOkWh的電力信息 (IB)0此外,在事件A5 A6中,利用由蓄電池3A進行蓄電的電力信息(IB)和由蓄電池 3B進行蓄電的電力信息(3)進行電力交易。由於事件A5的電力信息(IB)與電力信息(3) 進行了電力交易,所以事件A5的「當前信息」中「電力交易」的信息是「完成」,從而顯示電力交易完成。此外,由於事件A6的電力信息(3)是通過與電力信息(IB)交換而獲得的高價值電力GO日元/kWh),所以將事件A6的「當前信息」中的「電力使用」和「電力交易」設定為 「禁止」,保持為不允許電力使用和電力交易的狀態。圖5是示出了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的第二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B中存儲的第二電力信息的一例的圖。該第二電力信息中,與上述的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的第一電力信息存
1儲單元14A中存儲的電力信息同樣,包含「事件編號」、「電力標籤」、「電量(電力單價)」、「事件內容」、「蓄電池溫度」、「事件發生時間」、「事件目標」和「當前信息(當前狀態、電力使用和電力交易)」。在「當前信息」的「當前狀態」中,在有多個電力使用的允許的情況下,由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B確定其使用優先級。在這裡,在事件B4和B7中,設定為將電力單價低的電力信息(IB)在電力信息(2)之前使用。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B將第二電力信息劃分成多個電力信息,以便在蓄電池;3B的電量和蓄電池3A的電量之間對特定的電量比較電力價值信息。首先在劃分之前,在事件B3 中再次計測蓄電池3B中蓄積的電量。蓄電池:3B中蓄積的電力包括事件Bl中在2009年11月8日15:30、在22度蓄電池溫度下從太陽光發電裝置充電的12kWh電力,以及事件B2中在2009年11月10日凌晨 1點、在13度的蓄電池溫度下從電力公司充電的6kWh電力。總電力為18kWh,但在即將與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進行電力交易之前對其再次計測時,事件B3中在2009年12月10日上午10:57:30、在18度的蓄電池溫度下變化為15kWh。這樣,由於蓄電池溫度的差異或蓄電池自身放電的影響,從蓄電池提取的電量發生變化。接著,將再次測量的15kWh的電量劃分為由太陽光發電裝置產生的電力和從電力公司充電的電力並返回。在事件Bl和B2中,由於太陽光發電裝置產生的電力與從電力公司充電的電力之比是12kWh 6kffh = 2 1,所以按該比例對事件B3的15kWh進行劃分。 結果,在蓄電池3B中蓄積了事件B4中從電力公司所充的5kWh電力和事件B5中由太陽光發電裝置產生的IOkWh電力。在這樣進行再次計測而發現蓄電池中蓄積的電力增加或減少的情況下,進行處理以使得按與再次計測前的各蓄電量之比相同的比例來分配增加或減少。此外,在事件B6和B7中,根據蓄電池中存儲的電力信息(3)和蓄電池3A中存儲的電力信息(IB)進行電力交易。由於事件B6的電力信息(3)與電力信息(IB)進行了電力交易,所以事件B6的「當前信息」中關於「電力交易」的信息是「完成」,從而顯示電力交易完成。此外,由於事件B7的電力信息(IB)是通過與電力信息(3)交換而獲得的較低價值電力OO日元/kWh),所以將事件B7的「當前信息」中關於「電力使用」和「電力交易」的信息設置為「允許」,由此保持能夠實現電力使用和電力交易的狀態。如上所述,如圖4和圖5所示,分別在第一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A和第二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B中存儲電力交易的履歷。電力交易履歷保留在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這雙方中,將來通過參考這雙方可以進行追蹤調查。能夠防止電力持有者隨意編輯電力信息,由此提高電力交易的可靠性。另外,進行再次計測而發現蓄電池中蓄積的電力增加或減少時的處理不限於按與再次計測前的各蓄電量之比相同的比例分配增加或減少,例如,也可以考慮僅增加或減少低價值電力。接下來,將參考圖6所示的流程圖來說明本發明第一實施方式的電力交易裝置的動作。另外,在各步驟的說明中一併記載執行該步驟的元件(例如,電力信息控制單元 15A)。通過將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連接,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的通信單元22A和22B進行相互認證。亦即,在初始連接時互換彼此CN 102484384 A說明書10/21
的認證ID以進行認證(步驟1)。在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彼此連接並進行認證之後,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的蓄電狀態把握單元IlA和IlB計測蓄電池3A和的放電速度,確認是規定值以下(步驟幻。亦即,由於蓄電池3A和;3B在放電過程中(電力使用中)電力逐漸減少,所以為了不在那時進行電力交易而計測蓄電池3A和;3B的放電速度。在確認了蓄電池3A和;3B的放電速度是規定值以下之後,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的蓄電狀態把握單元IlA和IlB再次計測蓄積在蓄電池3A和中的電量,由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A和15B將計測結果存儲在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A和14B中 (步驟3)。在將蓄電池3A和;3B中蓄積的電量的計測結果存儲在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A和 14B中之後,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的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A從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的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B讀取與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 —側的電動車輛100的蓄電池:3B相關的第二電力信息(步驟4)。可以僅讀取當前蓄積電力的信息,不必讀取過去的電力交易的記錄。在讀取與電動車輛100的蓄電池:3B相關的第二電力信息之後,電力信息控制單元 15A將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側的蓄電池;3B中蓄積的高價值電力與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 一側的蓄電池3A中蓄積的低價值電力的電量進行比較,以確定電力交易量(在這裡,在允許電力交易的電力信息中),並將交易的電力設定為「禁止使用」。在這裡,如有必要,以交易電量相同的方式劃分第一電力信息,並存儲在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A中(步驟5)。在這裡, 電力的交易量將比較高價值電量和低價值電量時較小一方的電量作為最大值。然後,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A和15B交換由第一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1和5分別交易的電力的電力信息,並在彼此的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A和14B中存儲交換了的電力信息(步驟6)。接下來,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A和15B分別對於新存儲的電力信息執行電力使用和電力交易的允許設定(步驟7)。然後,從結算單元23A和23B分別向結算系統6發送各自的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A 和15B與另一方進行了交換的電力的費用,以進行結算(步驟8)。在電力費用結算之後,第一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1和5各自的通信單元22A和22B互相解除與另一方的連接(步驟 9)。如上所述,根據本實施方式的電力交易裝置1,具備第一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A, 存儲第一電力信息,該第一電力信息包括蓄電池3A中蓄積的電量、以及與該電量的價值相關的信息即電力價值信息;通信單元22A,從存儲第二電力信息的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接收第二電力信息,該第二電力信息包括電動車輛100的蓄電池:3B中蓄積的電量、以及該電量的電力價值信息;以及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A,基於第一電力信息和第二電力信息,在蓄電池3A和蓄電池:3B之間執行電力交易。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A在蓄電池3A的電量和蓄電池 3B的電量之間對特定的電量比較電力價值信息,當兩個蓄電池3A和;3B存在對特定電量而言電力價值信息不同的電力信息時,將電力價值信息交換並存儲在第一電力信息存儲單元 14A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的第二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B中,因此,能夠在持有高價值電力並希望出售的人和持有低價值電力並需求高價值電力的人之間以高可靠性進行電力交易。此外,根據本實施方式的電力交易裝置1,由於將第一電力信息劃分成多個電力信息以便在蓄電池3A的電量和蓄電池:3B的電量之間對特定電量比較電力價值信息,所以容易對特定的電量比較電力價值信息,能夠以高可靠性進行電力交易。此外,根據本實施方式的電力交易裝置1,由於確認蓄電池3A的放電速度,所以能夠使得在蓄電池3A的放電過程中(亦即,在使用電力時)不進行電力交易,能夠以高可靠性進行電力交易。此外,根據本實施方式的電力交易裝置1,由於在比較特定電量下的電力價值信息之前再次計測蓄電池3A中蓄積的電量並更新第一電力信息,所以能夠以高可靠性進行電力交易。另外,由於電力交易裝置5與電力交易裝置1具有相同功能,所以當然可以獲得相同的效果。因此,在上述步驟4和5中,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的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A從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的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B讀取與蓄電池:3B相關的第二電力信息來確定電力交易量,但相反,也可以由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的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B從第一電力交易裝置1的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A讀取與蓄電池3A相關的第一電力信息來確定電力交易量。在連接了多個電力交易裝置時由哪個電力交易裝置確定電力交易量例如按如下方式確定,即,在步驟4中比較蓄電池3A和:3B中蓄積的電力,決定為蓄電量多的電力交易
直ο此外,當然可以由專用電路構成電力交易裝置1和電力交易裝置5,但利用計算機使電力交易裝置的控制方法程序化而在計算機上執行程序當然也是可以的。另外,在第一實施方式中,上述溫度檢測單元12A和12B不是本發明中的必須的結構。在該情況下,在圖4和圖5的電力信息中不記錄「蓄電池溫度」。此外,在第一實施方式中,上述計時單元13A和1 不是必須的結構。在該情況下,在圖4和圖5的電力信息中不記錄「事件發生時間」。(第二實施方式)圖7是示出了本發明第二實施方式的電力交易裝置的概略結構的框圖。另外,在圖7中,對與上述圖1共通的部分賦予相同的附圖標記而省略其說明。本實施方式的第一電力交易裝置51連接有蓄電池3A,蓄電池3A蓄積由發電裝置 2產生的電力。此外,蓄電池3A與實際出售電力的售電裝置4連接。本實施方式的第一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1和55分別具備蓄電池特性校正單元 16A和16B。蓄電池特性校正單元16A具有溫度特性校正單元17A、自身放電校正單元18A 和充放電次數管理單元19A。同樣地,蓄電池特性校正單元16B具有溫度特性校正單元17B、 自身放電校正單元18B和充放電次數管理單元19B。在本發明中,由於不是通過充放電進行電力買賣而是對數值、數據進行替換,所以需要正確把握蓄電池的物理特性以確保電力交易中的高可靠性。亦即,由於不是所有蓄電池都具有相同的物理特性而存在個體差異,並且還考慮到隨時間變化而導致的劣化,因此需要正確地把握蓄電池的物理特性。通過把握蓄電池的物理特性,能夠確保電力交易中的
更高可靠性。此外,在本實施方式中,通過運算來求出蓄電池的溫度特性、自身放電的影響。因此,能夠設定溫度、自身放電的標準模型來進行電力交易。例如,可以規定,在蓄電池溫度為25度且自身放電為百分之一以下的狀態下對蓄積的電力進行電力交易。蓄電池特性校正單元16A存儲蓄電池3A的蓄電特性,在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A比較特定電量下的電力價值信息之前,利用該蓄電特性來校正蓄電池3A中蓄積的電量,並更新第一電力信息而進行電力交易。與蓄電池特性校正單元16A同樣,蓄電池特性校正單元 16B存儲蓄電池:3B的蓄電特性,在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B比較特定電量下的電力價值信息之前,利用該蓄電特性來校正蓄電池3B中蓄積的電量,並更新第二電力信息而進行電力交易ο作為第一個的蓄電池特性的校正,溫度特性校正單元17A存儲蓄電池3A的蓄電量和溫度的特性,在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A比較特定電量下的電力價值信息之前,利用該特性,根據計測了蓄電量時的溫度(計測溫度)和電力交易時的溫度,校正蓄電池3A中蓄積的電量,並更新第一電力信息而進行電力交易。在這裡,第一電力信息中,計測了蓄電池3A 中蓄積的電量時溫度檢測單元12A計測的溫度包含在圖8的「蓄電池溫度」中,作為與蓄電池3A的計測溫度相關的信息。與溫度特性校正單元17A同樣,溫度特性校正單元17B存儲蓄電池的蓄電量和溫度的特性,在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B比較特定電量下的電力價值信息之前,利用該特性, 根據計測溫度和電力交易時的溫度,校正蓄電池3B中蓄積的電量,並更新第二電力信息而進行電力交易。在這裡,第二電力信息中,計測了蓄電池3B中蓄積的電量時溫度檢測單元 12B計測的溫度包含在圖9的「蓄電池溫度」中,作為與蓄電池3A的計測溫度相關的信息。在這裡,說明基於溫度特性的校正公式。能夠通過公式(1)計算蓄電池隨溫度而改變的蓄電量的校正電量。校正電量=過去測定的電量X (電力交易時的溫度的溫度係數/過去測定時的溫度的溫度係數)...(1)關於電力交易時的溫度的溫度係數,例如將25度時的蓄電量設為「1」,例如,這是在該溫度時的蓄電量的值且根據蓄電池而不同。另外,也可以不基於公式(1),而是參照其他計算公式或特性曲線數據。作為第二個蓄電池特性的校正,自身放電校正單元18A存儲蓄電池3A的蓄電量和經過時間的特性,在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A比較特定電量下的電力價值信息之前,利用該特性,根據計測了蓄電量時的時間(計測時間)和電力交易時的時間,校正蓄電池3A中蓄積的電量,並更新第一電力信息而進行電力交易。在這裡,第一電力信息中,計測了蓄電池 3A中蓄積的電量時由計時單元13A計測的計測時間包含在圖8的「事件發生時間」中,作為與蓄電池3A的計測時間相關的信息。與自身放電校正單元18A同樣,自身放電校正單元18B存儲蓄電池的蓄電量和經過時間的特性,在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B比較特定電量下的電力價值信息之前,利用該特性,根據計測時間和電力交易時的時間,校正蓄電池3B中蓄積的電量,並更新第二電力信息而進行電力交易。在這裡,第二電力信息中,計測了蓄電池3B中蓄積的電量時由計時單元13B計測的計測時間包含在圖9的「事件發生時間」中,作為與蓄電池:3B的計測時間相關的信息。在這裡,說明基於自身放電特性的校正公式。由於在充電之後蓄電量隨著經過的時間而減少,所以進行校正。此時的校正電量能夠由公式O)求出。
校正電量=過去測定的電量X蓄電池的自身放電係數X (電力交易時刻-過去測定時的時刻)...(2)由於蓄電池的自身放電係數根據蓄電池而不同,所以事先在自身放電校正單元 18A和18B中存儲係數。此外,過去測定時的時刻包含在第一和第二電力信息中。另外,也可以不基於公式O),而是參照其他計算公式或特性曲線數據。此外,充放電次數管理單元19A管理蓄電池3A的充放電次數,在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A比較特定電量下的電力價值信息之前,判定蓄電池3A的充放電次數,在規定次數以上時判斷為蓄電池3A到達其壽命,禁止電力交易處理。圖8是示出了第一電力交易裝置51的第一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A中存儲的第一電力信息的一例的圖。在事件A2中記錄了在電力交易之前進行了上述溫度特性校正和自身放電校正。在充電時的事件Al的「事件內容」中記錄了每當充電或放電時由充放電次數管理單元19A計數的充放電次數。返回圖7,充放電次數管理單元19B管理蓄電池;3B的充放電次數,在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B比較特定電量下的電力價值信息之前,判定蓄電池:3B的充放電次數,在規定次數以上時判斷為蓄電池:3B到達其壽命,禁止電力交易處理。圖9是示出了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5的第二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B中存儲的第二電力信息的一例的圖。在事件B3中記錄了在電力交易之前進行了上述溫度特性校正和自身放電校正。在充電時的事件Bl和B2的「事件內容」中記錄了每當充電或放電時由充放電次數管理單元19B計數的充放電次數。接下來,參考圖10所示的流程圖,說明本發明第二實施方式的電力交易裝置的動作。另外,在各步驟的說明中一併記載執行該步驟的元件(例如,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A)。通過將第一電力交易裝置51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5連接,從而第一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1和55的通信單元22A和22B相互進行認證。亦即,在初始連接時互換彼此的認證ID而進行認證(步驟11)。在將第一電力交易裝置51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5連接並進行認證之後,第一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1和55的蓄電狀態把握單元IlA和IlB計測蓄電池3A和的放電速度,確認在規定值以下(步驟12)。亦即,由於蓄電池3A和;3B在放電過程中(電力使用中) 電力逐漸減少,所以為了不在那時進行電力交易而計測蓄電池3A和:3B的放電速度。在蓄電狀態把握單元IlA和IlB確認了蓄電池3A和;3B的放電速度是規定值以下之後,利用蓄電池3A和:3B各自的特性信息來校正蓄電池3A和;3B中蓄積的電量,並在第一和第二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A和14B中存儲校正後的各電量(步驟13)。在這種情況下, 基於溫度特性的校正由溫度特性校正單元17A和17B進行,基於自身放電特性的校正由自身放電校正單元18A和18B進行。此外,充放電次數的確認由充放電次數管理單元19A和 19B進行。按以上那樣進行校正而導致在蓄電池中蓄積的電力增加或減少了的情況下,進行處理以使得按與校正前的各蓄電量之比相同的比例來分配增減。在將蓄電池3A和;3B中蓄積的電量的校正結果存儲在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A和 14B中之後,第一電力交易裝置51的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A從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5的第二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B讀取與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5 —側的電動車輛100的蓄電池:3B相關的第二電力信息(步驟14)。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A在讀取與電動車輛100的蓄電池相關的第二電力信息之後,將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5 —側的蓄電池:3B中蓄積的高價值電力與第一電力交易裝置 51—側的蓄電池3A中蓄積的低價值電力的電量進行比較,確定電力交易量(在這裡,在允許電力交易的電力信息中),並將交易的電力設定為「禁止使用」。在這裡,如有必要,以交易電量相同的方式劃分第一電力信息,並存儲在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A中(步驟15)。在這裡,電力的交易量將比較高價值電量和低價值電量時較小一方的電量作為最大值。然後,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A和15B分別交換由第一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1和55 各自進行交易的電力的電力信息,並在彼此的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A和14B中存儲交換後的電力信息(步驟16)。接下來,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A和15B分別對新存儲的電力信息進行電力使用和電力交易的允許設定(步驟17)。然後,從結算單元23A和2 分別向結算系統6發送由各自的電力信息控制單元 15A和15B與另一方進行了交換的電力費用,進行結算(步驟18)。在電力費用結算之後,第一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1和55各自的通信單元22A和22B互相解除與另一方的連接(步驟 19)。如上所述,根據本實施方式的電力交易裝置51,具備蓄電池特性校正單元16A,該蓄電池特性校正單元16A具有溫度特性校正單元17A,存儲蓄電池3A的蓄電量和溫度的特性;自身放電校正單元18A,存儲蓄電池3A的蓄電量和經過時間的特性;以及充放電次數管理單元19A,管理蓄電池3A的充放電次數。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A在比較特定電量下的電力價值信息之前,通過溫度特性校正單元17A和自身放電校正單元18A校正蓄電池3A中蓄積的電量,並通過充放電次數管理單元19A判定蓄電池3A的充放電次數,在規定次數以上時判斷為蓄電池3A到達其壽命並禁止電力交易處理,因此能夠以高可靠性進行電力交易ο另外,由於電力交易裝置55與電力交易裝置51具有相同功能,所以當然可以獲得相同效果。因此,在上述步驟14和15中,第一電力交易裝置51的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A從第二電力交易裝置陽的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B讀取與蓄電池;3B相關的第二電力信息並確定電力交易量,但相反,也可以由第二電力交易裝置陽的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B從第一電力交易裝置51的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A讀取與蓄電池3A相關的第一電力信息來確定電力
交易量。在連接了多個電力交易裝置時由哪個電力交易裝置確定電力交易量例如按如下方式確定,即,在步驟14中比較蓄電池3A和:3B中蓄積的電力,決定為蓄電量多的電力交易
直ο此外,當然可以由專用電路構成電力交易裝置51和電力交易裝置55,但利用計算機使電力交易裝置的控制方法程序化而在計算機上執行程序當然也是可以的。另外,在第二實施方式中,上述的溫度校正單元17A和17B以及自身放電校正單元 18A和18B不是本發明的必須的結構。此外,充放電次數管理單元19A和19B不是必須的結構,在這種情況下,在圖8和圖9的電力信息中不記錄「充放電次數」。在不具備蓄電池特性校正單元16A和16B的情況下,溫度檢測單元12A和13B、計時單元13A和1 不是必須的。(第三實施方式)圖11是示出了本發明第三實施方式的電力交易裝置的概略結構的框圖。另外,在圖11中,對與上述圖1共通的部分賦予相同的附圖標記而省略其說明。在圖11中,第一電力交易裝置61具備蓄電狀態把握單元11A、溫度檢測單元12A、 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A和通信單元22A。蓄電池3A連接到第一電力交易裝置61,蓄電池3A 蓄積由發電裝置2產生的電力。此外,蓄電池3A與實際出售電力的售電裝置4連接。與第一電力交易裝置61同樣,第二電力交易裝置65具備蓄電狀態把握單元11B、 溫度檢測單元12B、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B和通信單元22B。蓄電池連接到第二電力交易裝置65,蓄電池;3B蓄積由太陽光發電裝置75產生的電力。此外,對蓄電池:3B充電的發電裝置不限於太陽光發電裝置75,可以是風力發電裝置等能夠利用自然能源獲得高價值電力的任何發電裝置。第三電力交易裝置71具備計時單元13C、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C、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C、通信單元22C和結算單元23C。第一電力交易裝置61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65通過通信線路80連接到第三電力交易裝置71。因此,與第一實施方式的不同之處在於,通過通信線路80將第一、第二和第三電力交易裝置61、65和71連接,而且可以由第一電力交易裝置61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65共享的部分包含在第三電力交易裝置71中。特別是,由於將各蓄電池的電力信息存儲在電力交易裝置71的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C中加以管理,所以難以隨意重寫電力信息,能夠提高電力信息的可靠性。另外,也可以是,在圖11所示的系統結構中,如圖1的第一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A、 第二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B那樣,使各個電力交易裝置具有電力信息存儲單元,從而替代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C(第一電力信息存儲模塊和第二電力信息存儲模塊)。在這種情況下,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C具備第一電力信息獲得模塊和第二電力信息獲得模塊,利用第一電力信息獲得模塊從第一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A獲得與蓄電池3A相關的電力信息即第一電力信息,利用第二電力信息獲得模塊從第二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B獲得與蓄電池;3B相關的電力信息即第二電力信息。圖12是示出了採用本實施方式的電力交易裝置的基於信息通信網絡進行的電力買賣的概況的示意圖。在圖12中,圖11所示的第一電力交易裝置61設置在區域、企業等的具備大規模蓄電池的設施140中,第二電力交易裝置65設置在引入了太陽光發電裝置75 和蓄電池:3B的住宅109、集合住宅111中。此外,第三電力交易裝置71設置在第一電力交易裝置61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65之間。圖2中,在電動車輛中蓄積從太陽光發電裝置等產生的電力,利用該電動車輛去往商業設施並在停車時進行電力交易,而在圖12中,在家庭蓄電池中蓄積從太陽光發電裝置等產生的電力,可以隨時與連接到信息通信網絡的另一方的蓄電池進行電力交易。在引入了太陽光發電裝置75和蓄電池;3B並引入了第二電力交易裝置65的住宅 109、集合住宅111中,將由太陽光發電獲得的高價值電力經由第三電力交易裝置71賣出到設置有第一電力交易裝置61的設施140,並經由第三電力交易裝置71買入由設施140獲得的廉價電力。該電力的買賣也如上所述那樣,不是通過充放電進行,而是通過交換數值、數據來進行。在第三電力交易裝置71中,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C存儲第一電力信息和用於識別蓄電池3A的第一識別信息,該第一電力信息包含第一電力交易裝置61 —側的蓄電池3A中蓄積的電量及與該電量的價值相關的信息即電力價值信息,此外,存儲第二電力信息和用於識別蓄電池3B的第二識別信息,該第二電力信息包含第二電力交易裝置65 —側的蓄電池:3B中蓄積的電量及該電量的電力價值信息。亦即,第一電力信息和第二電力信息在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C中按每個識別信息進行存儲。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C具備第一電力信息獲得模塊和第二電力信息獲得模塊,基於由第一電力信息獲得模塊獲得的在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C中存儲的第一電力信息和由第二電力信息獲得模塊獲得的第二電力信息,在蓄電池3A和蓄電池;3B之間進行電力交易。 具體而言,在蓄電池3A的電量和蓄電池:3B的電量之間,對特定的電量比較電力價值信息, 當蓄電池3A和:3B雙方存在對特定電量而言電力價值信息不同的電力信息時,將電力價值信息交換並存儲在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C中。接下來,參考圖13所示的流程圖,說明本實施方式的電力交易裝置的動作。另外, 在各步驟的說明中一併記載執行該步驟的元件(例如,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A)。經由通信線路80將第一電力交易裝置61與第三電力交易裝置71連接,從而第一電力交易裝置61的通信單元22A和第三電力交易裝置71的通信單元22C相互進行認證。 此外,經由通信線路80將第二電力交易裝置65與第三電力交易裝置71連接,從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65的通信單元22B和第三電力交易裝置71的通信單元22C相互進行認證(步驟 21)。亦即,在第一電力交易裝置61和第三電力交易裝置71的初始連接時以及在第二電力交易裝置65和第三電力交易裝置71的初始連接時互換彼此的認證ID而進行認證,由此,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C得到對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C中存儲的由第一電力交易裝置61 進行蓄電的電力信息和由第二電力交易裝置65進行蓄電的電力信息進行操作的允許,從而能夠進行電力交易。在第一電力交易裝置61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65分別連接到第三電力交易裝置71 並進行認證之後,第一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61和65的蓄電狀態把握單元IlA和IlB計測蓄電池3A和;3B的放電速度,確認在規定值以下(步驟22)。亦即,由於蓄電池3A和;3B的每一個在放電過程中(電力使用中)電力逐漸減少,所以為了不在那時進行電力交易而計測蓄電池3A和;3B的放電速度。在計測蓄電池3A和;3B的放電速度並確定了分別在規定值以下之後,第三電力交易裝置71的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C分別對第一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61和65發送請求信號,請求再次計測蓄電池3A和;3B的電量。通過發送該請求信號,第一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 61和65再次計測蓄電池3A和;3B的電量並發送其結果。若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C接收到所計測的蓄電池3A和;3B的電量,則在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C中存儲接收到的蓄電池3A和 3B的電量(步驟23)。例如,第一電力信息如圖4所示,第二電力信息如圖5所示。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C在將蓄電池3A和的電量存儲到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C 中之後,利用第一電力信息獲得模塊和第二電力信息獲得模塊獲得並讀取所存儲的電力信息(步驟對),並比較第二電力交易裝置65—側的蓄電池;3B中蓄積的高價值電力和第一電力交易裝置61—側的蓄電池3A中蓄積的低價值電力的電量,確定電力交易量(在這裡,在允許電力交易的電力信息中),並將交易的電力設定為「禁止使用」。在這裡,如有必要,以交易電量相同的方式劃分電力信息,並存儲在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C中(步驟25)。在這裡, 電力的交易量將比較高價值電量和低價值電量時較小一方的電量作為最大值。然後,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C交換在第一電力交易裝置61的電力信息控制單元 15A和各個第二電力交易裝置65的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B之間進行交易的電力的電力信息,並將交換了的電力信息分別存儲為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C內的第一電力交易裝置61的電力信息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65的電力信息(步驟沈)。然後,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C對於新存儲的電力信息進行電力使用和電力交易的允許設定(步驟27)。在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C對新存儲的電力信息進行了電力使用和電力交易的允許設定之後,第三電力交易裝置71的結算單元23C向結算系統6發送第一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61和65交換的電力費用以進行結算(步驟28)。在電力買賣的結算結束之後,第一 第三電力交易裝置61、65、71的相應的通信單元22A、22B和22C解除連接(步驟四)。若解除連接,則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C失去對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C中存儲的第一電力交易裝置61中蓄電的電力信息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65中蓄電的電力信息進行操作的許可,之後無法編輯電力信息。這樣,根據本實施方式的電力交易裝置71,在共通的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C中存儲與蓄電池3A和:3B分別相關的信息(第一電力信息、第一識別信息、第二電力信息和第二識別信息),並基於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C中存儲的與蓄電池3A和;3B分別相關的信息進行電力價值信息的交換,所以第一電力交易裝置61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65都不必具備電力信息存儲單元,從而能夠使這兩個電力交易裝置61和65分別小型化及輕量化,並實現成本削減。此外,通過進行應用以使得在除了電力交易時以外不能編輯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C 中存儲的信息、並使得除了經認證ID認證的人以外不能編輯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C中存儲的信息,能夠防止對電力信息進行隨意編輯,提高電力交易的可靠性。另外,電力交易裝置61、65和71當然分別可以由專用電路構成,但利用計算機使電力交易裝置的控制方法程序化並在計算機上執行程序當然也是可以的。另外,在第三實施方式中,上述溫度檢測單元12A和12B不是本發明必須的結構。 在這種情況下,在電力信息中不記錄「蓄電池溫度」。此外,在第三實施方式中,上述計時單元13C不是必須的結構。在這種情況下,在電力信息中不記錄「事件發生時間」。(第四實施方式)圖14是示出了本發明第四實施方式的電力交易裝置的概略結構的框圖。另外,在圖14中,對與上述圖1及圖11共通的部分賦予相同的附圖標記而省略其說明。在圖14中,蓄電池3A連接到第一電力交易裝置61,蓄電池3A蓄積由發電裝置2 產生的電力。此外,蓄電池3A與實際出售電力的售電裝置4連接。第三電力交易裝置81採用如下結構對上述第三實施方式的第三電力交易裝置 71增加了與第二實施方式的蓄電池特性校正單元16A(16B)相同的蓄電池特性校正單元 16C。由於第三電力交易裝置81具備蓄電池特性校正單元16C,所以不必如第二實施方式那樣由第一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分別具備。蓄電池特性校正單元16C具有溫度特性校正單元17C、自身放電校正單元18C和充放電次數管理單元19C。蓄電池特性校正單元16C存儲蓄電池3A和:3B各自的蓄電特性,在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C比較特定電量下的電力價值信息之前,利用蓄電池3A的蓄電特性校正蓄電池3A中蓄積的電量並更新第一電力信息,並且,利用蓄電池;3B的蓄電特性校正蓄電池:3B中蓄積的電量並更新第二電力信息。溫度特性校正單元17C存儲蓄電池3A和各自的蓄電量和溫度的特性,在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C比較特定電量下的電力價值信息之前,利用蓄電池3A的上述特性,根據計測溫度和電力交易時的溫度來校正蓄電池3A中蓄積的電量,並更新第一電力信息,並且,利用蓄電池3B的上述特性,校正蓄電池:3B中蓄積的電量並更新第二電力信息。在這裡,第一電力信息中,包含計測蓄電池3A中蓄積的電量時由溫度檢測單元 12A計測的溫度,作為與蓄電池3A的計測溫度相關的信息。此外,第二電力信息中,包含計測蓄電池3B中蓄積的電量時溫度檢測單元12B計測的溫度,作為與蓄電池:3B的計測溫度相關的信息。例如,第一電力信息如圖8所示,第二電力信息如圖9所示。溫度特性校正單元17C進行的溫度特性的校正能夠將電力信息統一為規定溫度 (例如25度)進行電力交易。在如第三實施方式那樣通過再次計測來更新蓄電池的電量的方法中,蓄電池的溫度根據設置蓄電池的環境而不同。例如,如果如圖12那樣蓄電池的設置地點是各個家庭,則難以使蓄電池的溫度固定。自身放電校正單元18C存儲蓄電池3A和各自的蓄電量和經過時間的特性,在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C比較特定電量下的電力價值信息之前,利用蓄電池3A的上述特性, 根據計測時間和電力交易時的時間校正蓄電池3A中蓄積的電量,並更新第一電力信息,並且,利用蓄電池3B的上述特性,根據計測時間和電力交易時的時間校正蓄電池:3B中蓄積的
電量,並更新第二電力信息。在這裡,第一電力信息中,包含計測蓄電池3A中蓄積的電量時由計時單元13C計測的計測時間,作為與蓄電池3A的計測時間相關的信息。此外,第二電力信息中,包含計測蓄電池:3B中蓄積的電量時由計時單元13C計測的計測時間,作為與蓄電池;3B的計測時間相關的信息。充放電次數管理單元19C管理蓄電池3A和各自的充放電次數,在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C比較特定電量下的電力價值信息之前判定蓄電池3A的充放電次數,在規定次數以上時判斷為蓄電池3A到達其壽命,禁止電力交易處理。此外,判定蓄電池:3B的充放電次數,在規定次數以上時判斷為蓄電池3B到達其壽命,禁止電力交易處理。接下來,參考圖15所示的流程圖,說明本實施方式的電力交易裝置的動作。另外, 在各步驟的說明中一併記載執行該步驟的元件(例如,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A)。經由通信線路80將第一電力交易裝置61與第三電力交易裝置81連接,從而第一電力交易裝置61的通信單元22A與第三電力交易裝置81的通信單元22C相互進行認證。 此外,經由通信線路80將第二電力交易裝置65與第三電力交易裝置81連接,從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65的通信單元22B與第三電力交易裝置81的通信單元22C相互進行認證(步驟31)。亦即,在第一電力交易裝置61和第三電力交易裝置81的初始連接時以及在第二電力交易裝置65和第三電力交易裝置81的初始連接時互換彼此的認證ID而進行認證,從而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C獲得對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C中存儲的由第一電力交易裝置61進行蓄電的電力信息以及由第二電力交易裝置65進行蓄電的電力信息進行操作的允許,從而能夠進行電力交易。在第一電力交易裝置61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65分別連接到第三電力交易裝置81 並進行認證之後,第一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61和65的蓄電狀態把握單元IlA和IlB計測蓄電池3A和;3B的放電速度,確認在規定值以下(步驟32)。亦即,由於蓄電池3A和;3B在放電過程中(電力使用中)電力逐漸減少,因此為了不在那時進行電力交易而計測蓄電池 3A和;3B的放電速度。在第一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61和65的蓄電狀態把握單元IlA和IlB計測蓄電池 3A和;3B的放電速度並確認分別在規定值以下之後,第三電力交易裝置81的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C從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C讀取各蓄電池3A和;3B中蓄電的電力信息(步驟33)。 此外,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C利用蓄電池3A和;3B的特性信息來校正第一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61和65各自的蓄電池3A和;3B中蓄積的電量,並在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C中存儲校正後的電量(步驟34)。在這種情況下,基於溫度特性的校正由溫度特性校正單元17C進行,基於自身放電特性的校正由自身放電校正單元18C進行。此外,充放電次數的確認由充放電次數管理單元19C進行。接下來,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C比較第二電力交易裝置65 —側的蓄電池中蓄積的高價值電力和第一電力交易裝置61 —側的蓄電池3A中蓄積的低價值電力的電量,確定電量的交易量,並將交易電力設定為「禁止使用」。在這裡,如有必要,以交易量相同的方式劃分電力信息並存儲在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C中(步驟35)。在這裡,電力的交易量將比較高價值電量和低價值電量時較少一方的電量作為最大值。然後,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C交換在第一電力交易裝置61的電力信息控制單元 15A和各個第二電力交易裝置65的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B之間進行交易的電力的電力信息,並將交換了的電力信息分別存儲為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C內的第一電力交易裝置61的電力信息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65的電力信息(步驟36)。接下來,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C 對新存儲的電力信息進行電力使用和電力交易的允許設定(步驟37)。在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C對新存儲的電力信息進行電力使用和電力交易的允許設定之後,第三電力交易裝置81的結算單元23C向結算系統6發送在第一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61和65之間交換的電力費用以進行結算(步驟38)。在電力買賣的結算結束後,第一 第三電力交易裝置61、65和81各自的通信單元22A、22B和22C解除連接(步驟39)。 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C失去對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C中存儲的由第一電力交易裝置61進行蓄電的電力信息和由第二電力交易裝置65進行蓄電的電力信息進行操作的允許,之後無法編輯電力信息。這樣,根據本實施方式的電力交易裝置81,具備蓄電池特性校正單元16C,該蓄電池特性校正單元16C具有溫度特性校正單元17C,存儲蓄電池3A和:3B各自的蓄電量和溫度的特性;自身放電校正單元18C,存儲蓄電池3A和:3B各自的蓄電量和經過時間的特性; 以及充放電次數管理單元19C,管理蓄電池3A和:3B各自的充放電次數。此外,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C在比較特定電量下的電力價值信息之前,利用溫度特性校正單元17C和自身放電校正單元18C校正蓄電池3A和;3B分別蓄積的電量,並利用充放電次數管理單元19C判定蓄電池3A和:3B各自的充放電次數,在規定次數以上時判斷為蓄電池3A和;3B到達壽命而禁止電力交易處理,從而能夠以高可靠性進行電力交易。
此外,由於除了蓄電池特性校正單元16C之外與上述第三實施方式的電力交易裝置71具有同樣的結構,所以當然能夠實現同樣的效果。另外,電力交易裝置61、65和81當然可以分別由專用電路構成,但利用計算機使電力交易裝置的控制方法程序化而在計算機上執行程序當然也是可以的。另外,在第四實施方式中,上述的溫度校正單元17C和自身放電校正單元18C不是本發明中必須的結構。此外,充放電次數管理單元19C不是必須的結構,在這種情況下,在電力信息中不記錄「充放電次數」。在不具備蓄電池特性校正單元16C的情況下,溫度檢測單元12A和12B以及計時單元13C不是必須的。另外,第一到第四實施方式中,由蓄電狀態把握單元測定蓄電池的放電速度、在放電速度快時不進行電力交易不是本發明所必須的。也可以是,由蓄電狀態把握單元檢測蓄電池正在充電或放電的時間,使得在正在充電或放電時(蓄電量正在變化時)不進行電力交易。或者,也可以是,取代利用放電速度進行判斷,而是使得在蓄電狀態把握單元檢測到蓄電池中蓄積的電力在規定值以下(例如IkWh)時不進行電力交易,也可以是,以使蓄電池中留有一定量以上(例如IkWh)的方式進行電力交易,不一次對蓄積的全部電量進行交
易O另外,在本實施方式中,對電力進行了說明,但不限於此,也可以用於除電力之外的能量。例如,能夠對具有不同價值的石油、天然氣、熱能等的交易進行處理。亦即,實現一種能量交易裝置,具備第一能量信息存儲模塊,存儲第一能量信息, 該第一能量信息包含第一儲能設備中蓄積的能量的量和能量價值信息,該能量價值信息是與所述能量的量的價值相關的信息;通信模塊,從其他能量交易裝置獲得第二能量信息,該其他能量交易裝置存儲所述第二能量信息,該第二能量信息包含第二儲能設備中蓄積的能量的量以及該能量的量的能量價值信息;以及能量信息控制模塊,基於所述第一能量信息和所述第二能量信息在所述第一儲能設備和所述第二儲能設備之間進行能量交易;所述能量信息控制模塊在所述第一儲能設備的能量的量和所述第二儲能設備的能量的量之間對特定能量的量比較所述能量價值信息,在兩個儲能設備存在對所述特定能量的量而言能量價值信息不同的能量信息時,將所述能量價值信息交換並存儲在所述第一能量信息存儲模塊和所述其他能量交易裝置中。此外,實現一種能量交易裝置,具備能量信息存儲模塊,存儲第一能量信息和第一識別信息以及第二能量信息和識別信息,所述第一能量信息包含第一儲能設備中蓄積的能量的量和能量價值信息,該能量價值信息與所述能量的量的價值相關,所述第一識別信息用於識別所述第一儲能設備,所述第二能量信息包含第二儲能設備中蓄積的能量的量以及所述能量的量的能量價值信息,所述識別信息用於識別所述第二儲能設備;以及能量信息控制模塊,基於所述第一能量信息和所述第二能量信息在所述第一儲能設備和所述第二儲能設備之間進行能量交易;所述能量信息控制模塊在所述第一儲能設備的能量的量和所述第二儲能設備的能量的量之間對特定能量的量比較所述能量價值信息,在兩個儲能設備存在對所述特定能量的量而言能量價值信息不同的能量信息時,將所述能量價值信息交換並存儲在所述能量信息存儲模塊中。參考特定實施方式詳細說明了本發明,但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可以做出各種變更及修改而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範圍。本申請基於2010年2月12日提交的日本專利申請(日本特願2010-(^9410),將其內容併入本文。工業實用性本發明具有能夠在具有高價值電力並希望出售的人和具有低價值電力並希望獲得高價值電力的人之間以高可靠性進行電力交易的效果,能夠應用於電動車輛、太陽光發電或風力發電等的從自然能源獲得電力的電力設備、以及具備大規模儲能的區域或公司的電力設備。附圖標記1、51、61第一電力交易裝置2發電裝置3A.3B 蓄電池4售電裝置5、55、65第二電力交易裝置6結算系統IlAUlB 蓄電狀態把握單元12AU2B 溫度檢測單元13A、13B、13C 計時單元14A第一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B 第二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C 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5A、15B、15C 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6A、16B、16C 蓄電池特性校正單元17A、17B、17C溫度特性校正單元18A、18B、18C 自身放電校正單元19A、19B、19C充放電次數管理單元22A、22B、22C 通信單元23A、23B、23C 結算單元71,81第三電力交易裝置75 太陽光發電裝置80 通信線路100 電動車輛
權利要求
1.一種電力交易裝置,具備第一電力信息獲得模塊,從存儲有第一電力信息的第一電力信息存儲模塊獲得存儲信息,所述第一電力信息包含第一蓄電池中蓄積的電量和電力價值信息,該電力價值信息是與所述電量的價值相關的信息;第二電力信息獲得模塊,從存儲有第二電力信息的第二電力信息存儲模塊獲得存儲信息,所述第二電力信息包含第二蓄電池中蓄積的電量和該電量的電力價值信息;以及電力信息控制模塊,基於所述第一電力信息和所述第二電力信息在所述第一蓄電池和所述第二蓄電池之間進行電力交易,所述電力信息控制模塊,在所述第一蓄電池的電量和所述第二蓄電池的電量之間,對特定電量比較所述電力價值信息,當兩個蓄電池存在對所述特定電量而言電力價值信息不同的電力信息時,將所述電力價值信息交換並存儲在所述第一電力信息存儲模塊和所述第二電力信息存儲模塊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力交易裝置, 所述電力價值信息包含所述蓄電池中蓄積的電量的發電方法或電力價格。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力交易裝置,所述電力信息控制模塊將所述第一電力信息劃分成多個電力信息,以便在所述第一蓄電池的電量和所述第二蓄電池的電量之間對特定電量比較所述電力價值信息。
4.根據權利要求1到3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電力交易裝置,具備蓄電狀態把握模塊,把握所述第一蓄電池的蓄電狀態,當利用所述蓄電狀態把握模塊得知所述第一蓄電池的放電速度為規定值以下時,所述電力信息控制模塊比較所述特定電量下的所述電力價值信息。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力交易裝置,所述電力信息控制模塊在比較所述特定電量下的所述電力價值信息之前,利用所述蓄電狀態把握模塊再次計測所述第一蓄電池中蓄積的電量,將所述第一電力信息更新並存儲在所述第一電力信息存儲模塊中。
6.根據權利要求1到5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電力交易裝置,具備蓄電池特性校正模塊,該蓄電池特性校正模塊存儲有所述第一蓄電池的蓄電特性,所述電力信息控制模塊在比較所述特定電量下的所述電力價值信息之前,利用所述蓄電池特性校正模塊校正所述第一蓄電池中蓄積的電量,並更新所述第一電力信息而進行所述電力交易。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力交易裝置,所述第一電力信息包含與計測所述第一蓄電池中蓄積的電量時所述第一蓄電池的計測溫度相關的信息,所述蓄電池特性校正模塊具備溫度特性校正模塊,該溫度特性校正模塊存儲有所述第一蓄電池的蓄電量和溫度的特性,所述電力信息控制模塊在比較所述特定電量下的所述電力價值信息之前,利用所述溫度特性校正模塊並根據所述計測溫度和所述電力交易時的溫度來校正所述第一蓄電池中蓄積的電量,並更新所述第一電力信息而進行所述電力交易。
8.根據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電力交易裝置,所述第一電力信息包含與計測所述第一蓄電池中蓄積的電量時的計測時間相關的信息?所述蓄電池特性校正模塊具備自身放電特性校正模塊,該自身放電特性校正模塊存儲有所述第一蓄電池的蓄電量和經過時間的特性,所述電力信息控制模塊在比較所述特定電量下的所述電力價值信息之前,利用所述自身放電特性校正模塊並根據所述計測時間和所述電力交易時的時間來校正所述第一蓄電池中蓄積的電量,並更新所述第一電力信息而進行所述電力交易。
9.一種電力交易裝置的控制方法,具備以下步驟第一電力信息獲得步驟,從存儲有第一電力信息的第一電力信息存儲模塊獲得存儲信息,所述第一電力信息包含第一蓄電池中蓄積的電量和電力價值信息,該電力價值信息是與所述電量的價值相關的信息;第二電力信息獲得步驟,從存儲有第二電力信息的第二電力信息存儲模塊獲得存儲信息,所述第二電力信息包含第二蓄電池中蓄積的電量和該電量的電力價值信息;以及電力交易步驟,基於所述第一電力信息和所述第二電力信息在所述第一蓄電池和所述第二蓄電池之間進行電力交易,所述電力交易步驟中,在所述第一蓄電池的電量和所述第二蓄電池的電量之間,對特定電量比較所述電力價值信息,當兩個蓄電池存在對所述特定電量而言電力價值信息不同的電力信息時,將所述電力價值信息交換並存儲在所述第一電力信息存儲模塊和所述第二電力信息存儲模塊中。
10.一種使計算機執行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力交易裝置的控制方法的程序。
全文摘要
一種電力交易裝置及其控制方法,能夠在具有高價值電力並希望出售的人和具有低價值電力並希望獲得高價值電力的人之間以高可靠性進行電力交易。電力信息控制單元(15A)基於第一電力信息和第二電力信息在蓄電池(3A)和蓄電池(3B)之間進行電力交易,上述第一電力信息包括蓄電池(3A)中蓄積的電量及與該電量的價值相關的電力價值信息,上述第二電力信息包括蓄電池(3B)中蓄積的電量及該電量的電力價值信息。此時,在蓄電池(3A)和蓄電池(3B)之間對特定的電量比較電力價值信息,在兩個蓄電池(3A,3B)存在對特定電量而言電力價值信息不同的電力信息時,將電力價值信息交換並存儲在第一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A)和第二電力交易裝置(5)的第二電力信息存儲單元(14B)中。
文檔編號H02J3/00GK102484384SQ201180003068
公開日2012年5月30日 申請日期2011年2月10日 優先權日2010年2月12日
發明者吉村康男 申請人:松下電器產業株式會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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