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光複合纜的光纜連接部的製作方法
2023-05-09 22:42:51 2
專利名稱:電力·光複合纜的光纜連接部的製作方法
本發明涉及收容到電力·光複合纜內的光纜連接部。
作為海底電力·光複合纜的一例如圖5所示。
在圖5的複合纜中,11為三根電力電纜,12為光纜,13為由例如黃麻組成的填充物,14為用帶子作的壓卷層,15為受拉部件,16為外裝護皮。
從圖5中可以看出,光纜12因比電力電纜11要細,故通常配置在相鄰的電力電纜11之間的溝(一般稱為肩)的部分上。
一般在這樣的電力·光複合電纜中,由於電纜尺寸很長,有必要在途中設置電力電纜的連接部及光纜的連接部,此時最好作成各連接部的外徑和電力電纜外徑或光纜外徑大致為相同的直徑,從而使作為電纜的整體的外徑在縱向上沒有變化。
從來電力電纜的相互之間都是進行同直徑連接的。
與此相反,在光纜相互的連接中考慮到在光纖產生連接差錯之際進行重新連接,有必要在連接部使光纜具有多餘的長度(即餘長),為收容該餘長,光纜連接部的外徑要比光纜的外徑大得相當多。
其結果是含光纜連接部的部分的電纜的外徑局部增大,使布纜作業變得很麻煩,此外,還會發生在光纜連接部上受到過大的外力的不合適的情況。
本發明鑑於上述問題,而提供一種電力·光複合纜,該纜在光纜連接部的外徑的尺寸上進行了改善,以使其不致對使用帶來障礙,即能使遍及全長的光纜外徑加工成一樣。
為了達到本發明的預期的目的,在用以收容到電力·光複合纜內的光纜連接部中,其特徵在於在要連接的兩光纜的端部之間,配置有其外周上具有直線槽和曲線槽的棒狀的餘長收容構件,當該兩光纜的受拉部件連接在一起的同時,從上述兩光纜的端部拉出的各光纖分別配成對並相對連接,這些連接著的光纖的餘長部分及沒有餘長的部分中,餘長部分收容在上述餘長收容構件的曲線槽內,而沒有餘長的部分則收容在上述餘長收容構件的直線槽內。
有關本發明的光纜連接部能將兩光纜端部的各光纖分別收容在餘長收容構件的曲線槽及直線槽中。
即,在光纜相互的連接中當在留有光纖餘長的情況下連接成功時,其餘長收容在餘長收容構件的曲線槽內,由於隨著連接差錯而引起的再連接及多次連接等消耗了光纖餘長部分時,該餘長已消失的部分則收容到餘長收容構件的直線槽內。
於是,連接好的光纖都整齊地裝到餘長收容構件的各槽內。
在上述的本發明中能使光纜的連接部的外徑變小的理由如下。
一般,當餘長收容構件構成配置在光纜連接部的外周上的形狀時,其含餘長收容構件的光纜連接部的徑向尺寸不可避免地會變大。
與此相反的本發明的場合,因餘長收容構件不配置在光纜連接部的外周,該餘長收容構件配置在兩光纜的端部之間,故光纜連接部的外徑不會變大。
而且,由於餘長收容構件為在長度方向上具有足夠尺寸的棒形,故在其外周上所形成的曲線槽必然很長,如是一般所採用的長度的光纖餘長,則不必特別使餘長收容構件的外徑加大,光纖的餘長也可收容在曲線槽內,故沒有必要將餘長收容構件的外徑加大。
且,裝在餘長收容構件的曲線槽內、直線槽內的光纖也不會向該餘長收容構件的外周增大體積。
由於有以上的綜合效果,能使光纜連接部的外徑減少,內部藏有這樣的光纜連接部的電力·光複合纜的外徑也不會局部增大。
以下參照附圖對本發明的實施例作詳細地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一實施例。
在圖1中要連接的兩光纜12、12分別剝掉金屬護皮21的端部,同時從該端部拉出受拉部件22和所要根數的光纖23。
受拉部件22在金屬護皮21的端部附近被切斷,並使光纖23具有連接所必需的餘長。
在兩光纜12、12的端部之間,棒狀的餘長收容構件24以適當的間隔配置成和2根光纜12、12在同一軸線上。
這樣的餘長收容構件24為一例,由圖2所示結構組成。
即餘長收容構件24,在其外周上具有收容光纖23用的曲線槽23和直線槽26,在其中心將受拉部件設為一體。
在此場合的曲線槽25由單方向的螺旋槽所構成。
曲線槽25和直線槽26是以各一根為一組,在圖2中為便於理解,故表示了一組的狀態,但曲線槽25和直線槽26的組數可對應於光纖23的根數。
餘長收容構件24的外徑大致等於光纜12的外徑。
在兩餘長收容構件24、24中的各受拉部件27中,位於兩光纜12、12端面間的中央處相互面對著的受拉部件作相對連接,位於各光纜12、12的端部側的受拉部件則和該光纜12的受拉部件22相對連接,且形成受拉部件的連接部28、29。
從兩光纜12、12端部拉出的各光纖23,也是分別成對的光纖則在兩光纜12、12的端部間的中央即兩根餘長收容構件24、24之間進行連接,從而形成光纜23的連接部30。
在上述光纖作相互連接中由於進行第一次連接時,光纖23具有餘長,故在其餘長收容在曲線槽25內的狀態下進行預定的連接。
在第一次光纖相互連接成功時接好的光纖23照樣裝在曲線槽25內。
在第一次連接失敗時,從曲線槽25中僅拉出下一次連接所需要的長度的光纖23,並在將其移到直線槽26的狀態下,進行第二次的光纖連接。
這樣,在連接失敗時可進行若干次的重新的連接,直到曲線槽25內的光纖23全部移到直線槽26為止,即直到光纖成為沒有餘長為止。
在各光纖23連接結束之後,蓋上連接管31,並使其跨於光纖的金屬護皮21、21之間,該連接管31的兩端則通過粘接劑或焊接等固定在金屬護皮21、22上。
圖3為餘長收容構件24的其他例。
圖3的餘長收容構件24也在其外周上形成直線槽26和曲線槽32,而在該例中的曲線槽32則由每隔適當的周期方向進行反轉的SZ螺旋槽所構成。
在圖3的場合,曲線槽32的SZ螺旋的方向每一周反轉一次,而也可以在不滿一周處使SZ螺旋的方向反轉。
這樣,即使在將光纖23連接好以後,也能將光纖收容在曲線槽(螺旋槽)32內。
不過,即使在單向螺旋槽(曲線槽25)的場合,如左、右的餘長收容構件24、24上的螺旋槽的方向相反,也能將連接後的光纖收容在其槽內。
且,如各光纖的連接次數不同,則收容在曲線槽內的光纖和收容在直線槽內的光纖有時是交差的。
在這樣的交差部上,為了作到使重合的光纖相互不加側壓力,最好使曲線槽和直線槽形成大於光纖外徑的不同深度。
圖4為本發明的其他實施例。
圖4的實施例,是在各光纜12、12的端部一側上每端分別連接2個餘長收容構件24,在兩光纜12、12的端部間總共備有4個餘長收容構件24,在這些餘長收容構件24上分別收容有一個連接餘長。
在這樣的實施例的場合,可以通過將連接失敗的光纖23從曲線槽25全部移到和其成一組的直線槽26,而得到相當於一次的連接餘長。
因而作業者可省去每次連接失敗均需檢查光纖23的長度的工夫。
在圖4的實施例中,在各光纜12、12的端部一側上由於分別設有2個餘長收容構件、故可允許2次連接錯誤。
此外,在圖4的實施例中,在兩光纜12、12的端部間,其中央側的2個餘長收容構件24、24的間隔設定得較大,在其間成一列地並排設置有使受拉部件33和圓盤狀的間隔器34成為一體的多個線心保持架35。
在這樣的線心保持架列中,位於縱向中間的線心保持架35的受拉部件33,在這些連接部36上互相連接,而位於縱向兩端的線心保持架35的受拉部件33和餘長收容構件24的受拉部件27則在這些連接部37上相互連接。
這樣,在中央一側的2個餘長收容構件24、24之間設有多個線心保持器35的場合,在該各線心保持器35的間隔器34之間,能使光纖23很鬆弛,且能將光纖23的連接部30在縱向上錯開配置。
此外,在圖4的實施例中,連接管31的外周用橡膠或塑料制的防蝕層38進行被覆。
再者,沒有圖示的有為了防止光纖23和連接管31的接觸,在連接管31的內側上有時設有用帶子的壓卷層,為了對光纖的移動作某種程度的抑制,在該連接管31內充填有黃麻。
在以上所述的各實施例中,有關曲線槽的形狀,只要能以大於允許曲率(例如曲率半徑R=40mm)的曲率收容光纖,則任何形狀都可以,而一般如上所述,最好是單向螺旋槽或是在一周內方向反轉的SZ螺旋槽。
如以上所說明的那樣,根據本發明,在外周上具有直線槽和曲線槽的棒狀餘長收容構件通過配置在應連接在兩光纜的端部之間,能收容光纖的餘長,即使連接失敗時也能得到直徑較小的光纖連接部。
因而,具有這樣的連接部的光纜被收容在電力·光複合電纜內的場合,不會出現由該光纜連接部所引起的電力·光複合纜的外徑局部變大的現象,從而能得到遍及全長外徑都是一樣的電力·光複合纜。
圖1為示意地表示有關本發明的光纜連接部的一實施例的縱剖面圖,圖2、圖3為表示在該實施例中所使用的餘長收容構件的各種例子的透視圖,圖4為示意地表示有關本發明的光纜連接部的其他實施例的縱剖面圖,圖5為表示電力·光複合纜的一例的橫剖面圖。
11……電力電纜 12……光纜21……金屬護皮 22……受拉部件23……光纖 24……餘長收容構件25……曲線槽(單向螺旋模)26……直線槽 27……受拉部件30……光纖連接部 31……連接管32……曲線槽(SZ螺旋槽)
權利要求
1.一種電力·光複合纜的光纜連接部,用來收容在電力·光複合纜內,其特徵在於在要連接的兩光纜的端部之間配置有在外周上具有直線槽和曲線槽的棒狀的餘長收容構件,在和兩光纜的受拉部件連在一起的同時,從上述兩光纜的端部所引出的各光纖分別成對地相對連接,在些連接起來的光纖的餘長部分及沒有餘長的部分中,餘長部分收容在上述餘長收容構件的曲線槽內,沒有餘長的部分則收容在上述餘長收容構件的直線槽內。
2.如權利要求
1所述的電力·光複合纜的光纜連接部,其特徵在於多個餘長收容構件保持相對間隔,且在要連接的兩光纜的端部之間配置成一列,在和兩光纜的受拉部件串連連接在一起的同時,從上述兩光纜的端部所拉出的各光纖分別配成對,且在各餘長收容構件的相鄰部件之間相對連接,這些已被連接的光纖的餘長部分和沒有餘長的部分中餘長部分收容在上述餘長收容構件的曲線槽內,沒有餘長的部分收容在上述餘長收容構件的直線槽內。
3.如權利要求
2所述的電力·光複合纜的光纜連接部,其特徵在於偶數個餘長收容構件成一列地配置在要連接的兩光纜的端部之間。
4.如權利要求
1~3中任一權利要求
所述的電力·光複合纜的光纜連接部,其特徵在於餘長收容構件上的曲線槽和直線槽的深度相互不同。
5.如權利要求
1~4中任一權利要求
所述的電力·光複合纜的光纜連接部,其特徵在於餘長收容構件上的曲線槽由單向的螺旋槽構成。
6.如權利要求
1~4中任一權利要求
所述的電力·光複合纜的光纜連接部,其特徵在於餘長收容構件上的曲線槽由在一周以內方向反轉的SZ螺旋槽所構成。
7.如權利要求
1~6中任一權利要求
所述的電力·光複合纜的光纜連接部,其特徵在於餘長收容構件上形成有多個曲線槽。
專利摘要
一種電力·光複合纜的光纜連接部,在要連接的兩光纜的端部之間配置有在外周上具有直線槽和曲線槽的棒狀的餘長收容構件,用於連接複合纜內的光纖,光纖餘長部分可收容在曲線槽內,而沒有餘長的光纖則收容在直線槽內,餘長收容構件可用多個或偶數個例如2個或4個,曲線槽可由單向螺旋槽或在一周內方向反轉的SZ螺旋槽形成,通過使用本發明能使光纜連接部的外徑不致增大,同時內葳有光纜連接部的複合纜的外徑也不會局部增大。
文檔編號H02G15/08GK87107263SQ87107263
公開日1988年9月7日 申請日期1987年12月4日
發明者淺田義久, 飯住昌弘 申請人:古河電氣工業株式會社導出引文BiBTeX, EndNote, Ref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