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人頭頸拆裝輔具的製作方法
2023-04-28 20:59:56 9
專利名稱:假人頭頸拆裝輔具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汽車碰撞試驗用假人的拆裝輔具,更具體地說,它涉及一種方便拆裝假人頭部和頸部的輔助工具。
背景技術:
汽車碰撞假人是汽車碰撞試驗中常用的設備,為了確保碰撞後所採集到的數據準確可靠,每進行兩次碰撞試驗就需要對碰撞假人頭頸進行一次標定,在對假人進行標定的過程中需要將假人結構拆卸分解以及再重新裝配起來。目前普遍使用的方法是將假人的頭部和頸部分別從假人上拆卸下來,假人的頸部和頭部標定完成之後再分別依次裝配在假人上。由於碰撞假人屬於高精度測試設備,現在的這種拆卸和裝配的方法在操作過程中很容易對假人的頸部和頭部造成傷害,從而影響碰撞試驗數據的準確性。中國專利公告號CN2786594Y,公告日2006年6月7日,實用新型的名稱為汽車碰撞用假人頸部標定臺,這種標定臺在標定假人頸部的時候,需要將假人的頭部和頸部依次從假人上拆卸下來,標定完成後再依次裝配到假人上,操作過程中很容易對假人的頸部和頭部造成傷害,從而影響碰撞試驗數據的準確性。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克服了現有的汽車碰撞假人在頭部和頸部標定時,拆卸和裝配容易對假人的頸部和頭部造成傷害,從而影響碰撞試驗數據的準確性的不足,提供了一種假人頭頸拆裝輔具,它方便了假人的頭部和頸部標定時,頭部和頸部的拆卸與裝配,拆卸和裝配過程中不易對假人的頸部和頭部造成傷害,保證假人碰撞數據的準確性。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採用以下技術方案一種假人頭頸拆裝輔具,包括連接座,連接座的一端固定連接有用於連接固定假人頭部的固定板,另一端固定連接有連接杆,連接杆上可調節連接有緊固杆,緊固杆靠近固定板端連接有用於支撐假人頸部的支座,連接座上遠離連接杆側固定連接有用於夾緊固定輔具的夾緊機構。在對假人的頭部和頸部進行標定的時候,先將連接在一起的假人頭部和頸部作為一個整體從假人身上拆卸下來,將假人頭頸拆裝輔具通過夾緊機構裝夾固定在工作檯上,然後將它連接固定在假人頭頸拆裝輔具上。假人的頭部連接固定在固定板上,支座支撐住假人的頸部並通過調節緊固杆使支座支撐住假人的頸部。此時再拆卸假人頭部和頸部之間的連接部分,使假人的頭部和頸部分離。再將分離的假人的頭部和頸部分別從假人頭頸拆裝輔具上拆卸下來進行標定。假人的頭部和頸部分別標定完成後再將它們固定連接在假人頭頸拆裝輔具上,然後將假人的頭部和頸部連接在一起成一個整體。最後再將連接成一個整體的假人的頭部和頸部從假人頭頸拆裝輔具上拆卸下來連接到碰撞假人身上。由於假人的頭部和頸部是作為一個整體固定住的,因此在拆卸和裝配的過程中不易對假人的頸部和頭部造成傷害,保證假人碰撞數據的準確性。作為優選,夾緊機構包括與連接座固定連接的固定柱,固定柱兩端設有連接柱,固定柱和連接柱一起構成U形結構,兩連接柱的相對側面中靠近固定板的側面上連接有夾板,遠離固定板的連接柱上設有用於夾緊的調節杆,調節杆靠近夾板端設有和夾板對應的夾盤。這種夾緊機構在裝夾的時候方便,而且裝夾後穩定不易鬆動。作為優選,調節杆遠離夾板端設有手柄,緊固杆遠離固定板端設有旋鈕。手柄使調節杆的選裝調節更加省力,旋鈕方便緊固杆的旋轉調節。作為優選,固定板上設有用於連接假人頭部的固定孔。固定孔方便假人頭部與固定板的連接固定,通過螺栓穿過固定孔將假人頭部連接在固定板上。作為優選,支座呈圓柱形,支座上設有軸線和支座重合的支撐孔。支撐孔與假人頸部凸出的圓柱適配,使支座支撐假人頸部更加可靠穩定。作為優選,連接杆與連接柱平行,緊固杆和調節杆分別與固定柱平行。連接座為四 稜柱形,上端面傾斜,固定板連接在連接座的側面上,連接座傾斜設置且與連接杆的夾角為鈍角。這樣設計假人頭頸拆裝輔具,使它的使用時操作更加方便。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方便了假人的頭部和頸部標定時,頭部和頸部的拆卸與裝配,拆卸和裝配過程中不易對假人的頸部和頭部造成傷害,保證假人碰撞數據的準確性。
圖I是本實用新型的一種結構示意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側視圖;圖中1、連接座,2、固定板,3、連接杆,4、緊固件,5、支座,6、固定柱,7、連接柱,8、夾板,9、夾盤,10、調節杆,11、手柄,12、旋鈕,13、固定孔,14、支撐孔,15、焊接柱。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具體實施例,並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進ー步的具體描述實施例一種假人頭頸拆裝輔具(參見附圖1),包括連接座1,連接座I為四稜柱形,連接座I的上端面傾斜。連接座I的上端固定連接有用於連接固定假人頭部的固定板2,下端固定連接有連接杆3,固定板2和連接杆3連接在連接座I的同一側面上。固定板2焊接在連接座I的側面上,固定板2呈矩形,在固定板2的四個轉角位置分別設有一個用於連接假人頭部的固定孔13。連接杆3也呈四稜柱形,連接杆3和連接座I 一體結構,連接杆3和連接座I 一起構成L形結構,連接座I傾斜設置且與連接杆3的夾角為鈍角(參見附圖2)。連接杆3上可調節連接有緊固杆4,緊固杆4側壁上設有外螺紋,連接杆3上設有帶內螺紋的並與緊固杆適配的連接孔,緊固杆4連接在連接孔內並可通過螺紋調節緊固杆4的伸縮。緊固杆4靠近固定板2端連接有用於支撐假人頸部的支座5,緊固杆4遠離固定板2端設有旋鈕12。支座5呈圓柱形,支座5的軸線和緊固杆4的軸線重合。支座5上設有軸線和支座5重合的支撐孔14,支撐孔14和假人頸部凸出的圓柱適配,假人頸部凸出的圓柱插入支撐孔14內。連接座I上遠離連接杆3側固定連接有用於夾緊固定輔具的夾緊機構,夾緊機構包括與連接座I固定連接的固定柱6,固定柱6通過焊接柱15焊接在連接座I上,固定柱6呈四稜柱形,固定柱6兩端設有垂直固定柱6的連接柱7,固定柱6和連接柱7 —起構成U形結構,連接柱7折向遠離連接座I的方向,兩連接柱7的相對側面中靠近固定板2的側面上焊接有夾板8,遠離固定板2的連接柱7上設有用於夾緊的調節杆10,調節杆10靠近夾板8端設有和夾板8對應的夾盤9,調節杆10外壁上設有外螺紋,與調節杆10連接的連接柱7上設有與調節杆10適配的帶內螺紋的連接孔,調節杆10連接在連接孔內並可通過螺紋調節調節杆10的伸縮。調節杆10遠離夾板8端設有手柄11,手柄11為軸線和調節杆10軸線垂直的橫杆,扳動橫杆旋轉調節杆10來調節伸縮調節杆10。連接杆3與連接柱7平行,緊固杆4和調節杆10分別與固定柱6平行。假人頭頸拆裝輔具在使用時,通過夾緊機構將輔具夾緊固定在工作檯上,假人的頭部和頸部需要標定的時候,將它們作為一個整體從假人身上拆卸下來再裝夾到假人頭頸拆裝輔具上,假人的頭部通過螺栓連接在固定板上,假人頸部上凸出的圓柱插在支座的支撐孔內,調節緊固杆,使假人的頭部和頸部牢牢地固定在假人頭頸拆裝輔具上,此時再拆卸假人頭部和頸部之間的連接部分,使假人的頭部和頸部分離。再將分離的假人的頭部和頸部分別從假人頭頸拆裝輔具上拆卸下來進行標定。假人的頭部和頸部分別標定完成後再將它們固定連接在假人頭頸拆裝輔具上,然後將假人的頭部和頸部連接在一起成一個整體。最後再將連接成一個整體的假人的頭部和頸部從假人頭頸拆裝輔具上拆卸下來連接到碰 撞假人身上。由於假人的頭部和頸部是作為一個整體固定住的,因此在拆卸和裝配的過程中不易對假人的頸部和頭部造成傷害,保證假人碰撞數據的準確性。以上所述的實施例只是本實用新型的一種較佳的方案,並非對本實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在不超出權利要求所記載的技術方案的前提下還有其它的變體及改型。
權利要求1.一種假人頭頸拆裝輔具,其特徵是,包括連接座(I),連接座的一端固定連接有用於連接固定假人頭部的固定板(2),另一端固定連接有連接杆(3),連接杆上可調節連接有緊固杆(4),緊固杆靠近固定板端連接有用於支撐假人頸部的支座(5),連接座上遠離連接杆側固定連接有用於夾緊固定輔具的夾緊機構。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假人頭頸拆裝輔具,其特徵是,夾緊機構包括與連接座固定連接的固定柱(6),固定柱兩端設有連接柱(7),固定柱和連接柱一起構成U形結構,兩連接柱的相對側面中靠近固定板的側面上連接有夾板(8),遠離固定板的連接柱上設有用於夾緊的調節杆(10),調節杆靠近夾板端設有和夾板對應的夾盤(9)。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假人頭頸拆裝輔具,其特徵是,調節杆遠離夾板端設有手柄(11),緊固杆遠離固定板端設有旋鈕(12)。
4.根據權利要求I或2或3所述的假人頭頸拆裝輔具,其特徵是,固定板上設有用於連接假人頭部的固定孔(13)。
5.根據權利要求I或2或3所述的假人頭頸拆裝輔具,其特徵是,支座呈圓柱形,支座上設有軸線和支座重合的支撐孔(14)。
6.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假人頭頸拆裝輔具,其特徵是,連接杆與連接柱平行,緊固杆和調節杆分別與固定柱平行。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假人頭頸拆裝輔具,其特徵是,連接座為四稜柱形,上端面傾斜,固定板連接在連接座的側面上,連接座傾斜設置且與連接杆的夾角為鈍角。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假人頭頸拆裝輔具,旨在解決現有的汽車碰撞假人在頭部和頸部標定時,拆卸和裝配容易對假人的頸部和頭部造成傷害,從而影響碰撞試驗數據的準確性的不足。該實用新型包括連接座,連接座的一端固定連接有用於連接固定假人頭部的固定板,另一端固定連接有連接杆,連接杆上可調節連接有緊固杆,緊固杆靠近固定板端連接有用於支撐假人頸部的支座,連接座上遠離連接杆側固定連接有用於夾緊固定輔具的夾緊機構。假人的頭部和頸部標定時,頭部和頸部的拆卸與裝配方便,拆卸和裝配過程中不易對假人的頸部和頭部造成傷害,保證假人碰撞數據的準確性。
文檔編號G01M17/007GK202522389SQ20122007270
公開日2012年11月7日 申請日期2012年3月1日 優先權日2012年3月1日
發明者劉衛國, 周冬, 張毅, 欒朋, 趙福全, 韓剛, 魏亞明 申請人: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