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攜帶可攜式終端的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4-28 14:08:51 1
專利名稱:用於攜帶可攜式終端的裝置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於攜帶終端比如手持電話、語言練習接收器或盒式放音機,以及用於攜帶組合的終端和耳機的裝置。
背景技術:
隨著技術的發展,各種可攜式終端在尺寸和重量上急劇減小。
隨之,它們的攜帶也具有簡單、方便的優點。
另一方面,當在口袋等中攜帶的時候,它們的尺寸減小增加了從口袋等滑出或掉出而丟失或損壞的危險。
而且,可攜式終端經常通過導線與耳機相連,然而導線長度較長,在使用和存儲過程中它們可能自身纏繞起來、或相互纏繞、或與其它物品纏繞,且暴露在外會呈現外觀不整潔的缺點,尤其是在擁擠的交通系統中。
因此,為了獲得整潔的外觀,已經尋找到一種防止可攜式終端損壞或丟失的措施。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種防止在攜帶期間當各種可攜式終端從保存處離開時由於攜帶者粗心而導致終端丟失和損壞的裝置。
本發明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種當終端連接耳機時防止導線纏繞而使外觀整潔的耳機攜帶裝置。
本發明的另一目的是不僅將用於終端和耳機的上述攜帶裝置作為個人裝飾品,而且使它們與終端一起執行不同功能。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的裝置形成為小首飾的形狀,以增加不同功能,它包括耳機導線捲軸,且有一根掛繩,掛繩一端為項鍊,而另一端連接於攜帶的終端。
圖1是本發明優選實施例的總體透視圖。
圖2是圖1的實施例的局部側視截面圖。
圖3是第一實施例在使用中的視圖。
圖4是第二實施例的總體透視圖。
圖5是圖4的實施例的局部側視截面圖。
圖6a和6b是圖2的實施例在使用中的視圖。
圖7是第一實施例和第二實施例的改型的正視圖。
圖8是圖7的實施例的側視截面圖。
圖9是第二實施例的另一改型的示例性透視圖。
圖10是本發明的另一實施例的視圖。
圖11是圖10的實施例在使用中的示例圖。
實施例1如圖1和2所示,本發明將掛繩2固定在裝置1的後側,該掛繩的一端用來懸掛在脖子上,另一端用來固定到所攜帶的終端上。
掛繩2連接在公知的位於後側的掛繩收緊件4,且可以上下調節長度。
裝置1的正面可以做成各種形狀、樣式和顏色,以便作為個人裝飾物,且如圖2所示,該裝置1具有鉸接於部件7上的蓋8,可以轉動打開,形成用於容納圖片、鏡子11的空間,或用於嵌入或容納簡單的小粉盒(compact)。此外,該裝置的前面可以設有緊固件,以便由緊固件9可拆卸地附加分離的或個人裝飾物k或標籤。
根據本發明,如圖3所示,終端3固定到使用者脖子上的掛繩上,所以即使它滑出其保存處比如夾克口袋,終端仍然保持在身體上而不會與身體分離掉落而丟失或損壞。該裝置還具有作為裝飾物如小首飾的效果,可以起到用於容納圖片、鏡子、無線耳機或小粉盒的作用,或者用作識別標籤或標牌,或者與打火機或其它用具相組合。
實施例2本實施例是設計用來攜帶組合使用的終端和耳機,其結構基本上與前面的實施例相同。
但它增加了耳機攜帶裝置,該裝置避免耳機導線纏繞,而保持導線總是外觀整潔。
參照圖4和5,該實施例的裝置殼體1將掛繩2固定到殼體1上,該殼體形成有容納耳機導線捲軸的空間。導線的卷繞操作是通過操作開關13進行的。裝置1在其一側連接有調節器16,用於調節在一端裝有聽筒插頭14的下部導線15a的長度。調節器16由用於卷繞導線的條形部件和用於防止卷繞過程中導線展開的蓋形鎖件構成。視需要耳機可以有選擇地具有麥克風。
另一方面,該裝置除容納前述的卷繞捲軸12之外,還在其內部腔中容納前面描述的實施例1的各種物品,或者容納、安裝將給該裝置增加不同功能的不同的裝置,這將在下面描述。
參照圖6a和6b,示出了該實施例的使用,圖6a示出了固定在導線15a一端的聽筒插頭14插入終端內以便連接,從該裝置內拉出導線從而拉出耳機5,放入耳朵內,且使用之後,操縱開關13自動地將耳機導線15卷繞在裝置1內的卷繞捲軸12上。
裝置1還具有開關17,用於在耳機和麥克風以及終端之間執行信號連通的開/關操作。
根據本發明,實施例1防止了終端的丟失或損壞,容納或組合了簡單的物品,且具有不同效果的個人裝飾物的功能,而且,使用過程中或保存過程中避免了耳機導線纏繞,而保持外觀整潔、有序的優點。當該實施例在複雜的公共運輸系統中使用時,本發明的效果將更加明顯。
實施例3該實施例是前面的實施例2的改型,用於攜帶插入附加在該裝置上的套中的終端。
參照圖7和8,該實施例的結構是該裝置1在其下端具有特定形狀的終端緊固件18,例如領帶,在其背面有一用於容納終端3的終端容納套19。
終端容納套19的內表面最好覆蓋有屏蔽電磁波的織物或塗層。
該實施例的裝置1可以如實施例1和2以同樣的方式構成。即,根據單獨地攜帶終端或者攜帶組合的終端和耳機,可以適當匹配地構成該實施例。與實施例1和2不同的僅是掛繩1連接於裝置1,而不是連接於終端。
圖9示出了實施例2的另一改型,在裝置1的背面具有終端容納套19,且掛繩2連接於終端套19,而不是連接於裝置1。
而且,裝置1和終端套19布置成可分離地互相組合在一起,連接固定是用公知的雙面膠帶來實現的,以便可分離。
根據本發明,通過將終端和該裝置更近地組合在一起形成一個完整單元,該實施例帶來了防止終端丟失或損壞以及耳機導線纏繞的效果,且還增加了使用的方便性。
實施例4本實施例公開了一種除攜帶終端和耳機之外還具有不同功能的裝置。
1.該裝置在其內部空間容納有微型收音機或其它無線接收器,且在外側安裝有用於無線調諧和開/關電源的選擇器。
2.該裝置局部或整個地形成聚合物電池,以用作備用電源。
3.該裝置裝有連接於可攜式電話和終端的語音識別電路,使它們的撥號及其它功能可以在語音命令下自動執行。
4.該裝置可以安裝一個實現靜音功能的開關,以便臨時中斷電話通訊。
5.該裝置具有放大器和與其相連的聽筒塞孔,將兩個或多個裝置互相連接起來,使多個使用者可以同時說或聽。即,該裝置裝有連接於聽筒插頭14的開關20、放大器21、電話線路連接器22、連接於連接器22的聽筒塞孔23,和連接於終端的聽筒插頭。聽筒塞孔連接於另一裝置的聽筒插頭,兩或多個人可以同時進行語音通訊或收聽語音。線路連接器22是平行地將經開關20而來的信號連接於耳機和聽筒塞孔的電路連接器。
權利要求
1.一種用於攜帶可攜式終端的裝置,所述裝置具有掛繩,掛繩一端固定於所述裝置的後部,另一端與所述終端電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掛繩通過公知的掛繩收緊件可調節長度,以便所述裝置定位。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徵在於,一個蓋鉸接在所述裝置上以便可樞軸轉動地操作,形成用於在其中容納小物品的內部腔。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內部腔具有固定到內表面上的鏡子。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腔內裝有無線耳機。
6.如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裝置在前面具有可分離地連接裝飾物和/或識別標籤的緊固件。
7.一種用於攜帶終端和耳機的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裝置在內部形成有一個中空部,以固定耳機導線卷繞裝置,且具有固定在後側的掛繩,所述掛繩的一端戴在使用者的脖子上,另一端連接於所攜帶的終端。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掛繩通過公知的掛繩收緊件可調節長度,以便所述裝置定位。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裝置具有鉸接在其上以便樞軸轉動地動作的蓋。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蓋具有固定到其內表面上的鏡子。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蓋在其前面具有可分離地連接裝飾物和/或識別標籤的緊固件。
12.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裝置具有在耳機和麥克風以及終端之間接通/切斷信號的開關。
13.一種用於攜帶可攜式終端的裝置,所述裝置在其頂部設有用於掛在使用者脖子上的掛繩,在其底部設有終端緊固件,在其後部設有用於容納終端的終端套。
14.如權利要求1或13所述的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裝置包括組合在一起的打火機。
15.如權利要求1或13所述的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裝置具有組合在一起的小粉盒座(compact holder)。
16.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終端套的內表面被處理,以便屏蔽電磁波。
17.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裝置,其特徵在於,一個蓋鉸接在所述裝置上以便樞軸轉動地操作,形成在其中用於容納小物品的內部腔。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裝置,其特徵在於,一個鏡子固定到內側上。
19.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腔內裝有無線耳機。
20.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裝置,其特徵在於,一個緊固件設置在其前側,用於可分離地連接裝飾物和/或識別標籤。
21.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蓋在其前面具有可分離地連接裝飾物和/或識別標籤的緊固件。
22.一種用於攜帶終端和耳機的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攜帶裝置裝有耳機導線卷繞裝置,在其頂部設有用於掛在使用者脖子上的掛繩,在其底部設有用於連接終端的緊固件,所述終端容納在後側的終端套內。
23.一種用於攜帶終端和耳機的裝置,所述裝置裝有耳機導線卷繞裝置,且在其後部設置有具有掛繩的終端套。
24.如權利要求7、22或23所述的裝置,所述裝置在一側具有用於導線下部部分的導線長度調節器。
25.如權利要求7、22或23所述的裝置,所述裝置包括一個打火機。
26.如權利要求7、22或23所述的裝置,其特徵在於,設置有小粉盒座。
27.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裝置,其特徵在於,終端容納套可去除地連接於所述裝置上。
28.如權利要求22或23所述的裝置,其特徵在於,終端容納套的內表面被處理,以便屏蔽電磁波。
29.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裝置,其特徵在於,一個蓋鉸接於所述裝置上以便樞軸轉動地操作。
30.如權利要求22或23所述的裝置,其特徵在於,在其前面的緊固件可去除地連接有裝飾物和/或識別標籤。
31.如權利要求29所述的裝置,其特徵在於,蓋在其前面有用於可去除地固定裝飾物和/或標籤的緊固件。
32.如權利要求22或23所述的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裝置具有用於在耳機和麥克風以及終端之間接通/切斷信號的開關。
33.如權利要求1或13所述的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裝置裝有無線電接收器,且其外側設有用於無線電調諧和開關電源的選擇器。
34.如權利要求7、22或23所述的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裝置裝有無線電接收器,且其外側設有用於無線電調諧和開關電源的選擇器。
35.如權利要求1或12所述的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裝置形成一個聚合物電池。
36.如權利要求7、22或23所述的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裝置形成一個聚合物電池。
37.如權利要求7、22或23所述的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裝置內有語音識別電路。
38.如權利要求7、22或23所述的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裝置設置有用於執行靜音功能以臨時停止通訊的開關。
39.如權利要求7、22或23所述的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裝置內有放大器,在外側具有聽筒塞孔。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於攜帶各種可攜式終端比如手持電話、語言練習接收器或盒式放音機以及耳機的裝置。本發明為小首飾形式,掛繩(2)一端用於懸掛在使用者脖子上,掛繩(2)另一端連接於可攜式接收器(3)。本發明可以進行各種改進而增加功能。本發明在攜帶過程中防止終端掉出而丟失或損壞,以及避免耳機導線自身纏繞,且可增加不同功能。
文檔編號H04R1/10GK1343392SQ00804759
公開日2002年4月3日 申請日期2000年3月9日 優先權日1999年3月9日
發明者樸奎珍, 樸泰煥 申請人:樸奎珍, 樸泰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