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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託車輪胎的製作方法

2023-04-25 19:53:06 2

專利名稱:摩託車輪胎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摩託車輪胎,即,所述輪胎具有高橫向曲率,以便在摩託車傾斜轉彎時提供足夠的與路面接觸的接觸表面。
背景技術:
用於摩託車車輪的輪胎必須確保在直線和拐彎駕駛時的高通用性。特別地,輪胎應該始終確保較大的牽引力和較大的路面抓著力,以便允許功率的最優傳遞以及足夠的制動作用,即使在載有兩個人以及在任何類型的路面(溼、幹、正規浙青和/或非正規浙青等)和/或任何類型的道路(市鎮街道、高速公路、具有大量彎道的山路等)上也應如此。這種輪胎還必須確保舒適性、駕駛穩定性、操控性、方向性、車輛行駛性能、高裡程數以及均勻的磨損。輪胎在行駛期間的性能很大程度上受到形成在胎面帶上的槽的數量、方向、分布和形狀的影響,並且從而受到這種胎面帶的特定花紋的影響。例如,上述槽提升了輪胎在路面上的抓著性能並且提升了在溼路面情況下的輪胎排水性能。然而,這種槽趨於減弱胎面帶的結構,從而使得所述胎面帶遭受更多的磨損。所述槽也能夠產生噪音和振動。EP 0 906 836 A2描述了一種用於雙輪車輛的輪胎,所述輪胎包括觸地胎面,所述胎面中具有至少一條胎面槽,所述胎面槽從胎面中心軸向延伸到胎面邊緣,其特徵在於輪胎胎面的第一區域、輪胎胎面的第二區域和第三區域,所述第一區域是中央胎面區域,並且是當摩託車處於直線運動條件下輪胎和地面之間的接觸區域,胎面槽的排列基本是周向的;所述第二區域位於胎面的軸向邊緣處,並且是當摩託車處於以最大轉彎轉向時的接觸區域,胎面槽的排列基本是橫向的;所述第三區域是位於第一中央區域和第二軸向區域之間的胎面區域,並且所述第三區域是當摩託車以小於最大轉彎轉向時的地面接觸區域,槽的排列從基本周向向外軸向地逐漸變化為基本橫向,使得在輪胎胎面的第一、第二以及第三軸向區域中,胎面槽基本與合力對準,所述合力在胎面和地面之間的接觸區域中作用於輪胎胎面表面上。EP 1 826 026 Al描述了一種用於摩託車的充氣輪胎,所述充氣輪胎具有胎面部分,所述胎面部分設置有至少一對圓周槽,所述圓周槽大體沿著輪胎的圓周方向延伸並且相對於輪胎的赤道面相對布置;和多條傾斜槽,所述傾斜槽在胎面部分的觸地表面上沿著寬度方向從外側延伸到內側,以便相對於輪胎的圓周方向傾斜,並且所述傾斜槽終止在胎面部分的觸地表面內。當胎面部分被分成中央區域和定位在所述中央區域上的兩個側部處的兩個側區域時,圓周槽被布置在所述側區域中。沿著相對於輪胎的圓周方向相互相對的方向傾斜的傾斜槽沿著輪胎的圓周方向交替布置。傾斜槽中的至少一些橫穿輪胎的赤道面延伸。在一些實施例中,EP 1 826 026 Al,交替布置橫穿輪胎赤道面延伸的傾斜槽和沒有橫穿輪胎赤道面延伸的傾斜槽。

發明內容
本申請人已經解決了提供這樣一種摩託車輪胎的問題,所述輪胎確保高裡程數和均勻磨損,並且向摩託車駕駛者提供駕駛穩定性、操控性、車輛行駛性能、並且特別地當在溼鋪設上的彎道傾斜時的安全感的問題。本申請人已經發現,在摩託車輪胎上設置這樣的胎面花紋允許獲得當在溼路面(甚至具有較深水層)上基本上在所有行駛條件下行進時具有顯著改進的排水性能的輪胎,所述胎面花紋具有第一槽,所述第一槽基本沿著包括在輪胎赤道面和輪胎胎肩部分之間的整個胎面帶部分延伸;和額外的槽,所述額外的槽定位在胎面帶的側部分中,並對應於中-高的外傾角,其中所述額外的槽包括按照與輪胎赤道面形成小角度值(優選地小於或等於40° )的方向延伸的槽部分。特別地,已經發現這種輪胎在在溼鋪設的彎道上傾斜期間表現尤為優異。還已經發現的是,有利地這種胎面花紋能夠有效地用於安裝在摩託車的前輪或後輪的輪胎。因此,本發明涉及一種包括胎面帶的摩託車輪胎。「摩託車輪胎」指的是一種具有高曲率比(典型地大於或等於0. 200)的輪胎,當摩託車在彎道傾斜時,所述輪胎能夠達到高外傾角。摩託車輪胎的「曲率比」指的是在輪胎的橫截面中,胎面帶的徑向最高點和輪胎的最大弦之間的距離與輪胎最大弦自身的比率。在本發明的優選方面中,本發明具有以下優選特徵中的一個或多個。胎面帶包括中央區域和兩個側區域。中央區域橫跨輪胎的赤道面延伸,而側區域側向於中央區域延伸。例如,胎面帶的中央區域可以在小於或等於胎面帶的側向延伸部的40%的寬度上延伸。胎面花紋形成在胎面帶上。胎面花紋包括多條第一橫向槽,所述第一橫向槽從所述中央區域延伸到所述側區域。第一橫向槽在所述中央區域中的傾角小於或等於40°,更加優選地小於或等於35°。所述第一橫向槽在所述側區域中的傾角大於40°,更加優選地大於45°。胎面花紋還包括多條第二橫向槽,所述第二橫向槽在所述側區域內延伸。所述第二橫向槽中的每條均包括至少第一部分,所述第一部分具有大於40°,更加優選地大於50°的傾角。所述第二橫向槽的至少第二部分具有小於或等於40°,更加優選地小於或等於35°的傾角。也可以設置至少第三部分,所述的三部分具有大於40°,更加優選地大於50°的傾角。第一橫向槽可以基本從輪胎的中心延伸到輪胎的胎肩(根據優選的實施例,可能延伸直到胎面帶的無任何槽的軸向最靠外的部分),並且基本用作主要的排水元件。第一橫向槽的包括在輪胎的中央部分中的部分更加縱向地傾斜,並且有效地收集將從接地印跡排出的水,尤其在直線行駛期間。第一橫向槽的包括在輪胎的側部分中的部分大體橫向地傾斜,以便有效地排放從接地印跡收集到的水。第二橫向槽在輪胎的側部分內延伸,並且增加了在該輪胎部分中,尤其在胎面帶的軸向中間部分中的空隙橡膠比。更加特別地,已經發現,在存在非常深的水層的情況下,第二橫向槽的包括更加縱向的第二部分的構造在彎道傾斜期間將非常有效地保持穩定性以及車輛行駛性能。
優選的是胎面花紋不包括僅或基本僅按照大體縱向方向延伸的槽。「大體縱向方向」指的是相對於輪胎赤道面成至多幾度的傾角(例如,小於5° )的方向。為了清晰起見,通過上述描述不排除的是,在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中,形成胎面花紋的槽中的至少一些可以具有一些按照大體縱向方向延伸的部分。然而,優選的是胎面花紋不包括按照大體縱向方向延伸的長槽(例如,長度為胎面花紋的節距的至少一半的槽或槽部分)。第一橫向槽的端部有利地靠近輪胎赤道面定位。這可以改進在直線行駛期間的啟動排水的性能,而基本不影響由尤其在摩託車前部的駕駛員所感受到的行駛穩定性。有利地,在胎面帶的所述中央區域中,第一橫向槽可以包括位於輪胎赤道面附近的第一部分和遠離輪胎赤道面的第二部分,其中,所述第一部分的傾角大於所述第二部分的傾角。已經發現的是,這種構造提高了在直線行駛加速期間的制動和牽引的穩定性。而且,還已經發現的是,這種構造提高了當摩託車適度外傾時在彎道起點處溼路面上的排水性能。有利地,在胎面帶的側區域中,第一橫向槽可以包括位於輪胎赤道面附近的第三部分和遠離輪胎赤道面的第四部分,其中所述第三部分的傾角大於所述第四部分的傾角。已經發現的是,第一槽的更加橫向的第三部分提高了在彎道傾斜期間當施加轉矩(加速或制動)時輪胎的敏捷性。還已經發現的是,橫向程度較低的第四部分改進了在在溼路面的彎道上傾斜期間從接地印跡排水的性能。有利地,第一橫向槽在胎面帶的中央區域中的深度大於在胎面帶的側區域中的深度。已經發現的是,通過保持在胎肩區域中的更小的深度,在保持輪胎的側部分的剛度,並且尤其是保持靠近胎肩定位的部分的剛度(所述部分在以高外傾角在彎道傾斜期間必須承受縱向力和側向力)的同時,能夠保持排水的有效性。這限制了不均勻的磨損和/或駕駛失穩現象。在優選的實施例中,第一橫向槽中的在輪胎的中央部分和輪胎的側部分之間的深度變化保持低於50%,更加優選地低於40%。對於適於安裝在摩託車前輪的輪胎而言,有利的是保持深度變化至多為20%。有利地,第一橫向槽在側區域的寬度可以大於在中央區域的寬度。這改進了排水性能。在優選的實施例中,第一橫向槽中在輪胎的中央部分和輪胎的側部分之間的寬度變化能夠介於50%和200%內。而且,結合上述提及的從中央部分到側部分的槽深度的減小,這種特徵可以有利地使第一橫向槽的橫截面增加,以便同時保持排水的有效性和輪胎的胎肩部分的剛度。在一些實施例中,這種增加也可以達到100% -120%。在優選的實施例中,第一橫向槽的橫截面的增加能夠介於30%和100%內。在第二橫向槽中,所述第二橫向槽的上述提及的第一和第三部分可以相對於輪胎赤道面具有不同的傾角。特別地,第二橫向槽的第一和第三部分能夠布置成朝向輪胎的軸向靠外部分分開(即,增加它們相互之間的距離)。已經發現的是,這改進了以高外傾角在彎道傾斜期間從接地印跡向外排水的性能。有利地,所述第二橫向槽的第一、第二和第三部分彼此交叉,以便形成至少一個頂點,乃至形成尖端(即,槽部分彼此會合而沒有額外的槽從會合「點」延伸,並且圍成小於90°的角度)。已經發現,這種構造顯著地改進了在溼路面上以高外傾角在彎道傾斜期間的車輛行駛性能和穩定性。本申請人相信,在更加橫向的槽部分和更加縱向的槽部分之間的交叉「部位」中的頂點或尖端的形成允許在彎道傾斜期間破壞水表面膜,從而更加充分地侵入和打開水層。應當注意的是,針對第二橫向槽的多個部分的會合的術語「頂點」、「尖端」和/或「部位」將參照屬於槽部分的同一基準線,例如,槽部分的底部線或槽部分的徑向外側。
在優選的實施例中,所述至少一個頂點或所述至少一個尖端定位成面向輪胎赤道在優選的實施例中,第二橫向槽基本為「U」狀。第二橫向槽的上述提及的第一和第三部分中的至少一個可以具有大於90°的傾角。已經發現這在輪胎將被安裝到摩託車前輪的情況下尤為有利。第二橫向槽的上述提及的更加縱向的第二部分可以與所述第二橫向槽的所述第一或所述第三部分中的至少一個形成小於或等於90°的角度。這確定了一種「楔形」的第二橫向槽,本申請人相信這對於在溼路面上以高外傾角在彎道傾斜期間破壞水膜非常有用。具體地,當第二橫向槽的更加縱向的第二部分與所述第二橫向槽的所述第一或所述第三部分中的至少一個形成介於60°和90°之間的角度時,這種「楔形」看起來尤其有效。


從參照僅作為非限制性示例給出的附圖對本發明的一些示例性實施例所做的以下詳細描述中,本發明的輪胎的其它特徵和優勢將變得更加清晰。在所述附圖中-圖1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的輪胎的徑向剖視圖;-圖2示出了能夠使用在根據本發明的輪胎的胎面帶上的示例性胎面花紋的一部分;-圖3示出了能夠使用在根據本發明的輪胎的胎面帶上的另一個示例性胎面花紋的一部分;-圖4示出了圖2所示的胎面花紋的空隙橡膠比的趨勢;-圖5示出了圖3所示的胎面花紋的空隙橡膠比的趨勢;-圖6a-b-c示意性示出了在不同的駕駛情況下(直線、外傾角分別為15°、30° ),帶有圖2的胎面花紋的輪胎上的接地印跡的變化;-圖7a-b-c示意性示出了在不同的行駛情況中(直線、外傾角分別為15°、30° ),帶有圖3的胎面花紋的輪胎上的接地印跡的變化;-圖8比較了在對本發明的示例性輪胎(左)和由本申請人所銷售的已知輪胎(右)進行的測試期間獲得的玻璃地板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對於本發明來說,「胎面花紋」表示胎面帶在垂直於輪胎赤道面並且與輪胎的最大直徑相切的平面中的所有點(包括槽)。在所述表示中-沿著側向方向,從赤道面到胎面帶的每個點的距離對應於從赤道面到這個點的在胎面帶的側向延伸部自身上測量得到的距離;-沿著圓周方向,胎面帶的任意兩點之間的距離對應於所述兩個點在對應於輪胎最大直徑的圓周上的投影之間的距離,所述投影通過穿過所述兩個點的徑向平面來實施。角度、和/或線性數量(距離、寬度、長度等)和/或表面的測量結果將參照以上限定的胎面花紋。另外,對於本發明來說,適用以下定義-「外傾角」指的是形成在安裝在摩託車車輪上的輪胎的赤道面和正交於行駛表面的平面之間的角度。-輪胎的「赤道面」指的是垂直於輪胎的旋轉軸線並且將輪胎分成兩個對稱的相同部分的平面。-槽或槽部分的「傾角,,指的是相對於輪胎赤道面的傾角。-「圓周」或「縱向」方向指的是基本沿著輪胎的旋轉方向定向的方向或在相對於輪胎的旋轉方向略微傾斜(例如,最多5° )的任何情況下的方向。-「橫向」方向指的是相對於輪胎的旋轉方向顯著傾斜的方向。-「空隙橡膠比」指的是輪胎胎面花紋的給定部分(可能是整個胎面花紋)的空區域(典型地由槽形成)的整個表面和胎面花紋的同一給定部分(可能是整個胎面花紋)的整個表面的比率。-胎面帶的「側向延伸部」指的是在輪胎的橫截面中限定了胎面帶的徑向最靠外輪廓的弧的長度。在圖1中,根據本發明的用於機動車輛的車輪的輪胎整體用附圖標記1表示。在輪胎1中,限定了赤道面X-X和旋轉軸線Z。輪胎1包括胎體結構2,所述胎體結構2具有包括至少一個胎體帘布層3的中央胎冠部分16,稍後進行更加詳細地描述。所謂的「襯裡」優選地覆蓋在胎體結構2的內壁上,所述「襯裡」主要由不透氣的彈性體材料層構成,所述彈性體材料適於在輪胎被充氣後確保輪胎自身的氣密封。胎體帘布層3在軸向相對的側邊緣3a處與相應的環形增強結構4相接合,所述環形增強結構4旨在將輪胎保持在對應的安裝輪輞上。環形增強結構4通常被稱為「胎圈
-H-V
心ο在胎圈芯4的外周邊緣上施加有錐形的彈性體填充件5,所述彈性體填充件5佔據了限定在胎體帘布層3和胎體帘布層3的對應的翻起的側邊緣3a之間的空間。在未示出的替代實施例中,胎體帘布層的相對的側邊緣在沒有被翻折的前提下與設置有至少兩個金屬環形插入件的特定的環形增強結構相連。眾所周知,輪胎的包括胎圈芯4和填充件5的區域形成所謂的「胎圈」,在圖1中用附圖標記15表示所述「胎圈」整體,所述「胎圈」旨在將輪胎固定在未示出的對應的安裝輪輞上。在相對於上述胎體結構的徑向靠外位置設置有帶束結構6,同樣稍後進行更為詳細地描述。在相對於帶束結構的徑向靠外位置設置有胎面帶8,輪胎1通過所述胎面帶8與地面相接觸。輪胎還能夠包括一對側壁2a,所述側壁加施加到胎體結構2的在赤道面X_X的軸向相對的側上的側部。如果存在,側壁從胎面帶8延伸到對應於輪胎1的胎圈15的區域。
本發明的輪胎1的特徵在於高橫向曲率和降低的側壁。輪胎的橫向曲率由距離ht(圖1)和距離Wt的比率的特定值所界定,其中所述距離ht是在赤道面X-X上測量到的從穿過胎面帶8的端部0的線b-b到胎面帶的頂部的距離,所述距離wt是胎面帶的所述端部之間的距離。如果胎面帶的端部不容易識別的話,例如由於缺乏如在圖1中用附圖標記0表示的邊緣的精準參考,則距離wt能夠肯定地被假設為對應於輪胎的最大弦的測量值。本發明的輪胎1優選地具有大於或等於0. 2,優選地大於或等於0. 25的曲率比。該曲率比典型地小於或等於0. 8,優選地小於或等於0. 5。通常,適於被安裝在摩託車前輪的輪胎的曲率比大於適於安裝在摩託車後輪的輪胎的曲率比。另一方面,關於側壁,本發明的輪胎優選地是具有特別低的側壁的輪胎(圖1)。在本說明書中,具有低側壁的輪胎意指這樣的輪胎,其中高度H和距離ht之間的比率小於
0.7,更加優選地小於0. 5,其中所述高度H為在胎面帶的頂部和安裝直徑之間的在赤道面X-X上測量得到的距離,所述安裝直徑由穿過輪胎的胎圈的基準線1所界定。胎體帘布層3優選地由彈性體材料製成並且包括多個增強元件(未示出),所述增強元件布置成相互平行並且基本垂直於赤道面χ-χ。包括在胎體帘布層3中的增強元件優選地包括紡織簾線,所述紡織簾線選自通常適於製造用於輪胎的胎體的那些,例如尼龍、芳族聚醯胺(aramide)、人造纖維、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聚萘二甲酸乙二醇酯(PEN)等。初級的紡織紗線可以具有在0.35mm和
1.5mm範圍內變化的直徑。帶束結構6優選地包括浸膠簾線7,所述浸膠簾線7沿著軸向方向基本平行並且並排布置在胎體結構2的胎冠部分16上,以形成多個線圈7a。這種線圈基本依照輪胎的滾動方向定向(典型地以0°和5°之間的角度),對於所述方向如何相對於輪胎的赤道面X-X放置,所述方向通常被稱為「零度」。上述線圈優選地在胎體結構2的整個胎冠部分16上延伸。優選地,帶束結構6包括單條簾線7的卷繞件,或包括浸膠織物的帶條的卷繞件,所述帶條包括並排布置的多條(優選地至多為5條)簾線,這些簾線在胎體結構2的胎冠部分16上從一個端部以螺旋方式卷繞到另一個端部。優選地,這種簾線7由具有高碳含量(HT)的鋼絲製成,換言之,所述鋼絲具有至少0. 7% -0.8%的碳含量。優選地,帶束結構6還包括彈性體材料製成的支撐層9,所述支撐層9布置在簾線7的層和胎體帘布層3之間,並且在所述支撐層9上卷繞有線圈7a。支撐層9優選地在具有這樣的軸向延伸部的表面上延伸,所述軸向延伸部基本對應於線圈7a在其上延伸的表面。在本發明的輪胎1的優選實施例中,層9包括分散在彈性體材料中的短芳族聚醯胺纖維,例如Kevlar 纖維。在沒有被圖解的其它實施例中,額外的彈性體材料層被布置在帶束結構6和胎面帶8之間。這種層優選地在對應於帶束結構6的延伸部的表面的整個表面上延伸。作為簾線7的替代或與簾線7配合,在圖1未示出的構造中,帶束結構能夠包括至少兩個徑向疊加的層,每個所述徑向疊加的層均由被相互平行布置的簾線所增強的彈性體材料構成。所述層布置成使得第一帶束層的簾線相對於輪胎赤道面傾斜地定向,而第二層的簾線也具有傾斜的定向,但是相對於第一層的簾線基本對稱交叉,以形成所謂的「交叉帶
擊」
>K O通常,在這種情況下,帶束結構6的簾線通常為紡織簾線,例如由合成纖維製成的紡織簾線,所述合成纖維例如是尼龍、人造纖維、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N)、聚萘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優選地所述紡織簾線由具有高模量的合成纖維尤其是合成的芳族聚醯胺纖維(例如Kevlar 纖維)所製成。替代地,能夠使用混合簾線,所述混合簾線包括具有低模量,換言之具有不大於15000N/mm2的模量的至少一條線材(例如尼龍或人造纖維),所述線材與具有高模量,換言之具有不小於25000N/mm2的至少一條線材(例如Kevlar )相互編織。在圖1未圖解的其它構造中,輪胎包括胎體結構,所述胎體結構具有至少兩個疊置的胎體帘布層。所述至少兩個胎體帘布層由彈性體材料製成並且包括多個增強元件(典型地為上述引用的那些中的紡織簾線),所述多個增強元件布置成使得第一胎體帘布層的元件相對於輪胎赤道面傾斜地定向,而疊置的第二胎體帘布層的簾線也具有傾斜的定向,但是以交叉的構造相對於第一胎體帘布層的簾線基本對稱地交叉。在輪胎的胎圈區域中,胎體帘布層中的至少一個與胎圈芯相連(例如,通過胎體翻折)。胎面帶8具有由多個槽所界定的胎圈花紋,所述多個槽不同地分布在輪胎的不同區域中。如在圖2和/或圖3中充分圖解的那樣,在胎面帶8中,能夠識別橫跨赤道面X-X布置的環形中央區域M和兩個軸向靠外的環形側區域S,所述側區域S相對於環形中央區域M布置在軸向相對的側部上。環形中央區域M被界定在胎面帶8的中央區域內,當機動車輛直線行駛或略微傾斜行駛時,所述中央區域與路面接觸,而側區域S主要界定在胎面帶8的胎肩區域S中,即界定在當摩託車傾斜更大程度轉彎時與路面接觸的那些區域。環形中央區域M橫跨赤道面X-X延伸的軸向延伸部小於或等於胎面帶8的軸向延伸部的40%,例如等於約35%。本發明的輪胎的胎面帶8的花紋由多個槽所界定,所述多個槽不同地沿著胎面帶8的周向延伸部和軸向延伸部分布。這些槽界定了花紋,所述花紋沿著輪胎1的圓周方向大體以某一節距重複。圖2和圖3示出了本發明的輪胎1的示例性胎面花紋的多個部分。圖2和圖3的胎面花紋不包括僅依照大體縱向方向延伸的槽。形成圖2和圖3中所示的胎面花紋的槽主要是橫向的。更加詳細地,圖2示出了能夠用在適於安裝在摩託車前輪上的輪胎的胎面花紋的一部分,而圖3示出了能夠用在適於安裝在摩託車後輪上的輪胎的胎面花紋的一部分。帶有根據圖2和圖3所示的實施例的胎面花紋的摩託車輪胎的優選旋轉方向是從附圖的底部到頂部。圖2和圖3中的相同的附圖標記指示在兩種胎面花紋中的相似或對應的元件。參照圖2和圖3,胎面花紋包括多個第一橫向槽21,所述第一橫向槽21從所述中央區域M延伸到所述側區域S。第一橫向槽21布置在胎面花紋中,以便沿著圓周方向在輪胎赤道面X-X的相對的側部上交替。
第一橫向槽在包括在中央區域M中的部分21a中的傾角優選地小於或等於40°,更加優選地小於或等於35°。第一橫向槽21在包括在側區域S中的部分21b中的傾角優選地大於40°,更加優選地大於45°。第一橫向槽21可以基本從胎面帶的中心延伸到胎面帶的肩部。或者,胎面帶的軸向最靠外的部分可以不設置任何槽,以便在胎面帶的最靠外的部分上留下具有高硬度的實心的彈性體環形元件。這大大地提高了在幹鋪設的路面上以非常高的外傾角高速傾斜期間的車輛行駛穩定性。第一橫向槽21基本作為胎面花紋的主要排水元件。第一橫向槽21的包括在輪胎的中央區域M中的部分21a具有更大的縱向傾斜,並且在直線行駛期間能夠特別有效地收集將要從接地印跡(contact patch)排出的水。第一橫向槽21的包括在輪胎的側區域S中的部分21b主要橫向傾斜,以便有效地將收集到的水從接地印跡排出。第一橫向槽21的第一端部21e有利地靠近輪胎赤道面X_X定位。在優選的實施例中,第一端部21e靠近輪胎赤道面但是沒有與所述輪胎赤道面X-X交叉。優選地,第一橫向槽21的第一端部21e可以位於寬度為胎面帶的側延伸部的10% -15%的區域內。在圖2和圖3示出的實施例中,第一橫向槽21的定位於中央區域M中的部分21a包括位於輪胎赤道面X-X附近的第一子部分21a'和遠離輪胎赤道面X-X的第二子部分21a"。第一子部分21a'相對於輪胎赤道面X_X的傾角大於第二部分21a"相對於輪胎赤道面X-X的傾角。兩個子部分21a'和21a"之間的傾角差能夠優選地介於5°和20°之間的範圍內。例如,第一子部分21a'可以具有在20° -35°範圍內的傾角,而第二子部分21a"可以具有在10° -20°範圍內的傾角。已經發現,這種構造提高了在直線行駛制動期間的穩定性。而且,還已經發現,這種構造改進了溼路面上在彎道的起點處當摩託車適度外傾時的排水性能。而且,在圖2和圖3示出的實施例中,第一橫向槽21的定位於側區域S中的部分21b包括位於輪胎赤道面X-X附近的第三子部分21b 『和遠離輪胎赤道面X-X的第四子部分 21b"。第三子部分21b'相對於輪胎赤道面X-X的傾角大於第四部分21b〃相對於輪胎赤道面X-X的傾角。兩個子部分21b'和21b"之間的傾角差能夠優選地介於5°和15°範圍內。例如,第三子部分21b'可以具有在55° -65°範圍內的傾角,而第四子部分21b〃可以具有在45° -55°範圍內的傾角。已經發現,第一橫向槽的更加橫向的第三子部分提高了在彎道傾斜期間在施加轉矩(加速或制動)時的輪胎的敏捷性。還已經發現,橫向程度較低的第四子部分改進了在溼路面的彎道上傾斜期間從接地印跡排水的性能。有利地,第一橫向槽21在胎面帶的中央區域M中的深度可以大於在胎面帶的側區域S中的深度。在優選的實施例中,將第一橫向槽21在輪胎的中央部分M和輪胎的側部分S之間的深度變化保持低於50%,更加優選地低於40%。對於適於安裝在摩託車前輪上的輪胎而言,有利的是將深度變化保持至多為20%。例如,在圖2中,第一橫向槽21在胎面帶的中央區域M中的深度可以為約4. 8mm,而第一橫向槽21在胎面帶的側區域S中的深度可以為約4. 3mm。例如,在圖3中,第一橫向槽21在胎面帶的中央區域M中的深度可以是約6. 5mm,而第一橫向槽21在胎面帶的側區域S中的深度可以是約4. 1mm。有利地,第一橫向槽21在胎面帶的側區域S中的寬度可以大於在胎面帶的中央區域M中的寬度。在優選的實施例中,第一橫向槽21在輪胎的中央部分M和輪胎的側部分S之間的寬度變化可以介於50%和200%之間。例如,第一橫向槽21的寬度可以從靠近輪胎赤道面X-X處的大約4mm開始增加到靠近輪胎的胎肩部分處的大約9mm。而且,與上述槽深度從中央部分到側部分減小一起,這種特徵可以有利地增加第一橫向槽的橫截面,以便同時保持排水的有效性和輪胎的胎肩部分的剛度。這在在彎道上傾斜時是極為有利的。在一些實施例中,橫截面的增加也可以達到100%-120%。在優選的實施例中,第一橫向槽的橫截面的增加能夠介於30%和100%內。第一橫向槽21能夠優選地具有非對稱的橫截面。換言之,第一橫向槽21的壁相對於大體垂直於槽底部的方向可以不同程度地傾斜。特別地,通過將第一橫向槽21的軸向外壁的傾角布置成比軸向內壁的傾角小,可以察覺到在彎道傾斜期間更好的支撐感覺。如已經提及的那樣,胎面花紋還包括多個第二橫向槽22,所述第二橫向槽22在胎面帶的側區域S內延伸。第二橫向槽不在胎面帶的中央區域M內延伸。第二橫向槽22布置在胎面花紋中,以便沿著圓周方向在輪胎赤道面X-X的相對的側部上交替。而且,第二橫向槽22沿著輪胎的圓周方向與第一橫向槽21交替。在圖2和圖3示出的實施例中,一個第二橫向槽22夾在兩個第一橫向槽21之間(反之亦然)。如在圖2和圖3的實施例所示出的那樣,第二橫向槽22由多個部分構成。在優選的實施例中,第二橫向槽成大體「U」狀。特別地,在圖2和圖3示出的實施例中,第二橫向槽22中的每個均包括至少第一部分22a,所述第一部分2 具有大於40°,更加優選地大於50°的傾角。所述第二橫向槽的至少第二部分22b具有小於或等於40°,更加優選地小於或等於35°的傾角。第二橫向槽的第三部分22c具有大於40°,更加優選地大於50°的傾角。例如,第一部分2 相對於輪胎赤道面X-X的傾角能夠在70°和110°之間變化;第三部分22c相對於輪胎赤道面X-X的傾角能夠在50°和70°之間變化;第二部分22b相對於輪胎赤道面X-X的傾角能夠在10°和35°之間變化。第二橫向槽22在輪胎的側部分S內延伸,並且增加了該輪胎部分中尤其在胎面帶的軸向中間部分中的空隙橡膠比。圖4和圖5分別示意性示出了圖2和圖3所示的胎面花紋的空隙橡膠比的示例性趨勢。如能夠看見的那樣,平均空隙橡膠比在胎面帶的側區域S的中間部分中最高,而在胎面帶的中央區域M中最小。已經發現,靠近輪胎赤道面X-X的降低的空隙橡膠比提高了輪胎的裡程數。而且,已經發現,朝向胎面帶的胎肩部分逐漸增加的空隙橡膠比提供了當在彎道上傾斜時更加良好的支撐感覺,並且在溼路面行駛時使水從接地印跡有效流出。為了在彎道傾斜期間保持輪胎的剛度,可以方便地降低靠近胎肩處的空隙橡膠比在圖4-5示出的實施例中,在胎肩處的空隙橡膠比略微降低,但仍然保持比胎面帶的中央區域M中的空隙橡膠比高。
在第二橫向槽22中,上述提及的第一部分2 和第三部分22c可以相對於輪胎赤道面X-X具有不同的傾角。如圖2和圖3所示,第二橫向槽22的第一部分2 和第三部分22c可以布置成朝向輪胎的軸向靠外部分分開(即,以便增加它們相互之間的距離)。在圖2-3示出的實施例中,第二橫向槽22的第一、第二和第三部分22a、22b、22c相互交叉,以便在所述第一、第二和第三部分22a、22b、22c的各自的中間部分中形成位於側區域S內的頂點23、24。尖端23能夠有利地形成,即槽部分2 或22b與槽部分22c相互會合而中沒有其它槽從會合「點」延伸,並且所圍成的角度小於90°。在圖2-3示出的實施例中,尖端23形成在第二橫向槽22的第一部分2 和第二部分22b之間。這確定了一種「楔形」的第二橫向槽22。本申請人相信這種形狀對於在溼路面上以高外傾角在彎道傾斜期間打破水表面膜從而充分侵入並且打開水層是非常有幫助的。特別地,已經發現的是,當第二橫向槽22的第二部分22b與第二橫向槽22的第一部分22a(或第三部分22c)形成介於50°和90°之間的角度時,這種「楔形」尤為有效。例如,圖2和圖3中的包括在部分2 和22b之間的角度分別是69°和64°。在圖2和圖3示出的優選的實施例中,尖端23定位成以便面向輪胎赤道面X-X。這也提高了在溼路面上在彎道傾斜期間侵入到水層中的有效性。在圖2的實施例中,第二橫向槽22的第一部分2 具有大於90°的傾角。這提高了尖端或頂點23的區域中的剛度,並且已經發現這在輪胎被安裝在摩託車前輪的情況下尤為有利。第二橫向槽22能夠優選地具有非對稱的橫截面。換言之,第二橫向槽22的壁可以相對於正交於槽底部的方向不同程度地傾斜。特別地,通過將第二橫向槽22的軸向外壁的傾角布置成小於軸向內壁的傾角,已經察覺能夠在彎道傾斜時獲得更加良好的支撐感覺。圖6a-b-c和圖7a_b-C示意性示出了對於帶有圖2和圖3的胎面花紋的輪胎,其接地印跡分別從直線行駛(圖6a-7a)到小轉彎情況(外傾角15°,圖6b_7b)以及到急轉彎情況(外傾角30°,圖6c-7c)的變化。參照圖6a_7a,在直線行進期間,接地印跡獲得多個第一橫向槽的屬於輪胎的中央區域M的部分。在示出的示例性實施例中,槽部分中的大約三個被捕獲在接地印跡內部,從而相繼一起工作。參照圖6b_7b,在「緩」彎道行駛期間,第一橫向槽的多個部分開始作為支撐部工作並且從輪胎的中央區域M朝向胎面帶肩部汲水。而且,形成在第二橫向槽中的楔形的尖端也已經在接地印跡內,從而破壞水表面膜並且給予摩託車駕駛者提供側向支撐。圖6c_7c指的是當摩託駕駛者在較大程度傾斜並且準備在轉彎之後回到原始位置時,在彎道的可能被稱作「關鍵部位」中行進。這是非常關鍵的情況,因為摩託車加上摩託車駕駛者的所有質量從原始的重心嚴重偏移。輪胎負責允許即使在這種緊急情況下也保持軌跡,並且確保過渡回到直線行進情況。如在圖6c-7c中能夠看見的那樣,絕大部分第二橫向槽均在接地印跡內,並且在彎道的這個階段,所述第二橫向槽的更多的縱向部分作為重要的側支撐部工作。圖8比較了在對本發明的示例性輪胎(左)和由本申請人銷售的型號為MT75的輪胎(右)進行測試期間獲得的玻璃地板視圖。如所能看見的那樣,儘管MT75具有良好的排水性能,但是根據本發明的示例性胎面花紋更好地從地面接觸區域中取走水。這能夠通過檢查圖8中示出的地面接觸區域的大小來獲得,即通過比較長度「L」和長度「1」來獲得。
當然,本領域技術人員能夠針對上述本發明提出其它修改方案和變形方案,以便滿足具體可能發生的應用要求,在任何情況下,所述這些變形方案和修改方案均被涵蓋在如由以下權利要求所界定的保護範圍內。例如,儘管圖2和圖3公開了一種胎面花紋,在所述胎面花紋中第一橫向槽21的多個部分和第二橫向槽22的多個部分通過形成銳角部分而相互會合,但是本發明也包括代替上述銳角部分而形成倒圓部分的情況。
權利要求
1.一種摩託車輪胎(1),所述摩託車輪胎包括胎面帶(8),所述胎面帶包括中央區域(M)和兩個側區域(S),所述中央區域(M)橫跨所述輪胎的赤道面(X-X)延伸,所述側區域(S)側向於所述中央區域(M)延伸,所述胎面帶(8)還包括胎面花紋,所述胎面花紋包括-多個第一橫向槽(21),所述第一橫向槽從所述中央區域(M)延伸到所述側區域(S),其中所述第一橫向槽在所述中央區域(M)中的傾角小於或等於40°,並且所述第一橫向槽在所述側區域(S)中的傾角大於40° ;-多個第二橫向槽(22),所述第二橫向槽在所述側區域(S)內延伸,所述第二橫向槽(22)中的每個均包括至少第一部分(22a,22c)和至少第二部分,所述第一部分具有大於40°的傾角,所述第二部分具有小於或等於40°的傾角。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託車輪胎,其中,所述中央區域(M)在小於或等於所述胎面帶(8)的側延伸部的40%的寬度上延伸。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摩託車輪胎,其中,所述胎面花紋不包括僅按照大體縱向方向延伸的槽。
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摩託車輪胎,其中,所述第一橫向槽在所述中央區域(M)中的傾角小於或等於35°。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摩託車輪胎,其中,所述第一橫向槽(M)在所述側區域中的傾角大於45°。
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摩託車輪胎,其中,所述第一橫向槽的第一端部(21e)靠近所述輪胎赤道面(X-X)定位。
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摩託車輪胎,其中,所述第一橫向槽在所述胎面帶(8)的所述中央區域(M)中包括位於所述輪胎赤道面(X-X)附近的第一部分Ola')和遠離所述輪胎赤道面(X-X)的第二部分Ola"),並且其中所述第一橫向槽(21)的所述第一部分Ola')的傾角大於所述第一橫向槽的所述第二部分Ola")的傾角。
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摩託車輪胎,其中,所述第一橫向槽在所述胎面帶(8)的所述側區域(S)中包括位於所述輪胎赤道面(X-X)附近的第三部分Olb')和遠離所述輪胎赤道面(X-X)的第四部分Olb"),並且其中所述第三部分(21b')的傾角大於所述第四部分Olb")的傾角。
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摩託車輪胎,其中,所述第一橫向槽在所述中央區域(M)中的深度大於在所述側區域(S)中的深度。
10.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摩託車輪胎,其中,所述第一橫向槽在所述側區域(S)中的寬度大於在所述中央區域(M)中的寬度。
11.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摩託車輪胎,其中,所述第二橫向槽02)中的每個均包括具有大於40°的傾角的至少第三部分Oh,22c)。
12.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摩託車輪胎,其中,所述第二橫向槽02)的所述第一部分和/或所述第三部分(22a,22c)具有大於50°的傾角。
13.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摩託車輪胎,其中,所述第二橫向槽0 的所述第一部分(22a)和所述第三部分(22c)具有不同的傾角。
1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摩託車輪胎,其中,所述第二橫向槽02)的所述第二部分02b)具有小於或等於35°的傾角。
1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摩託車輪胎,其中,所述第二橫向槽02)的至少所述第一部分(22a,22c)和所述第二部分(22b)相互交叉,以便形成至少一個頂點(23,24)。
1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摩託車輪胎,其中,所述第二橫向槽02)的至少所述第一部分(22a,22c)和所述第二部分(22b)相互交叉,以便形成至少一個尖端(23)。
17.根據權利要求15或16所述的摩託車輪胎,其中,所述至少一個頂點(23,24)或所述至少一個尖端面向輪胎的赤道面(X-X)。
1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摩託車輪胎,其中,所述第二橫向槽02)基本成「U」狀。
19.根據權利要求1或11所述的摩託車輪胎,其中,所述第二橫向槽0 的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三部分Oh,22c)中的至少一個具有大於90°的傾角。
20.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摩託車輪胎,其中,所述摩託車輪胎適於安裝到摩託車的前輪。
21.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摩託車輪胎,其中,所述第二橫向槽02)的所述第二部分(22b)與所述第二橫向槽0 的所述至少第一部分(22a,22c)形成小於或等於90°的角。
22.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摩託車輪胎,其中,所述第二橫向槽0 的所述第二部分(22b)與所述第二橫向槽02)的所述至少第一部分(22a,22c)形成大於或等於50°的角。
全文摘要
一種摩託車輪胎,包括這樣的胎面花紋,所述胎面花紋具有第一槽,所述第一槽基本沿著包括在輪胎赤道面和輪胎胎肩部分之間的整個胎面帶部分延伸;和額外的槽,所述額外的槽定位在胎面帶的側部分中,並且對應於中-高外傾角。額外的槽包括按照與輪胎赤道面形成小角度值(例如,小於或等於40°)的方向延伸的槽部分,從而允許獲得這樣的輪胎,所述輪胎當在溼路面(即使具有深水層)行駛時基本上在所有駕駛條件下都具有顯著改進的排水性能。
文檔編號B60C11/117GK102574428SQ200980161821
公開日2012年7月11日 申請日期2009年10月7日 優先權日2009年10月7日
發明者R·T·門德斯 申請人:倍耐力輪胎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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