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蒸汽加熱的油炸槽的製作方法
2023-04-26 00:26:11 1

本實用新型涉及食品加工設備的技術領域,具體地是一種蒸汽加熱的油炸槽。
背景技術:
食品加工過程中,例如豆類油炸食品,其往往需要設置一道泡油工序,用於將食品浸泡於90℃的油液中,不僅可以改善食材的口感,還可以進行二次殺菌,提高食品的安全性。而現有技術中,這一泡油工序一般採用油炸用的鍋爐進行加工,還未有專用於浸泡用的設備,即通過帶有電加熱功能的油炸鍋,對食材進行浸泡。但是這一現有的油炸鍋用於浸泡的過程中,其近電加熱管部分將會產生局部高溫而導致油液變質,遠離電加熱管的部分油液溫度低,因此油槽內各個部分的均溫性差。另外,由於均溫性差,因此油槽內的溫度反饋信息的準確性差,這就導致溫控效果,無法恆定的維持在設定溫度。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蒸汽加熱的油炸槽,其槽內的均溫性好、恆溫性好。
本實用新型所採取的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蒸汽加熱的油炸槽,它包括開口朝上的槽體,槽體內設有用於浸泡食材的油液,其特徵在於:所述的泡油槽還包括設於槽體上方的吊籃和至少兩個間隔設置的立柱,用於懸掛吊籃,所述立柱上設有沿豎直方向與立柱滑動配合的滑塊和用於驅動滑塊的升降機,吊籃的兩端與滑塊可拆式固定,所述立柱上設有感應器,用於檢測吊籃的重量;
所述槽體內設有用於加熱槽體內油液的加熱盤管,加熱盤管的管內設有熱蒸汽,熱蒸汽通過加熱盤管的管壁對槽體內的油液加熱,所述加熱盤管的兩端分別貫穿槽體的側壁,且延伸至槽體外;
所述槽體內位於加熱盤管的下方設有二級加熱管,二級加熱管和加熱盤管之間設有連接管,連接管的上端與加熱盤管近出口端位置的管體下部連通,連接管的下端與二級加熱管近出口端位置的管體上部連通,二級加熱管的兩端分別貫穿槽體的側壁至露置於槽體外,所述二級加熱管的管內設有循環水;
所述連接管的中間部分彎曲形成S型的彎折部,所述加熱盤管內的熱蒸汽液化形成的液態水經彎折部流入二級加熱管內,所述彎折部內留置的部分液態水形成水封面,用於阻隔加熱盤管內的熱蒸汽進入二級加熱管。
所述泡油槽包括一控制器,感應器與控制器信號連接,用於將吊籃的重量檢測值通過電信號傳輸至控制器內,所述控制器依據吊籃在浸泡油液前後的重量差控制升降機帶動吊籃提升。
所述的滑塊上固定有掛鈎,吊籃的兩端通過拉索與掛鈎連接。
所述吊籃的開口方向朝上,且吊籃的底部為不鏽鋼網帶結構。
採用以上結構後,本實用新型的一種蒸汽加熱的油炸槽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優點:首先,通過加熱盤管內置入熱蒸汽,因此通過控制熱蒸汽溫度,就可以很好的控制油槽內的油溫,其恆溫性好,各個位置的均溫性也好。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一種蒸汽加熱的油炸槽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槽體部分的俯視示意圖。
圖3為圖1中「A」區域的局部放大示意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的加熱盤管、連接管和二級加熱管的管路連通示意圖。
其中,1、槽體,2、吊籃,3、立柱,4、滑塊,5、升降機,6、控制器,7、加熱盤管,8、掛鈎,9、拉索,10、連接管,10.1、彎折部,11、支架,12、二級加熱管。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蒸汽加熱的油炸槽,它包括開口朝上的槽體1,槽體1內設有用於浸泡食材的油液,其特徵在於:所述的泡油槽還包括設於槽體1上方的吊籃2和至少兩個間隔設置的立柱3,用於懸掛吊籃2,所述立柱3上設有沿豎直方向與立柱3滑動配合的滑塊4和用於驅動滑塊4的升降機5,吊籃2的兩端與滑塊4可拆式固定,所述立柱3上設有感應器,用於檢測吊籃2的重量;
所述槽體1內設有用於加熱槽體1內油液的加熱盤管7,加熱盤管7的管內設有熱蒸汽,熱蒸汽通過加熱盤管7的管壁對槽體1內的油液加熱,所述加熱盤管7的兩端分別貫穿槽體1的側壁,且延伸至槽體1外;
所述槽體1內位於加熱盤管7的下方設有二級加熱管12,二級加熱管12和加熱盤管7之間設有連接管10,連接管10的上端與加熱盤管7近出口端位置的管體下部連通,連接管10的下端與二級加熱管12近出口端位置的管體上部連通,二級加熱管12的兩端分別貫穿槽體1的側壁至露置於槽體1外,所述二級加熱管12的管內設有循環水;
所述連接管10的中間部分彎曲形成S型的彎折部10.1,所述加熱盤管7內的熱蒸汽液化形成的液態水經彎折部10.1流入二級加熱管12內,所述彎折部10.1內留置的部分液態水形成水封面,用於阻隔加熱盤管7內的熱蒸汽進入二級加熱管12。
所述泡油槽包括一控制器6,感應器與控制器6信號連接,用於將吊籃2的重量檢測值通過電信號傳輸至控制器6內,所述控制器6依據吊籃2在浸泡油液前後的重量差控制升降機5帶動吊籃提升。
所述的滑塊4上固定有掛鈎8,吊籃2的兩端通過拉索9與掛鈎8連接。
所述吊籃2的開口方向朝上,且吊籃2的底部為不鏽鋼網帶結構。
所述的槽體1安裝於支架11上,所述的立柱3獨立安裝於近槽體1的地面上,或立柱3與支架11固定。
以上就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實施例作了說明,但不能理解為是對權利要求的限制。本實用新型不僅局限於以上實施例,其具體結構允許有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獨立要求的保護範圍內所作的各種變化均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