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新型吸塑機的塑料加熱軟化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5-10 16:48:36
本實用新型涉及塑料製品加工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新型吸塑機的塑料加熱軟化裝置。
背景技術:
吸塑機(又叫熱塑成型機)是將加熱塑化的PVC、PE、PP、PET、HIPS等熱塑性塑料卷材吸製成各種形狀的高級包裝裝璜盒、框等產品的機器,利用真空泵產生的真空吸力,將加熱軟化後的PVC、PET等熱可塑性塑料片材經過模具吸塑成各種形狀的真空罩、吸塑託盤、泡殼等,其中,吸塑機的塑料加熱軟化裝置尤為重要。
目前在我們廣泛使用的吸塑機的塑料加熱軟化裝置中,普遍存在以下幾點問題:第一,在傳統的採用電加熱或者燃氣加熱的塑料加熱軟化裝置中,由於採用的是直接熱傳導的方式,通常會將吸塑機的其它部位也進行了加熱,會使吸塑機以及其整個環境的溫度普遍升高,這樣,對於吸塑機經過吸塑後的塑料冷卻成形過程不利,而且額外耗費了不少能量,熱損失率高;另外,現使用的塑料加熱軟化裝置的加熱腔內壁多由金屬製成,由於金屬的摩擦係數較高,導致軟化的塑料在摩擦力的作用下難以被吸出,增加了吸塑機真空泵負荷,不利於節能;另外,現使用的塑料加熱軟化裝置在給塑料加熱時的均勻性欠佳,被加熱塑料的軟化程度不均勻會影響吸塑機的模具的工作。
技術實現要素: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新型吸塑機的塑料加熱軟化裝置,包括送料口、加熱腔和吸塑口,所述加熱腔包括陶瓷內壁,所述陶瓷內壁內部鑲嵌有紅外線輻射管,所述加熱腔底部設有轉動軸,所述轉動軸固定安裝有轉動臺,所述陶瓷內壁外側設有金屬外壁,所述送料口設於加熱腔頂部,所述送料口設置有頂蓋,所述吸塑口設於加熱腔側面,所述吸塑口內側設有玻璃內襯,所述吸塑口內設有自動門。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紅外線輻射管是由揚州拓普公司生產的TPHJR型號的紅外線輻射管。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陶瓷內壁是由耐高溫強度高、低膨脹係數並能自潤滑的氮化矽陶瓷製成。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頂蓋下表面設有橡膠圈。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新型吸塑機的塑料加熱軟化裝置,通過設置紅外線輻射管,以及密封性良好的加熱腔,使對塑料的加熱軟化過程更加有效率,紅外線輻射管發出的紅外線直接作用於被加熱塑料上,以熱輻射的方式更有效地只對塑料進行加熱,通過設置陶瓷內壁,使紅外線被反射於加熱腔內,從而不會導致吸塑機的其它結構被加熱,有利於被吸出塑料的冷卻成形,且提高了加熱效率,降低熱損;另外,通過設置光滑度高的陶瓷內壁和吸塑口內的玻璃內襯,使得被加熱軟化的塑料更容易被吸出;最後,通過在加熱腔內設置轉動臺,使塑料板的受熱更加均勻,更容易被軟化,且有利於其成形。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中:1-送料口;2-加熱腔;3-吸塑口;4-陶瓷內壁;5-紅外線輻射管;6-轉動軸;7-轉動臺;8-金屬外壁;9-頂蓋;10-玻璃內襯;11-自動門;12-橡膠圈。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實施例: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新型吸塑機的塑料加熱軟化裝置,包括送料口1、加熱腔2和吸塑口3,所述加熱腔2包括陶瓷內壁4,所述陶瓷內壁4內部鑲嵌有紅外線輻射管5,所述加熱腔2底部設有轉動軸6,所述轉動軸6固定安裝有轉動臺7,所述陶瓷內壁4外側設有金屬外壁8,所述送料口1設於加熱腔2頂部,所述送料口1設置有頂蓋9,所述吸塑口3設於加熱腔2側面,所述吸塑口3內側設有玻璃內襯10,所述吸塑口3內設有自動門11。
優選的是,所述紅外線輻射管5是由揚州拓普公司生產的TPHJR型號的紅外線輻射管;所述陶瓷內壁4是由耐高溫強度高、低膨脹係數並能自潤滑的氮化矽陶瓷製成;所述頂蓋9下表面設有橡膠圈12。
具體使用方式及優點:該新型吸塑機的塑料加熱軟化裝置,通過設置紅外線輻射管,以及密封性良好的加熱腔,使對塑料的加熱軟化過程更加有效率,紅外線輻射管發出的紅外線直接作用於被加熱塑料上,以熱輻射的方式更有效地只對塑料進行加熱,通過設置陶瓷內壁,使紅外線被反射於加熱腔內,從而不會導致吸塑機的其它結構被加熱,有利於被吸出塑料的冷卻成形,且提高了加熱效率,降低熱損;另外,通過設置光滑度高的陶瓷內壁和吸塑口內的玻璃內襯,使得被加熱軟化的塑料更容易被吸出;最後,通過在加熱腔內設置轉動臺,使塑料板的受熱更加均勻,更容易被軟化,且有利於其成形。
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於上述示範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徵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範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範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