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防兒童的安全點火槍的製作方法
2023-05-03 04:13:26 2
專利名稱:一種防兒童的安全點火槍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點火槍,特別是一種具有可防止兒童誤點火的安全裝置的點火槍,即,如果使用者按常規只按點火按鈕無法正常點燃該點火槍。
背景技術:
現有的點火槍一般包括有一可供握持的把手和一從把手上端向外延伸的點火槍管,在把手內設置有燃氣箱及其氣閥裝置、壓電點火裝置及其點火扳機,在燃氣箱內裝有液化的可燃氣體,使用時,按下點火扳機,氣閥隨之開啟,同時壓電點火裝置通過導線在點火槍管口產生電火花,點燃經輸氣管輸送到點火槍管口的可燃氣體,此時如持續按著點火扳機不放開,即可在槍管口維持燃燒的火焰,操作十分方便。由於點火槍的槍管向外延伸,遠離握在把手上的人手,因此比起火柴、打火機等點火器具來具有相當的安全性,同時也更具靈活性,因此深受人們喜愛,廣泛用於各種場合,如在廚房內點燃燃氣灶具,外出野餐時點燃篝火,在晚會上點燃生日蠟燭,等等。然而,正因為其操作的簡易性,而且其外形、功能、使用方式都很像一個玩具,因此很容易被兒童玩耍而誤點燃,從而造成安全隱患。
為此,帶有安全裝置的點火槍被設計出來,最初的安全裝置實質上是一鎖定開關,具有「開」或「關」二種位置,當處於「關」位置時,點火扳機即被其阻擋而無法被按下。然而,很多使用者在點火結束後會忘記將該鎖定開關重新處於「關」位置,此時,該鎖定開關就完全失去了作用。
於是,帶有改進型鎖定開關的點火槍也被設計出來,其鎖定開關具有自動回復的性能,即,當點火槍不用或使用完畢後,其鎖定開關始終自動處於「關」的位置,如美國專利USUS5697775、US6093017、US6244858以及英國專利GB2324140A均公開了這種防兒童的安全點火槍。然而,這些設計無一例外地都需要先操作保險裝置,然後再按下點火扳機,而由於受點火槍體積的限制,設置在其中的保險裝置的零部件體積較小、重量較輕,不可能具有足夠的強度,使用者往往會急於點火而忘記了先操作保險裝置,在這種情況下直接用力按壓撳手,極有可能對點火槍造成損壞,另外,現有的各種點火槍,其壓電點火裝置、燃氣箱及其氣閥裝置均設置在點火扳機之下,導致把手內的下部空間擁擠,從而帶來了設計和裝配上的困難。
發明內容
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防兒童的安全點火槍,無論是先操作保險按鈕、後按壓點火扳機,還是先按壓點火扳機、後操作保險按鈕,均可正常點火。
本發明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所採用的技術方案為該防兒童的安全點火槍包括有一可供握持的把手和一自把手上端向外延伸的點火槍管,在把手內設置有燃氣箱及其氣閥裝置、壓電點火裝置,點火扳機設置在把手的腹部位置,並局部露出於把手殼體之外,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壓電點火裝置以其壓電帽朝下的姿勢設置在把手的上部位置,並且還包括有一設置在把手的背部、位於壓電點火裝置之下的保險按鈕,其局部外露於把手殼體之外,其位於把手內的前端具有一圓柱狀折邊;一具有中央腰形孔的凸輪,位於壓電帽之下並與之相抵,所述的保險按鈕之圓柱折邊即穿在其腰形孔內並作為其轉軸,凸輪的前端與點火扳機相抵並在點火扳機驅動下繞其轉軸發生轉動。
所述的凸輪前端可設置在點火扳機之下並與之相抵,但更好地,可在點火扳機的側壁上設置一外凸部位,所述的凸輪前端即抵在該外凸部位之下。
在點火扳機按壓點火後,所述的保險按鈕可以隨著壓電裝置的壓電帽復位而向外復位,但更好地,可以設置一促使其向外復位的彈簧,該彈簧的一端與保險按鈕的前端相抵,另一端與把手殼體上的擋片相抵;為了保證定位,所述的保險按鈕位於殼體內的中部可以滑動地嵌設在把手殼體設在對應部位的導向槽內;此時,上述的彈簧可以直接設置在該導向槽的前端。
本發明在使用時,只有在保險按鈕處於按入狀態,並且點火扳機也同時被按下,其內凸輪的腰形孔才會以其前側壁抵靠在其轉軸上的姿勢發生轉動,從而將壓電帽壓縮到足以形成點火的行程,否則,僅按下點火扳機或僅按下保險按鈕都不能實現點火。
本發明利用壓電裝置的壓電帽需要被壓下一定長度的行程才能壓電打火的原理,通過凸輪的腰形孔以其前後不同部位繞其轉軸轉動,來控制對壓電帽的壓縮行程,使其在尚未按下保險按鈕而直接按下點火扳機時,因壓電點火裝置的壓電帽尚未被全程壓縮而無法點火,因此,即使被兒童玩耍,也不會因被持續地按動點火扳機而損壞。另一方面,無論是先操作保險按鈕、後按壓點火扳機,還是先按壓點火扳機、後操作保險按鈕,均可實現點火,從而方便成人的正常使用。
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的立體示意圖。
圖2為圖1所示實施例的立體結構分解示意圖。
圖3為圖1所示實施例取下一爿把手殼體時結構示意圖。
圖4為圖1的局部放大圖。
圖5為僅按下點火扳機時的局部放大圖。
圖6為僅按下保險按鈕時的局部放大圖。
圖7為同時按下保險按鈕和點火扳機的局部放大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描述。
如圖1~圖4所示,防兒童的安全點火槍包括有一可供握持的把手2和一自把手上端向外延伸的點火槍管1,在把手2內設置有燃氣箱及其氣閥裝置4、壓電點火裝置6;點火扳機3設置在把手2的腹部位置,並局部露出於把手2殼體之外,其下部設有一朝下的凸柱32,正對燃氣箱氣閥的蹺板41;所述的壓電點火裝置6以其壓電帽61朝下的姿勢設置在把手2的上部位置21;一保險按鈕5設置在把手2的背部並位於壓電點火裝置6之下,其尾部外露於把手殼體之外,其位於把手內的中部51可滑動地嵌設在把手殼體設在對應部位的導向槽22內,其前端具有一圓柱狀折邊52;一彈簧8設置所述導向槽22的前端,其前端與導向槽22的端壁相抵,其後端與保險按鈕的前端折邊52相抵;一具有中央腰形孔71的凸輪7,位於壓電帽61之下並與之相抵,所述的保險按鈕之圓柱折邊52即穿在其腰形孔71內並作為其轉軸,凸輪7的前端位於點火扳機3的側壁外凸部位32之下並與之相抵。
當僅按下點火扳機3時,如圖5所示,在其外凸部位31的作用下,凸輪7繞其轉軸發生轉動,其前端向下偏轉,而其後端向上偏轉並開始壓縮壓電帽61,但由於此時保險按鈕5未被按入,因此凸輪的腰形孔71以其中部或後側壁繞轉軸52偏轉,故其對壓電帽61的壓縮行程並未達到最大行程,因而無法形成壓電打火,此時,雖然點火扳機3的下凸柱32已將蹺板41壓下而使燃氣箱4釋放出燃氣,但仍然無法實現點火。
當僅按下保險按鈕5時,如圖6所示,其前端的圓柱折邊52抵靠在凸輪腰形孔71的前側壁上,但由於點火扳機3未被按下,因此凸輪7不會發生偏轉,壓電帽61不會被壓縮,同時,燃氣箱氣閥也未打開,因此不能實現點火。
而當點火扳機3和保險按鈕5同時被按下時,如圖7所示,無論動作先後順序,此時,凸輪7在點火扳機之外凸部位31的作用下,以其腰形孔71的前側壁繞轉軸52偏轉,其後端對壓電帽61的壓縮行程達到最大行程,從而使壓電裝置6打火,而此時,點火扳機3的下凸柱32已將蹺板41壓下而使燃氣箱4釋放出燃氣,從而實現點火。
當鬆開點火扳機3和保險按鈕5時,壓電帽61自動向下復位,保險按鈕5在壓電帽6和彈簧8聯合作用下向外復位,通過其前端柱形折邊52對凸輪腰形孔71的作用,使凸輪7反方向偏轉並復位,點火扳機3則在凸輪前端的作用下向上復位,參見圖4。
如上所述,由於壓電帽61自身具有自動復位功能,因此,上述實施例中的彈簧8也可省去,以進一步方便裝配,降低製造成本。
權利要求
1.一種防兒童的安全點火槍,包括有一可供握持的把手和一自把手上端向外延伸的點火槍管,在把手內設置有燃氣箱及其氣閥裝置、壓電點火裝置,點火扳機設置在把手的腹部位置,並局部露出於把手殼體之外,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壓電點火裝置以其壓電帽朝下的姿勢設置在把手的上部位置,並且還包括有—設置在把手的背部、位於壓電點火裝置之下的保險按鈕,其局部外露於把手殼體之外,其位於把手內的前端具有一圓柱狀折邊;—具有中央腰形孔的凸輪,位於壓電帽之下並與之相抵,所述的保險按鈕之圓柱折邊即穿在其腰形孔內並作為其轉軸,凸輪的前端與點火扳機相抵並在點火扳機驅動下繞其轉軸發生轉動。
2.根據權利要求
1所述的防兒童的安全點火槍,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凸輪前端設置在點火扳機之下並與之相抵。
3.根據權利要求
1所述的防兒童的安全點火槍,其特徵在於所述的點火扳機在其側壁上設置一外凸部位,所述的凸輪前端即抵在該外凸部位之下。
4.根據權利要求
1、2或3所述的防兒童的安全點火槍,其特徵在於在把手內還設置一促使保險按鈕向外復位的彈簧,該彈簧的一端與保險按鈕的前端相抵,另一端與把手殼體上的擋片相抵。
5.根據權利要求
1、2或3所述的防兒童的安全點火槍,其特徵在於所述的保險按鈕位於把手內的中部可滑動地嵌設在把手殼體設在對應部位的導向槽內。
6.根據權利要求
5所述的防兒童的安全點火槍,其特徵在於在所述的導向槽的前端還設置一促使保險按鈕向外復位的彈簧,其前端與導向槽的端壁相抵,其後端與保險按鈕的前端相抵。
專利摘要
一種防兒童的安全點火槍,包括有一可供握持的把手和一自把手上端向外延伸的點火槍管,在把手內設置有燃氣箱及其氣閥裝置、壓電點火裝置,點火扳機設置在把手的腹部位置,並局部露出於把手殼體之外,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壓電點火裝置以其壓電帽朝下的姿勢設置在把手的上部位置,並且還包括有一設置在把手的背部、位於壓電點火裝置之下的保險按鈕,其局部外露於把手殼體之外,其位於把手內的前端具有一圓柱狀折邊;一具有中央腰形孔的凸輪,位於壓電帽之下並與之相抵,所述的保險按鈕之圓柱折邊即穿在其腰形孔內並作為其轉軸,凸輪的前端與點火扳機相抵並在點火扳機驅動下繞其轉軸發生轉動。本發明只有在點火扳機和保險按鈕同時被按下時才能點火,但操作順序無論先後,因此既實現了防止兒童點火,又方便了成人的正常使用。
文檔編號F23Q2/34GKCN1174183SQ02160665
公開日2004年11月3日 申請日期2002年12月31日
發明者葉亞偉 申請人:葉亞偉導出引文BiBTeX, EndNote, Ref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