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森林防火致家長一封信
2023-08-06 21:44:53 1
傳統節日清明節將至,要注意森林防火,保障自身安全。小編整理了相關的書信範文,歡迎欣賞與借鑑。
20xx清明節森林防火致家長一封信一:
各位家長:
您好!清明節是我國傳統節日,是緬懷逝者、悼念先人、紀念祖先的重要傳統節日。根據市教育局規定的放假期間,希望您在假期裡監護好孩子,並做到以下幾點:
一、清明節注意事項
1、利用清明節這個傳統節日,儘可能帶孩子去瞻仰先賢,接受優秀傳統教育;積極倡導用植樹、送花等有益於保護生態環境的文明方式祭奠先祖寄託哀思。
2、清明節期間,來往車輛劇增,要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增強交通安全意識。
3、請督促孩子合理安排學習時間,按時完成作業,並讀一些有益的課外書,確保學習的有效性。
二、森林消防要求
森林火災是森林的大敵,突發性強、蔓延速度快、破壞性大,全世界每年森林消耗中的80%源自森林火災。做好森林消防工作,保護森林資源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1、3月26日至4月4日為森林消防禁火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禁止上墳燒紙錢、點香蠟燭、燒墳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一旦發生森林火災,應及時向永豐鎮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揮部值班室報告(電話:85185620)。中小學生和其他未成年人不要參加森林火災撲救。
3、森林防火期內未經批准擅自在林區野外用火的(包括玩火、野炊、燒紙、放鞭炮、吸菸等非生產性用火或者煉山、爆破、燒灰、燒田坎草等生產性用火),未引起森林火災的,給予警告,對個人可處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4、對造成森林火災,過火有林地面積30畝以上,或者過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積60畝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清明節期間也是森林火災集中高發時段,我們特別告知您在祭掃時注意火燭,避免不必要的意外發生。請教育您的孩子禁止野外玩火,如發現火災及時撥打「119」,但不能參與救火。
20xx清明節森林防火致家長一封信二:
廣大家長朋友們:
又是一年春草綠,又是一年清明時。
每逢清明,我們都會懷著一份濃濃的思念之情,緬懷、祭奠革命先烈、先賢和已故的親人。但是清明前後風乾物燥,山林內可燃物較多也是山林火災事故多發期,上墳燒紙、燃放煙花,一旦遇上晴燥風大的天氣,極易引發森林火災,森林消防工作將面臨嚴峻的考驗。為弘揚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進一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質,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倡導文明祭掃新風尚,在此,學校向廣大家長朋友發出如下倡議:
一、過一個文明健康的清明節。樹立現代文明的養葬觀念,弘揚文明健康的祭祀新風,踐行尊老敬老和弘揚厚養薄葬的中華傳統美德,堅決抵制薄養厚葬不良歪風,摒棄奢侈浪費的祭奠方式,以節儉的方式寄託哀思。倡議廣大家長帶領孩子前往分水五雲山烈士墓、富源村紅軍墓等地進行憑弔,表達對先烈的哀思,增進愛黨、愛國、愛家鄉的情感。
二、過一個綠色低碳的清明節。自覺樹立環保意識,遵守社會公德,用環保、低碳、自然的方式表達傳統的祭奠習俗,不汙染環境、不影響他人生活,共同保護清潔衛生、綠色生態的自然環境。倡導以獻一束花、植一棵樹、清掃一次墓碑等方式寄託哀思;以回憶先人撫育之恩的方式,向後人講述先人的生平事跡,將祭拜先人的傳統習俗用更加綠色、健康、低碳、文明的方式進行表達。
三、過一個平安和諧的清明節。人人增強安全意識,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聽從公安、交通、城管、林業等工作人員的指揮和引導,自覺維護交通秩序、祭掃秩序;不違規用火,不在山頭、林地、墓地進行燒紙焚香、燃放煙花爆竹等存在安全隱患的祭祀活動,不在廣場、小區、交通路口等公共場所焚燒紙錢、擺放祭品;合理安排祭掃出行時間,儘量錯峰祭掃,共同營造一個平安和諧的節日環境。
四、過一個弘揚文化的清明節。積極參加清明節掃墓、祭祖、踏青、植樹、做青團等活動,親近自然、關愛自然,培育科學健康的節日生活方式,在活動中認知傳統、尊重傳統、繼承傳統、弘揚傳統,尤其是要讓廣大青少年在參與中了解中華民族悠久的歷史、燦爛的文化,進一步增強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
廣大家長朋友們,讓我們共同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現在做起,從點滴做起,破除迷信,移風易俗,文明祭祀,以實際行動努力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為建設「中國畫城·瀟灑桐廬」和「最美分水」作出自己的貢獻。
20xx清明節森林防火致家長一封信三:
全體師生及家長:
森林是大自然賜予我們的寶貴資源,是我市建設生態城市的重要基礎,更是展示我市對外形象的重要窗口,環翠區作為威海市的中心城區,有林地面積近22萬畝,森林覆蓋率高達51.4%,每年都吸引幾百萬遊客來到環翠區觀光旅遊,為繁榮林區經濟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我們應該加倍珍惜!遺憾的是,近年來因少數市民上墳燒紙、林區野炊、吸菸、放「孔明燈」等用火行為,給我區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不小損失,令人十分痛心,我們每個有責任感的公民,都應自覺地參與和支持森林防火工作,為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為子孫後代留下一片青山綠水作出積極貢獻。
每年的2月至5月為我區的森林防火戒嚴期,期間,各類農事生產、道路橋梁施工、林區旅遊活動頻繁,野外用火將大量增加。加之受傳統習俗影響,清明節期間上墳燒紙現象時有發生,森林防火形勢異常嚴峻。為有效預防森林火災,確保全區森林生態安全,希望廣大市民自覺遵守以下規定。
一、嚴禁攜帶火種進山。清明節上墳掃墓,提倡用栽植紀念樹、敬獻鮮花等文明方式祭祀。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林區吸菸、野炊、燒香、焚紙、串燒地堰、燒荒等一切野外用火行為;各級監管部門和監護責任人要加強對老人、兒童以及各類智障人員的看管;在林區作業和通過的各類人群和車輛,必須經防火檢查站的嚴格檢查和登記,並按要求採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二、積極參加火災撲救。搶險救災是每個適齡公民應盡的義務,一旦發生森林火災,要盡其所能,積極參加撲救。撲救森林火災時,要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統一指揮,以免發生傷害事故。嚴禁未成年人和老弱病殘人員參與森林火災的撲救。
三、切實增強法制意識。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已於2009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條例》加大了對野外違法用火行為的處罰額度,森林防火期內,在森林防火區野外用火的,對個人處200元~3000元罰款,對單位處1萬元~5萬元罰款;森林高火險期內,進入森林高火險區活動的,對個人處200元~2000元罰款,對單位處2000元~5000元罰款。釀成30畝以上森林火災或者造成重大火災損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自覺遵守森林防火法律規定,既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保護我們每個公民切身利益的實際需要。全體公民對野外違法用火以及釀成森林火災的違法行為,有制止、檢舉、報告的權利和義務。報警電話:
感謝您對環翠區森林防火工作的大力支持!為了森林資源的安全和您的平安與幸福,請時刻注意森林防火!
二Oxx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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