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擊劍比賽用劍道的製作方法
2023-08-06 22:14:46 3
一種擊劍比賽用劍道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擊劍比賽用劍道,包括劍道本體和裁判器,所述劍道本體包括劍道單板和連接側板,所述劍道單板通過連接側板連接,並通過鉚釘固定在連接側板上,所述劍道還包括側燈槽,所述側燈槽連接在連接側板靠外一側上,所述側燈槽上還設置有透光蓋板,所述燈槽內設置有左半場小燈和右半場小燈,所述左半場小燈和右半場小燈分別通過導線與所述裁判器電連,所述裁判器內設置有控制左半場小燈和右半場小燈亮滅的控制器,進行擊劍比賽時,相應半場的運動員得分時,相應半場的小燈就亮起,能清晰的知道哪方運動員得分,且增加的小燈,增加了比賽的觀賞性。
【專利說明】一種擊劍比賽用劍道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運動設備,尤其涉及一種擊劍比賽用劍道。
【背景技術】
[0002]擊劍運動作為傳統的奧運項目,被大眾所述知曉,但大多數觀眾對擊劍比賽不是很了解,對雙方是否得分不是很清楚,雖然傳統的擊劍比賽用劍道都配置有裁判器,用於顯示雙方分數,但是現在觀賽時,還是不能直觀的知道哪一方得分,影響了擊劍比賽的觀賞性。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可直觀看出場上哪一方得分,且觀賞性好的擊劍比賽用劍道。
[0004]為達此目的,本發明採用以下技術方案:
[0005]一種擊劍比賽用劍道,包括劍道本體和裁判器,所述劍道本體包括劍道單板和連接側板,所述劍道單板通過連接側板連接,並通過鉚釘固定在連接側板上,所述劍道還包括側燈槽,所述側燈槽連接在連接側板靠外一側上,所述側燈槽上還設置有透光蓋板,所述燈槽內設置有左半場小燈和右半場小燈,所述左半場小燈和右半場小燈分別通過導線與所述裁判器電連,所述裁判器內設置有控制左半場小燈和右半場小燈亮滅的控制器。
[0006]進一步的,所述連接側板靠外的一側設置有開口向下的凹槽,所述側燈槽一側設置有配合連接的凸臺,所述凹槽與凸臺配合連接側燈槽與連接側板。
[0007]進一步的,所述連接側板和側燈槽均由不鏽鋼材料製成。
[0008]進一步的,所述側燈槽內設置的左、右半場小燈也可採用LED燈條。
[0009]本發明的有益效果為:所述擊劍比賽用劍道外側設置有側燈槽,燈槽內設置有左半場小燈和右半場小燈,左、右半場小燈通過導線連接裁判器的控制器,通過控制器控制,當左半場的運動員得分時左半場小燈會亮起,當右半場運動員得分時右半場的小燈亮起,可以很清楚的知道是哪一側的運動員得分,並且設置的小燈也可增加比賽的觀賽性。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0]圖1是本發明【具體實施方式】提供的擊劍比賽用劍道的部分示意圖;
[0011]圖2是本發明【具體實施方式】提供的擊劍比賽用劍道的劍道本體的剖視圖;
[0012]圖3是本發明【具體實施方式】提供的擊劍比賽用劍道的側燈槽的剖視圖。
[0013]圖中,1、劍道單板;2、連接側板;21、凹槽;22、劍道安裝槽;3、側燈槽;31、透光蓋板;32、凸臺;4、小燈;5、導線;6、裁判器;7、鉚釘。
【具體實施方式】
[0014]下面結合附圖並通過【具體實施方式】來進一步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
[0015]如圖1至圖3所示,所述擊劍比賽用劍道包括劍道本體、裁判器6和側燈槽3,所述劍道本體包括劍道單板I和連接側板2,所述劍道單板I插在所述連接側板2的上設置的劍道安裝槽22內,並通過鉚釘7固定在劍道安裝槽22內,所述連接側板2外側還設置有用於連接側燈槽3的連接安裝部,所述連接安裝部設置有開口向下設置的凹槽21,所述側燈槽3一側設置有配合連接凹槽21的凸臺32,通過凸臺32和凹槽21配合將側燈槽3和連接側板2連接到一起,所述側燈槽3和連接側板2均由不鏽鋼材料製成,所述側燈槽3上設置有透光蓋板31,且側燈槽3內還設置有小燈4,所述小燈4分別包括設置在劍道本體左半場的左半場小燈和劍道右半場的右半場小燈,所述左半場小燈和右半場小燈通過導線5與裁判器6,所述裁判器內設置有控制左、右半場小燈的亮滅的控制器。
[0016]所述擊劍比賽用劍道安裝時,先將多塊劍道單板I插入連接側板2的劍道安裝槽22內並用鉚釘7固定組成成劍道本體,再將四周的側燈槽3連接到連接側板2上,將左、右半場小燈分別安裝到劍道的左右半場的側燈槽2內,並通過導線5與裁判器6電連,蓋上透光蓋板31將導線5和小燈4封裝在所述側燈槽3內,進行比賽時,當左半場運動員有效得分時,左半場小燈亮起,當右半場運動員有效得分時,右半場小燈亮起,能清楚的知道是哪方運動員得分。
[0017]所述左右半場小燈均可採用LED燈條代替。
[0018]以上僅以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說明,但本發明並不限於上述尺寸和外觀例證,更不應構成本發明的任何限制。只要對本發明所做的任何改進或者變型均屬於本發明權利要求主張的保護範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擊劍比賽用劍道,包括劍道本體和裁判器,其特徵在於:所述劍道本體包括劍道單板和連接側板,所述劍道單板通過連接側板連接,並通過鉚釘固定在連接側板上,所述劍道還包括側燈槽,所述側燈槽連接在連接側板靠外一側上,所述側燈槽上還設置有透光蓋板,所述燈槽內設置有左半場小燈和右半場小燈,所述左半場小燈和右半場小燈分別通過導線與裁判器電連,所述裁判器內設置有控制左半場小燈和右半場小燈亮滅的控制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擊劍比賽用劍道,其特徵在於:所述連接側板靠外的一側設置有開口向下的凹槽,所述側燈槽一側設置有配合連接的凸臺,所述凹槽與凸臺配合連接側燈槽與連接側板。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擊劍比賽用劍道,其特徵在於:所述連接側板和側燈槽均由不鏽鋼材料製成。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擊劍比賽用劍道,其特徵在於:所述側燈槽內設置的左、右半場小燈也可採用LED燈條。
【文檔編號】A63B71/06GK104436603SQ201410730214
【公開日】2015年3月25日 申請日期:2014年12月4日 優先權日:2014年12月4日
【發明者】李哲峰, 李哲明 申請人:無錫威豪體育器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