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鎖式二合一卡座的製作方法
2023-07-24 07:02:31 3

本申請涉及電連接器領域,尤指一種自鎖式二合一卡座。
背景技術:
中華人民共和國cn103378461號專利申請揭示了一種二合一卡座,該卡座包括上下疊置的第一卡座與第二卡座,巧妙利用sim卡與tf卡金手指位置的不同,將下層中間設置為sim卡槽,將sim卡槽上方的尾端設置為tf卡槽。但所述兩種電子卡的插入拔出均需要手動操作,上層tf卡的插卡較為容易,但下層sim卡被金屬外殼完全覆蓋,且sim表面光滑,拔出較為困難。
技術實現要素:
鑑於此,有必要提供一種帶有退卡機構、且能夠鎖定所述退卡機構的自鎖式二合一卡座。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申請提供了一種自鎖式二合一卡座,包括設有第一主體部與第二主體部的絕緣本體、設於所述第一主體部上的第一端子組、設於所述第二主體部上的第二端子組、遮覆於所述第一主體部上方的第一遮蔽殼體、遮覆於所述第二主體部上方的第二遮蔽殼體,所述第一主體部與第一遮蔽殼體圍設成第一收容空間,所述第二主體部與所述第二遮蔽殼體圍設成第二收容空間,所述第二收容空間位於所述第一遮蔽殼體上方,所述卡座還包括安裝於第一主體部橫向一側的退卡機構,所述第一主體部對應位置設有供所述退卡機構滑動的安裝部,所述安裝部的插卡方向後端設有擋塊,所述第一遮蔽殼體對應所述退卡機構向下衝壓延伸形成彈性壓臂,所述擋塊與所述彈性壓臂分別抵持所述退卡機構在插卡方向的兩端以防止所述退卡機構晃動。
優選地,所述安裝部包括在插卡方向開設的滑動槽、位於所述滑動橫橫向外側的扶牆、位於所述滑動槽橫向內側的擋壁、位於所述滑動槽後端並與所述第一收容空間連通的開口,所述擋塊位於所述滑動槽的後端外側。
優選地,所述退卡機構包括滑動底部、自所述滑動底部內側折彎向上延伸形成的第一延伸部、自所述第一延伸部後端繼續向後延伸形成的突出部、自所述突出部延伸入所述第一收容空間內的卡推部、自所述滑動底部外側向上折彎延伸形成的第二延伸部、自所述第二延伸部頂端朝外折彎延伸形成的滑動於所述扶牆上的穩定片、自所述穩定片端緣向上折彎延伸形成的操作部。
優選地,所述第二延伸部的後端定義為所述退卡機構的第一端部,所述第一端部在插卡方向上抵持於所述擋塊上以限制所述退卡機構繼續向插卡方向移動。
優選地,所述卡推部的前端形成有在橫向方向上具有一定寬度的第二端部,所述第一遮蔽殼體的彈性壓臂抵持所述第二端部防止所述退卡機構朝插卡端晃動。
優選地,所述彈性壓臂末端在橫向方向上朝所述退卡機構一側延伸後折彎形成與彈性擋部,所述彈性擋部與所述第二端部在插卡方向的投影相交。
優選地,所述退卡機構的突出部可沿所述滑動槽越過所述擋塊繼續向後端移動。
優選地,所述第一收容空間收容sim卡,所述第二收容空間收容tf卡。
優選地,所述第二收容空間是通過所述第二主體部、第二遮蔽殼體、第二端子組與第一遮蔽殼體的上表面圍設而成。
優選地,所述第一端子組與第二端子組分別一體成型於所述第一主體部與第二主體部上。
本申請自鎖式二合一卡座通過設置退卡機構以方便所述第一收容空間內的sim卡退出,解決了現有採用手刮方式退卡造成退卡困難的問題,特別是在所述第二收容空間插入卡的情況下,第一收容空間退卡更為困難。同時,在所述第一遮蔽殼體上向下衝壓設置彈性壓臂、在所述絕緣本體上設置擋塊,分別限制所述退卡機構在插拔卡方向的位置,防止所述退卡機構晃動。
附圖說明
此處所說明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申請的進一步理解,構成本申請的一部分,本申請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於解釋本申請,並不構成對本申請的不當限定。
圖1為本申請自鎖式二合一卡座的立體組合圖;
圖2為本申請自鎖式二合一卡座的立體分解圖;
圖3為本申請自鎖式二合一卡座的絕緣本體與導電端子的組合圖;
圖4為本申請自鎖式二合一卡座的退卡機構的立體圖;
圖5為本申請自鎖式二合一卡座的退卡機構與所述金屬外殼的位置圖;
圖6為本申請自鎖式二合一卡座的退卡機構的絕緣本體與退卡機構的位置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申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申請具體實施例及相應的附圖對本申請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是本申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申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申請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至圖6所示,本申請自鎖式二合一卡座包括絕緣本體10、一體成型於所述絕緣體10前端的第一端子組20、一體成型於所述絕緣體10後端的第二端子組30、遮覆於所述第一端子組20上方的第一遮蔽殼體60、遮覆於所述第二端子組30上方的第二遮蔽殼體50、及安裝於所述第一遮蔽殼體60橫向一側且位於所述第一遮蔽殼體60與所述絕緣本體10之間的退卡機構40。
所述絕緣本體10包括第一主體部11、位於所述第一主體部11後端的第二主體部12及形成於所述第一主體部11與第二主體部12橫向外側的兩側壁13。所述第二主體部12的水平位置高於所述第一主體部11的水平位置,所述第一端子組20一體成型於所述第一主體部11上,所述第一端子組20符合sim卡金手指排布規則。所述第二端子組30一體成型於所述第二主體部12的尾部,所述第二端子組30符合tf卡金手指的排布規則。所述第一主體部11、第一端子組20及第一遮蔽殼體60圍設成收容sim卡的第一收容空間a,所述第二主體部12、第二端子組30、第二遮蔽殼體50及第一遮蔽殼體60的上表面圍設成收容tf卡的第二收容空間b。所述第二收容空間b的底面與所述第一遮蔽殼體60的上表面平齊。
所述第一主體部11的橫向一側設有用於安裝所述退卡機構40的安裝部14,所述安裝部14包括在插卡方向開設的滑動槽141、位於所述滑動橫141橫向外側的扶牆143、位於所述滑動槽141橫向內側的擋壁144、位於所述滑動槽141後端並與所述第一收容空間a連通的開口142、及位於所述滑動槽141後端外側的擋塊145。所述擋塊145在插卡方向上位於所述滑動槽141的外側部分。
重點參閱圖4所示,所述退卡機構40包括滑動底部41、自所述滑動底部41內側折彎向上延伸形成的第一延伸部42、自所述第一延伸部42後端繼續向後延伸形成的突出部44、自所述突出部44延伸入所述第一收容空間a的卡推部442、自所述滑動底部41外側向上折彎延伸形成的第二延伸部43、自所述第二延伸部43頂端朝外折彎延伸形成的滑動於所述扶牆143上的穩定片45、自所述穩定片45端緣向上折彎延伸形成的操作部47。所述第二延伸部43的後端46在插卡方向上抵持於所述擋塊145上以限制所述退卡機構40繼續向插卡方向移動,所述第二延伸部43的後端46定義為第一端部。所述卡推部442的末端傾斜向上折彎形成卡接觸部441,所述卡接觸部441符合sim卡標準的斜角。所述卡推部442的前端形成有橫向寬度並定義為第二端部。所述第一端部46與所述第二端部443在橫向方向上位於同一直線上。所述退卡機構40的突出部44可沿所述滑動槽141越過所述擋塊145繼續向後端移動。
重點參閱圖1、圖5、圖6所示,所述第一遮蔽殼體60包括第一板狀部61、自所述第一板狀部61橫向兩側向下折彎延伸形成的第一側部62、自所述第一板狀基部61對應所述退卡機構40位置處向下衝壓形成的彈性壓臂63,所述彈性壓臂63末端朝向所述退卡機構40一側延伸後折彎形成的彈性擋部64,所述彈性擋部64與所述第二端部443相互垂直,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所述彈性擋部64也可以不與所述第二端部443垂直,而是相互呈一定的傾斜角度。
所述第二遮蔽殼體50包括第二板狀部51、及自所述第二板狀部51橫向兩側向下折彎延伸形成的第二側部52。所述第一遮蔽殼體60的第一側部61與所述第二遮蔽殼體50的第二側部52均扣持於所述絕緣本體10橫向兩側的側壁13上。
在其他實施例中,所述第一遮蔽殼體60與所述第二遮蔽殼體50也可以是一體衝壓形成的一體結構。
所述退卡機構40用於所述第一收容空間a的退卡操作。
以下將結合圖1-6詳細介紹本申請自鎖式二合一卡座的工作原理:當sim卡插入所述第一收容空間a內是,所述sim卡向上頂推所述彈性壓臂63,使所述彈性壓臂63在垂直方向與所述退卡機構40的第二端部443錯位,如此,使所述sim卡可以順利推動所述卡推部442繼續完成插卡動作;同時tf卡可以沿所述第一遮蔽殼體60的第一板狀部61的上表面插入所述第二收容空間b內。
當所述sim通過所述退卡機構40向退卡方向退出後,所述退卡機構會產生晃動,而本申請中,朝插卡方向推動所述退卡機構40,此時,所述第一遮蔽殼體60上的彈性壓臂63自動下壓,所述彈性擋部64抵擋接觸所述退卡機構40的第二端部443,此時所述退卡機構40的第一端部46抵持於所述絕緣本體10的擋塊145上,如此,在插卡的前後方向上,限位所述退卡機構40以防止所述退卡機構40晃動。
所述退卡機構40的操作部47向上穿越所述第一遮蔽殼體60並露出於所述第一遮蔽殼體60外,所述第一遮蔽殼體60對應位置處設有開槽(未標號)供所述操作部47穿越。
本申請自鎖式二合一卡座通過設置退卡機構40以方便所述第一收容空間a內的sim卡退出,解決了現有採用手刮方式退卡造成退卡困難的問題,特別是在所述第二收容空間b插入卡的情況下,第一收容空間a退卡更為困難。同時,在所述第一遮蔽殼體60上向下衝壓設置彈性壓臂63、在所述絕緣本體10上設置擋塊145,分別限制所述退卡機構40在插拔卡方向的位置,防止所述退卡機構40晃動。
還需要說明的是,術語「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變體意在涵蓋非排他性的包含,從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過程、方法、商品或者設備不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還包括沒有明確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還包括為這種過程、方法、商品或者設備所固有的要素。在沒有更多限制的情況下,由語句「包括一個……」限定的要素,並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過程、方法、商品或者設備中還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以上所述僅為本申請的實施例而已,並不用於限制本申請。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本申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申請的精神和原理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申請的權利要求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