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牛旅遊網是什麼公司旗下的(在線旅遊平臺消費調查結果出爐)
2023-07-11 10:46:20 1
途牛旅遊網是什麼公司旗下的? 消費日報網訊(記者 葉德寶 口馬佳麗)今年「五一」假期首次調休為4天,國內旅遊市場掀起「全民出遊」熱潮,在線旅遊平臺成為消費者出行的重要渠道「五一」後,在線旅遊行業留下「一地雞毛」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對此專門作了調查,結果顯示:默認搭售、霸王條款、訂單退改難等十方面問題為在線旅遊平臺集中「痛點」,途牛、同程、藝龍飛豬等一二線平臺被點名,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於途牛旅遊網是什麼公司旗下的?我們一起去了解並探討一下這個問題吧!

途牛旅遊網是什麼公司旗下的
消費日報網訊(記者 葉德寶 口馬佳麗)今年「五一」假期首次調休為4天,國內旅遊市場掀起「全民出遊」熱潮,在線旅遊平臺成為消費者出行的重要渠道。「五一」後,在線旅遊行業留下「一地雞毛」。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對此專門作了調查,結果顯示:默認搭售、霸王條款、訂單退改難等十方面問題為在線旅遊平臺集中「痛點」,途牛、同程、藝龍飛豬等一二線平臺被點名。
根據文化和旅遊部統計數據顯示,「五一」假日期間國內旅遊接待總人數1.95億人次實現旅遊收入1176.7億元。在線旅遊平臺(Online Travel Agency,以下簡稱OTA)成為消費者出行的重要渠道,如訂票、交通、酒店住宿、旅遊景點消費等,而其中各環節卻隱藏著種種貓膩。
消費日報記者從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獲悉,據該中心消費糾紛調節平臺數據顯示,「五一」和平時OTA消費問題主要表現為以下十個方面:默認搭售、霸王條款、大數據「殺熟」、訂單退改難、虛假宣傳、低價陷阱、高額手續費、發票難開具、旅遊意外賠償難、旅遊途中強制消費。
電子商務消費糾紛調節平臺數據還表明,涉及投訴較多的OTA平臺既有途牛、同程旅遊、藝龍、攜程、飛豬、去哪兒等一二線平臺,也包括走著瞧旅行、聯聯周邊遊、世界邦旅行等三四線平臺。
案例一:默認「捆綁」搭售
從2017年國慶開始,OTA默認「捆綁」搭售問題就已經爆發。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曾對此做過調查,結果顯示多家平臺多次出現默認搭售違規行為。雖近年來的默認搭售情況有所好轉,但實際消費中仍有不少消費者遇到在線旅遊平臺的默認搭售行為。
張女士在途牛旅遊網官網首頁任意點擊一款產品,以「麗江雙飛6日遊15人小團」為例,其單價為3419元,在勾選完時間和2個成人之後,頁面自動跳轉到結算頁面,結算中,多出了保險費250元。張女士很是憤怒,認為保險應是自願購買,網站默認購買,對消費者來說顯失公平。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權益部分析師姚建芳表示,「默認捆綁搭售」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電子商務法》中都對捆綁搭售有明確的規定。其中《電子商務法》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不得將搭售商品或者服務作為默認同意的選項。消費者遇到在線旅遊平臺的默認搭售行為,應果斷拿起法律武器維權。
案例二:旅遊途中遇強制購物
旅遊中的另一個現象就是強制購買商品。部分消費者通過在線旅遊平臺下單後,在旅行途中卻被強制要求多次消費購買商品,選擇發布一些額外需要自費的項目,強制遊客多次消費的現象。
姜女士4月中旬通過「途牛旅遊」App預訂的越南芽莊遊成行。旅行過程中,全團被當地中文導遊公然威脅:不購物就「不放過你」。同時,導遊強制要求每位遊客購買很多產品。此前,合同裡有寫到「購物自願」,實際被迫消費數千至數萬元不等;全程收走護照,強制每人支付10萬越南盾的小費。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權益部分析師姚建芳提醒,旅遊中的強制消費在一些低價旅遊團較為常見,消費者在購買此類旅遊產品時,需提前諮詢具體的旅遊服務以及是否有額外強制消費。根據《旅遊法》的規定,旅遊者有權自主選擇旅遊產品和服務,有權拒絕旅遊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旅遊經營者發生強制交易、另行安排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的情形的,旅遊者有權在旅遊行程結束後三十日內要求旅行社為其辦理退貨並先行墊付退貨貨款,或者退還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的費用。
案例三:虛假宣傳 誘導消費
「五一」期間,不少消費者通過在線旅遊平臺下單訂酒店,而在到達目的地後,卻大失所望,自己所入住的房間與所定的不符合。除此之外,還有消費者表示下單成功中途卻被告知房間已滿訂單被取消,從而陷入「兩難境地」。
胡女士在「同程藝龍」平臺預定名古屋榮多米豪華酒店的皇后大床房,入住當天酒店告知預定的並非是皇后大床房,只能調劑為最普通的大床房。因無法接受並聯繫同程藝龍客服,客服表示他們預定錯誤,但是因為酒店無房,所以無法修改,因胡女士旅行時攜帶嬰兒,並且在國外,所以沒有進行後續溝通。回國後聯繫相關法務得知此行為為欺詐。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權益部分析師姚建芳表示,《電子商務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消費者在購買在線旅遊產品對於一些超低價旅遊線路,最好仔細鑑別具體的服務項目以及額外要求。對於商家貨不對板,虛假宣傳的現象一定要舉報維權,保護自己的正當消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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