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被旅行社惡意罰款怎麼辦(頻頻換導遊還強制購物)
2023-07-13 06:24:58 2
「一進店裡就有人跟在我們後面,走哪跟哪,沒辦法買了一塊玉,回去時導遊在車門口一個個檢查,問買了沒有。」近日,一位網友留言投訴稱,參加的跟團遊原定十天的旅程實際只有七天半,導遊換了四個不說,還被強制帶到八個地方購物。
收到網友反映的問題後,昆明市文化和旅遊局進行了調查,發現該旅行社涉嫌未如實向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及旅遊監察機構填報團隊信息,且該社及行程直接負責人涉嫌違反了相關規定,現已被立案調查處理,關於導遊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目前正在調查中。
有話想對雲南省委書記、省長說?歡迎來留言
【網民留言】
尊敬的領導:您好!
7月9號,我跟家人兩個人共花費六千多從網上報了一個團,10天9夜的行程。但是,10天的旅程實際只有7天半,其中7天半的行程可真是讓我們這一車旅客震驚。第一天是昆明康輝旅行社,他們讓我們籤好字就讓我們去賓館睡覺了。第二天發現是另一個旅行社導遊,一上車這導遊就開始跟我們講當地的玉石、茶葉、銀器,下午直接帶我們去了賣茶葉的地方,盛情難卻我買了幾百塊。第三天早7點導遊先帶我們去了周城村買翡翠,車上很明確地告訴大家都要買,她會讓人跟在我們的後面,躲廁所也沒用。我們一進去就有人跟在我們後面,你走哪跟哪,回去時導遊就在車門口一個個檢查,問買了沒有,沒辦法買了一塊玉花了2680。上車後導遊又開始不停地介紹銀器,讓我們多多少少都要買。到了銀器商店,裡面少之三五百一雙銀筷子,貴則上千一個銀水杯。當然還是老樣子,一個工作人員跟在你後面不停介紹東西。就這樣,我又花了1180買了最小的一個銀水杯子。下午在玉龍雪山,半道上把我們又給了另一個叫王子的導遊。第五天一早我們到了涑河古鎮這個地方,車上導遊開始介紹黃龍玉,緊接著把我們安排進了一個賣黃龍玉的地方。到了下午,導遊又發我們去了一個賣藥材的店鋪,向大家介紹各種藥材的好處,這次好些人又買了,我也沒忍住花了一千塊買了西洋參等。期間由於我腰痛發作,跟接待我的旅行社發信息想在賓館休息半天。沒同意,讓我忍忍,說我不去她會被罰錢。第六天,我跟另一個家庭到了其他的車上,後來才知道這車人也分別從各個車上到這裡來的,車上又一個新的導遊,帶我們去香格裡拉,這次導遊很好,沒有推薦什麼東西,我們玩的也很高興。結果到了第七天,還是逃不過購物。我們先到了翡翠店,在工作人員努力的介紹下我買了一塊一萬五千多的貔貅,之後又安排我們到了藥材鋪。第八天我們又被安排到了另一輛陌生的車上去了瀘沽湖,又是一位新的導遊,又是新的購物點,導遊說這些都是他們的任務,必須都要去。他們沒有工資的,只有靠這些提成才可以生活,他們這兩天辛苦帶我們玩能不能有回報,能不能生活,能不能養活家裡老小就看我們的了。第九天一早上被安排去了村裡買銀器,再接著去了藥材鋪,這次又花了2100。終於在第九天的下午一點所有行程都結束。以上8天時間經歷了4個導遊,去了8個地方購物,票據等我都有保留,如有需要都可上傳希望領導給我一個回復。
答覆意見:
網民同志:您好!
您給書記的留言收悉,雲南省文化和旅遊廳高度重視,現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
針對您反映7月初在雲南旅遊期間,更換了2個旅行社、4個導遊、去了8個地方被要求購物的問題,雲南省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總隊於2019年7月30日將該件轉昆明市文化和旅遊局辦理。昆明市文化和旅遊局調查處理情況如下:(一)組團社昆明康輝源豐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未如實向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及旅遊監察機構填報團隊信息,其行為涉嫌違反了《昆明市旅遊業監察條例》第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現已立案,立案編號為:(昆)旅立字〔2019〕第(103)號,現正在調查處理;該社員工張某平作為該行程直接負責人,其行為涉嫌違反了《昆明市旅遊業監察條例》第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現已立案,立案編號為:(昆)旅立字〔2019〕第(104)號,現正在調查處理;(二)關於地接社玉龍縣喜雨旅行社有限公司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昆明市旅遊監察支隊已立案進行調查;(三)導遊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正在調查中。
【網民留言】
尊敬的省長,您好!我是昭通市威信縣廟溝鎮紮實溝村人,於2019年1月29日搬到威信縣龍溪小區安置點。安排我們入住的房屋是舊房修補改造的,入住了僅僅半年就出現了質量問題。4月份就發生了房屋漏水情況,物管派人來修補過後,過了不到3個月,7月份又發生了房屋漏水,修補過後還是會有漏水,而且還出現了牆灰脫落、牆壁開裂的情況。才入住了半年時間房屋就修修補補, 像這樣怎麼讓我們住的安心放心。
答覆意見:
網民同志:
您的留言收悉,威信縣廟溝鎮高度重視,現將情況回復如下:
經查,龍溪小區3幢至6幢安置房屬2012年建成的全縣保障房,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公共租賃住房有關工作的意見》(建保〔2017〕111號)、《雲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雲南省財政廳雲南省國土資源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公共租賃住房有關工作的實施意見》(雲建保〔2017〕445號)精神,縣委、縣政府決定回購龍溪小區閒置的住房安置易地扶貧搬遷對象。該住房在您戶搬遷入住前住房排查過程中並未發現存在問題。在您戶搬遷入住後(2019年3月),龍溪小區指揮部組織人員對安置房進行第二次排查時,發現該房衛生間管道處有輕微滲水現象,龍溪小區指揮部立即安排施工人員對安置房存在問題進行處理。在接到您相應反映後,龍溪小區指揮部高度重視,立即與住建部門聯繫,由住建部門派出專業技術人員,對小區內安置房牆體開裂等情況進行評估。
關於您反映牆體開裂問題。經專業技術人員現場查看,情況屬實,該住房確實存在輕微牆體開裂現象,主要部位是在梁牆、梁柱結合部位。原因是該住房建設時正值冬季,由於鋼絲網片施工不到位和溫差影響,局部產生收縮裂縫,該裂縫的出現不影響房屋結構安全和使用安全。
關於您反映房屋漏水問題。經核查,情況屬實,您戶過道管口處確實存在有輕微滲水現象,主要原因為2205號安置房衛生間管口破裂,因無人居住,積水過多,導致下層出現滲水現象。已關閉2205號安置房水閘,您戶滲水問題已於7月9日處理完成。
關於您反映「牆灰脫落」的問題。經核查,情況屬實,該住房臥室和過道處確存在有少量仿瓷粉脫落情況,主要是因為在建設時牆體潮溼且牆面比較光滑所致,工作人員正在積極組織施工人員進行處理。
感謝對我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網民留言】
尊敬的書記
您好!非常冒昧地寫這封求助信,我是來自雲南省大理市巍山縣的農村孩子,今年27歲,懷著對未來的向往來到昆明發展。在昆明工作一段時間後,覺得有好的技能才能有好的發展,所以我去雲南的新東方烹飪學校報名了中餐專業。2個月的培訓總共學費9964元,我拿出自己存的全部積蓄,交了9964元。其他生活錢費用,我需要爸媽去借貸。交了錢才發現家裡並沒有條件去支付未來的費用,父親年邁體弱,無任何生活經濟來源,我必須得參加工作。所以在交完費用的幾天我申請不入學及退費,結果學校答覆概不退費。我攢了一年的工資9964元,結果他說不退費,我只是報個名,交了個錢,學校沒去,課也沒上,對於這樣的霸王條款就讓我辛辛苦苦一年的工資付之東流。我幾次與學校老師溝通,但他們表示沒有協商的餘地,這讓我每天都很著急。雖然9964塊錢對大部分人來說不算什麼,但對我來說是我一年辛辛苦苦的血汗錢,是我家裡重要的經濟支柱。我在昆明沒有親戚朋友,找不到任何申訴的途徑。
您的留言收悉,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經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真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
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局立即交由五華區人社局協調處理。經回訪,您的學費已於2019年7月退還,您對此結果表示滿意。
【網民留言】
尋甸縣境內天易公路是進出尋甸縣的重要通道,但易隆至塘子段年久失修,部分路段小車都要過不了了,請問一下當地政府何時能修繕一下?
您的留言收悉,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經尋甸縣交通運輸局認真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
易隆至塘子公路作為尋甸南大門出行的主要通道,我局高度重視通行暢通安全,安排縣地方公路管理站每月加強該路段的巡查,加大路面坑塘的修復,最近分別於2019年1月29日、4月17日至18日、4月22日、7月20日、8月17日對該路段用水穩料、土夾石進行了填補,投入資金86820元。按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加快推進易隆至白石巖公路工程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尋政辦發〔2019〕2號)文件精神,將啟動易隆至白石巖公路一期工程4標和5標項目建設,從新規劃建設易隆至塘子聯絡線3.1公裡,已於2019年5月27日開標,正在和中標施工單位進行合同談判,質量第三方檢測單位和施工監理單位已於2019年7月16日開標,預計2019年9月啟動建設。在聯絡線尚未建成前,易隆至塘子公路只進行小修填補,加大路查路巡工作,確保過往車輛通行暢通安全。依託塘子固定超限檢測站,加大對過往貨運車輛潑灑運輸和超限運輸治理的力度。
感謝您對我市工作的支持與理解,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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