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盤傳動系統、工程車輛及其取力控制方法和系統的製作方法
2023-07-13 06:37:46 1
專利名稱:底盤傳動系統、工程車輛及其取力控制方法和系統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具有取力器的工程車輛,具體地,涉及底盤傳動系統、工程車輛及其取力控制方法和取力控制系統。
背景技術:
工程車輛(例如消防車、高空作業車、起重機等)除了具有行駛功能之外還具有額外的可操作功能,即具有各種功能機構,如消防車的水泵、雲梯等。現有技術中,通常採用發動機飛輪取力、斷軸取力或者變速箱取力對功能機構提供動力輸入。具體地,發動機飛輪取力時,使用全功率取力器直接從發動機取力,從而在取力時將斷開發動機下遊的所有傳動連接。斷軸取力是通過將大功率取力器設置在變速箱和後橋之間的傳動軸上,從而在取力時斷開傳動軸下遊的傳動連接。斷軸取力時,工程車輛由於傳動連接斷開而無法行駛。變速箱取力是通過將大功率取力器設置在變速箱的取力口上,取力時工程車輛的發動機的輸出一部分可以通過大功率取力器輸出,另一部分可以用作行駛。但是,無論發動機飛輪取力、 斷軸取力還是變速箱取力,都只能提供一種功能機構的運轉。消防車作業時,需要在事故救援地點停靠並通過安裝在消防車上的水泵進行噴水滅火操作。為此,需要通過大功率取力器對水泵提供所需的輸入動力。另外,消防車還需要通過雲梯等升降機構調整作業位置,雲梯同樣需要依靠另一大功率取力器從發動機輸出的動力中取力以驅動。但現有技術中,無論斷軸取力還是變速箱取力,都只能對水泵和雲梯中的一個功能機構提供輸入動力。因此, 現有的消防車通常只帶有水泵(及其水槍)或雲梯,實際作業時需要通過分別帶有水泵和雲梯的兩臺消防車共同作業。
發明內容
本發明所要解決的問題是在工程車輛中對多種功能同時提供動力輸入。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一種底盤傳動系統,該底盤傳動系統包括相互連接的傳動裝置和傳動軸,所述傳動裝置連接到發動機,其中,所述傳動裝置上安裝有第一取力器,所述傳動軸上安裝有第二取力器。本發明還提供一種工程車輛,該工程車輛包括本發明的底盤傳動系統。本發明還提供一種底盤傳動系統的取力控制方法,該方法包括(I)取力操作,該操作包括(a)檢測所述發動機的轉速;(b)當所述發動機的轉速低於Vl時,使所述傳動裝置與所述發動機分離並執行步驟(C);當所述發動機的轉速高於 Vl時,使所述發動機降速,重複執行步驟(a)和步驟(b) ; (c)使所述第一取力器接合到所述傳動裝置並且/或者使所述第二取力器接合到所述傳動軸;(d)使所述傳動裝置與所述發動機接合;以及(II)解除取力的操作,該操作包括(a』 )檢測所述發動機的轉速;(b』 )當所述發動機的轉速低於V2時,使所述傳動裝置與所述發動機分離並執行步驟(c』);當所述發動機的轉速高於V2時,使所述發動機降速,重複執行步驟(a』 )和步驟(b』 ) ;(c')使所述第一取力器與所述傳動裝置分離並且/或者使所述第二取力器與所述傳動軸分離;(d』 ) 使所述傳動裝置與所述發動機接合。本發明還提供一種取力控制系統,其中,所述控制系統包括第一傳感器,該第一傳感器用於檢測發動機的轉速;第二傳感器,用於檢測所述發動機和傳動裝置之間的分離或接合狀態;第三傳感器,用於檢測第一取力器和所述傳動裝置之間的分離或接合狀態,以及所述第二取力器和所述傳動軸之間的分離或接合狀態;控制器,該控制器接收所述第一傳感器的檢測結果和所述第三傳感器的信號,控制所述傳動裝置和所述發動機之間的分離和接合;所述控制器還接收所述第二傳感器的信號,用於控制所述第一取力器和所述傳動裝置之間的分離和接合,以及/或者控制所述第二取力器和所述傳動軸之間的分離和接合,其中在進行取力操作時當所述發動機的轉速低於Vl時,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傳動裝置與所述發動機分離,所述第二傳感器向所述控制器發出所述傳動裝置與所述發動機分離的信號,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第一取力器接合到所述傳動裝置並且/或者控制所述第二取力器接合到所述傳動軸,所述第三傳感器向所述控制器發出所述第一取力器接合到所述傳動裝置並且/或者所述第二取力器接合到所述傳動軸的信號,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傳動裝置與所述發動機接合;當所述發動機的轉速高於Vl時,所述控制器使所述發動機降速到Vl 以下;在進行解除取力的操作時當所述發動機的轉速低於V2時,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傳動裝置與所述發動機分離,所述第二傳感器向所述控制器發出所述傳動裝置與所述發動機分離的信號,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第一取力器與所述傳動裝置分離並且/或者所述第二取力器與所述傳動軸分離,所述第三傳感器向所述控制器發出所述第一取力器與所述傳動裝置分離並且/或者所述第二取力器與所述傳動軸分離的信號,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傳動裝置與所述發動機接合;當所述發動機的轉速高於V2時,使所述發動機降速到V2以下通過上述技術方案,當工程車輛需要同時驅動兩個執行裝置(例如消防車同時使用水泵和雲梯)時,可以分別通過第一取力器和第二取力器來驅動兩個執行裝置,從而在工程車輛中對多種功能同時提供動力輸入。本發明的其他特徵和優點將在隨後的具體實施方式
部分予以詳細說明。
附圖是用來提供對本發明的進一步理解,並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下面的具體實施方式
一起用於解釋本發明,但並不構成對本發明的限制。在附圖中圖1是說明本發明的底盤傳動系統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圖1的俯視圖;圖3是說明本發明的取力方法的流程圖。附圖標記說明1 傳動裝置2a 第一部分2b 第二部分3 變速裝置4 第一取力器 5 第二取力器
6 第一執行裝置 6a 連接軸7 第二執行裝置8a 前橋傳動軸 8b 後橋傳動軸9 取力口
具體實施例方式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
進行詳細說明。應當理解的是,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方式
僅用於說明和解釋本發明,並不用於限制本發明。在本發明中,在未作相反說明的情況下,使用的方位詞如「上、下、左、右」通常是指參考附圖所示的上、下、左、右;「內、外」是指相對於各部件本身的輪廓的內、外。本發明的底盤傳動系統包括相互連接的傳動裝置1和傳動軸,所述傳動裝置1連接到發動機,其中,所述傳動裝置1上安裝有第一取力器4,所述傳動軸上安裝有第二取力
5 ο第一取力器4可以是各種適當類型的非全功率取力器,即通過第一取力器4進行取力操作時,並不影響其下遊的傳動。第二取力器5可以是各種類型的非全功率取力器,只要能夠通過傳動軸取力即可。另外,在通過第二取力器5進行取力操作時,第二取力器5將使所述傳動軸斷開第二取力器5下遊的傳動。具體地,在本發明的一種實施方式中,如圖1 和圖2所示,所述傳動軸包括第一部分加和第二部分2b,所述第一部分加和所述第二部分2b通過所述第二取力器5連接,所述第一部分加與所述傳動裝置1連接。第二取力器 5進行取力操作時,第二取力器5使得第一部分加和第二部分2b斷開連接,從而第一部分 2a帶動第二取力器5並通過第二取力器5輸出動力,而第二部分2b及其下遊的傳動被斷開。由於取力器及其安裝結構是本領域公知的,因而在此不做詳細說明。另外,優選地,所述底盤傳動系統包括分別通過所述第一取力器4和所述第二取力器5取力運轉的第一執行裝置6和第二執行裝置7。通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一方面,可以分別使用第一取力器4和第二取力器5進行取力操作,從而分別向第一執行裝置6和第二執行裝置7輸出動力;另一方面,也可以使第一取力器4和第二取力器5 —起進行取力操作,從而同時向第一執行裝置6和第二執行裝置7輸出動力。具體操作在下文中詳細說明。更優選地,第一執行裝置6和第二執行裝置7例如分別為油泵和水泵。其中,油泵用於液壓機構(例如雲梯),水泵用於水槍等機構,從而能夠用於消防車等工程車輛。可以理解的是,所述第一執行裝置6和所述第二執行裝置7也可以是其他大功率執行裝置,從而能夠用於設置有其他大功率執行裝置的各種工程車輛。第一取力器4和第二取力器5可以各自通過適當的方式分別與傳動裝置1和傳動軸連接,優選地,第一取力器4和第二取力器5可以各自通過適當的方式分別與傳動裝置1 和傳動軸可分離地連接,從而能夠根據需要與相應的傳動裝置或傳動軸接合或分離,以實現第一取力器4和第二取力器5的獨立操作或協同操作。在本發明的一種優選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一取力器4可以設置有第一離合器以可選擇地與所述傳動裝置1接合或分離,以及/或者所述第二取力器5可以設置有第二離合器以可選擇地與所述傳動軸接合或分離。優選地,所述傳動裝置1上設置有取力口 9,所述底盤傳動系統包括安裝於該取力口的第三取力器(未顯示)和通過該第三取力器取力運轉的第三執行裝置(未顯示)。第三取力器可以是各種適當類型的小功率取力器,第三執行裝置為相應的小功率執行裝置。 通過這種布置,所述傳動裝置1上可以對額外的小功率執行裝置提供輸入動力。此外,第三取力器可以通過各種適當的方式與傳動裝置1連接。例如,可以使第三取力器始終與傳動裝置1連接,從而在傳動裝置1與發動機傳動接合時始終通過第三取力器輸出小額功率。優選地,所述第三取力器設置有第三離合器以可選擇地與所述傳動裝置 1接合或分離,從而能夠獨立於第一取力器4和第二取力器5進行取力操作,或者與第一取力器4和第二取力器5進行協調操作(即同時取力)。傳動裝置1可以是底盤系統的傳動結構中設置在發動機和所述傳動軸之間的各種適當裝置,優選地,所述傳動裝置1為液力變矩器,液力變矩器通常包括泵輪、渦輪和導輪,其中,泵輪、渦輪和導輪分別與輸入軸、輸出軸和殼體相連接。更優選地,所述第一取力器4安裝在所述液力變矩器的泵輪上。此外,所述液力變矩器可以是各種適於工程車輛使用並設置有取力口的液力變矩器,從而可以方便地將第一取力器4安裝在該取力口上。更優選地,可以選擇集成有第一取力器4的類型的液力變矩器,從而能夠使本發明的底盤系統的結構更加緊湊。另外,優選地,所述底盤傳動系統還包括變速裝置3,該變速裝置3包括在下遊連接於所述傳動軸的變速箱,以及將所述變速箱輸出的動力分配至所述工程車輛的前橋和後橋的分動箱。也就是說,與現有的集成有液力變矩器的變速箱不同,本發明的變速裝置3與液力變矩器分體設置,從而便於布置第一取力器4和第二取力器5並有利於分動箱的布置。 使用時,只要沒有通過第二取力器5進行取力操作,變速裝置3始終能夠接收動力,並能夠通過分動箱將動力分配至車輛的前橋和後橋。變速箱和分動箱可以採用本領域公知的結構,在此不做詳細說明。另外,本發明還提供一種工程車輛,該工程車輛包括本發明的底盤傳動系統。所述工程車輛可以是消防車、高空作業車等設置有多個執行裝置的工程車輛。此外,本發明還提供一種底盤傳動系統的取力控制方法,該方法包括(I)取力操作,該操作包括(a)檢測所述發動機的轉速;(b)當所述發動機的轉速低於Vl時,使所述傳動裝置1與所述發動機分離並執行步驟(C);當所述發動機的轉速高於Vl時,使所述發動機降速,重複執行步驟(a)和步驟(b) ; (c)使所述第一取力器4接合到所述傳動裝置1並且/或者使所述第二取力器5接合到所述傳動軸;(d)使所述傳動裝置1與所述發動機接合;以及(II)解除取力的操作,該操作包括(a』)檢測所述發動機的轉速;(b』)當所述發動機的轉速低於V2時,使所述傳動裝置1與所述發動機分離並執行步驟(c』);當所述發動機的轉速高於V2時,使所述發動機降速,重複執行步驟(a』 )和步驟(b』 ) ;(c')使所述第一取力器與所述傳動裝置1分離並且/或者使所述第二取力器5與所述傳動軸分離; (d』 )使所述傳動裝置1與所述發動機接合。具體地,下面以單獨通過第二取力器5進行取力操作來說明分別通過第一取力器 4和第二取力器5進行的獨立取力和解除取力操作。在取力操作時,如圖3所示,首先檢測所述發動機的轉速,當所述發動機的轉速低於Vl (即發動機低速)時,使所述傳動裝置1與所述發動機分離並使所述第二取力器5接合到所述傳動軸,然後使所述傳動裝置1與所述發動機接合,從而完成取力操作;當所述發動機的轉速高於Vl時,使所述發動機降速到Vl以下,然後再使所述傳動裝置1與所述發動機分離並使所述第二取力器5接合到所述傳動軸,最後使所述傳動裝置1與所述發動機接合,從而完成取力操作。在進行解除取力的操作時,首先檢測所述發動機的轉速,當所述發動機的轉速低於V2時,使所述傳動裝置1與所述發動機分離並使所述第二取力器5與所述傳動軸分離,然後使所述傳動裝置1與所述發動機接合;當所述發動機的轉速高於V2時,使所述發動機降速到V2以下,然後再使所述傳動裝置1與所述發動機分離並使所述第二取力器5與所述傳動軸分離,最後使所述傳動裝置 1與所述發動機接合,從而完成解除取力的操作。通過第一取力器4單獨進行取力操作和解除取力的操作與上述通過第二取力器5 單獨進行取力操作和解除取力的操作類似,在此不做重複說明。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是,由於第一取力器4並不涉及斷軸操作,因而在通過第一取力器4進行取力操作和解除取力的操作時,可以不必考慮發動機是否處於低速。 換言之,在高速情況下也可以(例如通過第一離合器)進行取力操作和解除取力的操作。此外,甚至可以使第一取力器4始終與傳動裝置1傳動連接。在這種情況下,可以通過第一取力器4本身的取力開關來控制進行取力操作(開始取力輸出)或解除取力操作(停止取力輸出)。當同時通過第一取力器4和第二取力器5進行取力操作時,首先檢測所述發動機的轉速,當所述發動機的轉速低於Vl時,使所述傳動裝置1與所述發動機分離並使所述第一取力器4接合到所述傳動裝置1並且使所述第二取力器5接合到所述傳動軸,然後使所述傳動裝置1與所述發動機接合;當所述發動機的轉速高於Vl時,使所述發動機降速到Vl 以下,然後使所述傳動裝置1與所述發動機分離並使所述第一取力器4接合到所述傳動裝置1並且使所述第二取力器5接合到所述傳動軸,最後使所述傳動裝置1與所述發動機接合,從而完成取力操作。當同時通過第一取力器4和第二取力器5進行解除取力的操作時,首先檢測所述發動機的轉速,當所述發動機的轉速低於V2時,使所述傳動裝置1與所述發動機分離並使所述第一取力器4與所述傳動裝置1分離並且使所述第二取力器5與所述傳動軸分離,然後使所述傳動裝置1與所述發動機接合;當所述發動機的轉速高於V2時,使所述發動機降速到V2以下,然後使所述傳動裝置1與所述發動機分離並使所述第一取力器4與所述傳動裝置1分離並且使所述第二取力器5與所述傳動軸分離,最後使所述傳動裝置1與所述發動機接合,從而完成解除取力的操作。通過本發明的取力方法,可以首先判斷發動機是否處於低速或者停轉狀態,然後執行接合或分離取力器(第一取力器4和/或第二取力器幻,從而避免對用於接合取力器的部件造成損傷。優選地,Vl為 600-800rpm,V2 為 900_1400rpm。根據需要,也可以使第一取力器4與傳動裝置1接合的狀態為常態,從而當傳動裝置1與發動機接合時,即通過第一取力器4輸出動力。在這種情況下,只要第二取力器5沒有進行取力操作,則不會影響車輛的正常行駛。此外,本發明還提供一種取力控制系統,該取力控制系統包括第一傳感器,該第一傳感器用於檢測發動機的轉速;第二傳感器,用於檢測所述發動機和傳動裝置1之間的分離或接合狀態;
第三傳感器,用於檢測第一取力器4和所述傳動裝置1之間的分離或接合狀態,以及所述第二取力器5和所述傳動軸之間的分離或接合狀態;控制器,該控制器接收所述第一傳感器的檢測結果和所述第三傳感器的信號,控制所述傳動裝置1和所述發動機之間的分離和接合;所述控制器還接收所述第二傳感器的信號,用於控制所述第一取力器4和所述傳動裝置1之間的分離和接合,以及/或者控制所述第二取力器5和所述傳動軸之間的分離和接合,其中在進行取力操作時當所述發動機的轉速低於Vl時,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傳動裝置1與所述發動機分離,所述第二傳感器向所述控制器發出所述傳動裝置1與所述發動機分離的信號,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第一取力器4接合到所述傳動裝置1並且/或者控制所述第二取力器5接合到所述傳動軸,所述第三傳感器向所述控制器發出所述第一取力器接合到所述傳動裝置1並且/或者所述第二取力器5接合到所述傳動軸的信號,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傳動裝置1與所述發動機接合;當所述發動機的轉速高於Vl時,所述控制器使所述發動機降速到Vl以下;在進行解除取力的操作時當所述發動機的轉速低於V2時,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傳動裝置與所述發動機分離,所述第二傳感器向所述控制器發出所述傳動裝置1與所述發動機分離的信號,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第一取力器4與所述傳動裝置1分離並且/或者所述第二取力器5與所述傳動軸分離,所述第三傳感器向所述控制器發出所述第一取力器與所述傳動裝置分離並且/或者所述第二取力器5與所述傳動軸分離的信號,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傳動裝置1與所述發動機接合;當所述發動機的轉速高於V2時,所述控制器使所述發動機降速到V2以下。其中,第一傳感器、第二傳感器和第三傳感器可以是各種適當類型的傳感器,也可以是各電氣單元間以總線形式發送或接收各類檢測信號的電子元件,只要能夠實現相應的功能即可。也就是說,只要第一傳感器能夠檢測發動機的轉速並將檢測結果發送給控制器, 第二傳感器能夠檢測發動機和傳動裝置1的分離或接合狀態,第三傳感器能夠檢測檢測第一取力器4和所述傳動裝置1之間的分離或接合狀態,以及所述第二取力器5和所述傳動軸之間的分離或接合狀態即可。另外,控制器可以是具有控制程序以用於實現相應功能的模塊。例如,控制器可以包括用於實現各種具體操作的控制單元,所述控制單元可以是(但不限於)可與發動機電控單元通訊並進行信號處理和邏輯控制的可編程邏輯控制器(PLC)、計算機控制單元、單片微型機處理器等。控制器可以包括控制傳動裝置1與發動機的接合或分離的第一離合單元 (當傳動裝置1為液力變矩器時,第一離合單元可以是液力變矩器的鎖止離合器的控制單元)和控制所述第一取力器4和所述傳動裝置1之間的分離和接合以及/或者控制所述第二取力器5和所述傳動軸之間的分離和接合的第二離合單元(例如控制第一離合器和第二離合器的離合器控制單元)。此外,可以採用本領域公知的機械結構來實現第一取力器4和傳動裝置1的接合和分離以及用於實現第二取力器5和傳動軸的接合和分離,例如使用取力氣缸等機械機構,在此不做詳細說明。以上結合附圖詳細描述了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但是,本發明並不限於上述實施方式中的具體細節,在本發明的技術構思範圍內,可以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進行多種簡單變型,這些簡單變型均屬於本發明的保護範圍。另外需要說明的是,在上述具體實施方式
中所描述的各個具體技術特徵,在不矛盾的情況下,可以通過任何合適的方式進行組合。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複,本發明對各種可能的組合方式不再另行說明。此外,本發明的各種不同的實施方式之間也可以進行任意組合,只要其不違背本發明的思想,其同樣應當視為本發明所公開的內容。
權利要求
1.底盤傳動系統,該底盤傳動系統包括相互連接的傳動裝置(1)和傳動軸,所述傳動裝置(1)連接到發動機,其特徵在於,所述傳動裝置(1)上安裝有第一取力器,所述傳動軸上安裝有第二取力器(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底盤傳動系統,其中,所述傳動軸包括第一部分Oa)和第二部分(2b),所述第一部分Qa)和所述第二部分Ob)通過所述第二取力器( 連接,所述第一部分Qa)與所述傳動裝置(1)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底盤傳動系統,其中,所述底盤傳動系統包括分別通過所述第一取力器(4)和所述第二取力器( 取力運轉的第一執行裝置(6)和第二執行裝置(7)。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底盤傳動系統,其中,所述第一執行裝置(6)和所述第二執行裝置(7)分別為油泵和水泵。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底盤傳動系統,其中,所述第一取力器(4)設置有第一離合器以可選擇地與所述傳動裝置(1)接合或分離,以及/或者所述第二取力器( 設置有第二離合器以可選擇地與所述傳動軸接合或分離。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底盤傳動系統,其中,所述傳動裝置(1)上設置有取力口 (9),所述底盤傳動系統包括安裝於該取力口(9)的第三取力器和通過該第三取力器取力運轉的第三執行裝置。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底盤傳動系統,其中,所述第三取力器設置有第三離合器以可選擇地與所述傳動裝置(1)接合或分離。
8.根據權利要求1-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底盤傳動系統,其中,所述傳動裝置(1)為液力變矩器,所述第一取力器(4)安裝在所述液力變矩器的泵輪上。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底盤傳動系統,其中,所述底盤傳動系統還包括變速裝置 (3),該變速裝置C3)包括在下遊連接於所述傳動軸的變速箱以及用於將所述變速箱輸出的動力分配至所述工程車輛的前橋和後橋的分動箱。
10.工程車輛,其特徵在於,該工程車輛包括權利要求1-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底盤傳動系統。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底盤傳動系統的取力控制方法,該方法包括(I)取力操作,該操作包括(a)檢測所述發動機的轉速;(b)當所述發動機的轉速低於Vl時,使所述傳動裝置與所述發動機分離並執行步驟 (c);當所述發動機的轉速高於Vl時,使所述發動機降速,重複執行步驟(a)和步驟(b);(c)使所述第一取力器接合到所述傳動裝置並且/或者使所述第二取力器接合到所述傳動軸;(d)使所述傳動裝置與所述發動機接合;以及(II)解除取力的操作,該操作包括(a』 )檢測所述發動機的轉速;(b』 )當所述發動機的轉速低於V2時,使所述傳動裝置與所述發動機分離並執行步驟(c』 );當所述發動機的轉速高於V2時,使所述發動機降速,重複執行步驟(a』 )和步驟 (b』 );(C』 )使所述第一取力器與所述傳動裝置分離並且/或者使所述第二取力器與所述傳動軸分離;(d』 )使所述傳動裝置與所述發動機接合。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Vl為600-800rpm,V2為900_1400rpm。
13.取力控制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控制系統包括 第一傳感器,該第一傳感器用於檢測發動機的轉速;第二傳感器,用於檢測所述發動機和傳動裝置之間的分離或接合狀態; 第三傳感器,用於檢測第一取力器和所述傳動裝置之間的分離或接合狀態,以及所述第二取力器和所述傳動軸之間的分離或接合狀態;控制器,該控制器接收所述第一傳感器的檢測結果和所述第三傳感器的信號,控制所述傳動裝置和所述發動機之間的分離和接合;所述控制器接還收所述第二傳感器的信號, 控制所述第一取力器和所述傳動裝置之間的分離和接合,以及/或者控制所述第二取力器和所述傳動軸之間的分離和接合,其中在進行取力操作時當所述發動機的轉速低於Vl時,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傳動裝置與所述發動機分離,所述第二傳感器向所述控制器發出所述傳動裝置與所述發動機分離的信號,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第一取力器接合到所述傳動裝置並且/或者控制所述第二取力器接合到所述傳動軸,所述第三傳感器向所述控制器發出所述第一取力器接合到所述傳動裝置並且/或者所述第二取力器接合到所述傳動軸的信號,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傳動裝置與所述發動機接合;當所述發動機的轉速高於Vl時,所述控制器使所述發動機降速到Vl以下;在進行解除取力的操作時當所述發動機的轉速低於V2時,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傳動裝置與所述發動機分離,所述第二傳感器向所述控制器發出所述傳動裝置與所述發動機分離的信號,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第一取力器與所述傳動裝置分離並且/或者所述第二取力器與所述傳動軸分離,所述第三傳感器向所述控制器發出所述第一取力器與所述傳動裝置分離並且/或者所述第二取力器與所述傳動軸分離的信號,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傳動裝置與所述發動機接合;當所述發動機的轉速高於V2時,使所述發動機降速到V2以下。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取力控制系統,其中,Vl為600-800rpm,V2為 900-1400rpmo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底盤傳動系統、工程車輛及其取力控制方法和取力控制系統,所述底盤傳動系統包括相互連接的傳動裝置(1)和傳動軸,所述傳動裝置(1)連接到發動機,其中,所述傳動裝置上安裝有第一取力器(4),所述傳動軸上安裝有第二取力器(5)。通過上述技術方案,當工程車輛需要同時驅動兩個執行裝置時,可以分別通過第一取力器和第二取力器來驅動兩個執行裝置,從而在工程車輛中對多種功能同時提供動力輸入。
文檔編號B60W10/30GK102294956SQ20111015247
公開日2011年12月28日 申請日期2011年6月8日 優先權日2011年6月8日
發明者曹書苾, 毛豔, 銀友國, 黃振宇 申請人:長沙中聯重工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