縮口縮底鋼桶的二次脹身成型工藝的製作方法
2023-08-10 02:39:16
本發明涉及鋼桶製作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縮口縮底鋼桶的二次脹身成型工藝。
背景技術:
縮口縮底鋼桶可以提高裝載效率,桶口桶底直徑縮小既便於滾動搬運又利於產品碼垛,目前國內對縮口縮底桶需求量日益增大。
現在縮口縮底鋼桶的製作,國內常規做法是採用滾壓成型,即使用滾壓機對圓形桶身的兩端採用滾壓的方式進行縮口縮底,採用這樣的做法,製作效率底,約5-6隻/分鐘,且次品率高達0.4%以上。
針對於此,需要做出改進。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縮口縮底鋼桶的二次脹身成型工藝,製作效率高,且節約材料。
一種縮口縮底鋼桶的二次脹身成型工藝,包括以下步驟:
1)備料:將待製作的桶身準備好,為下一步工序做準備;
2)卷圓:將下料後的桶身按照規定的尺寸和要求進行卷圓成型;
3)縫焊:在桶身銜接處縫隙的地方採用電阻焊機進行焊接縫合,形成圓形桶身;
4)縮口縮底製作:將鋼桶的頂和底製作成所需的縮口縮底結構;
5)總裝:將製作好的桶底、桶蓋與桶身進行封卷結合到一起,即製作形成縮口縮底鋼桶;
所述步驟4)縮口縮底製作具體包括步驟:
4a)一次脹身:使用脹管機對縫焊後的圓形桶身進行脹身,形成縮底;
4b)二次脹身:使用脹管機對一次脹身後的桶身進行二次脹身,形成縮口。
進一步的,在步驟4a)和步驟4b)之間還包括步驟,壓筋:採用滾壓或脹身機在需要的地方脹成波紋加強筋。
進一步的,在步驟5)後還包括步驟,試漏:將縮口縮底鋼桶放入試漏機中檢驗,看是否有縫隙和密封不嚴密的部位。
進一步的,在試漏步驟後還包括步驟,噴漆,對試漏合格的縮口縮底鋼桶進行噴漆處理。
進一步的,在噴漆步驟後還包括步驟,烘乾,對噴漆後的縮口縮底鋼桶進行烘乾。
本發明的優點在於:採用二次脹身的工藝,即先用脹管機對縫焊後的圓形桶身進行脹身,形成縮底:然後再使用脹管機對一次脹身後的桶身進行二次脹身,形成縮口,製成縮口縮底鋼桶,這樣的製作工藝,良品率高,生產效率大大提高,由於本工藝是從內向外脹,而滾壓工藝是從外向內,因此同口徑的鋼桶消耗的薄冷軋鋼板就少,所以比較節約材料。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步驟4a)一次脹身後的鋼桶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步驟4b)二次脹身後的鋼桶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明實施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發明保護的範圍。
一種縮口縮底鋼桶的二次脹身成型工藝,包括以下步驟:
1)備料:將待製作的桶身準備好,為下一步工序做準備;
2)卷圓:將下料後的桶身按照規定的尺寸和要求進行卷圓成型;
3)縫焊:在桶身銜接處縫隙的地方採用電阻焊機進行焊接縫合,形成圓形桶身;
4)縮口縮底製作:將鋼桶的頂和底製作成所需的縮口縮底結構;
5)總裝:將製作好的桶底、桶蓋與桶身進行封卷結合到一起,即製作形成縮口縮底鋼桶;
所述步驟4)縮口縮底製作具體包括步驟:
4a)一次脹身:使用脹管機對縫焊後的圓形桶身進行脹身,形成縮底;
4b)二次脹身:使用脹管機對一次脹身後的桶身進行二次脹身,形成縮口。
進一步的,在步驟4a)和步驟4b)之間還包括步驟,壓筋:採用滾壓或脹身機在需要的地方脹成波紋加強筋。
進一步的,在步驟5)後還包括步驟,試漏:將縮口縮底鋼桶放入試漏機中檢驗,看是否有縫隙和密封不嚴密的部位。
進一步的,在試漏步驟後還包括步驟,噴漆,對試漏合格的縮口縮底鋼桶進行噴漆處理。
進一步的,在噴漆步驟後還包括步驟,烘乾,對噴漆後的縮口縮底鋼桶進行烘乾。
採用國內首創的二次脹身的工藝,即先用脹管機對縫焊後的圓形桶身進行脹身,形成縮底:然後再使用脹管機對一次脹身後的桶身進行二次脹身,形成縮口,製成縮口縮底鋼桶,這樣的製作工藝,良品率高,生產效率大大提高,由於本工藝是從內向外脹,而滾壓工藝是從外向內,而且脹身工藝伴隨著冷作硬化,可達到或超過採用滾壓工藝鋼桶的強度和剛度。因此,保證等效包裝的前提下,同口徑的鋼桶消耗的薄冷軋鋼板就少,所以比較節約材料。
需要說明的是,在本文中,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類的關係術語僅僅用來將一個實體或者操作與另一個實體或操作區分開來,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這些實體或操作之間存在任何這種實際的關係或者順序。而且,術語「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變體意在涵蓋非排他性的包含,從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不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還包括沒有明確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還包括為這種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所固有的要素。在沒有更多限制的情況下,由語句「包括一個……」限定的要素,並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中還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儘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徵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並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發明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精神和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