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化木地板生產方法
2023-07-30 16:25:26 3
專利名稱:炭化木地板生產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炭化木地板生產方法,屬於木製品生產工藝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木地板以其天然、環保及具有美麗紋理而成為室內裝修主要材料。但是,木地板使時常常出現開裂、生蟲及起拱、瓦片等變形,引起質量問題,因此,木地板也是投訴較高的商品之一。如何提高木地板的尺寸穩定性、防止木地板使用中開裂、蟲蛀,是木地板生產面臨的問題。
目前,實木地板的生產的一般工序為乾燥→養生→四面光→砂光→企口→封邊→塗裝→成品包裝。普通的實木地板製作出矩形的板體,然後採用常溫乾燥,養生後直接加工成成品。由此可見,這種常規工藝由於沒有對實木地板進行任何處理,因此,生產出的實木地板使用過程中含水率會隨使用環境的溼度而變化。木材含水率變化至使地板產生開裂、變形等缺陷。另外,對於一些易生蟲蛀的木材,由於乾燥溫度低,木材的蟲卵會在木材中生長繁殖,另外,常溫乾燥的木材仍含蟲、蟻等所需的營養成分,易遭到外界蟲、蟻的侵害。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加工得到的木地板質量好、提高木地板穩定性和提高木材的耐腐耐候性能的炭化木地板生產方法,以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
本發明是這樣實現的製作出矩形的木地板坯料,將坯料經過乾燥、炭化處理、養生、四面光、砂光、企口、封邊、塗裝、成品包裝,得到炭化木地板。
上述的炭化木地板生產方法,炭化處理包括下述步驟,a、將木材整齊碼垛並在木材堆頂部按1t/m2的標準加壓鋼板框澆混凝土壓塊,然後裝入木材炭化設備中;
b、在木材炭化設備中採用階梯式連續升溫方法,將溫度按每4~6小時提高3~7℃的速度升溫至120~140℃;c、採用階梯式連續升溫方法,按每1~3小時提高8~12℃的速度升溫至160~240℃,並在最高溫度下保持3~6小時,炭化處理過程結束;溫度升高時,迅速提高8~12℃以後保持2小時。
d、待炭化處理過程結束,停止加熱,採用噴霧化水方法讓木材緩慢降溫至100℃,然後通入100℃的飽和水蒸氣對木材進行調溼回潮處理,處理時間6~8小時,將木材的含水率回調到4~6%;e、木材在自然條件下冷卻到溫度高於室溫15~30℃後出窯。
上述的炭化木地板生產方法,在步驟b中,在木材炭化設備中採用階梯式連續升溫方法,將溫度按每5小時提高5℃的速度升溫至130℃。
上述的炭化木地板生產方法,在步驟c中,採用階梯式連續升溫方法,按每2小時提高10℃的速度升溫至160~240℃,並在最高溫度下保持4~5小時,炭化處理過程結束。
木材炭化處理是指讓木材在160~240℃的高溫條件下長時間的熱解處理,通過降低木材組分中羥基的濃度,減小木材的吸溼性和內應力,從而達到增加木材的尺寸穩定性能的目的;同時木材組分在炭化熱處理過程中發生了複雜的化學反應,改變了木材的某些成分,減少了木材腐朽菌的營養物質,從食物鏈這一環節上抑制菌類在木材中的生長,木材中發生的複雜化學反應也產生一些對腐朽菌有害的毒素,能夠毒殺腐朽菌,提高木材的耐腐耐候性能。本發明是申請人長期實驗研究,在現有木地板生產方法的基礎上,將木材炭化處理技術運用到木地板的生產中,並針對木地板的材質和特點,總結出適合於木地板的最佳炭化處理方法。因此本發明具有提高木地板穩定性和耐腐耐候性能,提高木地板產品質量,延長木地板使用期限等優點,可以用於各種木地板的製作中。
具體實施例方式
具體實施例方式本發明製作出矩形的木地板坯料,將坯料經過乾燥、炭化處理、養生、四面光、砂光、企口、封邊、塗裝、成品包裝,得到炭化木地板。
本發明各個步驟可採用常規工藝完成,其中,採用的炭化處理方法為a、將木材整齊碼垛並在木地板堆頂部按1t/m2的標準加壓鋼板框澆混凝土壓塊,然後裝入木材炭化設備中。
b、木地板裝入炭化設備後,開始升溫。升溫第一階段採用階梯式連續升溫方法,將溫度按每5小時提高5℃的速度升溫至130℃,即迅速在原來溫度基礎上升溫5℃後保持5h,然後用相同的方法把溫度升到高130℃,在130℃條件下保溫5h,第一升溫階段結束。加工的木地板種類不同,其最高溫度根據木地板密度大小確定,密度溫度高,密度大溫度低,各種木地板的最高溫度按照現有技術進行設定。
c、第一升溫階段結束後,進入第二升溫階段。第二升溫階段採用階梯式連續升溫方法,按每2小時提高10℃的速度升溫至210℃,即迅速在原來溫度基礎上升溫10℃後保持2h,然後用相同的方法把溫度升到高210℃,並在210℃溫度下保持4小時,炭化處理過程結束。
d、待炭化處理過程結束後,關閉炭化處理設備的加熱閥,停止加熱,把開霧化水裝置閥門,向炭化設備內噴射霧化水,用噴霧化水把木地板降溫至100℃,然後向炭化設備內通入100℃的飽和水蒸氣對木地板進行調溼回潮處理,處理時間6小時,將木地板的含水率回潮到6%。
e、最後將木地板在炭化設備內自然冷卻到溫度高於室溫15~30℃後出窯。
權利要求
1.一種炭化木地板生產方法,其特徵在於製作出矩形的木地板坯料,將坯料經過乾燥、炭化處理、養生、四面光、砂光、企口、封邊、塗裝、成品包裝,得到炭化木地板。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炭化木地板生產方法,其特徵在於炭化處理包括下述步驟,a、將木材整齊碼垛並在木材堆頂部按1t/m2的標準加壓鋼板框澆混凝土壓塊,然後裝入木材炭化設備中;b、在木材炭化設備中採用階梯式連續升溫方法,將溫度按每4~6小時提高3~7℃的速度升溫至120~140℃;c、採用階梯式連續升溫方法,按每1~3小時提高8~12℃的速度升溫至160~240℃,並在最高溫度下保持3~6小時,炭化處理過程結束;d、待炭化處理過程結束,停止加熱,採用噴霧化水方法讓木材緩慢降溫至100℃,然後通入100℃的飽和水蒸氣對木材進行調溼回潮處理,處理時間6~8小時,將木材的含水率回調到4~6%;e、木材在自然條件下冷卻到溫度高於室溫15~30℃後出窯。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炭化木地板生產方法,其特徵在於在步驟b中,在木材炭化設備中採用階梯式連續升溫方法,將溫度按每5小時提高5℃的速度升溫至130℃。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炭化木地板生產方法,其特徵在於在步驟c中,採用階梯式連續升溫方法,按每2小時提高10℃的速度升溫至160~240℃,並在最高溫度下保持4~5小時,炭化處理過程結束。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炭化木地板生產方法,製作出矩形的木地板坯料,將坯料經過乾燥、炭化處理、養生、四面光、砂光、企口、封邊、塗裝、成品包裝,得到炭化木地板。本發明是申請人長期實驗研究,在現有木地板生產方法的基礎上,將木材炭化處理技術運用到木地板的生產中,並針對木地板的材質和特點,總結出適合於木地板的最佳炭化處理方法。本發明具有提高木地板穩定性和耐腐耐候性能,提高木地板產品質量,延長木地板使用期限等優點,可以用於各種木地板的製作中。
文檔編號B27K5/00GK1868708SQ20061005111
公開日2006年11月29日 申請日期2006年6月27日 優先權日2006年6月27日
發明者顧煉百, 塗登雲, 李濤 申請人:浙江世友木業有限公司